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田庄(十二)
唐梅的请求,唐斌是很愿意答应的。但是这却要麻烦到郡主,他不知道怎样去开这个口。
接下来的日子,他不能再一天到晚呆在内院。只能每日里去探望三回,也就隔窗问问情形,每次都是山月或海月在里面代答。
好在郡主的病日渐好转,传出话来,三日后在学堂考较功课。
他想着,到时候见了面,再寻机委婉探问。若是郡主不乐意,他便每日回家,把白日所学,再转教妹子,也是一样。
这几日,他便把第一日郡主教他的古怪字符教给唐梅,顺便也温习了功课。闲下来,就去厨房帮工,或是在田间看庄户干活。
他自小聪明,见过不忘。小时候认识一个来村里干活的木工,在旁边看了一年,便学了个七七八八;照顾过采药受伤的药农,也跟着学了一手辨别草药的本领;就连常大夫与他们住了两日,也十分喜爱他,口授了许多药性方子,颇有想要收他为徒,传授衣钵的意思。
干起农活也是一把好手。有时候见人家劳累,或是家里因事一时半会儿少了劳力,他也当即下地,帮上一把。
不过十来日,周围住得近的庄户都知道庄子里来了个长得好看,又勤快和气能干的后生。
他替养鸡的人家用竹子编鸡笼,就与别家不同。特意做成上下三层。上层用干草挂着几个窝,方便母鸡飞上去下蛋。中层养鸡,下层收集鸡粪。中层与下层之间,又用树枝和柳絮交叉间隔,让鸡粪能够透过缝隙漏下去。
做成之后,那家人欢喜感激不尽,到处去宣扬。后来再有许多人来求,他做不过来,就把这法子教给别人。
到后来,母猪生崽、小孩生病这样的事,若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郎中,也都喜欢叫他去看上一眼。他似乎也总能想出些办法。
他唯一头痛的事,倒是妹子。
郡主教他那些弯弯拐拐的字符,他觉得新奇极了,一天之内就能背下。还能照着画出来。
可是妹子却怎么也不开窍,教了后头忘前头。好容易头天识记了五个,第二天起床再问,又已“当面不识,尊驾哪位?”
他愣是不明白,这么容易记住的东西,妹子也是心灵手巧,又爽利能干的人,怎么就是学不会?
再教几回,他倒还有耐心,唐梅却发起了脾气,哭着跟他抱怨,郡主不教正经东西,反拿这些古里古怪,花里胡哨的东西来糊弄人。不知道打的什么鬼算盘。
看着一脸不忿的妹子,他想了想,还是自己亲自教她吧。妹子这脾气,只怕郡主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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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以后,崔滢出现在学堂外,换了男装打扮。身着琥珀色圆领窄袖长袍,腰束玉带,脚蹬一双小羊皮皂靴。一头黑鸦鸦的乌发全数扎成圆髻,拿一方玉色丝巾包住。
整个人清爽明艳,好似一株高而葱茏,金蕊飘香的秋日月桂树。
还没走进学堂,已经听到一阵清脆的孩童声音,唱着一首朗朗上口的儿歌。
“唐大郎,人样样,
读书少,空腔腔。
老大年龄来学堂,
一字不识徒悲伤。
咿咿呀呀学奶娃,
不如回家抱婆娘。”
崔滢停下脚步。一个孩子见到她,惊呼一声:“郡主姐姐来了,快跑!”
眨眼之间,石山上,墙角跟,门背后,钻出十来个孩子,呼啦啦四散跑开。
海月眼明手快,从洗衣的青石板下捉出一个小女孩。
唐斌听到响动,迎出门口,微笑道:“郡主来了?”
崔滢瞄他一眼,暂且不答。掉头问那刚刚梳上总角的女孩:“黄桂儿,你刚才唱的是什么?”
“不是我唱的。”黄桂儿面黄肌瘦,一看就是长期吃不饱肚子的样子,两个眼睛却滴溜滴溜,黑亮灵活。
“我明明听到是你。”崔滢不容她反驳,“我还知道,这曲儿一定是你领头编的。”
黄桂儿嘴一咧,露出一个缺了颗门牙的得意笑容,“郡主姐姐,你怎么知道是我?”
“学堂里头,数你认字最多,心眼最大。明明知道唐大郎是我的人,还敢编了歌儿来刺他。除了你,别人没这样大胆。”
桂儿拿手指头刮脸:“郡主姐姐不知羞,看人家大郎哥哥长得好看,就敢公然认做你的人。”
崔滢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她:“他是我学生,怎么不算我的人?你小小年纪,就敢说荤话。我告诉蔡大娘,今晚不准你吃肉。”
桂儿叉腰大笑:“我早去小厨房偷吃了一大块。”又拍巴掌,眼眯眯地笑道:“什么是荤话?什么是清水话?郡主姐姐你教我。”
崔滢终于被她说得脸上一红。
乡下孩子什么没见过?妖精打架,男人争风,女人泼醋,左不过那几两肉的事情,乡里人家撒泼吵架,字字都带出来,鲜少忌讳。
孩子们虽不甚懂,若论泼皮厚颜,却比她这个高墙深院内的郡主强多了。
桂儿见她吃瘪,越发得意。溜走的孩子们也摸回来,不敢靠近,远远地嘬嘴喝彩。
唐斌走出房门,蹲下身子,一双黑润眼眸看着桂儿。微笑道;“你夸我长得好看?多谢你美言。”
本地乡俗,夸赞男子高大俊美,常用“人样样”一词。
桂儿不好意思了,咬着手指,只管笑。她虽然编歌儿取笑这个唐大郎,心里却是很喜欢他的。
有一天她喝了河里的生水,半夜拉肚子,差点虚脱。是这个唐家大哥哥听说了,从田里寻了车前草、霍香叶,又找蔡大娘要了米仁,给她爹娘送来,煎水服了,这才好起来。
第二天碰到他,他还教她,挖出左转藤的根茎,洗净后放在水缸子里,过得半日,那水就清澈透明,可以拿来煮饭饮用,不会拉肚子了。
虽然他懂得很多很多,可是他就是不识字。桂儿想起来,自觉骄傲。
“我开蒙晚,你们要笑话我,尽管笑话。不过,等我学得比你多了,你可别哭鼻子。”
唐斌没有生气,眼角微微弯起,眼中闪亮,虽是逗小孩的话,却说得十分诚恳。
“不可能。”桂儿眼睛瞪得圆圆的,认真起来,“自从郡主姐姐来了之后,让我们都进学堂读书,我一直是认字最快的。这一个月,我认了六十二个字。先生夸我,比所有的孩子都聪明。你这么大了,只会咿咿呀呀地乱叫,一个字都没学会。你这么笨,怎么可能比我学得多?”
崔滢也走上去,站在唐斌身边,笑道:“不如我们以五天为期,五天以后,我们来比试,看到底是你们会认的字多,还是大郎会认的字多。”
“好。”桂儿眼珠子滴溜溜转,“郡主姐姐说的是‘你们’?”
“不错,到时候让你们全上,免得你们觉得大郎比你们年长,你们吃亏了。”
桂儿高兴得跳起来:“郡主一言,快马难追。不准反悔哦!”
另有个孩子探出脑袋:“郡主姐姐,我们赢了,有什么好处?”
“你们赢了,让你们给大郎当先生,我送你们一人一份束脩。”
孩子们欢腾起来。当初郡主姐姐来到田庄,兴办庄学时,他们亲眼见到,郡主姐姐送了先生好大一封银子,又有十条干肉。据说那个就叫做束脩。
“你们若是输了,就让大郎给你们当先生,束脩可就送给大郎。”
“我们一定不会输。”桂儿大叫一声,“所有人,跟我回去找先生。每个人学不同的字。一人负责一段,把千字文全都认下来,让大郎哥哥输得心服口服。”
唐斌目瞪口呆地看着孩子们的背影,摸摸鼻子,讪笑道:“这小姑娘居然这么狡猾。郡主,我要给你丢脸了。”
他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五天之内,认识一千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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