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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越狱计划


  

  沈紫衣见圣林秃头,长须,面色憔悴,眼神空洞,穿着印有“兴看”字样的马甲,脚戴重镣,一套机械的动作和对话,立刻心如刀绞,早将原来准备嘲讽谩骂圣林的话忘到九霄云外。

  压在心底的怜爱、痛惜、柔情齐聚心头,娇躯一抖,喉咙一紧,眼眶一热,泪水夺目而出。

  “对不起,我去一下洗手间。”

  说完,也不等他人的反应,夺路而去。陪同的女警赶紧追上,引到她进入洗手间。

  一进门,就发现,秦望舒已经占了一个水池洗脸,双手动作凌乱。

  显然也是和自己一样,情绪激动,控制不住,才来这里遮掩失态。

  两人洗了一阵,几乎同时停住对望,显然都已明白对方心境。

  “还参观吗?”

  秦望舒问。

  “算了,回去吧。”

  沈紫衣叹了口气,落寞地回答。

  两人连妆都没补,出了洗手间就往外走。

  此时,冯四海一行也已折返,追随二女而去。

  按照原来计划,参观完后,还有一个小规模座谈,然后是中午吃饭。

  但沈紫衣以公司有急事为由,坚决拒绝了这些安排。

  到了停车场,秦望舒从自己车里拿出一个大提包,对王所长说:“请等一下,我到接见室给圣林存点儿东西。”

  她本想解释一下,自己和圣林是同事关系,以防止别人产生不必要的联想。

  但心一横,暗道:爱想什么就想什么!

  也就懒得补充了。

  沈紫衣原没想到秦望舒今天也会来,所以就打算找个机会揶揄她一番。以泄秦望舒搭自己的便车,假公济私来见圣林之愤。

  看到圣林如此狼狈,又见秦望舒也是痛心疾首,心里一软,也就不再想找茬了。

  此时见秦望舒给圣林带了东西,一时好奇,很想知道秦望舒给圣林带了些什么,赶紧跟了上去。

  秦望舒带来的东西,大体上分为四类。

  一是食品,二是内衣内裤袜子等衣物,三是毛巾香皂等日用品,四是书籍。

  书不多,只有3本,《法律大全》、《飘》、《古拉格群岛》。

  除《法律大全》是新买的之外,另2本是她自己的藏书。扉页上有她的签名,书中夹有精美的书签,书签也是新的,上面也有签名。

  “一个女人给男人连内衣内裤都送了,还说什么清白,也就差生孩子了。”

  沈紫衣一念至此,心中不禁有一阵酸楚,不过,她很快就恢复过来。

  “那个圣林,是我以前的相识,他在这里的吃穿用度,一切开支,都记在我们公司的账上,要最好的。”

  沈紫衣轻描淡写地向王所长说道。

  王所长一时没反应过来,以征询的目光看着冯四海。冯四海倒是很爽快。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沈董还会差你那几个小钱儿,照办。”

  王所长反应过来,赶紧叫来蒋菲菲,交待明白。

  蒋菲菲见是秦望舒和沈紫衣两大美女联袂给圣林送钱送物,按照往常,财神上门,她是连烧香都来不及的。

  可今天,却有些莫名懊恼。又见沈紫衣口气很大,心里就有些反感。

  表面上显得很高兴,心里却暗暗嘀咕。

  “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啊,不是都记在你的账上吗?不是都要最好的吗?老娘就给你花起来看,同样的东西,别人买100,你买就200,只要你到时候认账就行。”

  “瞧你那样,又是司机,又是秘书的,架子倒是不小,看起来倒有些模样,可是不经端详,屁股也大,三围不匹配。”

  “那个主持人也比你强不了多少,一脸妖媚样,看起来也是个狐狸精样儿……。”

  “什么董事长、主持人,一个个表面上光鲜亮丽,显得高不可攀的样子,谁知道背后都是些什么东西?不靠色相上位,哪里能有今天这般人模狗样的光景?”

  “圣林也真是的,一个铁骨铮铮的男儿,竟然会和这样的女人来来往往。真是瞎了这个人了。”

  “一定是这两个女人骗了圣林,才让圣林上了当。这可不行,以后可要找机会提醒一下圣林。”

  “饶是沈紫衣、秦望舒再聪明伶俐,也万万想不到,会有一个女警对他们如此腹诽。”

  宾主双方寒暄几句后,各自而去。

  王所长站在看守所门口,望着一行人扬长而去,心中不住嘀咕。

  这圣林也真是祖坟冒青烟了,都到了这步田地,还有两个大美人送钱送物。

  不过,我今天也不错,局里大佬都来了,这两天,电视里见影儿,广播里见音儿,报纸上见字儿,也是个赢家。

  其实,今天还有个大赢家,那就是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

  今天,他们可是过足了眼瘾。

  所谓“打罪三年,母猪赛貂蝉”,何况两个活生生的大美人儿。

  想起平时把管女号的几个女警和蒋菲菲都当做了天仙,他们发现自己的品味实在是太差,恨不得阉了自己。

  今天,秦望舒和沈紫衣两大美女,让他们尽情YY了一回。晚上,至少几十人,一边脑子里想着两大美女,一边手下动作。

  有的把乳白液体喷到别人的屁股上,有的抹到别人的脸上、被子上、衣服上。

  深更半夜为此发生了四起打架事件。王所长一口气关了4个小号,4个加戴脚镣,才算把事情平息下去。

  自从圣林不再指望能够从正常的法律程序得到清白以后,他就下定决心越狱。

  尽管自己身手不凡,圣林仍然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个艰难的任务。

  兴阳市看守所素以管理严密,戒备森严著称。

  许多本省甚至外省的重大案件嫌疑人,都关押在这里。据说,近十几年来,只发生过两次未遂越狱事件。

  一次是刚出监室,还没有出第一包围圈,就被制服。

  另一次,虽然到了大墙下,但是,被墙上瞭望的保安部队哨兵当场击毙。

  至今,这两次事件的图片和文字说明挂图,还贴在看守所每个监室的墙上,用以警示、震慑在押人员,不要轻举妄动。

  当然,从法律和看守所的角度,这不叫越狱,而是有一个专有名词:脱逃。

  脱逃也好,越狱也好,第一关,就是要走出监室。

  号门一般有两道锁,一道是明锁,一个大号挂锁。一道是暗锁。无论明锁暗锁,没有看守所的专用钥匙,是打不开的。

  况且,号内随时都有20多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卡看守来提,而是强行破门而出,即便是关了一群猪,也知道这是越狱。

  就算你平时在号里人缘再好,威信再高,给人的恩惠再多,再能打,此时,也不会有人配合你。

  配合你的人,将受到牵连并且极有可能被加刑。而举报或者制止你的人,是立功。要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奖励。

  平时吃吃喝喝,打打闹闹,这类事可以不计较太多。但涉及到刑期这种事关自身重大利益的事,每个人都是立场分明的。

  所以,破门而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即使出了门,也是走廊,一个走廊的两侧,都是一个监区,走廊出口,则是监区的大铁栅栏门,仍有警察值守。

  这些看守,一般多是资历较浅,血气方刚,急于建功立业的新入行警校毕业生担任。

  要过此关,就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警察手里的冲锋枪,二是比号门更加坚固的大门。

  门有两个,分为A/B门,两个门不能同时开,只有一个关上了,另一个才能打开。

  第三关,是各监区共用走廊的出入大门。仍有警察持枪看守,此门,至少两个警察,且多了安检门,需刷卡并输入密码来开门。

  如果是正常出入,比如提审或是律师会见,会有管教提带,经过保安部队岗哨允许后,进入提审室。

  提审室中,有个铁笼子,铁笼子中,有个铁椅子,铁椅子上有锁。

  铁椅子上的锁,铁笼子上的锁都锁定之后,管教退出,办案人或者律师与你隔笼而谈,中间至少有2米到3米的距离。

  提审完毕后,再由管教原路带回。

  一路上,从号内,到走廊,关卡,审讯室,全程均有监控,没有一点死角。

  案情轻的,提出时加戴手铐。案情重大的,象圣林这样的,平时在号里,脚镣都时刻不离,提出时,不仅脚镣不能卸下,还要加上手铐。

  如果是法院开庭,或者是办案单位需要带嫌疑人指认现场,这时就需要把人带出看守所。

  这还得经过楼口的一道关卡,此道关卡,仍有警察把守,A。B门、刷卡、安检的防卫措施。

  出了这道门,就是最后一道门了——看守所的大门。

  此道关卡,由警察和保安部队联合看守。程序与此前的关卡差不多,只是保安部队战士更多一些。

  从号门到看守所大门,全程监控,整个过程中,只要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会发出警报。

  一分钟之内,第一批增援力量赶到,两分钟之内,第二批增援力量赶到。

  这套应急预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行一次演练。用快速,有效、得力等词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

  号里的窗户也是粗重的铁栅栏。即使破窗而出,还要翻越其他楼体才能到达外围。

  就算监控室的人全都偷懒,没有在监控屏幕上发现你,当着号里20多人的面,或者在空地上,也随时可能引发警报,不被发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况且,还要面对看守所的高墙电网。

  大墙至少有5米多高,墙脚,是深宽各达2米的隔离沟,附近没有任何攀援物。

  墙上是12万伏的自动感应蛇腹形电网,不用说碰上电网,就是接近电网一米左右的距离,电网就自动引发放电,足以将人击昏烧焦。

  大墙上,每隔不远,就有一个保安部队岗哨,一天24小时不间断巡逻、瞭望。

  别说爬墙,只要超越墙下的警戒线,就可以开枪射杀。

  如果越窗不行,那么,象《肖申克的救赎》里说的那样,在墙上挖洞越狱行吗?

  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得解决一些先决条件。

  比如,用什么挖的问题。每个在押人员进入号内,都得经过重重搜身,凡是硬器、锐器、现金、绳索、棍棒、手机等危险品,违禁违规物品,都不允许带入号内。

  平时和节假日,还会定期不定期地搜监查号。

  没有工具,你就得象梅超风一样,长上一双九阴白骨爪,用手指挖穿钢筋水泥墙。

  但是,就算你挖穿了,也不过是进了隔壁的监室。

  挖地道也与此差不多,你得先将号里20多人全部弄瞎弄聋弄哑,用10指挖开钢筋水泥地基,看监视器的警察全都天天睡觉,自己象变形金刚那样,变成一台掘土机,还得有警察帮助你把土运出去且一路畅通无阻……。

  古今中外不乏越狱成功的例子,但若以为在看守所也可以照葫芦画瓢,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脑残。

  乔装成警察,挟持警察,或者贿赂警察让警察把你给放了,从理论上,也是可行的,也有这方面成功的案例。

  但是也得有先决条件,比如,一身警服,磁卡,密码,各关卡值守人员不闻不问,力量强大到足以击败众多的警察和保安部队,脑袋足以抵挡阻击手的子弹,浑身刀枪不入,或者是成功地逃出看守所,在外面的天罗地网般的大搜捕中,在动则数千甚至数万人的围捕中,成功逃脱,且一辈子永远逃脱,还得你的熟人或是认出你的人不会为巨额悬赏动心……。

  思来想去,圣林觉得,这些想法的成功率都不大。于是就果断地放弃了。把思路转向外出时的机会。

  能够以在押人员的身份到看守所外,有这样几种情形:

  一是转所,即随着案件管辖权的改变,而变更关押地点。

  陈余案事发于兴阳,由市局办案,移送市律政司起诉,市律政司向中法提起公诉,由兴阳中法开庭审判。

  就算将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高法,高法开庭也是在看守所,况且兴阳市是省会城市,省高级法院也在兴阳。

  所以,转所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二是带出看守所指认作案现场。

  警察局办案时,曾经把圣林带到过陈余被杀的现场,但那时,圣林还没有越狱的打算。

  现在,案件侦查阶段已经终结,到了诉讼阶段,法院也已受理,不会再有指认现场的事情。

  事实上,圣林失去了这次机会。

  三是有病必须外出就医。

  看守所就有医生,除非非常严重的疾病,必须到外面就医,且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及众多的戒护力量,否则,是出不了看守所的。

  圣林本身没有病,就算肖军对他刑讯逼供,受了重伤,也很快就恢复了。

  要想有病,就得想办法自伤自残,一来,圣林不愿意自毁身体,二来,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自杀,自伤、自残,有着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一经发现后果自负,不仅外出机会没有,反倒伤了身体,偷鸡不成蚀把米。

  最后,就是到法院开庭的机会了。开庭时,接送被告人以及法庭现场的保卫,都由法警负责。

  在地方的警察力量中,负责反恐,反劫等突发事件的特警,战斗力较强,保安部队也有一定的战斗力。

  其他如刑警、巡警、治安、基层派出所等战斗力都不算强。

  对付一般百姓,绰绰有余。但对付圣林这种经历过地狱式训练,又上过战场杀过人,经历过枪林弹雨的铁血军人,那点儿战斗力实在不值一提。

  但是,问题也不少。

  一是如何去掉戒具的问题。除掉钢制手铐或者是束缚绳,圣林自信没有什么问题。除掉脚镣,就要麻烦得多。

  因为脚镣的机关,并非用锁具,不用钥匙,也不是用螺丝拧紧的。

  而是穿上铁制粗铆钉,用大锤一锤一锤砸实砸死的。这种方法虽然简单原始,但是却非常实用有效。除非把铆钉锯断或剁断,否则,难以去除脚镣。

  不过,这点,圣林自信也有办法解决。

  只要双手得到自由,释放双脚,只是早晚的事。

  即使一时除不去脚镣,虽然耽误一些行动自由,却也可以应付一阵子。

  二是如何制服警戒的法警。

  从看守所出来,到法庭,再到回到看守所,法警肯定形影不离,且不止一人。

  若是在战场上,好办得多,直接以最简洁最致命的方法,杀死杀伤了事。

  可现在不同,警察不是敌人,只能制服,又不能留下严重后果,否则,自己岂不是真的成了杀人犯。

  况且,原本就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对于法警而言,押送,也只不过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案子又不是他们办的,没必要过度伤害他们。只要让他们失去阻碍自己逃跑的能力就行了。

  至于越狱后的逃跑路线、经费、交通工具、栖身地点,以圣林的特战队员身份根本就不担心。

  至此,圣林下定决心,在开庭时越狱,以后慢慢为自己洗清罪名,并为戴青宁报仇。

  现在,凡奇回来了,圣林就更不发愁了。他相信,凡奇会安排好一切的。

  圣林不再冥思苦想,一边等待凡奇跟他联络,一边跟着陆烟客学习六壬、八字,或者给蒋菲菲、佟鹿鹿等女警们算命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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