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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销案


  

  第135章销案

  段小飘所说的两个衙役,应该是之前派往时穿那里值班的两位山寨衙役,他们并不在县衙的编制手册中,蒙都头也小小的利用了职权,让这两个后辈先跟着见习一下,等衙役班子有了缺额,再让他们补上。

  这种事可以瞒得了别人,但对于海州城像段小飘这样土生土长的市民来说,根本不是秘密。而蒙县尉呢,在这群童年伙伴面前也拿不起官架子,刚才段小飘故意用他过去的官职招呼……蒙都头脸色变了变,一低头,软语相求:“小飘,某家升官之后似乎也曾宴请过你啊,州衙门口,给哥哥留一点官体,休得放肆。”

  尾随段小飘的铁匠们一起起哄,吵闹声中,是林翔解救了蒙县尉,他下了轿子,冲蒙县尉一拱手,蒙县尉如蒙大赦,赶紧甩开铁匠们,也把手拱起来,满心期望着对方开口,不料旁边的老苍头抢先一步递上了黄娥父亲的官帖,什么话不说,抄手站着。

  什么话不说也让人肃然起敬——蒙县尉指的是那份名帖让人肃然起敬:“娘也,原来是下任海州县黄翔黄大人,黄大人,咱们是去县衙,还是先去州衙坐坐,顺便拜望一下张知州?”

  林翔脸一红,退后半步,老苍头上前一步,指一指林翔介绍说:“这位是黄大人的舅兄,林公讳翔,在下是黄林氏昔年外宅管事孙某,我等今日来,是因为已确认黄娥姑娘的身份,特来衙门销案,并认领黄娥归家。”

  蒙县尉看了看时穿,后退一步,恭敬的拱了拱手:“不瞒二位,桃花观拐卖案已经不归县衙管了,前不久海州城又出现拐子,张知州调走了全部案卷,那些卷宗至今并未归还。”

  林翔随意的一指衙门口:“这不就是州衙吗?正好。”

  蒙县尉苦恼的挠了挠脑门,他这个动作让早先装出来的庄重荡然无存:“娘也,不好办啊,名义上桃花观的案件是县里破的,但最后论功……哈哈,知县大人要离任了,整天‘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乎山水之间’,县衙里官吏不全,就我这个顶梁柱还在履行值守,我看,你们找县里也没有用,不如直接找知州。大郎,你来的正好,我领你进去找知州报到。”

  稍倾,黄娥也下了马车,她上前一步福了一礼,文文的插话:“蒙县尉,我等来衙门原没什么大事,只是想在县里补个手续,至于找谁补手续——桃花观的案子最初归谁管,我们便找谁销案。”

  蒙县尉做了几十年的都头了,目前虽然挂着县尉的职衔,但“差遣”还是都头。私底下念叨起来,他觉得自己是个“官”了,与知县是平级的,但实际上,他的意识根本没转换过来——比如刚才他不应该称呼知县为“大人”,他与知县没有上下级关系的,这句称呼只能说明蒙都头的自我意识里,还把自己定位在“都头”上。

  黄娥是谁,她从小跟着父亲跑遍了东西南北,论起官场的种种手法与潜规则,她门清得很。被她口齿伶俐的一说,蒙县尉有点怯场了——黄娥这一提议让他莫不着头脑,他挨个看了看,林翔、老管家、时穿,期望得到更清晰的解释。

  时穿完全不懂宋代官场的细微套路,他睁大眼睛回瞪着蒙县尉,催促对方赶紧带路。而舅爷林翔考了一辈子科举,官场在他眼里还是个理想化的概念,他对里面的套路也是一知半解。

  黄娥说的似乎有道理耶:案子最初接手的是海州县,论理,销案手续要在海州县办——这叫司法管辖权。虽然官场上讲究“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份案卷最终被上头的知州调走了,但那是县衙与州衙之间的“行政事务”,跟小老百姓没啥关系。而她在县衙办完销案手续后,县衙里大可以用“州衙未曾得到完整档案”的理由,把这几份销案文档补送州衙——这就是县衙与州衙之间的内部事物了。

  老管家跟着黄娥父亲多年,却知道黄娥这是强词夺理:州衙已经接手了全部档案,说明案子的归属权已经发生了变化,他们应该找州衙解决后续问题……但老管家不愿多事,他得到的命令是接出小姐来,只要做到这点就行了。

  如今正是艳阳天,大太阳底下跑来跑去,也不是件快乐的事情,眼前这个傻官不知道官场程序,老管家也故意不去提醒,他板着脸,用催促的目光鼓励着对方。

  蒙县尉挨个人看了一圈,正犹豫不定呢,发觉时穿皮笑肉不笑的,仿佛在说“原来你比我还傻”,蒙都头怒了,后果很严重:“咳咳,既然如此,本县尉就顺手帮你们办理了销案手续,几位随我来。”

  黄娥嘴角浮出一丝偷笑,经过老管家身边的时候,她轻轻戳了戳老管家,递给去一个警告的目光,老管家正在纳闷,明明他们是来办黄娥的手续的,只是黄娥的手续,但对面这个傻官却说“你们”……等看到黄娥递过来的眼色,他隐约明白了。

  老苍头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顺从小姐吧。这位时大郎救下了小姐,案卷里写的分分明明,两人又相处了几个月,时大郎已经得到了“大将”身份,如此,官衙里面有没有这道销案手续,已经无所谓了。

  蒙县尉在那里精神抖擞,他提起笔,左右看了看,黄娥上前一步,轻声念诵案卷陈词,蒙县尉没有自己的书记官,正感觉无法措辞,黄娥念诵的结案陈词,对他来说简直是瞌睡遇到枕头,他顺笔记录下来:“今有嘉兴人士时穿时长卿、江都人士黄娥,与政和三年三月三被桃花观……”

  一片花团锦簇的结案陈词写下来,蒙县尉自己感觉到很满意,他不等老苍头催促,就在案件后面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盖上了自己的官印,然后连声催促老苍头与林翔签字。同时语不成声的感慨:“娘也,原来衙门里的文书不难写,原来我也能书写衙门里的文案了……激动啊,这份文书不能丢,回头我让掌书记(师爷)抄一份,再拿回家去给我儿看看——这可是他爹书写的第一份衙门公文。”

  老苍头接过毛笔,偷偷看了一眼蒙县尉,又回身看看黄娥,黄娥立刻用眼色催促,于是,老苍头提起笔来,在见证人那一栏签了名。

  林翔见到老苍头签名了,他也没说什么,接过笔,在证人一栏签了名。

  文书确立:黄娥……与时穿算是独立的大宋市民了。

  当然,唯有黄娥与时穿,其余的女子,照样是“案件证物”。

  黄娥一身轻松的站在台阶下,微笑着福了一礼,问蒙县尉:“县尉大人,不知道海州城‘宅宿务’可有空房间,父亲的意思是,让我暂时先居住在海州城,等候他上任……既然他把老苍头提前派来此处,我不妨替父亲租下个房间,闲着没事可以布置一下,让父亲一来到海州城就可以有个居所?”

  “有有……娘也,咱海州城城小,‘宅宿务’基本上是州衙管的,但县衙手里也有几套房间出租,哦,我们县衙官职不全啊,‘勾当宅宿务知事’无专职吏员,是‘掠钱事务官’管着房子,我把他叫来,既然是下任知县要出面租房,当然要拿出最好的房子来。”

  宅宿务管理的是大宋朝的廉租屋,中国自大宋朝开始出现市民阶层,并开始城市化进程,官府考虑到乡人进城务工会无处居住,便专门设立一个廉租屋体系,利用各地衙门手中掌握的空地,建筑一些平民住宅,供进城农民或者城市贫民居住。

  当然,朝廷设立这套“宅宿务”体系也不是纯粹处于善心,也有效益上的考虑——大宋朝走街串巷的摆地摊者,称之为“行商”,朝廷对行商是不征税的。但如果你有了固定居所、固定摊点,那就是坐商了,就是纳税人了。朝廷利用城中空地建筑房屋,廉价租给摆地摊的,就是期望摆地摊的人能够变成正式的纳税人。

  所以赵匡胤当初设立这套廉租屋体系,初衷是为了扩大税源。但大宋建立二百年了,国朝的事情,最终不免要走向权势化,如今的“宅宿务”已逐渐变成替官员、士子服务的租房系统——也就是面向中产阶级的租房体系。

  古时候的官员都是异地当官,三年一次考绩称之为“磨堪”,理论上“磨堪”成绩优良,官员可能调到下一个州县任职,这些拖家带口的官员去了新地方,三年后又要离职,所以古代官员一般不在任职地区购置房产,不值当不说,更有贪贿的嫌疑——而宋代很少贪贿,是因为赵匡胤设立了“官官相互监督”体制,举人参加考试、官员任职都必须有人保荐,被举荐者一旦贪污,举荐人以及他的现任上司都要株连。

  在这种情况下,上司首先会反对下属任何贪贿嫌疑,而朝廷提供的宅宿务服务,正好满足官员“异地任职”的部分需求。发展到了北宋末期,宅宿务已经成了“官员特别招待所”与“廉租屋”体系的混合物。

  “特招”,也就是宅宿务里的“上房”,那是不对外的,只招待官员临时居住。

  而宅宿务的“中房”则相当于普通招待所或者青年旅社,独门独院、家具齐全、厨卫具备,你可以租下来自己生火做饭,关起门来过自家小日子,当然,它的房租也带有福利性质,城市贫民完全能租得起。

  而宅宿务拥有的“下房”则纯粹是个简陋的单间宿舍,专门对进城赶考的举子,以及在城中学舍就读的“舍生”免费开放,偶尔也有大商贩借来临时落脚——如果论月租的话,它比客栈便宜。

  第135章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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