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麻雀要革命
徐濛的寒假在被窝,年货,春晚,烟火,走亲访友里飞驰而过,徐濛妈妈为了让她打发时间,买了更多的书。大部分时候,徐濛不是抱着冰糖罐子在床上看书,就是守在电视机旁边冻搜搜地等《恶魔在身边》。
春天是一眨眼的事,寒假作业尚没有开动,开学就已经倒计时了。但是徐濛一点都不急,她知道老师根本不会检查寒假作业本的正确率,只会翻一翻写全了没有——因为老师都是扔给她翻的。郑颖还是借机约她去新华书店,美名其曰补作业。那个时候言情小说满天飞,五颜六色的封皮书都放在书店最显眼的位置。徐濛被郑颖拖着,把《天使街23号》《恶魔的法则》《麻雀要革命》《香薰恋人》《会有天使替我爱你》等等等等看了个遍,还要负责替她擦眼泪。
徐濛就在这个时候碰上了高宇彬,他拿着几门主课的参考书,站在她们面前。郑颖坐在角落里哭得梨花带雨,为别人的爱情流泪,宛如一个病弱西施,更加惹人怜爱。而徐濛在旁边攥着纸巾劝她,活像大户人家小姐的丫鬟。初中生都会在开学前几天买参考书,高宇彬这个时候出现一点不奇怪。但徐濛还是吓了一大跳,觉得狼狈的不是郑颖,反而是她自己。
高宇彬打了个招呼,又放下书:“等我一下!”
徐濛往窗外看去,他跑到自己的山地车旁边,从把手上摘下了一个装满草莓的袋子,里头个个玲珑可爱。
不一会儿,他又跑了回来。看了一眼郑颖,把袋子递给了徐濛:“我刚买的,给你们吃。”
得,更像丫鬟了。
郑颖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儿,小小年纪就已经艳压群芳,美人胚子这个词最贴切不过。老有男生给她送东西,徐濛没少沾她的光。
她想:二月份的草莓,是当季的时令水果,一定很好吃。
但她真的很不想沾高宇彬的光,于是全部给了郑颖,空手回了家。
等徐濛龙飞凤舞地填满最后一页作业本的时候,初一的第二学期开始了。一切都没什么变化,只是她对高宇彬的热情不似从前。虽然目光所及,还会不自觉地注意,不过她坚信这个坏习惯也会慢慢改掉的。
另一件事是,她真的喜欢上了羽毛球。徐濛有点偏瘦,但是体能很好,再加上悟性高又勤加练习。到了这学期,已经可以和郑颖你来我往,自如对打。她的基本功自然是不如郑颖,技巧和反应也会略逊一筹。但徐濛的杀球格外出色,经常打郑颖一个措手不及。郑颖对此非常欣慰,颇有一种把自家女儿培养成才的满足感。于是愈发来劲,训练她不遗余力,势要把徐濛逼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渐渐的,就有一半观众从篮球场转过来看她们打羽毛球,到后来,打篮球的男生打完了也会站着观摩一会。大部分人自然是冲着郑颖看的,仙女流汗,清纯有活力,平添两份清丽。
高宇彬不一样,他看徐濛多一点。郑颖的发挥一向是很稳定的,看几场就能发现她的套路。但徐濛却一直在进步,经常会爆发出让人意想不到的技能。他还喜欢站在徐濛这半边场地——为了听她的声音。徐濛的喘气,发力时的闷哼。跟郑颖说话时,也因为运动的关系,比平时更娇弱,像一片轻飘飘的羽毛荡来荡去。她赢了会笑,带着得逞的羞赧。输了也会笑,还会偷偷向郑颖撒娇。她有很多种笑,每一种都盛满他的胸腔,让人像热气球一样,不知不觉地就往上飞去。
高宇彬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声控。
日子按部就班地往前奔,徐濛果然恢复了风过无痕的状态。她再次跟高宇彬接触的时候,已经是学期期末。徐濛的小学以素质教育为荣,到了四年级才开英语课。再加上她又没有去上补习班,到了初中,英语依然是她最差的一门课。期末考试的前一周,单词的听写她错了一半,当天就被英语老师喊去了办公室,没想到居然跟高宇彬站在一排等着挨训。
英语老师苦口婆心:“徐濛啊,你是班长!英语怎么能这么差?你这样中考怎么办?其他几门课再好有什么用啊?背几个单词你都背不下来?”
徐濛低着头,安静乖巧。
高宇彬也很稀奇,瞟了她一眼,他还以为徐濛是全能选手呢!颇有种高岭之花跌下神坛的感觉。
这一眼,直接把英语老师看炸毛了,一把抓起听写本扔在他身上:“高宇彬!你看她干什么?她再差也比你好!你看看你自己写的什么东西!我不用问就知道你肯定是完全没背过,你来学校干什么?啊?”
作业本哗啦哗啦一阵翻飞,凄惨落地,高宇彬怕弄脏,立刻弯下腰去捞:“不是,老师……”
英语老师不等他说完,直接拉开抽屉,请出私人珍藏的木头板子,要给他上刑。
“你不要狡辩了,手摊开来!”
高宇彬只好又直起身来,摊开右手。
“换一只!右手给我好好写字!”
啪的就挨了一下,他没吭声,把手收起来握在背后。自己打篮球,皮糙肉厚的,无伤大雅。
英语老师又觉得不能搞特殊,让徐濛也伸出手来:“你也要长长记性。”
徐濛怕痛,听了第一声就心惊胆战,跟上断头台似的丧气。
没有办法,只好委委屈屈地挨了一下。
徐濛弹钢琴,手一向爱护得很好。这一下比想象的更痛,直让她骨节发麻,立刻红肿了起来。尤其是大拇指的根部,几秒就显出淤青。
高宇彬跟她一起走出办公室,瞥到她的手掌。觉得是自己连累了徐濛,十分过意不去。
“班长不好意思啊……”
“跟你没关系,是我没有好好准备。”
学业是第一位的,徐濛彻底收了心。
期末考试徐濛依然是第一。虽然她英语成绩不佳,其他科目却几乎都是满分。惹得郑颖唉声叹气,表示以后考前都要先供奉一下她这尊考神。
徐濛在学业上有奇怪的癖好,什么科目她不擅长,她就越要跟那门科目较劲。语文数学科学在她眼里都变成了不值一提的小事,下滑考砸她都不会多花一分心思。偏偏是英语死活不见提高,于是暑假的时候,她又跟英语杠上了。方法很简单,整个暑假,她每天都七点钟起床去阳台朗读课本,八点烈日当头了就回房间泡茶背课文,晚上还要听着课本配套的磁带入睡。就这样坚持到了初二开学的时候,她把初一的两本英语书,连同书本的附录都倒背如流。徐濛在英语上就努力了这么一个暑假,却吃了很久的老本,高中的英语竞赛,大学的四六级,出国的托福gre,她都能无师自通。徐濛的高中老师曾夸她说,学起来轻松快乐的95分,比起早贪黑的98分更让他满意。也许那个暑假就是她英语的□□,□□到了一切都很通畅舒爽。打那时起,徐濛在所有的事情上都爱找这个点,可惜不是所有事情都能一劳永逸——比如说她和高宇彬。
她曾经以为初二就是这样的关键点,因为高宇彬成了她的后桌。
说起来也很巧。新学年的开始,他们功利又直接的班主任,让学生自己选同桌选座位。只不过成绩好的人先选,从第一名开始。徐濛老样子带着郑颖坐了靠窗倒数第二排的位置,他们班的第二名是高宇彬的同桌王仁浩。巧就巧在王仁浩看上郑颖了,拉着高宇彬就往他们后排一坐。这下,徐濛和高宇彬这两个配角僚机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四人组成立,大家神色各异。王仁浩很高兴,高宇彬很暧昧,郑颖很羞涩,只有徐濛不为所动。她新学期的目标只有一个:英语要考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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