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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拂晓 中


  林小同被同事们推推嚷嚷架出了办公室。

  “撒手!”

  林小同怒吼一声,身旁的两三个同事一见他这股狠劲儿,莫名就是一怵,立马松开了手。

  重新恢复了自由,林小同扭了扭脖颈,活动了一下~身子,忽地嚯嚯笑了两声,凑在老板门房旁边大声说道:“梁总,你要玩儿我可陪你玩,你不是要我走吗?我这就走!但咱们的帐可还没结呢,刚才那两下就算是利息,从今天起,我林天泽就是你的噩梦……咦嚯嚯嚯嚯!”

  说罢,林小同男人寻味地扫视了一眼身边每一个人,转身离开了这间拥挤的公司。

  “抓~住他~!”门房里传来一声叫喊,只是没有一人理会这凄厉的哀嚎……

  ……

  九点的商业街开始注满了人味儿,林小同行走在着嘈杂的街道,一边走,嘴角一边不规律的抽~动。旁边的行人都用惊诧的眼光望向了他,因为他竟然在自言自语,分成了两个语气语调截然不同的声音:

  “你……你怎么又出来了?”

  “哈!因为你的肺有点问题。”

  “我的肺有点问题?什么问题?”

  “你的肺,太窝囊!桀哈哈哈哈!”

  “你别来扰我了行不行,我现在过得挺好。”

  “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分都分不开的!瞧你那怂包的样子,戚戚~!一点男人的狠劲儿都没有。要不这样,趁着咱俩在一起,咱们做点有趣儿的事怎么样?”

  “别啊,你觉得有趣的事,我可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你赶快走吧。”

  “这么久不出来一次,难道你就这么舍得我走?”

  “我……”

  没有错,林小同是一个精神分裂患者。在他的身体里面,住着两个人格。一个,就是他自己,另一个,就是方才自称林天泽的人。

  而这,就要从他儿时说起了。

  林小同来自大山,家里就自己和父亲两个人。据父亲说,小同的妈在自己2岁的时候就跑了,而家里的长辈都在邻村,一年也只见个两三次面。这些年吃喝拉撒,就一个老男人守着一亩三分地,带着孩子过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

  山里的孩子没有玩儿的,就喜欢上山探险。

  他从小就羸弱,遇事优柔寡断,遇恶忍气吞声。13岁那一年,林小同刚小学毕业,正赶上地里涝灾,这时,孩子们上山的理由就变成了去山里挖野菜摘果子。林小同就随着一帮山里的小孩闯进了深山,而这一次,他们走的格外的深。

  当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深山里的小同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而身边那些孩子们不知什么时候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把他忘了一般。他一个人提拉着半篓子野菜,在山里瞎转了半天,终于知道了着急!

  “狗子~~!葫芦~~!”林小同在山里叫唤着小伙伴的名字,在山里两眼一抹黑的情况下,期望有人能够回应他。

  然而,回应他的却是……

  “啊呜呜呜呜呜~~~!”

  是狼!

  林小同越走越怕,只听见狼嚎越来越近,远处一双绿幽幽的光点在黑暗中不时跳动。他依着一颗大槐树,浑身颤抖,嘴角抽了抽,他想骂,平日里这帮孩子欺负他,没想到了山里,他们竟然会弃他于不顾!他想哭,平日里爸爸早归的叮嘱,自己居然抛在了脑后。

  然而,他不能骂也不能哭,此时,他只能攥紧了手里割菜的刀子,迎接那逐渐放大的绿光……

  …………

  第二天中午,几乎全村的人都到山里找小同,而山里竟走出一个满身是血的少年,他眼神呆滞,左臂的衣服已经完全破烂,可以看到里面深长的咬痕,右手紧紧攥着那一把刀子,当有人发现他时,他身子一软,便晕了过去。

  这次惨痛的经历,让小同高烧不退在床~上躺了一个月;仿佛那狼血流入了自己的身体一般,小同身体里多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孩儿,一个与他截然相反的伙伴,一个有些邪乎的恶源。

  一个是水,一个是火。虽然十分怪异,但这林小同的第二人格却并不是时常出现,只有在自己极度恐惧、气愤、悲痛的时候才偶尔出来。当然,也并不是每次出现都会带来拯救,有一次初中打架,林小同就在被支配的情况下,将一个高年级的孩子打出五处骨折。

  无论是性格所向还是所作所为,林小同打心眼里排斥这人格,没有人会希望自己像个木偶傀儡般眼生生看着自己被人支配,好在每次只要情绪消散,这第二人格就会消散下去。

  当然,这也是自己绝对的秘密,甚至自己的父亲,都不知道自己的多重人格。

  …………

  “这么久不出来一次,难道你就这么舍得我走?”

  “我……”

  林小同停止了抽~搐,勉强按耐下自己的情绪,不理会路人怪异的目光,继续前行。他掏出了手机,按下一个快捷的号码,听筒里传出“嘟……嘟……嘟……”的呼叫声。

  “喂~”

  “喂,温馨!”林小同一听到对面柔软的女音,脸上浮现出了一点笑容。

  “唔~~小同啊,怎么了,这么早给我打电话。”对面的女孩仿佛还没睡醒。

  “没事儿,就是问问你在干嘛呢!”林小同脑海里酝酿着话语。

  “能干嘛?早晨没有课,睡个懒觉。你上班又偷懒呢?”

  “呃……瞎说,你接着睡吧,下班给你打电话!”

  对面的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林小同的女朋友——温馨。她和林小同是同一所大学,比林小同小两岁,所以还在学校里“继续深造”,两人从认识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但仿佛还在热恋期一般的甜蜜,每次想到这姑娘,小同都会由衷的升起一股幸福感,真恨不得把她含在嘴里,捧在手心。

  眼下自己丢了工作,温馨就是她唯一的心灵慰藉。当然,除了远在千里的父亲,林小同在大学里也有一帮真心的兄弟朋友,只是这帮朋友来自天南地北,现在读完了大学,也都燕归巢里,反倒是林小同留在了这孤单的易开市。所以,这温馨在小同眼里就更显的珍贵,既是甜蜜的情人,也是唯一的朋友。这几个月工作太忙没有时间陪她,正好今天大解放了,林小同准备给她来一个意外惊喜!

  三个小时以后,小同出现在了学校的门口,手里提着一盒温馨最爱吃的精装糖果。迈入了这个阔别多月的校园。

  走在校园的林荫大道上,林小同正憧憬着一会见到温馨的场景,突然!身后一阵风袭来,伴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瞬息而至!林小同赶忙向右一侧身!

  嗑!

  一架亮黄色的跑车从林小同的身侧离弦而过,车耳后视镜结结实实的撞在了林小同的小臂上,一路跑出五十米后,一个急停,留下一条浅浅的刹车痕。

  林小同握住左臂,由一开始的麻木逐渐转为疼痛,轻轻甩了一甩,似乎没有骨折,只是软组织有一些挫伤。他淡定的走向那跑车,还没走到,便听见那车里传出一声骂咧:“妈的,真JB倒霉!厮儿,你过来!”

  说完他用手一指侧光镜:“看见车耳朵上这一个黑点没有!你知不知道我要漆上这个黑点要多少钱!”

  林小同来到车旁一打量,车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女的暂且不管,驾车男子带着一个一个黑框蛤蟆墨镜,一身潮流的嘻哈装扮,短发造型张扬,额头一撮挑染的黄发格外耀眼。

  看来是个富二代。

  将自己的手机一掏出来,递给那黄毛,林小同微笑着说到:“还好我躲开了,你是哪个专业的,留个电话吧,如果我的手有什么事儿,也好打给你。”

  那黄毛一听这话,竟然叫嚣出来:“你脑子有病吧?我这车,可比你这手值钱多了!你怎么不问问我这车有没有事?”

  林小同收回了手机,忍了一口气:“这样吧,是你撞的我,但我这手应该没什么大碍。这事儿就算了,以后你开车小心一点。”

  黄毛一见林小同气势软了下来,怪叫一声:“嘿,我说!那我这车怎么办?我……”就在这时,他身旁的女生轻轻拉了一下他:“算了吧,我们走。”

  这声音极小,但是钻在林小同耳朵里,却响若天雷!林小同艰难的把目光转向了那女孩,瞳孔不由的一缩!

  温馨!

  他左手提着的糖果在刚才被撞的时候都没有松开过,但是此时,却无力的松开了……啪!那盒精装的糖果狠狠地跌在地上,摔了个七零八落。

  让人绝望的并不是她坐在其他男人的车上。

  而是在这大中午,这车是从校外往里开来的。

  时间停滞在这几秒,温馨有些尴尬,说到:“小同……我……”

  林小同猛地转过了身,不理会身后黄毛的叫嚣,头也不回向校外走去。午时的太阳并不能驱散这犀利的寒冷,反而刺得他有些眼痛,轻轻揉了一揉……

  发现自己已经流出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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