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纳兰雪的伤已经全都好了,江越也觉得,不能总让她闷在山里面,整天晒不着多少太阳的,会对身子不好。
于是,这一次,白寂风的风国之行,便多了纳兰雪和江越的同行。
燕娘刚刚跟莫将成亲,纳兰雪便让她跟莫将一起去了昭阳城,跟纳兰述一起,寻找皇后灵玉的下落,以求能在司马溪生产之前,带她回风家隐镇安置。
以前时候,皇后灵玉一直对司马玉这儿子不是很好,但,司马溪和司马静这两个女儿,却是颇多疼爱的……不然,也不可能会有四国大会上的,司马溪于众人面前,对纳兰述以死明志的那一出儿。
换句话说,对皇后灵玉,司马溪还是颇多念想的,尤其是,不顾一切的跟了纳兰述归隐,日子久了,便总难免的,会想起些以前皇后灵玉这当娘的对自己的好来,偶尔,还会偷偷的掉几滴眼泪,感叹自己这辈子,都不能对她尽孝了。
这回,可以说是一个极好的,让她们母女重逢,以后都不再分开了的机会。
反正,司马玉也不是皇后灵玉亲生的,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了,对司马青,更是失望至极……至于司马静,那个被跟尉迟家一起,送去了商国给“纳兰雪”当陪嫁的没良心女人,也不会因为她的不见,而有什么伤心!
为了保证几人的安全,这一次跟随同往风国去的,足足有二十个从三大隐世家族里挑选出来的高手。这些高手,年纪大的,有四十多岁,年纪小的,只才八岁,霜儿小丫头听说,这一回,纳兰雪也要跟着去风国,便死乞白赖的跟她缠了大半晚上,跟她讨价还价的让她答应。带上自己。
一行人没有待什么货物。一来,着实不清楚,风国的百姓需要什么,二来。他们要走的地方很多。没有闲工夫。浪费在陪着货车行走上,三来,这眼见着就要入冬了的时候。是风国百姓们,最忙的时候,带的车马多了,会很难投宿。
风国,除了极少的大城池,都是牧民聚居的村落,不要说是客栈,就是驿馆,都是少的可怜。
而风国当地的百姓,却是连驿馆都不需要的,随手砍几根树枝,把绑在马屁股上的帐篷一搭,就能将就着休息,而且,为了防备狼群偷袭,很多时候,都是结伴赶路的,极有可能,就几个人喝上几坛子酒,点着篝火唱歌跳舞一通,一晚上就过去了!
一行人乘骑的都是上好的“草上飞”,所以,在进入风国边城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得到了城守的礼遇。
在风国,最能代表一个人身份的,就是马匹,像纳兰雪一行人这样儿的,一下子就三十匹“草上飞”,不说旁的身价儿,单是这些马,平价出手出去,就是几万两银子。
而在风国,因为赋税偏高,一个寻常的牧民之家,七八口人,四五十牛马,忙活上一整年,年份好的时候,除去所有花费,能到手里的,就堪堪二十多两银子……便是有大牧场的贵族,自家牧场里产的“草上飞”小马驹子,也是不舍得自己都留下来使用的……
像风国的倾城皇后,家里有一大片牧场,养了上万牛马的,家里的父兄,也是不敢奢侈胡闹,不顾家里的,毕竟,牛马不似田地,一年不种,明年收拾一番还能继续,像牲畜这种活物,却是几天不好好儿打理,就得掉膘,一旦掉了膘,就很不容易再长回去。
而在风国这样的,几乎家家都有牛马,人人都擅长养牛马的的地方,没膘的牛马,是根本就卖不出去的,更甚至……家中的女主人,也会因此而被冠上懒惰的恶名!家里女主人有懒惰恶名的,十成十的,会姑娘嫁不出去,儿子娶不到媳妇儿!
之前时候,零月和静童已经来买过一次马匹,自然,对道路,也是有不少了解,但,像风国这样一个,整个部落寨子,都会随着水草迁徙的地方,敢说自己对道路熟悉的,就只有一种人,这种人,在风国被称为“蛮多那”,也就是向导。
一个好的“蛮多纳”,雇佣一天,需要一两银子,通常,只有在风国的大城池里能找到。
做这一行的,一般都是四五十岁的男子,挂名在一个被成为“西斯多”的地方,有人需要雇佣,只需去跟“西斯多”的掌柜说明自己的要求,掌柜的就能帮忙安排合适的“蛮多纳”帮忙带路。
雇佣一个“蛮多纳”,押金是十两银子,多不退,少了,却需要补,“西斯多”的掌柜会从这“蛮多纳”的佣金里面,抽取两成作为介绍和担保的费用,三成,作为税赋上缴城池。
换句话说,如果,雇佣一个“蛮多纳”十天,付给“西斯多”十两银子,到末了,到了这“蛮多纳”手里的,就只有五两银子,而这五两银子,还是需要扣减掉这“蛮多纳”跟客人谈事情时候的酒钱的。
风国人个个都能喝酒,对他们而言,羊奶酒就相当于莫国的茶水,谈一回事儿,不算客人的,都得有个十碗八碗,一碗羊奶酒两个铜子儿,这是所有“西斯多”的市价,遇上酒量大的,半两银子,都未必能够喝的!
零月虽有些斤斤计较,但,却是知道,在什么时候是小气不得的,带纳兰雪一行人进了边城里最大的一家“西斯多”,安排他们在几张好的桌子旁边儿坐了,就小跑着去了掌柜的台面前面,从衣袖里掏了两锭五十两的银子出来,丢到了台面上,“我要找个对各地牧场都熟悉的‘蛮多纳’,要腿脚利索能骑马的,最好,还能认识几个牧场主,明年想要大批出货的……这银子,一半儿都定钱,一半儿,是咱们这些人这顿的饭钱!”
五十两银子的饭钱,顿时就让“西斯多”的掌柜瞪大了眼珠子!
他的这间铺子,行市热闹的时候,一天都见不着这许多,更何况,是现在这样的鲜少有客人光顾的忙碌季节?!
这,这不是做梦的罢?
“西斯多”的掌柜轻轻的咽了口唾沫,客气的冲着零月点了点头,伸手拿起了银子来,送到了自己嘴边儿,小心翼翼咬了一口,以验看真伪,待确定了,的确是真银无疑,顿时,就态度更加殷勤了起来!
“小二!小二!给贵客上酒!上马奶酒和今儿早上刚炖好了的羊头肉!”
马一年能产的奶,是极少的,通常,只会被拿来招呼尊贵的客人,尤其是,像现在这样的,大多数母马都带了马驹,没带马驹的母马,也早过了给马驹断奶时候的季节,就更是难得。
而羊头肉,虽不及这马奶酒稀有,但却是羊身上最不肥,却最好吃的部分。
换句话说,这“西斯多”的掌柜,是真真的把纳兰雪一行人当成是贵客了!
小二痛快的答应了一声儿,不多会儿工夫,就跟厨子一起,抬了一个大铁盘子上来,铁盘子上面,是四个完整的羊头,刚刚好,一桌儿一个羊头。
纳兰雪早就在书上看过风国的风土人情,自然知道,这“西斯多”的掌柜,是把他们一行人都当成了贵客,客气的扭头,冲着他笑了笑,便接了景麒递上来的擦手布巾,擦起了手来。
在风国,除了一些大贵族的家里,有人会使用筷子,寻常人家,都只用随身佩戴的弯刀割肉吃,不论男女,都是同席而坐,各自依着身份取食的,比如,她和江越,可以算是这一行人里身份最高的,就该先比别人动手,吃最好的肉,喝第一壶酒。
景麒走南闯北的搜罗消息,自然,也对各国的规矩了解的很,知道是要来风国,便早早儿帮纳兰雪备好了精美的弯刀,安静的等着她擦干净了手之后,才把弯刀连鞘一起递了上去。
宿灵虽是一直在江越身边儿伺候的,但,却是不及景麒这般细心,这会儿,见小二竟是端上来了整个儿的羊头,顿时,就傻了眼!
他可没给江越准备弯刀,这,这可如何是好!
“来,尝尝,这块儿好吃不。”
纳兰雪不是寻常女子,尤其是在处理这样尴尬情况的时候,更是善于应对,见江越没有弯刀吃肉,便脸色如常的拔了弯刀出来,割下了羊头上该是给身份最尊贵的人吃的一块肉,送到了他的面前。
面对纳兰雪的体贴,江越幸福的一笑,张嘴,咬了一口那肉,一边儿慢慢的嚼着,一边儿从她的手里,接过了弯刀,把剩下的一半儿肉,送到了她的面前,“味道不错,来,你也尝尝。”
两人的如胶似漆,轻而易举的,就转移了“西斯多”掌柜原本放在弯刀上的注意,颇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一声儿,便转身出了门去,帮他们联系合适的“蛮多纳”了,一边儿走,一边儿还心想着了,这莫国的姑娘,长得就是漂亮,这温柔的,怕是风国的大贵族家里,也教训不出来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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