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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顶尖职业水准!(求订阅)


  下意识地,陈旭就想到了在之前直播中,遇到的那条死蛇。

  当时,他也是误以为那是一条蛇,结果接近之后,对方竟然动也不动,结果,竟然是一条已经被其他动物杀掉的死蛇!

  有过一次经验,他立刻警惕地看着四周,尤其是注意着灌木丛后面的动静。

  毕竟,昨晚斑鬣狗群追逐多加斯羚羊的场面,可还历历在目。

  万一这只小羚羊正是它们猎杀的,而它们恰巧又在附近,那岂不是“自投罗网”?

  片刻后,附近并没有传来任何的动静。

  陈旭眉毛一扬,犹豫了几秒钟,到底出不出手。

  算了,先冲过去看看什么情况,如果是保护动物,就放了,如果是普通动物,杀。

  如果是死尸,且上面有齿痕,那么就只切一块儿后腿肉,然后迅速离开!

  做完了决定后。

  他继续朝着目标接近。

  观众们看着眼前这幅诡异的场景,也觉得有些哪里不对。

  这羚羊动也不动,也不知道起来听听动静,难道昨晚熬夜太困了,睡着了?

  而就在这时,陈旭已经接近到了目标五米之内。

  这个距离,是他的把握爆发距离,超过八成几率,绝对可以击倒目标!

  唰!

  下一秒,陈旭后脚一蹬地,突然朝着那只幼年羚羊冲了过去!

  五米的距离,对于他来说,就是眨眼及至!

  超高的爆发力,以及强大的腿部肌肉,令他只用了0.45秒,就完成了距离冲刺,如同超跑的弹射起步一样,速度极快!

  砰!

  一声闷响,陈旭正中羚羊幼崽,直接压在了对方身上,并且迅速掐住颈部,进行关节锁,以免对方逃跑。

  可当他两手摸到脖子处的时候,却忽然发现,一股鲜红,沾染在了他的左手之上。

  血!

  死尸?

  陈旭面色骤变,这种“送上门的食物”最是危险。

  下一刻,他急忙检查伤口,看看是否是斑鬣狗所咬的齿痕。

  掰开伤口,看清之后。

  眼前的这个伤口形状,却令他完全呆住了!

  这时候,无人机也跟着飞了过来。

  不少观众看到了羚羊左侧的脖颈处,已经有一大片鲜红,这才明白过来它为什么不动弹,原来已经是一具死尸了。

  而因为伤口是在左侧,从旭爷追击的右侧角度看,正好被挡住了,所以没办法发现。

  “这荒地上,怎么会有一具保存这么完好的尸体啊,太假了吧?”

  “666,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捡漏羊?”

  “会不会是旭爷偷偷找道具组放在这里的。”

  “想在撒哈拉生存下来,的确太难了,做个弊,也无可厚非,可以原谅。”

  “呵呵,是是是,羚羊是道具组准备的,就连撒哈拉也是道具组用沙子堆出来的!”

  “不明白你们这是怎么了,竟然连旭爷的人品都不相信!”

  ……

  霎时间,整个直播间竟然陷入了开播以来,最大的一次争执。

  支持旭爷的一方,认为这根本不可能是旭爷作假准备的尸体。

  而反对旭爷的一方,或者说,也不是反对,他们同样也很喜欢旭爷,这是眼前这具羚羊尸体,的确有些太不符合常理了。

  试问,旭爷以往遇到的羚羊尸体,有哪具不是被啃个稀巴烂。

  最完整的一次,就是东非塞伦盖蒂大草原的那头跳羚,可是那也是刚刚被狞猫杀死,紧跟着被两条斑鬣狗给抢了下来,最后又被旭爷抢了下来。

  最起码看起来非常合理。

  可眼前这头呢?

  完好无损,只是颈部出血。

  试问,有哪个食肉动物,会在咬死猎物之后,一口不吃?

  最终,陈旭开口了。

  他一脸严肃地说道:“正如大家所见,这是一头幼年羚羊尸体,而且尸体保存的非常完美,全身上下,只有这颈部这一处伤口。”

  一边说着,他一边将羚羊的脖颈转过来,给镜头拍了一下。

  观众们看到,那是一个血窟窿。

  但凡有点儿智商的人,都知道,这是枪伤!

  一下子,那些说旭爷作弊的人,立刻感觉脸颊有些发烫。

  毕竟,即使是真作弊,也不会弄得这么假,至少也要用刀捅几下,做成类似于被咬死的伤口,这样才像一点儿。

  于是,直播间内,许多观众纷纷给旭爷道了歉。

  而陈旭则是趁此机会,走到了附近15米处,捡起了两颗金色的金属。

  是弹壳!

  “这是12号猎枪弹的子弹弹壳,除重型猎枪以外,12号是游猎猎枪中,口径最大,也是威力最大的一种,弹壳采用全铜质,造价不菲,这伙人很专业!”

  他捏着这枚弹壳,给观众们分析了几句。

  不少人愣了愣,这么牛逼,旭爷光是看子弹,就知道这么多信息,这尼玛比刑警还牛逼啊!

  可他们反过来一想,这些本来就是荒野必备的生存知识。

  如果让旭爷真的到犯罪现场,去观察罪犯的痕迹,没准儿就不一定比观察野外动物厉害了。

  不远处,10米左右,同样还有另外一滩血渍,但是并不见尸体。

  陈旭闭着眼睛,慢慢在脑海中重组现场。

  “两滩血渍,代表两具尸体,只有两发弹壳,对方的枪法非常之准,而且反应极快。”

  “他应该是在发现成年羚羊后,一枪将其毙命,幼年羚羊在听到枪声的第一时间,就开始往反方向逃跑,此时他正在换弹;其实,他根本没有必要击杀羚羊幼体,从他不带走尸体就可以看出,幼体对他们一点儿用也没有,但他还是开枪了,是因为乐趣?”

  “他的手法很熟练,换弹速度极快,几乎换完弹的同时,就进行瞄准开枪,整个过程不超过1秒,所以这只羚羊幼体仅仅跑了5米,就死在了它的母亲旁边!”

  在脑中重演完整个过程,就连陈旭也不得不感叹一句:这是个顶尖职业高手!

  不少女观众听着陈旭重演“案发现场”的分析,不禁差点儿兴奋得嚎起来,简直超帅!

  这一下,观众们总算是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陈旭也点点头,“没错,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击杀这头羚羊的,就是偷猎者。”

  “我之前对那片平地的车辙印判断错了,这帮人不是恐怖分子,是职业偷猎者,而且是顶尖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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