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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次


  主人翁回顾:季璃昕。

  我第一次见到天澈,对他上心的时候,他是不记得了,这是我根据后来跟他的相处得知的。

  那一天,天色很蓝,阳光明媚,是我初入A大报到的日子。

  从快递员手中接下那份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就在心里一遍遍细数这个日子的到来了。

  也不是那么期盼上大学,而是上了大学,证明我离社会又迈近了一步,我不想过分依赖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已经为我做了不少牺牲,杜叔叔为她所做的,我岂能视若未睹,杜叔叔是个好人,他等了母亲那么多年,是不介意再继续等下去的。

  我知道母亲为了给我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怕我尴尬,难以自处,所以一直没有点头答应杜叔叔的照顾跟求婚。

  如果我毕业踏入社会了,能够独善其身了,母亲就会答应杜叔叔了。

  A大,我梦寐以求的学府,虽然不是最好的,但也是国内顶尖的学府之一,那是父亲年轻时候的梦想,却因某些因素失之交臂,一直让他抱憾终身。

  父亲年轻时候时常在耳边提及,所以当高考结束成绩出来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填了这所学校,并非是慕名而来,而是想帮父亲完成他曾没完成的梦想罢了。

  到A大报到,母亲说要送我来的,但是我不想她跟我挤火车来,她身体不好,人多的车厢空气不清新,对她而言,是一种变相的折腾。

  我说我能够打理好一切的,在她面前,我振振有词,口水快说干了她才同意我一个人来报到,隔壁的小王跟我同年,考上的是南方的一所三流院校,但是他们一家还是全家出动去送他,说顺便旅游。

  说一点也不羡慕是假的,但是每家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父亲早逝,母亲一个人独立抚养我长大,真的很不容易,我想若是我家跟小王的家境一样,也许我就不是现在的我了,也许我会叛逆下,也许我也会跟其他同龄人一样任性,不会如现在这般扮演乖巧的角色。

  一个人来上大学,母亲自然是为我准备了很多东西,行李箱塞得满满的不算,身上背了一个双肩包还有斜挎了个单肩的,拉杆箱的上头也放了一个军绿色的旅行包,手上还提了满满的两个袋子。

  我觉得自己像是五六十年代的乡下人进城一般,额头上满是汗水,额前的头发有阵子没理了,有些长了,黏着湿汗,遮得视线都不太清晰了。

  不小心撞到前头一个人,被骂了几口,火车站本就人来人往的,到站下的时候人更多,好不容易挤了出来,叹了口气,真的是很不容易。

  听说A大有人是派来接的,但是自己找了,却没有找到,可能是自己来得晚了,人家早走了。

  只能自认倒霉,幸好事先查过火车城战到A大的公交车线路,不然这下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这A市,对自己而言,人生地不熟的。

  今天的15路公交,人特多,自己又提了这么多行李,无端受了很多人的白眼,觉得自己占了他们原本有限的空间了。

  好不容易在A大门口那一站下了,又不知道身后被谁给推了一把,整个人跌倒,肩上的挎包滑了下来,手上的袋子也没捏住,更别提拉杆箱了,直接摔了个四仰八翻了。

  我自己也狼狈地坐在了地上,手心擦破了屁,沁出血丝,还混杂了尘土。

  忍着痛,抬头,正想要找那个罪魁祸首,发现那人视若无睹逃离现场。

  而身侧来往的人,竟然没一个上前帮自己的。

  我想,我今天打扮是土了些,但这身衣服至少是来之前母亲特意为我准备的,是新买的,比起进出校园大门光鲜亮丽、洋溢着青春的大学生们,立刻相形见绌,但是也不至于乏人问津到如此地步。

  “同学,你还好吗?”

  声音很好听。

  我的视线转移……

  我一直知道天澈的五官,生得极好,宛若是上帝精心雕琢出来的完美作品,但是我倒是不迷恋帅哥。

  他有着浓黑的剑眉,坚毅的脸庞,高耸的鼻梁,还有锐利黝黑到几乎能慑人心神的眼眸。

  很显然,这是一个令人怦然心动的男孩,身上穿着尽管休闲,但是质地都是上好的,就算我这种极不关注名牌的,也能够瞧得出来这个长相俊美的男孩家境是定是极其优渥的。

  他伸出手,扶了我一把,然后将我从地上拉了起来。

  “你没事吧?”

  他难得又问了几句,可能是我迟迟没吭声的缘故,让他起了几分忧心。

  “没事。”

  我发现喉咙有点干,想起来自己在火车上还没喝过一口水,确实口渴。

  他应该是刚打完球的,帮自己提起行李的时候,我瞧到了他脚下的一个篮球,应该是刚打完球回来,还瞧到不远处,有几个男孩正往这边偷偷地瞧,似乎在等他。有个不耐烦地唤他走,“冷天澈,就等你了,别磨磨蹭蹭了。”

  “你们先走。”

  他犹豫了下,看了那个方向看了几眼,最终做了决断,将球扔给了那伙人,大声地道,“我等下过来。”

  我忙说,“学长你有事去忙吧,我一个人能行的。”

  我从小到大就不喜欢欠人人情,宁可自己吃点亏,也不想欠人人情,要知道没有一个人有义务帮另一个人,欠钱还可以还,人情是还不完的。

  何况我跟他莫不相识,不值得他这般帮我,因为我看出了他的架势,从他跟那帮人的对话中听出,他是动了恻隐之心,打算帮到底了。

  “你都叫我学长了,这忙是怎样也要帮的,你是刚来报到的大一新生吧?怎么家里人也不送下,你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也真能行。”

  天澈蹙着眉头道。

  我跟他不熟,也一时不知道怎么应对才好。

  他又自言自语上了,“刚报到有很多事情要做的,交保险啊,拿宿舍生活用品,还有领宿舍钥匙等等。”

  他手上提了我肩膀上滑下来的挎包,还有手上两个大袋子,顺带的,将原先置放在拉杆箱上的军绿色旅行包也给提过去了,这样,我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就肩上背着的一个双肩包跟一个拉杆箱,拉杆箱是拖的,有轮子的,倒是不怎么费劲。

  他走了几步,见我没跟上,回头忍不住说道,“怎么还不跟上?”

  我忙跟上,这下推脱的话,倒是说不出来了。

  一路上,有不少人跟他打招呼,看来他在A大广为人知,他这人倒是淡漠,有些人颔首一下,有些人根本就懒得抬头。

  我有些不懂他的性格,这人说他乐于助人吧,毕竟是帮了我一把,可是对于…..嗯,我还是不打算再做置评。

  他帮了我很多,对于报到的程序跟路线,他轻车熟路,还将我的行李弄到了寝室里,要知道我的寝室在六楼,拿着那么多东西,他没喊一声累,到的时候,就顺手擦了一把汗而已。

  寝室里没人,看情形,他们都是来了的,东西都摆放的挺整齐的了,可能是出去逛逛了。

  我没有空去纠结那些,只顾得上他,他帮完一切,我于是提出,“学长,我请你吃饭吧?”

  我想,这也勉强扯得上礼尚往来了。

  “不用了,我还要去打球,不过是举手之劳,”他拒绝一点也不拖泥带水,然后在我在思考着如何组织语言邀请他留下一起吃饭,他人影一闪,走得飞快,还不忘回头扯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我走了,拜拜。”

  这是他第一次帮我,我以为他会记住我这个人的,其实他根本就没放过心上,因为后来在校园里无数个巧遇,他都视我为路人甲,即便我的目光专注在他身上,他也极少回视我一眼。

  在他的身上,我这样的眼神,他应该极为习惯的,向来都置之不理。

  听说,他是有女朋友的,但是换女朋友的速度挺快的,而且都是女的主动追他,他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玩世不恭的男人,我向来是极为厌恶的,可惜,他不同,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他帮过我的缘故。

  我发现,我越来越关注他,我不好八卦,但是有关他的绯闻,却竖起耳朵来听。

  我极少发表意见,就算寝室里的朋友为此讨论争破头……

  每次与他擦肩而过,我的心跳总会加快。

  我真的很想跟他说句话,但是我很清楚,我这样普通的女生,就算真跟他站在了一起,也是极为不配的。

  不是不自信,而是他的每个女朋友不是院花就是校花级别的……

  迟早他会栽跟头的,但是我却舍不得诅咒他。

  我很忙,每天的安排其实都很紧凑,但是我却容许自己在万籁俱静的夜晚,躺在床上、肆无忌惮地想他。

  暗恋,我从不知道我有生之年会搞这么一套,但是毋庸置疑,我的行为,是暗恋他,很明确,容不得我辩驳。

  他参加的全校任选课,我初始不晓得,后来知道后,也抽空去旁听,座位离得他有些远,但是喜欢侧着头,拖着下巴,远远地打量他。

  我时常看他的侧面看得恍惚出神,但是他从不知道,有一次被发觉了,可能我的目光太过投入了,他转身过来,无意间与我视线撞上,但我装作正巧抬头,险险地将其掩饰了过去。

  他不明白,那一刻我的手心都是紧张而沁出的湿汗……

  后来,我跟菲菲关系较好,她发现了我喜欢天澈,她觉得很稀奇,我的性情有些偏冷,她想不通我怎会盲目跟那些人一样疯狂迷恋天澈。

  菲菲以为我对天澈,多半是皮囊之缘,毕竟我跟天澈素无交集,她不可能联想到我曾是他帮过的人。

  为什么不可能?因为没人会知道他曾帮过我,就连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就因为他的不记得,我在渐渐对他上了心,把那个人记在了心上。

  暗恋的滋味,对我而言,并不是特难受,伴随着的还有星丝的甜。

  我也跟普通女孩一样,期盼他有一天迎面而过的时候,唤我的名字,可惜,那分明是奢望。

  后来,当他如愿以偿爱上我后,我倒是觉得无所适从了。

  现实跟奢望总是背道相驰……

  因为,我暗恋他的时候,对他的了解还不够透彻,对他有着朦胧的好感到深深的暗恋的过程中,都是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唱的时间太久,从没人回应,也累了。

  如果时光回到从前,回到大学最初的相遇,如果他在那个时候追求我,如果我没认识闻人臻,如果…….

  可惜,时光永远不会倒退,我去设想如果,就算真有了结果,也不会再有可能篡改结局,挽回我们的有缘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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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之冷天澈离开A市以后

  到了美国,我却在第二天转机去了法国的普罗旺斯。

  在飞机上,脑海中莫名浮现了她曾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有机会想去看野生薰衣草。”

  这句话是她初来美国的时候说的,过了好几年了,不知怎的,就这样跳了出来。我在飞机上已经细细回忆过了这句话的缘起,那天,天色很好,阳光灿烂,我们相约去烧烤,伴随的还有乔晓静跟宋柯。

  其实是不想让那两个人当跟屁虫的,但是网上跟晓静无意MSN泄露了,于是本是两个人的烧烤队伍即刻扩大,顿时成了四个人的。

  的薰衣草真的很漂亮,在风中摇曳,翩然起舞如彩蝶一般令人移不开视线,起伏的薰衣草花香随风送入游客的鼻尖中,萦绕的香味,久久无法散去。

  迷人的夜色下欣赏,若是伴随璀璨的星辉光芒,更别有滋味。

  唯一可惜的是,她没有来,若是有佳人相伴,那估计不识愁为何滋味了。

  法国没有留下过她的脚印,但是她法语却说的极好极为地道,她是用了心学的,她从来都是个聪明的人,稍稍上心,就能够做到最好。

  在这里停留了两天之后,落寞跟寂寥随之而来,因为我病了,发了高烧,躺在旅馆里,差点因为高烧过度而性命不保。

  来之前莽撞,只跟父亲说了句我要去法国,便没给任何人留下过讯息了。

  在医院醒来,我见到的是我年迈的父亲,他神色憔悴,想必是衣带不解照顾了我很久,还是仓促从美国赶过来的。

  我有种冲动想大哭,可是眼泪却怎么也流不出来,心里却是悲伤到了极点的。

  “爸。”

  我吸了吸鼻子,将那股到鼻尖的酸酸感觉强力憋了回去。

  父亲本是想说我的,但是看着我可怜的模样,估计也不想说了,“醒来就好,今天跟我一起回美国去。”

  他态度坚决,我也不敢再做置评,虽然身体还是很虚,但还是跟他一块儿上了飞机。

  在回程中,我想,我需要振作,已经给了自己放任的时间,却把自己给搞得身心俱疲。

  回到美国,一直很忙,忙的不可开交,其实本就是忙碌的行程,硬被我给推迟延后了。

  这样日夜加班的日子熬了一个月,总算能够喘口气了。

  我开着车,出去兜风,想要放松下心情,却不小心撞上了一个人,险险的,还好没造成任何的伤害。

  是小宋,对了,她现在已经改回原名叫祁宁宁了,没想到在这会碰上她,她在这边读小学,刚下课。

  在国内因为宋柯的缘故,我其实不太待见她的,其实她也挺无辜的,不过是被领养而已,就是变相套上了一个名,其实她只是一个年纪颇小的姑娘。

  小宋,哦不,是祁宁宁,她在美国过得挺滋润的,她姑姑跟姑父对她很好,本来不爱说话的小姑娘,来了美国后,性格明显开朗了起来,在这里混的如鱼得水。他跟我在麦当劳店里滔滔不绝说她来美国后发生的很多趣事。

  她说话风趣搞笑,连带地,将我阴霾的心境也给驱散了。

  我想,也许以后我时常跟她见见面,她这人,有能够让我开怀的本事。

  宁宁谈起她的理想,整张白皙的小脸,熠熠生辉,宛若蒙上了一层珍珠璀璨的光泽,不容人漠视。

  我想,我的理想是什么?年少的时候是成为一名科学家,后来不了了之,再后来理想之于我而言,根本就没去想过。

  最近几年,我将心思都投入到了小昕身上,导致我自己的生活贫乏,这是对别人过分关注造成的后果。

  在跟宁宁聊天聊完后,我下了决心,我要振作,冷天澈,从来不是那般轻易被打倒的。

  宁宁说,男人应该有壮志,是啊,他差点为了女人连冷氏都不要了,这不是大丈夫之所为。

  是时候要收心了。

  送宁宁回她家,在她家门口的时候,她说,“冷大哥,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以后我再找你胡侃,你这人挺幽默的。”

  “冷大哥”这个称谓,让我愣了愣,还是头一次被人这么叫,记得她以前都是叫我“爸爸”的。

  其实这发生并不久,但是我却觉得似乎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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