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在这里停就可以了。”轿车行驶到某个小巷路口时,陆渊叫停了正在开车的助理。
杨兴业透过车窗往外看了一眼,“这是不是太远了些?我再让小赵往里开开。”
“里面的路窄,车进不去,我自己走过去就行。”陆渊解下安全带,准备下车,杨兴业仍有些不放心,“我看这巷子挺崎岖的,很容易迷路,我还是和你一起去吧。”
陆渊动作一滞,唇边浮现出玩味的笑容,“迷路?你可真是越来越会开玩笑了,我去我亲姑家还能迷路?不夸张地讲,我闭着眼都能找到她的家门。”
说罢,他潇洒地迈着大长腿离开了。
杨兴业望着他的背影无语凝噎,这就是路痴的自信?
几分钟后,带着口罩、墨镜的陆渊看着出现了三次的歪脖子树微微皱眉,这地方风水是不是不太好?
等到第五次看到歪脖子树后,陆渊总算意识到他这是迷路了。
此时,他站在一条岔口上,前方有两条小巷。
该往哪里走呢?就在陆渊踌躇不决的时候,一抹修长的身影突然从他身侧经过。
有救了,陆渊连忙跟上去,“不好意思,打扰了,你知道——”
听到声音,沈知晏下意识停住脚步,转身。
这时一阵风突然拂过,风吹动了枝头上的合欢花,在沈知晏转身的瞬间,无数朵绯色的合欢花纷纷从枝头坠落,像下了一场绯色的雨。
沈知晏在漫天花雨中,对陆渊投以注视,陆渊的心跳倏地漏了一拍,忽然说不出话来了,脑海只剩下人比花娇四字。
这人怎么不说话?沈知晏看着喊停自己后不再说话的男人,目露疑惑,“先生?”
“哦,你好!”陆渊连忙摘下口罩和墨镜。
“你是……陆影帝。”陆渊的长相太有辨识度,沈知晏没费多少力就认出了他的身份。
以前陆渊并不在意自己人气多少,但看到青年认识自己后,他第一次为自己的高人气感到庆幸。
一番交谈,沈知晏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所以说,你是想趁电影还没拍的时候来探望姑姑,结果途中却迷路了?”
陆渊红着一张俊脸点了点头,沈知晏忍不住笑了,陆渊的脸更红了。
“咳!”没想到沈知晏清清嗓子,努力忍住笑意,问他要了他姑姑的地址。
陆渊说完后,沈知晏陷入沉默。
“怎么了?”陆渊小指微颤,心中有些不安。沈知晏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跟我走。”
沈知晏带着陆渊走到歪脖子树下,在陆渊不解的眼神中,指着树下一处古香古色的宅子道,“你要找的地方就在这。”
“……”
敢情他刚才一直在姑姑家门前打转,陆渊有些窘迫,他想向青年道谢,一转头发现身侧已经没人了。
应该是回家了,突如其来的怅然情绪猛地袭上陆渊心头,独自在小巷里站了一会儿后,他才走向姑姑家的房门。
直到坐在姑姑家的客厅里,轻轻抿了一口茶,他才想起他还没问青年的名字。
意识到这一点,陆渊瞬间觉得口中的茶香消失了,只留下浓浓的苦意。
“有心事?”陆渊的姑姑心思细腻,敏锐地察觉到陆渊心情不好。
姑姑的声音令陆渊精神一振,因为他忽然想起他姑姑在这里住了好几年,很可能会认识那名青年,“姑姑,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他将沈知晏的外貌特征仔仔细细地向姑姑描述了一遍,“姑姑对他有印象吗?”
陆渊姑姑考虑了许久,犹豫着道,“你的描述让我想起一个人,不过我不确定他是不是你想打听的人?”
“姑姑尽管说就行,不用有负担。”
陆渊姑姑说完名字后,陆渊听完后露出难以置信的眼神,“你说那个人可能是叶云清,那个作家叶云清?”
“没错,我觉得就是那个小伙子。”陆渊姑姑点头。
“不、绝对不会是他!”陆渊斩钉截铁地否认,虽然与青年相处时间不长,但他可以肯定地说青年绝对不是叶云清。
叶云清欺世盗名、满口谎言,青年则人美心善,人品上佳,两人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一个人。
陆渊觉得他的姑姑一定是认错了。
沈知晏对陆渊的想法一概不知,给他指完路后他就回到了家中,一刻不停地直奔书房而去。
刚坐下,他就发现邮箱收到了新邮件,打开一看是杂志社的退稿通知,杂志社拒绝了他的投稿。
沈知晏微微挑眉,然后毫不犹豫地把稿子投到了另一个的杂志社,
傍晚时分,他再次收到了退稿通知,这家杂志社也拒绝了他。
沈知晏没有灰心,后面的几天他一直往外投稿,无一例外每次都以收到退稿通知而终结。
有时几乎是前一秒刚发出去,后一秒就收到退稿通知,让人禁不住怀疑对方到底有没有认真看。
几天下来,看着一邮箱的退稿通知,沈知晏漫不经心地笑了,笑容在黄昏的余晖里有一种诡秘、危险的美意,“有趣,真有趣。”
“哈哈哈,我敢说叶云清现在一定在痛哭流涕!”
某幢装修精美的别墅内,一身腱子肉的郑子骞举着酒杯大笑着庆祝,沈知晏被集体退稿的背后是他在搞鬼。
“子骞,你听我说。”孟思安知道郑子骞喜欢的是他伪装后的单纯模样,因此他一直故意投其所好,这次也不例外。
他装出一副无辜小白兔的模样劝郑子骞收手。
“思安,你就是太善良了!”郑子骞义愤填膺地提醒他,“你忘了当初叶云清是怎么拿刀威胁你的?!”他一直对孟思安的谎言深信不疑。
孟思安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不记得了。”
“我就知道你把这事忘了,”郑子骞牵起他的手,“你啊,永远只记得别人的好,别人对你的不好你从不往心里去,心比赤子都干净,我真害怕你哪天被人骗了都不知道。”
“有英明神武的郑少做我男朋友,我怎么会被骗?”
郑子骞被夸得心花怒放,嘴上却谦虚不已,“不要夸我了,有很多地方我做得还是不够好。”
“你已经做得够好了,”孟思安眼中闪过一抹算计的光芒,“你看和你在一起之后,我已经把叶云清带给我的痛苦全忘了。”
郑子骞听得满腔怜爱,他的思安可真是个容易知足的小傻瓜。
不过一想起就是这样一个单纯的小傻瓜被叶云清那混蛋折磨得生不如死,郑子骞瞬间心疼得不行。
“思安,我知道你心地善良,不忍看人受苦,但叶云清不是好人,他活该受到教训,所以不要再让我停手,好吗?”
上勾了,不枉他故意提起叶云清,孟思安心中自得,恨不得郑子骞立刻出手教训叶云清,但该做的戏还是要做的,他支支吾吾了好久都没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亲爱的,求你了。”郑子骞使足力气征求他的同意,最后孟思安装模作样地纠结了许久才松口。
孟思安同意后郑子骞喜悦的不行,立刻去行动。
郑子骞所在的郑家在文化传媒领域有很大的话语权,经过他的一番暗箱操作,不止杂志社拒收叶云清的作品,报刊、出版社和网站也一律拒收。
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向孟思安发誓,“我保证,以后不会有任何一家公司敢采用叶云清的作品!”
孟思安乐坏了,纵然叶云清再有才华又如何,只要他的作品不能发表,不被人看到,那就是一堆无用的垃圾,对他没有任何威胁!
接二连三收到退稿通知,沈知晏并不意外,他一早就料到依孟思安和郑子骞的德行,他们肯定不会轻轻松松地让他把作品发表出来。
索性他提前做好了准备。
沈知晏动动手指,在电脑找出了一份名叫《血冠冕》文档,这是他的另一部的作品。
前几天的那个上午,写完开头后,他又构思了另一部奇幻题材的作品,也就是他眼前的《血冠冕》。
与写的第一个开头不同,在写《血冠冕》时他是用英文写的,这也就注定它的受众是国外杂志社。
沈知晏手指微动,将《血冠冕》的文档附在邮件里,投到了某个国外的杂志社邮箱里。
大洋彼岸,a国
满脸倦意的埃弗哈特打着哈欠搭乘电梯,进入位于大厦17层的科幻与奇幻杂志社编辑部。
埃弗哈特是《科幻天地》杂志的一名编辑,自大学毕业起就在这里工作,细细数来,已经七年了。
与所有初入职场的新人一样,头几年他踌躇满志、满怀信心,立志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发掘出无数才华横溢的作家,名扬业界。
但工作几年后,他就被现实磨平了棱角,他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就是个普通人,而生活中也没有那么多天才。
这天清晨,他向往常一样走进茶水间,为自己冲泡了一杯咖啡,然后握着杯子走到工位坐下,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埃弗哈特先去查看邮箱,邮箱里装满了投稿,他要从中初步筛选出合格的稿子。
时间缓缓流逝,咖啡很快就见底了,埃弗哈特又赶紧去茶水间冲了一杯。
再喜欢的工作,多年做下来也难免会产生无聊的情绪,筛选稿件对现在的埃弗哈特而言是件很无聊的工作,若是没有□□的支撑,他无法保证自己中途不会睡过去。
第二杯咖啡很快也见底了,此时他还没找到一份合格的作品。
恐怕又是毫无收获的一天,埃弗哈特叹了口气,拿起杯子去接第三杯咖啡。
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新接回来的咖啡,他重新进入工作状态,这次他运气不错,没用多久就发现一篇精彩绝伦的作品。
这是一部行文流畅、情节出众的作品,阅读期间,埃弗哈特多次点头赞赏。
后来看到作品的作者署名,埃弗哈特忍不住倒吸一口气,他要推翻他之前说过的话,因为今天不但不是毫无收获的一天,反而还是大有所获的一天!
作者的名字,埃弗哈特并不陌生,这个作者去年获得了业内的某个大奖,是个名副其实的大佬。
嘿,我真是太幸运了,埃弗哈特摇头晃脑开心坏了。
恰好这时咖啡又没了,他准备再去接一杯,起身时他不小心碰到鼠标,无意间点开了一份名为《血冠冕》新文档。
“等回来再看。”
有了获奖作者的优秀作品,埃弗哈特对筛选稿子一事不再着急了,反正剩下的稿子里肯定找不出比它更好的了。
埃弗哈特拿起杯子,哼着小调悠闲地转身,不巧的是,转身时他的衣服突然被办公椅扶手勾住了。
上帝啊。
感受着突然紧绷的衣服,埃弗哈特拿着杯子无语地翻了个白眼,就不能让他顺顺利利地渡过这一天?
埃弗哈特叹了口气,把马克杯放到一边,掉头与办公椅扶手做斗争。
中途,他不经意间往电脑屏幕上扫了一眼。
就是这一眼,让他当场愣住,嘴巴张得大大的,连手上的动作都忘了。
上帝啊!他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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