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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六种语言,六句我爱你(6千)


  7月13号那天,他们在岛上为大嫂办了一场Party,玩闹过后,他与她在建了一半尚未完工的别墅里缠绵了一番。


  就在客厅的空地上,刚铺完地板的瓷砖地,他们呼吸着灰尘的味道,以及裹挟其中淡淡的菊香,穿着衣服,水乳交融了一番。


  在无数次水乳交融里,这一次,是叫她印象最深刻的一次。


  他爱喝酒。


  尤其酷爱加冰Whisky。


  他说,之前还在阿富汗,每次要出战时,他总爱偷偷喝几口。酒精在他身上的作用是叫他的思绪更清晰,注意力更集中。


  酒精能助他作战。


  那天他们都喝了点酒。


  送走了哥哥一行人,他们留在岛上,准备去海边露营,本想去帐篷里缠绵,听着海浪翻滚的声音,听着夜色轻拂的声音,伴着星光,伴着阳光的温存,在柔软的沙滩上缠绵一番。


  可是,他却提议要在别墅里。


  “这里将来大哥要带老婆孩子过来度假的,还没人住过,咱们在这里留下一点纪念,不是很好么,表示咱们来过?”


  “你是说,像孙悟空在如来佛掌心里留下一句到此一游那样么?”


  “哈哈哈哈!你懂我!”


  “不是我懂你呀……等等……”


  他扑上来就要褪开她的吊带裙,她被抵在墙上,被禁锢在他的臂弯里动弹不得。


  “这座岛,除了咱们,真的没别人了么?我哥他们会不会回来……”


  “你当大哥这么闲?大哥自己有老婆孩子的人,回家还得带孩子,你以为他会放过大嫂?当然不会——所以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裹挟着炽烈酒气的吻如雨点般落在她肩头,他直接拨开她吊带,大手朝她背后袭去,解开她内衣的扣子,重重一下将裙子连内衣一并褪下。


  他的吻朝她胸前漫延开去。


  她索性也放开了,伸手去解他的腰带,裤子褪开一半,她已经做好被贯穿的准备,他却身子一僵。


  “等等。”


  眼见他从裤袋里掏出钱包,再从钱包里掏出装备,她一脸新奇而惊愕。


  “你随身带着么?”


  “那当然了,万一我想要你了,总不能因为没带装备这种事,就错过一次跟你缠绵的机会吧?想想就冤。”


  这种事情,他们向来不会羞于启齿,可他这副理所当然的口吻,还是惹得她娇笑连连,双颊绯晕,衬得点点小雀斑愈发俏皮。


  “冤么。”


  “特别冤。”


  那一次,他要得很凶。


  特别凶。


  酒精的确能助他作战。


  只是有些战斗,是在真正的沙场上,腥风血雨。


  有些战斗,却是跟自己心爱的女人,缠绵不休。


  有一天,阿音刚断奶不久,开始吃些简单的辅食。刚当了爸爸的表哥公司里积压了不少待办事项,不得已要跑一趟,嫂嫂睡得正酣,表哥临走前便将阿音抱到了5201,请他们帮忙看半天孩子。


  她也是一觉刚睡醒。


  恰巧他提着早餐来了,刚进门阿音便嚎啕大哭。


  他们一群人围上去,观察半天才知,阿音拉裤子了。


  需要换尿布。


  “哇咔咔,阿音拉裤子啦!”


  尚天瞥他一眼,“你幸灾乐祸干什么?咱是不是得赶紧给他换尿布?”


  “不然呢?这种问题还用问?难不成让他在自己屎堆里等他爹下班或者等他娘睡醒?”


  “我就是嫌你废话太多呀!还有你要不要这么恶心?!”


  “怎么了?婴儿拉裤子,太正常了呀。”


  “那个……”


  Simon弱弱地问道:“你们谁会给婴儿换尿布啊?”


  “不会诶……”


  几个人一齐摇摇头。


  “要不……我去把真真叫醒?”


  “你觉得现实么?”


  孟皓尘瞥他一眼,“除了大哥,谁能喊大嫂起牀?你指望把大嫂喊起来,还不如咱几个自己给他换。换尿布而已,能有多难?”他伸手便要去解阿音的尿不湿,Lolly小心翼翼拽住了他的衣角。


  “皓皓,你要小心点,他……他可是大号呢。”


  “知道。”


  他不以为然,解开一看,却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我擦。他吃什么了,这么能拉?”


  “哎呀……”


  Lolly立马躲远,“我、我不行,这个事,就交给你们了……”


  “嘿嘿……”


  他忽然邪笑,还不等几个人反应过来,他一把抱起阿音,朝Lolly袭去,Lolly吓得四处逃窜,Simon忍不住大骂:


  “孟皓尘你大爷的!要死啊?!”


  阿音身上还没擦干净,他抱着他跑来跑去的,连萌萌都吓得拼命倒腾着四只小短腿,唯恐避之不及。


  “皓皓!求你了,别追了!”


  她吓得声音里都泛起哭腔,他这才作罢。


  “哈哈哈,你们至于么,屎而已。”


  “……靠!”


  Simon指着茶几上惨遭“毒液”溅射的白玫瑰,控诉:


  “我新买的花呀!”


  “挺好,纯天然化肥呢。”


  “……你是怎么说出这种话来的?”


  相比Simon,尚天要淡定得多,不愧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他朝Lolly走去,郑重其事拍拍她的肩头,语重心长道:


  “听我一句劝。现在换男友,还来得及。”


  “……”


  她知道尚天是开玩笑。


  可她真的从未想过换男友。


  哪怕是后来,他已经不在。


  九月初,他们开学了。


  暑假结束,他们告别了疯玩的日子,回到法兰克福继续上学。她是文学系的,主攻西方文学,姨夫苏辰逸就是文学系的教授,是她的老师兼姨夫。她算不上学霸,也不算学渣,学习不算刻苦,脑子还算不错,成绩一直维持在中上游。


  她在学校里却是风云人物。


  她出身赫赫有名,再加上金发飘飘,身材高挑,又热爱运动元气满满,在学校理应备受瞩目,是校花级别的人物。


  他是外语系的,入学刚一个学期,凭借过人的语言天赋,挺拔俊朗的外貌,也备受关注。


  几乎人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


  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每一所校园里,总有那么几对恋人,谈着羡煞旁人的恋爱,恣意潇洒,他们便是这样一对。


  收获祝福的同时,却也免不了遭人嫉妒。


  Lolly恋爱前就追求者无数,恋爱后仍旧如此。


  偏有人不识趣,竟敢找孟皓尘的麻烦。


  一个富二代,Lolly的同班同学,暗恋她许久,自以为只有自己配得上她,是孟皓尘横刀夺爱,抢走了他心爱的姑娘,这天下课,跑到学校门口,在他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堵到了他,带着几个小跟班。


  她今天没课,便没出门。


  他下了课,只想赶紧回家,刚出校门便撞见他们。


  “MenghaoChen?”


  他连个英文名都没有,富二代只好这么叫他。


  他眸光一沉,漫不经心地笑。


  “应该是HaochenMeng,谢谢。”


  丢下一句话,与他擦肩而过正要走,肩头一沉,富二代的手重重扣住了他的肩,他侧身一躲,懒得跟几个毛头小子一般见识,头也不回要继续走。


  “给我站住!”


  富二代恼羞成怒,他这才忍无可忍,一个敏捷的腾身,长腿重重一扫,在他肩上却猛地收住攻势,富二代吓懵了,只觉一阵疾风在耳畔呼啸而过。


  “你再敢碰我一下,试试?”


  这一腿,算作警告。


  他淡淡收起腿来,富二代却不肯轻易罢休。


  不敢碰他了,嘴上却不甘寂寞。


  “我找人调查过你了,你爸就是个贩毒的,你妈是个婊子,当初被你爸强了,才生下了你,没错吧?你不就是个私生子么,不,还不如私生子呢,私生子还是有爱才生下来的,你就是无爱的产物啊!”


  他眸光一凛,重重一腿踹了上去。


  “咣”得一声闷响,富二代捂着被踹的腹部,弯腰痛呼,差点直接呕吐。


  这一脚,真的连他内脏都要踹出来。


  “老子还是个退役兵。你都查了些无关紧要的屁事啊,该查的不查。”


  话音未落,重重又一脚踹了上去。


  这次,富二代终于吐了。


  “你在学校里边堵我,我可能还会脚下留情。可这是学校外面,我就算揍得你满地找牙,你爹你妈,校长也不能拿我怎么样。你要还算识趣,自己滚,从今以后,见我绕着走,见Lolly——不对,你再敢多看她一眼,试试?”


  几个小跟班赶紧扶着他一溜烟跑了。


  “孟皓尘,我记住你了!”


  他冷笑,头也不回便走。


  不过是个不识趣的情敌,敢来?


  办了就是。


  他也没想到,他的情敌会这么多。


  转天,图书馆。


  Lolly捧着厚厚的一本书在啃,“咔嚓”一声,从头顶飞来……一团纸,是被团成一团的纸条,她仰头朝它飞来的方向望去,是二楼围栏边,寻了一圈,却未见有人,狐疑着打开纸团一看,是他的字迹无疑。


  是用普什图语写成的一句:


  我爱你。


  她认得,他前两天刚教过她。


  正忍不住娇笑时,“咔嚓”一声,又一团飞了下来。


  这次打开,是泰语版的“我爱你”。


  随即又一团,是缅甸语。


  第四张,马来语。


  第五张,德语。


  第六张,中文。


  六种语言,六句我爱你。


  有生之年,这是她收到的最浪漫的告白,最浪漫的情书。


  他走后,她将这些皱皱巴巴的纸条夹在了那本普什图语版本的《追风筝的人》一书里,就在开篇前几页,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静静地躺在泛黄的纸张上,伴着他苍劲有力的绝笔,陪着她跨过沙场,踏遍疮痍,在那片神奇的土地上,一遍又一遍缅怀逝去的爱人。


  转天晚上,他们缠绵过后,她躺在他结实的臂弯里,呼吸着他身上特有的味道,香气混着些许汗水的味道,这味道总令她着迷。


  听着耳畔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她娇笑。


  “皓皓,真没想到,你还会说俄语呢。”


  “俄语?”


  “我今天收到一张俄语版本的我爱你,不是你写的么?”


  “……当然不是!我不会俄语!他大爷的,谁?!竟然学我的招数,泡我的妞?!”


  她咯咯笑了起来,“你别生气嘛,既然不是你写的,回头我扔掉就是。”


  “再滚一次,我就不生气了。”


  他邪笑着重重又压下来。


  情敌而已,他向来不会放在眼里。


  然而那一天。


  就在他们准备策划大哥大嫂的婚礼那段时间,他们回了趟法兰克福边郊的别墅,那里是苏辰逸与Hannah的家,Lolly的父母住在市里,学校在边郊附近,他们平时回别墅便比较勤,与苏辰逸夫妇来往便比她亲生父母还要多。


  家里来客人了。


  是一个来自慕尼黑,面容俊朗身形颀长,气质有几分阴柔的少年。


  他看他有些眼熟。


  总觉得好像在哪见过。


  晚饭后,她去游泳了。


  他没有下水,也没有换衣服,仍是一身笔挺的西装,一米八五的大个子,身材挺拔而健壮,坐在躺椅上一副潇洒不羁的姿态,举着杯加冰Whisky,看着波光里她来回翻涌的矫健身影,看着她编成蝎子辫的一头金发闪闪发亮,眼角满溢柔情,月光中熠熠生辉。


  为她,他特意学了编发。


  这次的蝎子辫,是他亲手为她编的。


  客人从身后喊他:


  “孟皓尘?”


  一句不太标准的中文。


  “Mark?”


  晚餐时已经了解到,他名叫Mark,父母跟Hannah私交很好,特意过来拜访Hannah,可他总觉得,他此番来访,另有目的。


  “你不陪她一起游么?”


  “我现在更想喝酒。”


  他在一旁的躺椅落座,爽朗而不失礼貌地一笑。


  “我也想喝,能否赏一杯?”


  他放下杯子,端起酒瓶,亲自为他斟酒。


  这个叫Mark的,他对他印象不错,虽然年轻,却不像学校里那帮纨绔子弟。最关键一点,他眼角的忧郁,总叫他想起阿轩,他战死的好搭档,莫名便觉亲近。


  “看你不像爱喝酒的人。”


  他将酒杯递给他,杯子里冰块叮当作响。


  “浅酌嘛。”


  Mark咧嘴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我其实最爱喝马提尼,你应该也认识夜公子吧,大家都这么叫他,他以前也在德国留学,他学校附近,他朋友有个酒吧,他偶尔过去调酒,我喝过一次他调的,从那以后就爱上了。别看他平时看着不太正经,调起酒来却像换了一个人。”


  “嗯,他调酒的时候,很迷人。哈哈。”


  他有一次,单独问过楚墨纯。


  那个如今已是夜公子妻子的女人,问过她,到底喜欢夜公子哪里呢?他和夜公子喜欢斗嘴,喜欢互掐,跟楚墨纯接触却不多,这个问题却是真好奇。


  就是大嫂生日Party上,他找机会问的。


  她莞尔一笑,如是回答:


  “他调酒的样子,就够我一辈子沉沦了。”


  没想到,这样理性这样温柔的人,也会如此大方说出如此浓烈而动人的情话。他想,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用在他们这群人身上,再贴切不过。


  他们都是这样勇敢而坚毅的人。


  纵使曾退缩过,可是,没关系。


  没关系。


  因为爱人会抓紧你的手,会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对你告白。


  “不过,Whisky,我一直想尝尝。”


  “加冰才好喝。”


  沉吟片刻,他问:


  “我总看你眼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巴黎那场晚宴,你是不是在场?”


  “没错。我曾经跟楚墨是校友。”


  轻描淡写一句话,他立马懂了。


  原来这个人不是他的情敌。


  而是大哥的情敌。


  他想起来了,那次晚宴上,大嫂跟大哥临时出去了一下,Mark目送着他们的背影,红了眼圈。


  他注意到了。


  之后,他好像单独和大哥出去了。


  “我来是想问问你,你和Lolly不是准备策划他们的婚礼么,我能不能……加入?我可以给你们帮忙,可以么?”


  “哦?”


  “可以么?”


  “你平时不是生活在慕尼黑么,他们的婚礼就在这里办,你自己的事情,不会耽误了么?”


  “我准备自己开个面包店的,店铺正在装修呢,这段时间我也没什么事。”


  “这样啊。”


  其实,他没有理由拒绝。


  亦或是,他眉宇间淡淡的忧郁,叫他不论提出什么要求,他都不忍拒绝。他忽然好奇,那五年里,他有没有跟大嫂告白过呢,大嫂有没有拒绝过他呢?


  思忖至此,一旁的少年淡淡又道:


  “那五年里……我只敢远远地看着她,一直也没能为她做过什么,为她办一场婚礼,我想,也算是给我自己一个交代吧。”


  他这才恍然,原来他眼角的忧郁,正是因为这个。


  正因没有告白过,才会忧郁。


  “没问题,那咱们一起策划。”


  Mark满含感激地笑了,递上手机,将微信二维码递给了他。


  “加个微信,方便联系。”


  他二话不说掏出手机,跟他加了微信。


  “不过,能不能不要告诉苏先生,也不要告诉楚墨,我想对他们保密,不希望给他们造成困扰。”


  “没问题。”


  “孟皓尘,谢谢你。”


  “客气啥。”


  那段时间,他们三个人,他、Lolly外加一个Mark,为他们的婚礼忙前忙后的,关系愈渐亲密。也算是从小认识,因为上一辈的缘故,真正熟识,却是在这段期间。


  Mark是很隐忍的人。


  孟皓尘对他只有这一个直观而深刻的印象。


  即便是那样喜欢着那个人。


  即便那五年里,那个人是单身状态。


  可他从未想过要去横刀夺爱,亦或是趁虚而入,因为他知道那个叫做苏沐扬的男人,也是那样爱着她,她也是那样爱着他。他说,他只是不想去自讨没趣,因为他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容不得第三者介入的。


  他不想去伤害她。


  那五年,只有默默地守候。


  他提起有一次,她一个人下了晚班回家,Simon没能去接她,她一个人走夜路,被几个流氓盯上了,她发现了,其实很慌张,却佯装无事,他们都心知肚明,如果落到那几个流氓手里,究竟会发生什么。


  他在街角拦住了他们,大打出手。


  生平第一次打架。


  他自然输了,被一顿猛揍。


  好在她平安脱身了。


  她平安无事,就好。


  他鼻青脸肿的,都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


  最难能可贵的是,其实他默默为她做了许多事,可他从不去打扰她。孟皓尘想起自己,为Lolly做了什么事都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巴不得叫全世界都知道自己是那么爱她,对比一番,他愈发觉得Mark隐忍。


  他是打死也做不到。


  如果有一天,他只能默默地去守候爱人……


  他想,他宁愿直接去死。


  Mark隐忍的个性,也像极了阿轩。


  这个人,总叫他想起阿轩。


  可是,就在那段期间,一个真正与阿轩有所关联的人出现了,这个人的出现,意味着某种平衡被打破了。


  婚礼开始前,在化妆间,大哥刚换完衣服,他接到了一个电话。


  正是那个人的电话。


  “喂?”


  楼道里,他找了一处僻静的角落,望着窗外已布置妥当的婚礼现场,接起电话,口吻罕见地低沉,叫人捉摸不透的情绪。


  “今天不方便,明天去找你。”


  是中文。


  电话那边不知说了什么,他眸光一沉,似是叹了口气。


  “那就晚上十点,酒吧见。”


  婚礼开始前,大哥单独将他叫到了化妆间,当时化妆间只有他们两个人,大哥开门见山便道:“我跟你说过吧,你敢伤害她,我会亲手宰了你。”


  他没太反应过来,他淡淡又道:


  “所以,我不管你在偷偷做什么,不许伤害她。”


  他才反应过来,洞察力极强的大哥,都察觉到了。


  可是,他不会伤害她的。


  他是绝不会伤害她的。


  “皓皓,你说这次我能不能接到捧花呢?”


  婚礼进行时,她挽着他的手臂,一脸憧憬靠在他怀里,“阿纯姐的婚礼上我就没接到,这一次,真的好想接到捧花啊。”


  可那一次,她依旧没接到。


  “皓皓?你怎么了?心不在焉的呢?”


  失落的同时,她终于也察觉到不对劲。


  “没什么啦。在想捧花怎么会被Mark接到呢,难不成他是下一个要结婚的人?”


  “哈哈,很有可能诶!”


  他们忙活了一整天,她累极了,回家洗过澡倒头便睡。


  他换了身衣服,出了门。


  直奔市中心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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