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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犬阿呆 上


  许蔓事件之后,高二(理)396有个小神婆的消息就传遍了校园,不过这个小神婆的名字却是谢拉拉。谢拉拉一时成为风头无二的校园神奇人物。

  谢拉拉也觉得奇妙,明明她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没干,怎么就得了这么一个惊人的名号呢?每天都有人来找她来解决那些疑难杂事,弄得她焦头烂额。

  而当事人唐非则依然轻松怡人的过着小生活,对于两个人截然不同的遭遇,谢拉拉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很简单,因为唐非秉持的原则是“死道友不死贫道”。或许是她淡漠琉璃的性情,或许是她过分早熟的思想,总而言之,基本上唐非已经长成为一个性格恶劣的人。

  不过那件事情的影响远不止如此。自从那事之后,肖善和许蔓、黄琪疏远了距离,反而和谢拉拉走得非常亲近,这样的结果,连唐非都大跌眼镜。

  这日谢拉拉忸怩的向唐非说道,“非非,肖善说要请我们吃饭,答谢我们那日的帮忙。”

  唐非戏谑的看着她,打趣道,“是请你们还是请你啊,你可要说清楚哦,像黄琪不就是因为多带了许蔓去和肖善吃饭,才惹出这么多的事端呐。”

  谢拉拉小脸一红,“是你们了,而且非非,我相信你了,你才不会撬我墙角的,对吧。”

  小丫头垂着头,一脸娇羞,就差绞衣角了,完全就是一副情窦初开、情意绵绵的模样。唐非不想打击拉拉,又觉得身为朋友,应当扛起说忠言的责任,但看着拉拉期待兴奋的样子,又觉得说不出口。

  谢拉拉却误会了唐非的意思,以为唐非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去。就拉着唐非的手,央求道,“去啦,去啦。”

  唐非看她一脸期待的表情,无奈的把想说的话咽下去,点头答应。

  下午放学之后,谢拉拉就拉着她飞快了的出了校园,去了校门后街的那些饰品店。她逐一的挑选着,边询问唐非的意见,“你觉得这个好不好,送给肖善合不合适?”

  唐非揉了揉鼻子,“你对肖善这么有好感啊?你打算倒追他吗?”

  谢拉拉停了停,没有回答她,然后快速举起一个美人鱼烟灰缸送到唐非面前,“怎么样,怎么样,很有意思吧?”

  唐非拨开烟灰缸,她脑筋转了几转,还是道,“拉拉,早恋可不是好事。”然后又吞掉了后半句:通常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谢拉拉笑了笑,“不早恋的高中算什么高中啊?”然后低头继续用心的挑选着礼物。

  唐非噎住,随即笑了,的确,不早恋的高中怎么能算完美的高中呢?

  挑完礼物之后,谢拉拉带着唐非去了和肖善集合地方。那里除了肖善,还有另一个男生已经等在那里,皮肤黝黑,高高壮壮的男孩,非常魁梧。

  肖善指着男生介绍道,“我们班的,丁格。”然后又解释道,“我们今天去他家的店吃饭,他爸爸做的活鱼汤很好喝。”

  丁格就是401班那个最耐打的混混,看外形的确挺有黑社会的潜力。丁格和唐非、谢拉拉互相打了招呼,他露出一口白牙和腼腆的笑容。

  谢拉拉和唐非没有异议。四人一齐上了公交车,前往丁格家开的饭店。

  下了公交车站后,还有几百米的距离需要步行。大家正往前走,一条狗却蹦蹦跳跳的穿过人群,开心兴奋的盘旋在丁格的脚边。可是除了唐非看到了它的存在,其他没有任何人看到它。那是一条威风的哈士奇,形貌看起来十分凶狠,与丁格有异曲同工之妙。

  到了饭店之后,里面原木的装修,显得整个饭店简洁大方干净,四人找了个小四方桌坐下。不一会儿,丁爸爸就把做好的饭菜端上了餐桌,有热情腾腾的鱼汤,下面用酒精点着或,搭配几盘时令蔬菜和蘑菇拼盘;还炒了红烧排骨,辣椒煎蛋等家常菜。色香味俱全,一看就是美味,让人口水长流,食指大动。丁格却神色有些黯然,那条哈士奇则趴在他的脚边,望着餐桌吐着舌头。谢拉拉也看出了苗头,关心的问道,“丁格,你怎么了,都不动筷子?”丁格勉强一笑,“我只是想到了我的伙伴,它喜欢吃鱼头和排骨。”肖善和谢拉拉都以为丁格说的是他朋友,唐非却明白他说的是他脚边的哈士奇。

  谢拉拉好奇的问道,“谁呀,谁呀,喜欢吃鱼头的人不多吧。”

  丁格摇摇头,“是我养的狗,叫阿呆。”

  名为阿呆的哈士奇听到主人呼唤自己的名字,“汪”的回应了一声。

  唐非作势用筷子夹起鱼头,却在进碗的时候,筷子一松,鱼头啪的掉在地上。唐非装作不好意思的的看着三人,“手滑,筷子没拿好。”地上的哈士奇则飞快的起身进食,边吃边快乐的摇着尾巴。没多时,唐非又用同法喂了它一块排骨,哈士奇也知道是唐非喂的,示好的围着唐非的腿绕了一圈后,又回到丁格的身边,美餐后的神态十分憨厚可掬。

  唐非看着觉得很温馨。

  唐非对丁格道,“你跟阿呆感情很好啊。”

  丁格停顿了下道,“阿呆到我家五六年了,我一直跟他玩在一起。”他放下筷子,神情充满回忆,托着下巴慢慢讲着,“以前他每天早上都会送我去站牌上学,下午也会去站牌下接我回家,只要看到我他就会很开心。”说到这,他吸了吸鼻子,揉了揉眼睛,应是想到了伤心之事。

  唐非心中感叹,其实它现在也天天送你,天天接你,见到你还是那么开心。

  见丁格许久没有下文,谢拉拉便追问道,“后来呢?”

  丁格断断续续道,“我千不该万不该带他去跟别人打架,我那时候觉得他是我最好的伙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架一起打,挨揍一起上。”

  丁格将拳头握紧抵着自己的鼻子,哽咽道,“我真的很幼稚,我没想到这样会给他带来危险,那群人憎恨我,也憎恨阿呆,他们趁我不在就欺负阿呆,阿呆那么老实,他被打的那么惨,满身是血的躺在那里,他硬撑着在那里等我,看到我时,眼神那么哀伤……”丁格突然猛的锤着桌子,餐具都跳了几跳。他咬牙切齿道,“要是让我知道是哪个王八蛋杀千刀的干的……”

  激动的丁格双目通红,神情森然可怖。那未完的下半句,听着的三人都明白其意。

  看到主人震怒的阿呆,吓了一跳,趴在地上呜咽着。

  唐非捏了捏发酸的鼻子,原来阿呆竟是被人活生生打死的,真没想到是这么悲惨的事情。可怜的阿呆,即便是这样的死亡,也没有从他身上看到半点怨恨,他依然纯厚朴实,满身所展露的唯有对丁格的爱和痴念。

  狗向来是忠厚老实的物种,虽然不辨是非善恶,但生性单纯,对主人忠贞不二,以主人为生活的中心,一心一意。可是人类,有太多太多的顾虑和担忧,有太多太多重要的人或事,绝不可能那么公平的对待他们。

  狗充满灵性,若能得到主人的珍惜对待,便会百倍千倍的回报,即便是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可是这个世界,又有哪一个人愿意为自己的爱犬付出自己的生命?

  唐非如是想着,心里苦涩的厉害,只得咳嗽几声,把心里那些酸的苦的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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