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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感动的男人 2


  他难得的,因为要参加即将举行的妹妹的婚礼而留在了M国几天。因此,这个周末的下午,刚谈完生意的他,此刻真的是无事可做。他已经好些年没有逛街了。他不介意悄悄的跑到小路的对面,偷偷的尾随在这个女生的后面。

  于是,他真的这么做了。他的个子极高,因此,很快,就跑到了小路对面。他的举动,引的那两个保镖也颇感无奈的拎着他的公事包上了车。然后,司机把车启动。慢慢的,如同龟速般的一会儿停,一会儿行驶,就这样,远远跟着他的身影。既是要保护他,又要不影响他的走路兴致。虽然,他现在这样的情况,对那几名手下来说,真的让他们很意外,也很费解。这么一条小路,也没什么特别的,他怎么会有兴致一个人逛呢?!

  而曾诚跑到这条小路的对面之后,他并没有再跑近那个女孩身边。他很识相的停止了跑动,而是迈着正常的步伐,保持着距离,远远的跟在她的身后。

  小小的合体的短裙,包裹着她曼妙妖娆的身躯,美好的曲线毕露。柔顺的长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倾泄在她的薄背上。随着两条圆润迷人的长腿不停的迈动着,发梢也不断的舞动着。美女就是美女,连个背影也美的象幅画。

  这是他第三次偶遇她了。而且还是在异国他乡。他多想上前自我介绍。不对,他们在去年的那个婚宴上,似乎已经彼此介绍过了。他多想走到她的身边,和她并肩一起走。可是,不能。因为,他知道,她有男朋友。

  那天在婚宴上,作为男人,他看的出,她的男朋友对这个女孩极度的宠溺。当然,不管是谁,拥有这样的女生当自己的女朋友,一定也会宠她上天。

  君子不夺人之好。所以,他不会选择用卑鄙的,或者是强势的手段,去介入别人的感情之中。除非是,有一天。这个女生放弃了那个男人或者是那个男人头脑发昏放弃了这个女生。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到那时,他就会不顾一切的介入他们之间,把她牢牢的禁锢在他的身边。

  所以,此刻,他只能远远的跟在她的身后,这样子,就当成是和她一起漫步在纽约的街头了!他就想这样在她的身后,慢慢的走,直到,目送她到达目的地。然后,他才会独自返回。

  在他前方不远,拎着装着食物的满满一塑料袋的女生正是心怡。今天,她休息。上午起床后,吃完饭又打扫完,发现冰箱内所剩的食物不多了。于是,下午,她只能出门去超市。

  她现在的生活,就是学校和住所,至于超市也只是偶尔会来逛逛而已。住在这里已经快满三个学期,她还是不太熟悉周围的路况环境。如果她平时经常出门乱逛,她知道,那两个保镖就会为了她,一直跟在身后不远保护她。她觉得这样会给他们添加麻烦。虽然,他们是汤锐镇出钱雇佣的。

  在这里她唯一的朋友裴思璐连休息日也忙着打工。这里又不比在自己的国家。能不出去,她就尽量的窝在家里。今天,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因为,再不去超市,就没有吃的了。

  她没有回头看一下身后。以前,她偶尔会回头扫视一眼她的身后。因为,她想找找那两个黑人保镖的影子。但每一次,她都没有瞧见他们。虽然,她有感觉他们就在她的身后不远。可是,他们就好象是隐形人,让她难以轻易的发现他们的身影。

  此刻,她拎着袋子,垂着小脸,心情还是挺好的。就象头顶上的暖阳。因为,一大早,她就接了汤锐镇打来的电话。虽然也不过是短短数语,闲话家常。可是,在遥远的异国,能够听到他的声音,就足够让她乐上两天的。

  现在,已经是四月了。再过些天,进入五月,就要期末考试,然后,可以放假了。

  想到放假,心怡的小脸瞬间浮上两朵红云。她期待着这个假期,因为,那个时候,她就要和他举行婚礼了。如同任何一个女孩子,她也期待着自己穿上婚纱的模样。她想应该会很美吧。虽然,他们两个的关系早就如同普通的夫妻。可是,她还是期待和他领结婚证的那天。反正,接下来的假期,让她充满了喜悦和期盼。以后,他和她才算是真正在一起了!

  一边走,她的脑海里浮现着和他相遇到相爱的一幕幕画面。过去,她曾经那么的害怕他,担心会被他伤害。但现在,她却完全的信任他。她爱他。想要每天都和他生活在一起。只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还需要渡过一段不短的分隔两地的生活。

  心怡垂着绝美的小脸,迈动着长腿。在心里头想着汤锐镇的同时,她的嘴角不自觉的就荡漾着弧度。只要想到,再不用坚持多久,就可以放假和他每天在一起,她的内心怎么可能不愉悦。而这条路的对面,距离她很远的路边,此刻,停着一辆极为破旧的暗红色小车。车内,坐着两个带着墨镜,一脸紧张的年轻男女!

  “看到了吗?!我就说,她刚才去超市的。看吧,拎着东西又走回来了!”

  被墨镜遮住的眸子是妖媚的。说话的女生正是坐在副驾驶位上的丁莎莎。她手指着远处,对面的街边,正在走向他们这个方向的夏心怡。而坐在驾驶位上的也带着一幅墨镜的年轻男人正是一直以来追在她屁股后的留学生郑天均。

  这个郑天均,自从有一晚在酒吧与她相遇之后,就惊为天人,说她是他的梦中情人,不管她的拒绝,几乎每晚会出现在她下班的路上或酒吧的后门。跟在她的屁股后头打转。

  于是,前不久的某个夜晚,她下班,从酒吧后门出来,又遇上他。赶不走他的她,无聊的问了一句,他喜欢她什么?!于是,郑天均说,只要是她的,他都喜欢。只要是她让他做的,他什么都愿意。

  就是这句话!他什么都愿意为她做的这句话,吸引了她的注意。于是,她对他提了个要求,她对他说,只要他帮她收拾一个她特别讨厌的人,她就选择和他交往。

  他一口答应了。当她把计划告诉他之后,他的双腿哆嗦着。他有些害怕。因为,她让他去做的事,可能会伤害到别人的生命。至少,一定会伤害到别人的身体健康。想到那个人会因为他变成残疾,他就于心不忍。

  于是,他劝她,能不能换件事让他做?!只要不伤害他人。她想要什么,他都可以帮她办到。可是,她用瞧不起的语气鄙视他。对他说,既然无法做这件事,又何必说任何事都会帮她做。就这样还想要得到她?!于是,真心喜欢她的他,只能咬咬牙,正式接手了这件事。

  她让他做的事。是要伤害一个女孩子。她告诉他。那个女孩可能身后会有保镖保护她。是两个黑人。所以,不能走路靠近那个女孩的身边。他们必须找辆不起眼的旧车,然后,带上墨镜,在人不多的小路上,快速撞向她。只要是撞倒她,不管她死还是受伤,他们掉头就把车开走。这样,没有人知道是他们干的。

  她对他说,她极讨厌那个女孩子。因为那个女孩子,她才失去了幸福。所以,她恨那个女生。恨不得让她死,至少也要让那个女生受点伤。如果是残疾了。不完美了。这才更让她痛快。因为,死了就一了百了。而活着却成了个残废,才会让那个女生感到痛苦。

  虽然是件恶毒到不行的事情。他真的很不想违着良心去做。可是,爱情就是这样让人盲目。他真的好喜欢她。活了二十三年,她是他唯一的一见钟情的女生。他就喜欢这样类型的女生。那些清纯模样的女生一个也入不了他的眼,他就是喜欢这种媚态横生的女人。

  于是,他开始着手行动。首先,他要用假名,找到并买下一辆要报废的小车。连车牌也污损严重,都看不清。而车才买到的今天上午,他就和丁莎莎来到了目标人物的小区附近。

  丁莎莎告诉他,她知道那个女生,每天就是上学和回住所两件事。而校门口和通往住所的这条路并不冷清,时有路人和车辆经过。而且,她怕那里有人认出她丁莎莎这张脸,即便是,戴着墨镜,也有可能会认出来。

  所以,唯一的方法。就是期待那个女生,能够出门。好在,今天是周末。丁莎莎说,那个女生有可能会出门去超市买东西。据她所知,超市到女生的住所,中间经过一条叉路路口后,就会到了比较僻静的区域。在那个时候,他们就可以选择快速冲到女生的面前撞向她,然后调头离开。即便是女生的身后远远的有黑人保镖跟着,也没办法追上他们的车,也看不清那个污损的车牌,所以,更不可能知道是他们两个做的事!更何况,保镖一定会急着把那个女生送往医院救治,而不是选择追上他们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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