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从前那个少年
林一在港城还见了一个人,就是他的高中同学,顾采薇的闺蜜张家琪。
万里出行在港交所上市之后,要在港城设立一个分部,但只负责投资者关系方面的工作,直接向CEO刘简妮汇报。
分部的负责人肯定要委派信得过的,但还是免不了要在当地招一点人手,林一直接提了这样的要求:
“本地招聘来的人全部都只能安排到次要岗位,不允许接触公司的核心数据,后台权限不向港城开放。”
“另外招聘的时候,凡本地几所大学近几年的毕业生一概不用。”
“最好只是有本地身份,而非在本地接受教育的,如果是内地背景的优先录取,不过也要做好背调。”
刘简妮当时还觉得有点小题大做:“这个要求,应该比大部分在港的中资机构都要严格吧?”
林一简单回答:“很快就不算严了。”
刘简妮虽然依旧不理解,但没必要在这种问题上争执,就按林一的意思照办即可。
林一就是在分部的办公室见的张家琪,后者进门的时候还在感慨:
“港城的写字楼很贵,你们又是在这么寸土寸金的地段,还给自己装修了一个豪华办公室,很奢侈啊。”
她说的都是实情,不过马上就发现里面还有另外一个人。
林一给她解释道:“确实很奢侈,所以这个办公室并不是单独给我用的,我自己估计一年也来不了几次,我们的CEO如果到港城也用这个办公室。”
“就像你看到的这样,整个办公区域只有这一间像样的办公室,好在也不是外人。”
“这是李莫言师姐,她今天过来参观,我就不请你们俩回避了。”
她们应该是认识的,因为张家琪当初还在万里出行的法务部实习过,跟李莫言打过很多次交道。
林一跟师姐又没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所以不怕被张家琪看到,刻意躲开反而心虚。
“家琪,好久不见。”
“李总。”
张家琪犹豫了一下没有像当初实习的时候一样喊“总裁”,因为她知道李莫言已经离开万里出行了,所以选择了这样一个称呼。
也不算错。
她们两个虽然认识,但也仅限于认识,张家琪当初在顾长歌女士面前说的话,并不是因为她们有什么私交。
所以还是林一在会老同学:“这次IPO的事情,辛苦你了张律师。”
其实昨天的上市仪式和庆功晚宴张家琪都在场,但除了与团队一起跟林一合影之外,并没有跟林一有什么单独接触。
她想的很清楚,自己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律师,跟林一凑在一起,除了炫耀自己是个关系户之外没什么意义。
还有一个谨慎的理由是,她不希望别人借由林一帮了自己这件事,联想到他跟顾采薇的关系,哪怕这个可能性很小。
张家琪同学还是分得清好歹的,她知道能拿到这个机会是林一看在顾采薇的面子上关照自己。
“应该的,你是甲方我是乙方,你出了钱我替你服务,天经地义,而且还要多谢你选了我们所。”
小辣椒这么好的职业态度,林一也对她表示了认可。
“君五德本来就是符合资质的红圈所,选了你们不算是违反公司的规定,而且你们也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称职。”
“万里出行涉及的合规事项比较繁琐,因为各地的网约车监管办法都不太一样,我听他们说了,你花了很多心血。”
他们俩也是多年的老同学,用不着这么商务,所以客气两句得了,林一这才想起来问问:
“你怎么想到去做证券律师了?这一行还是挺累的,特别是在低年资的时候。”
红圈所听起来风光,进出CBD,做的都是高大上的IPO项目,但工作时长就比较感人了,业内戏称“血汗工厂”。
上市项目组里面,有个专门的地方叫印刷商,负责招股书的排版、打印和中英文翻译。
它还有一项重要服务,相当于大学里面的通宵自习室,一站式解决吃喝拉撒,没别的,就是爆肝熬夜用的。
“哪一行不是这样?”
张家琪倒是很看得开的样子,“除非我打算一辈子靠着你和采薇,或者我父母的关系浑浑噩噩过日子,不然的话总得自己付出点什么吧。”
她可能不是第一次被问到这个问题了,所以对答如流。
“其实我以前最早的想法是先做诉讼律师,有一定的积累之后转向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工作。”
“现在的这个选择,严格来说跟你还有点关系。”
“我在万里出行的时候算是公司比较困难的时期,虽然还没有到断粮的地步,但行业内的形势不太乐观。”
“当时我第一次接触到了企业内的法律合规工作,还有你跟Uber,跟嘟嘟打车争论的那些问题。”
“我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就看过很多案例,大公司作恶是个很常见的议题,通常来说只要把它当成唯利是图的怪物就可以了。”
“不过在那段时间,我对网约车行业的研究,发现了很多以前关注不到的事情,大公司的业务逻辑和决策方式等等。”
“包括在我结束了你那里的实习之后,嘟嘟打车的两起案件我也非常关注。”
“我并不是认为他们的行为情有可原,但除了义愤填膺之外,我拥有了比以前更加广阔的视野。”
“我想要制止或者惩罚大公司作恶的方式并不止一种,而国内的资本市场尤其妖孽横行,所以我最后做了这样的选择。”
林一听完觉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并没有太在意,还开玩笑道:
“你想怎么惩罚他们?你一个乙方收了他们的钱,最后还敢不在法律意见书上签字?”
张家琪正色道:“我敢。”
林一哑然。
他想起了一些往事,张家琪可是高中的时候就信誓旦旦说要做正义的伙伴,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好像也不算稀奇。
不过这么些年过去,她还没有被磨平棱角。
林一本来还想问问她,看到这次IPO项目里境内律所跟境外律所在收费上的差距,有没有后悔当初放弃了港城大学的面试机会。
看起来好像也不必了。
当初林一还提醒过她要现实来着,现在自己已经走了这么远的路,再泼别人冷水好像就不太厚道了。
所以他放弃了提醒“这样做容易没饭吃”,而是换了一句:
“那你首先得有签字权才行。”
一般来说,持证的执业律师都是有资格签字的,但是实务上通常是由团队的老大,合伙人级别的律师签字。
这,姑且算一个鼓励吧?
林一、师姐和张家琪都没有在那里呆太长时间,因为他们都是要当天离开港城的。
不过在分开之前,李莫言主动问她要了一张名片。
“幸会,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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