第二百一十章 梦境前生
与林风印象中的音乐会不同。
在舞台中间,孤零零的放置着一架黑色的施坦威钢琴。
他本来以为会象电视里的那种音乐会一样,坐满了穿着燕尾服和晚礼裙的乐队,还有站在前面的指挥。
听叶薇语解释,他才知道那种舞台上坐满了乐团的,都是钢琴协奏音乐会,又或者交响音乐会。
好吧,独奏音乐会,还真是独奏啊……。
林风低头翻看着手中的音乐会节目单,上面首先是一大段关于演奏者让-伊夫·蒂博戴的介绍。
果然如叶薇语所说,这是一个非常牛的世界级钢琴大师。
现年43岁的蒂博戴是当今国际乐坛最杰出和最走红的钢琴演奏家之一,1961年出生于法国里昂,是一名法-德混血后裔,蒂博戴从5岁开始学琴,7岁公开首演,12岁进入巴黎音乐学院,15岁荣获音乐学院一等奖,三年后就在纽约赢得青年音乐会艺术家大奖。
在此后的数年中,他以其多才多艺、深刻而娴熟的演奏技艺,赢得诸多世界顶尖级指挥和乐团的高度敬重。他那诗意浓郁的演绎和音色辉煌的音乐语言、以及激情的音调被人誉为“蒂博戴风格”。
评论界把蒂博戴称为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钢琴家之一”,在许多国际性的演出盛事或音乐节上,他都成为最受欢迎的演奏明星之一。2001年,法国政府授予他“艺术及文学部级骑士勋章”。
看来他随意兴起,想带叶子看音乐会,就遇到了一位顶级大师的演出,运气倒是不错。
不过这里是帝都,本来就是国际大都市,又是全国的文化中心,也不足为奇。
随着掌声响起,一位穿着裁剪合身的西服,帅气的中年法国男子走上舞台。他优雅鞠躬后,坐在了钢琴前。
掌声安静了下来,音乐会开始了。
蒂博戴双手放在琴键上方,微微酝酿了一下情绪后,猛然落下,无比流畅而优美的旋律就从他指下流淌而出。
对于叶薇语这样懂钢琴,同样练习过蒂博戴演奏的曲子的爱好者而言,他的手指每一次跳动,对音符的表达和技法,都能令他们如痴如醉,若有所悟。
而对于林风这种门外汉而言,就是纯粹的享受美妙的音乐就好了。
听着台上时而激昂,时而温柔的旋律,林风的确觉得有种享受和放松的感觉。
这段时间,他实在是有点累。
林风闭着眼睛聆听着钢琴曲,慢慢的,不知不觉地眯着了……
叶薇语似有所觉,回头看到他闭上眼睛眯着了的样子,也不禁无奈摇摇头,这个家伙。
这是一种非常玄妙的感觉。
林风明明感觉自己耳朵里清晰的听得到钢琴的音乐旋律,可他似乎回到了大学时代!
这是一个盛夏的午后。
他此刻正站在学校艺术楼的走廊上……,他想起来,自己刚刚在楼上的话剧社,排练完新生晚会演出的剧目,准备下楼回宿舍。
这时,旁边的艺术教室里,忽然传来了优美的钢琴声。
一段很熟悉的旋律,是理查德·克莱德曼著名钢琴曲的前奏。
就算林风不懂钢琴,也在无数地方听到过这首曲子。
他放慢脚步,听了一小段,没想到钢琴曲忽然咯然而止。
然后教室里传来了女孩笑闹的声音。
“薇薇,这就是你说的学过钢琴啊,就会这么一小段啊!”
“哎呀,都说过我只学了一年多,我妈就怕我影响学习不让我学了。过了好几年了,我现在能弹这么一段已经很不错了好吗?”
“宝儿,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要是也能象薇薇这样弹一段,我也佩服你!”
林风有点好奇,从教室门上面的小窗向里看去。
阳光从教室的窗户照射进来,将教室内的钢琴和坐在钢琴前的女孩,站在钢琴边的两个女孩身上的染上了一层梦幻般的金色光晕。
他认得这三个女孩,尤其是坐在钢琴边的那个被叫做“薇薇”的女孩。
她叫叶薇语,是人文学院英语系的。与自己同届。
去年刚入学时,在新生晚会上,人文学院有一个舞蹈节目叫“阳光草裙舞”。
一群漂亮的女孩子脖子上挂着花环,穿着青春四溢,阳光活力的草裙,旋转飞舞的动人画面,让所有象林风一样初入大学的男生们,第一次认识到了什么叫大学,什么叫美女……
在这群跳舞的女生中,最漂亮、跳的最好、最吸引眼球的两个女孩,就是叶薇语,和另一个日语系的女生。
从那时起,林风就注意到了叶薇语的存在。
她是英语系的、她参加了艺术团舞蹈队、她还是主持人,主持了新生辩论赛……
没想到今天又一次发现了她的另一个特长,还会弹钢琴!
林风隔着教室门的小窗,默默的看着在阳光中,笔直坐在钢琴前的叶薇语,忽然有一点点动心。
这时,女孩们似乎感觉到外面有人,目光转过来看向门口。
林风赶快一低头,快步离开了。
但刚才那一幕唯美的画面,深深的留在了他的心底。
而后很多画面一闪而过,时光似乎在快速的流动着。
林风正在好哥们张轩的宿舍里打牌,一个哥们冲进来:“兄弟们,搞定了,今晚上联谊寝室吃饭!”
顿时大家一番兴奋的鬼哭狼嚎。
林风一问才知道,那哥们和人文学院英语系的一个女孩是老乡,几经努力下,终于说服她们宿舍搞联谊。
要知道张轩他们建筑系全系只有三个女生,男生们都快崩溃了,早就瞄上了女生居多的人文学院。
张轩笑问:“林风,晚上你也一起来吧。”
林风脑海中泛起叶薇语的面容,点了点头。
晚上,仿佛林风冥冥中直觉预料的,联谊的真的是叶薇语所在宿舍。
那晚,她穿着一件白衬衣,牛仔裤,刚剪了齐耳的短发,一反林风印象里的长发披肩,温柔似水,反而有点假小子一样,有股子痛快利落的男儿气。
几次聚会后,他们就变成了好哥们……
宿舍中一个哥们疯狂的追求她,每次都被她“我们是哥们”给打回来。
1次、2次、……10次,终于那哥们气馁了,放弃了。
时间渐渐过去,大家一起为她们鼓掌、献花,聚会的日子,慢慢变成了林风和叶薇语两人的约会。
“哥们”不知觉变成了“情侣”。
叶薇语有了一个独属于林风的称呼,“叶子”。
叶薇语知道林风喜欢长发,她的头发渐渐留长了,自然卷的长发风情无限,她的气质也越发变得充满女人味。
每天早上,她会给林风买早餐,然后和林风一起,坐在综合楼4楼最后一间教室的最后一排,看书自习。
晚上,两人会拉着手,在毓秀园中散步,坐在在心湖畔的长椅上聊天。
周末时,两人会坐着公交车去西单、王府井,逛街、吃小吃,看话剧……
这段时光本应该是非常美好的,但画面很散乱,很快就闪过了。
毕业了,工作了,搬家,买房了,买车了,好多年的时光似乎也不过是短短的几个画面闪过。
结婚了,离婚了……
最后的一个画面,停留在林风站在房间中,静静望着墙上挂着两人当初的结婚照,照片上,两人笑得很甜……
林风猛然惊醒!
才发现自己还坐在音乐堂的包厢中,舞台上,钢琴演奏还在继续。
“怎么了,林风?”身旁传来轻柔的声音。
林风转头看去,叶薇语一脸关心,精致的面容和优雅的晚礼裙,在这个雍容华贵装修的包厢中,有着令人惊艳的美丽。
原来是做梦!
林风摇摇头:“没事,我睡着了?抱歉。”
叶薇语轻轻一笑:“你都睡着半天了,是不是做梦了,看你一头的汗。”
她从手包中拿出一包纸巾,扯出一张,帮林风擦额头的汗珠。
林风握住她的手,回想起刚才梦境中的画面,一时无语。
这是他重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清晰的梦到前生。
很多已经淡忘的记忆,一一浮现。
林风勉强笑笑:“叶子,我刚才梦到了在大学的时候,我曾经见过你弹钢琴。”
叶薇语惊讶的想了想:“不会吧,我只在高中的时候学过钢琴,大学里都没有弹过啊。”
“有一天,我在艺术楼上看到的,你和宝儿、淑婕,在音乐教室里,你弹了一首。”
叶薇语颦眉细想,忽然轻声“啊“了一声。
“我想起来了,一次我和她们练完舞,是跑到音乐教室里玩了一会。……那天她们还说外面有人呢,原来是你啊!”
林风握紧了她的手,笑道:“叶子,我刚刚发现,原来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你了啊。”
叶薇语微微一笑,回想道:“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呢,原来你早有预谋。”
林风点点头:“叶子,大学里认识你,我想,是我这一生最重要的成就之一。”
这话有点太煽情,叶薇语都有点脸红,她偷偷瞥了一眼坐在后排的李钊和赵菁。
凑到林风耳边:”大学遇到你是我这一生最大的成就,没有之一。”
林风心中感动,侧头轻吻了一下她的脸颊。
叶薇语赶快起身,轻拍了他一下:“公众场合,你注意点儿啊。”
林风微笑不语,依然紧紧握着她的手。
就好像握住了前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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