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厉 1
当时魏楹看了沈寄两眼,“嗯,对,既然寄姐做菜好吃,那不管什么食材做出来都会很美味。不一定拘于肥肠了。我的确想吃明儿再买回来做吧。”
所以这会儿,魏大娘便是要带着沈寄再去买肥肠,顺带买些肉。路过上次那家布店,魏大娘进去扯了几尺花布准备给沈寄做新衣服穿。
这是怀柔,不过也是她该得的,沈寄道谢收下。魏楹的新衣服这三天晚上魏大娘已经赶制出来了,很是合身。看着也很挺括,人靠衣装,一下子让芝麻包子的美色又上了一个台阶。
魏楹的衣料是十五文一尺的,今天沈寄的也有十二文一尺。魏大娘却没给自己做新衣服,她想省下钱送魏楹去镇上的学堂。给魏楹做新衣服是为了让他到学堂不受人轻视。给沈寄做新衣服是为了哄着她卖力替魏家干活挣钱。毕竟从到魏家的第一天起,她就一直是换穿魏大娘改小的两件旧衣服。
如今,魏家的家底还是很薄的。之前为了给魏楹治病,差一点就要卖田了。
不过,如今魏楹好起来了,药钱这块就算是省下了。只要勤劳肯做事慢慢的应当可以积攒点钱下来。可惜明年又要送魏楹去赴考,先是州县一级,然后如果顺利还有省一级的。这个花费可不小啊。路费、还有到考点的一应花销。沈寄边走边想着到时候攒够了银子怎么和魏家拆伙的问题。供一个考生,那是无底洞啊。顺利还好,万一中间出点岔子,芝麻包子从翩翩少年考成个白头翁,那她岂不是得跟着搭上一辈子。
魏大娘这次依然是买了一斤多肉,不过今天来得早些,买了块半肥瘦的。然又后要了一副肥肠和几根骨头做添头。上一次的烧肥肠和萝卜骨头汤很美味。这次魏大娘便没再要沈寄一人背着了。车上只有王二叔知道这臭臭的肥肠洗干净做出来是美味。而且他吃了沈寄送的肥肠,今天就特地给她们找了个不错的位置坐,不至于被别人挤到边上去。回去的时候大家基本都比来的时候东西少,很少人还舍得花钱坐车的。
也有人抗议那东西不好闻。王二叔呵呵笑道:“这东西闻着不好闻,到时候弄好了吃着可香呢。魏大娘、寄姐、坐稳了。”言下之意,这两人他载定了,不满意可以下车。车是他的,他自然能做主。
回去以后,魏大娘先唤沈寄去量身高胖瘦。乡下做衣服讲究做得宽大,这样过几年都还能穿。如果衣料好没磨破,再过几年还能放一放线再穿。
“寄姐,你光会做菜还不够,想不想跟我学做衣服?日后你也用得上的。”
沈寄想了下,这里的女人就算针线活不好,但是至少基本的也会,不然就有点异类了。就像魏大娘,虽然厨艺不好,但是和一群村里的女人比,差距也不是太大。所以,如果沈寄想本土化,能学会当然是最好的了。
难得魏大娘肯教,于是沈寄欣然道:“我当然想学,请大娘教我。嗯,我会做好其他的活然后再抽时间练习的。”自从来到这里,沈寄想过很多。回去?不可能的了,而且自己已经死了的。那么,就只有留下好好过活。她发现在古代生活,并不是从前看过的穿越小说里那么容易。轻易就发明些超越时代的东西,然后名利双收;或者随便做做生意就家财万贯。她只能这么认真的活着。
“嗯,我先从最基本的教起,能学到什么样就要看你自己了。”
当天沈寄用一半肥肠做了一笼粉蒸肥肠,另一半煮过后放起来明日爆炒。再配了个凉拌三丝,又用煮过肥肠的汤汁做了个青菜汤。而买的肉则先熬油装起来,然后再做了白菜回锅肉。这样荤素搭配,不会太油腻,而且拌菜也很爽口。蒸肥肠的米粉是魏大娘用家里的小手摇磨按沈寄的要求磨出来的,细腻均匀。如今鱼丸汤每三天能卖到两百文左右,一个月就是二两银子。再加上魏大娘的绣活,鸡蛋还有庙会时卖福气结,魏家一个月差不多能有将近三两银子的收益。而且,马上十几亩地的租子也就是新谷就要送来,自家田里的菜虽然不像别家的长得好可以卖钱,但自己摘来吃是省了菜钱的。
所以,平日也可以吃干饭,用点米磨米粉也没有问题。至少在吃上头如今魏家是在往小康奔了。魏楹之前身子虚,如今天天打五禽戏,吃上三碗饭,魏大娘心头欢喜得很。连带着沈寄也跟着过上了好日子。今天赶集还哄着魏大娘买了干黄豆回来,明天可以磨豆浆吃,再配上自己炸的金黄金黄的油条,那滋味可美。
魏楹看到沈寄一边编着福气结,一边在咂嘴,仔细听还能听到她的咂嘴声。不由笑道:“寄姐,又在琢磨什么好吃的?”这个寄姐会做吃的,同时也是个吃货。对吃无比的上心,旁的倒不怎么往心里去。有这个反应那肯定是在想什么好吃的。
面对魏楹促狭的笑,沈寄忙收起遐想,“哦,没什么,就是想着好久没有吃过豆浆配油条了。少爷,要是咱们住在镇上,可以卖的东西就多了,也不用每三天都需要背那么多东西赶集。镇上的人花钱比村里的大方多了。”村里人基本都是自给自足,如果到了城里,就是卖早点也能挣到不少钱的。
魏大娘在旁边裁布料,闻言道:“卖什么?”
沈寄趁机放下手里的活计偷个懒,扳着指头道:“嗯,就从早上说起好了,可以卖豆浆油条,还有包子馒头,我还会熬许多种粥。然后中午卖鱼丸汤,还可以做其他的小吃,甚至晚上都可以摆夜市。”
魏楹想了下,“也没你想的那么好,镇上虽然比村里好些,但是出来买吃的的人还是有数的。你说的这个,除非是到更大的地方,譬如京城或是华安府那样的地方,租个小店面,或者之前干脆就摆摊,倒是会有比较多的人来买。”
魏大娘点点头,镇上三天去一次生意还不错,日日摆摊的话就没这么好了。而且,去镇上住租房子那些的花费也不小,现在的银钱有数。
沈寄“哦”了一声。也是这个道理,现在的人可没有现代多。手里的闲钱也没现代人多,大部分人还是挺节俭的。
这会儿三个人正是吃了晚饭在说闲话。一般当天赶了集,次日才会开始做鱼丸,这样好保存一些。二狗子也会在明天才把鱼送来,所以这天晚上便是编福气结攒着庙会的时候卖。然后,魏大娘裁好了沈寄的新衣,瞧她也编了三十来个了,便叫她过去开始教她基本的针法。
村里人穿的衣服多是自家织的粗布,颜色也很单一。一年也不一定会制一身新衣。魏大娘是要做绣活卖的,所以才会去买绢帛买彩线之类。而且魏楹穿的衣服沈寄注意过都不是粗布,和村里人区别挺大。不由得想起孔乙己坚持的长衫客和短衣帮的区分。当时还偷笑过,穷得叮当响,魏大娘还真把自己儿子当少爷了不成。
不过后来看到村里人对魏楹这个读书人是相当的尊敬,偶尔上门来求一封书信或是写个喜事用条幅,都是客客气气的。果真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沈寄不由想起自己本科毕业找工作,就如沿门托钵一般的辛酸来。她开始以为魏楹说过的他代写书信赚取银钱就是指这个,后来才发现不是的。村里人找上门来,他是不收钱的,最多收下别人带来的菜。他是背着魏大娘在镇上给人代写书信,是趁着每隔几日去镇上买书或是借书的机会做的。所以,机会也不多。
至于村里,一来是人不多,二来被一起读书的人知道就要说他铜臭了。
至于这次他要去的书院,比现在上的这个私塾好了许多。教书先生是个落第的举人,比村里这个些许认得些字的先生强多了。魏楹从前就常去那里借书回来抄的,那先生也很喜欢他。恰好便是在街上看到他代写书信,字和文采都不错。便想要他去书院读书,只是被这场病耽误了。
这会儿见魏楹埋头看书,魏大娘便招呼沈寄出去堂屋学针线。这个可得说上一阵,会影响到楹儿看书。而且,现在也不缺那一点点照明的灯油了。
沈寄今天卖鱼丸汤之余也看了看魏大娘卖的绣活,大多是精巧的荷包,上头绣了些花鸟,栩栩如生。
沈寄从前一点基础都没有,这让魏大娘有点疑惑,不过也没多说什么。便教了些最基本的针法以及配色,教得很是仔细,然后便给了沈寄一个小花绷和一小块练习用的绢帛,是裁衣剩下的边角料,让她试着绣一方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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