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不想死就滚!
“哥,你抓绿毛狐狸狗有什么用啊?”十岁的宋艺歌好奇的问道。
宋轩冷哼一声,“这畜生是离歌身边的灵宠,用这畜生可以引来离歌!为二妹报仇!”
这说话的两人,宋轩是宋家的长孙,而宋艺歌是宋笑歌的妹妹,在家排行老幺。而宋笑歌和宋艺歌是宋家次子子女,自宋家长子次子在同一辆车内因车祸过世,这两个女儿就过继到了宋皇膝下。
一男二女,正是宋家殷切的希望。
宋轩这举动,自然是有原因的,前些日子,离歌毁了她二妹宋笑歌的名誉和手臂,二妹可是他最疼的妹妹,这仇不得不报!
宋轩这样想着,便在灵久身上放了一些药粉,顿时灵久惨叫起来,身上的皮肉也开始化作一股青烟。
宋艺歌看到空中吊着的灵久,哀叫连连,心里有些不忍,“哥,你别弄了,它会死的!”
宋轩狠绝的将药粉全撒了下去,说,“它本来就是死物,只是一只青狐鬼幻化成的!”
倒吊着的灵久一惊,身上已经疼得说不出话了。
这宋轩怎么知道她的身份是青狐鬼?难道,这宋轩和那个白发控魂男认识?
宋轩盯着灵久狐眼里的惊诧,呵呵笑了,“你是不是奇怪,我为什么知道你的底细?不光是你的底细,你主人的底细我也清楚!”
他虽然不是名正言顺的控魂师,可好歹小时候在控魂师的山谷里呆过一阵子,皮毛学了倒是不少。
也是那个时候,宋家和白发控魂师相识结交。
“小家伙,我告诉你,今天你落在我手里了就别想走!”宋轩阴险的笑起来,眉眼越发的扭曲。
宋艺歌看向宋轩,这样的哥哥,她有些怕。
她向后退着自己的身体,退到门前,偷偷的跑了出去。
结果因为太紧张,一个绊子,不小心摔在了地上。
吃痛的抬头,宋艺歌却发现一张微怒的容颜撞进她的视线里。
“你是,”离歌皱眉,努力回想,“宋艺歌?”
宋艺歌呆呆的点了点头,面前的姐姐好漂亮,只是表情怎么这么可怕?
“那你哥哥呢?”离歌翻遍了整个宋家,也没见到灵久,还有宋家的长子宋轩。
“我哥哥?”宋艺歌害怕的看向身后走廊深处的门,低下了头,“我不知道。”
离歌却将视线放在了走廊深处的储藏室,哼,原来在这里面!
宋艺歌忽见眼前一阵风刮过,咦,漂亮姐姐呢?怎么不见了?
储藏室的门被哐当的一脚踢开,宋轩惊讶的看着破门而入的离歌。
不一会儿,宋轩哈哈大笑,“白言说的果真没错,灵久就是你身边的一只灵宠!离歌,我还真没想到你会为了只畜生,而跑到我们宋家来!”
离歌冷冷一笑,“你一个小三带来的野种,有什么好嘚瑟的?真是越屎的狗越爱叫唤!”
宋轩一听,怒从丹田升起,他最讨厌别人说他是小三带来的野种了,当他踏入宋家那一刻起,不论是仆佣还是外人,整天在他背后指三道四,就算他进了宋家旅游公司的最高领导层,这点还是没有任何改变!
而眼前这个离歌,就是他心头的一根眼中钉肉中刺!
“离歌,就算你在商界再厉害又怎样,也敌不过控魂师,白言一出现,你也只有躲的份儿”宋轩阴测测的笑着,他在想离歌现在不过是孤魂野鬼一个,只要有手中的烂魂粉,他就根本不把她的异能放在心上!
“哦?看来宋家果然和控魂师有联系,那你说的白言,他在吗?”离歌向周围环视了一番,那股空灵绝人的气势没有感觉到,她唇角不禁溢出了笑意。
“他不在又怎样,我照样不怕你!”宋轩将烂魂粉的盖子打开,趁离歌向周围望的时候,将整整一瓶泼了过去!
眼角余光看到烂魂粉铺天盖地的向她袭来,离歌冷眸一眯,胸前红光大现!
一个宽五丈长十丈的巨型幽红之盾凌空化成,牢牢的将离歌护在里面,使得烂魂粉一点也没有触碰到离歌的**。
宋轩被眼前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给惊倒,一屁股坐到地上,这是什么东西?他手中的瓶子已经空了!现在怎么办?
“你有再多的烂魂粉也没有用!”离歌淡淡收回幽红之盾,将宋轩眼里的惊恐收进眼底,“就算现在白言在这里,也救不了你,而至于你所倚仗的控魂师修炼谷,我迟早血洗整谷!”
听到离歌冷冷的话语,宋轩一个腿软支撑不住,跪倒地上,嘴唇哆嗦起来,哀求道,“我和白言不熟,对不起!我错了,你放过我好不好?”
离歌居高临下的看着地上匍匐卑微的宋轩,神情冷漠而狠绝,“宋轩!十年前你妈妈王晶晶策划那场暗杀,使我在玉山差点死于非命,从那时候起,我就不可能会放过你!”
她本打算琉璃稳固后,再找宋家麻烦的。可是这一拖,让暗处的敌人更加嚣张放肆。
要说她是什么时候知道十年前的暗杀是宋轩妈妈之手,也是在宋家绑架周通那次。
那个时候,宋皇看到她的时候,并没有惊讶,证明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一次,但也有可能是假装的。
她后来问过灵久抓来的孙大爷,他指出,买她命的人,是宋家的少夫人,王晶晶,也就是从小三扶为正室夫人的王晶晶,也是宋轩的妈妈。
“你怎么知道的?”宋轩眼里现在不仅仅是惊恐,还有畏惧,畏惧眼前这个少女的聪明才华和深藏不露。
“你告诉宋皇,我离歌,势必会回到宋家,夺回一切,你,听明白了吗?”离歌蹲下身,抬起宋轩的下巴,唇边是无比冷寒的笑。
说完后,离歌抱起一旁奄奄一息的灵久,看也不看宋轩,向外走去。
待离歌走远,宋轩恶狠狠的从地上爬起来,心想,离歌,今日你放走我会后悔的!
想罢,宋轩正要向外走去,却脑袋一轰,向地上栽去。昏倒的前一刻,宋轩才意识到,尼玛离歌会放过他才怪!
门口宋艺歌偷偷将脑袋伸进来,看见哥哥昏倒在地上,这才想起刚才那个姐姐离开时对她说的话,“要是不想让你哥哥死的话,就去找王晶晶,也就是你后妈!”
------题外话------
韦索:做我女朋友吧,我保证以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女神:好啊,只要你可以天天向上就行!
韦索:…臣妾做不到。
…
离姐本来没有把宋家放在眼里,可灵久这个导火索一出现,使离姐复仇提前(妈蛋,你这肥虫终于码到**!),有的读者说,离姐复仇为嘛这么复杂呢?直接灭掉不就行了么?那啥真正的公司是股份制,解决了最大股东,还有其他的杂碎,而且离姐要为自己的身份正名,脱去野种的身份,这在现代法治社会,一切都需要协议等等证据。如果知了写的是古代文,早就一挥手全灭了,还会这么蛋疼的设计谋斗局么?知了还是务实点,尽量符合现代社会吧…亲们想想这年代,生孩子还得办准生证呢,不然就是黑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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