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陪我 3
他垂下头,从心怡的小脸上移开了视线。不能太过露骨的瞧着她。因为,她身边的那个泛着一脸冷意的男人就是她的男朋友。他不想惹到那个男人莫名对他产生敌意。
唉,大概这就是没有缘分吧。好不容易,能有一个女孩子闯入他的眼底。而那人却早就名花有主。他只能暗自遗憾了。
喜宴进行到十点多才结束。而汤锐镇在酒席上滴酒未沾。因为,他还要开两个小时的车,才能平安的载着心怡回到N市。
再次恭喜了一对新人,和林露,刑老爷子告别后。汤锐镇载着心怡开往N市。
“汤锐镇,小诗今天是不是很漂亮?她穿婚纱好美喔。”
坐在副驾驶位上,心怡回想着小诗穿婚纱的模样,发出赞叹声。
“你穿着会更美!”
他没有转头看她,说出来的话是肺腑之言。汪小诗穿着漂亮不漂亮,他压根没有注意。只要刑雾锋觉得汪小诗漂亮就行了。
“讨厌啦!”
心怡的小脸红红的。她明明在说小诗。他就爱把话题扯到她的身上。她又没有穿过婚纱,他怎么知道她更美?!而且,通常来说,结婚那天,新娘子才是最美的。
“新怡,等你二十周岁生日一过,我们也举行婚礼吧!”
他快速瞥了一眼她动人娇羞着的小脸蛋。等心怡二十周岁时,他们不但可以举行婚礼,也可以领结婚证。那样,才是真正的结婚。不象昨天今天两对男女那样的赶不及。
“喔。”
心怡垂下小脸,肌肤正在发烫中。她明明在说着小诗。现在,话题明显偏向他们自己了。举行婚礼,穿上婚纱。这是每个女孩子都很期待着的事情。心怡自然也想。
就这样,心怡的两个好朋友相继都结了婚。而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过了七月。
在这期间,心怡又去了一次亲生爸爸陆文杰的家。因为,她马上就又要回纽约了。所以,想和爸爸还有佳佳多聚聚。
而七月底的某一天,是汤锐镇三十五岁的生日。她和他特意去往汤家老宅。过了幸福的二人世界。心怡亲手为他烧了一顿美味的小菜。两人还在心怡曾经被推入的露天泳池中游泳。因为,那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所以,尽管心怡穿的是三点式泳衣,却没有听到他的反对。在他面前,他真是巴不得她越穿少越好。甚至什么也不穿。两人夜宿在那里,过了缠绵浪漫的一个晚上。让他开心的渡过了三十五岁生日。
而七月,八月初,这期间,他们两个又去了H市有两三次。每一次过去,晚上他们都不再留宿在刑宅。已经习惯了住在心怡的那间公寓内。
炎热的暑期还没过,可是,却到了八月中旬了。心怡不得不返回纽约。因为,她要参加为时一两周的学校夏季学期的学习。之后,八月底就要开学。
而汤锐镇自然亲自送心怡过去纽约。虽然要转机,虽然机程长的吓人。可是,他不想她一个人过去那边。在那边陪着心怡渡过两天的休闲时间。他就离开回国。而心怡留在了纽约。
这天早上,阳光明媚。心怡穿了一身短袖的连衣短裙,出发去学校。今天开始要参加暑期学期的学习。
一个人走在路边,心怡下意识的扭头张望了两眼。就象以前那样,只要她往回望,她就看不到有什么人跟在她的身后。而今天也是如此。
心怡知道,他化钱雇了两个黑人保护她。她能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但就是一回头什么也看不到。
耸耸肩。她继续走着。她的住所和学校很近,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心怡!”
接近学校的大门附近时,有一声熟悉的女声响起,从五月中旬开始到现在已经八月中旬,有三个月没有见到来人的面孔。过来的人果然是个头娇小,有着齐耳短发,圆脸,圆眼睛,个性活泼的裴思璐。
“思璐。”
心怡转过身子,俏脸上浮着笑容,等待着她的靠近。
“心怡,好多天没有见面了。你回国了。过的好吗?”
整个暑假,裴思璐都留在纽约,没有回国。白天打工,晚上也打工。挣了很多的生活费,还有学费。
心怡知道她没有回国。相比她,心怡觉得自己算是真的很幸福了。这三个月来,可以见妈妈,爸爸,还可以每天和喜欢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甚至,还能参加两个好朋友的婚礼。
“我过的很好。”
心怡冲她点点头。在谈话间,她了解到裴思璐晚上还是在那家酒吧打工,并没有换过地方。在她们聊天的过程中,已经迈入了学校的大门。
那个长相妩媚,有一双妖媚凤眼的丁莎莎从她们的身后走过,低着头,但没有和她们打招呼。从那件事情之后,她再也没有靠近心怡的身边。只是,对裴思璐而言。丁莎莎未免转变的太奇怪了。简直就象是个精神不太正常的女生。原本大家好好的。突然之间,她就远离了她们两个要好的同学。
“哼。真奇怪。看到我们理也不理!”
裴思璐一脸的想不通。而心怡却知道原由。只能一笑置之。其实,丁莎莎只要对她不搞那些小动作,心怡也不会在太过在意她。她这样不靠近她们也好。发生了那些事情。心怡知道,丁莎莎一定恨不得从来没有认识过她。因为,只有她知道丁莎莎在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就如同之前。大家还是在学校的餐厅用午餐。对心怡来讲。她的生活又恢复了两点一线。就是学校和住所之间,喔,顶多还加上超市。
一连好几天,心怡都是从学校直接回家。根本没有去过超市。因为,有足够多的食物在冰箱内供她加工食用。汤锐镇离开回国前,早就为她购置满满一冰箱的食物。能做的事,能为她考虑到的事,他都会帮她安排好。
这一天放学,心怡终于去了趟附近的超市。因为,这么多天了,食物吃的差不多了。明天就要休息了。她想置备点食物放在冰箱,在家里安然的度过休闲时间。
虽然是住在纽约,但她一直喜欢自己煮饭煮菜。从留学的第一天开始,这样的习惯一直没改。
“心怡,怎么这么巧?”
她正在对着货架挑选着要买的食物。身后响起悦耳动听的男音。这声音不陌生,而且还透着一股子惊喜的意味。
“……”
心怡转过小脸看向身后,站在她面前的是在H市以及N市都曾经见过面的薛尊霖。记得六月的时候,因为小琳想要打胎,约了她在咖啡店见面,当时,她拦不到出租,还曾经坐了他的车过去那边。
他长的有几分象她的高中同学莫日华。心怡想起,上次他跟她说过,他好象长居纽约。没有想到,她回来纽约后,才头一次来超市,就会遇到他。这样看来,他家,好象也在这附近了。
“怎么?难道不认识了?”
薛尊霖睨着心怡略带惊讶的小脸,见她半晌没有出声,便用调侃的语气和她讲话。
“啊。对不起。没有不认识。我只是觉得很意外。纽约并不小,大家居然在这里还能遇上。”
心怡的小脸有一点尴尬。她的反应好象有点傻傻的。她真的只是觉得太过意外。按某种说法,他们两个人好象也挺有缘分的。
“是啊,看到你时,我也颇感意外。我在这里住了很久了。但今天,才是头一次遇到你。大家朋友一场,又同在异国他乡,这样见面真是难得。”
薛尊霖的推车上装着好多选购的食物。心怡睨着他的车兜。心里惊叹。哇,他们家有很多人吃饭吗?怎么一下子买那么多的食物。冰箱都塞不住,何况是人的肚子。
“你家有很多人吗?”
心怡心里这样想着,就这样询问出声。小手指向他的车兜。
“喔。不是,家里目前只有我一个人。”
他摇摇头。事实上,在纽约的住所,除了他之外,真的只有几个下人在。他当然不会告诉她,这里只不过是他的暂居点。他真正的家在Y国。而他的母亲和继父也在Y国。如果不是为了见她的面,他又何必留在纽约。
“啊!?”
心怡张着小嘴一脸的可爱模样。一个人买那么多食物,难道,他家有很大的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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