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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这一夜都没见正阳离开团里,

  都以为他在录音室持续听曲,遂再不敢有人去打搅。

  谁又知道,

  在悠沉的大提琴伴奏下,

  正阳盘腿靠在窗口下的墙边,

  伴着月光,

  很仔细地将那写满签名的横幅上,“曼丽”两个字,一点一点剪下来,再一针一线缝在了“熙正阳”三个字上,叠加着,彼此不再分得清彼此。他很满意,望着笑。

  ……

  又到周末,曼丽终于得空下来过过自己的生活。

  说起她这样的家庭出身,也着实有些“雅兴”:练练字儿,养养花儿,也是常有的。

  曼丽至今还有用蘸水钢笔的习惯,

  蘸水钢笔由来可古老,从羽毛笔慢慢演化而来。木杆,上面插有一个薄薄笔尖,笔尖有一点点蓄水功能,一般能写十来个字。还有一种在笔尖里多一个蓄水囊,蘸满水后能写一两行字,方便得很。但蘸水钢笔也有一个极大的缺点,就是稍不留神就会滴落一滴,污染纸张,严重时使这页纸作废,所以每个用蘸水钢笔的人都得很谨慎小心。

  曼丽练字儿都是用蘸水钢笔,在双线格薄薄的信纸上书写,有时稍一用力,笔尖会划破信纸。

  有一搭没一搭地练字,蘸水钢笔的弹性始终有充实的手感,摁住写字时可以看见笔尖流淌墨水,在自己的手下慢慢地变成一行行的字,字与字之间表达出思想的含义,天长日久,不知不觉中,练字儿的人儿,已长大成人……

  元西就坐在她对面的桌面上做习题,

  遇见不会做的,

  稍等曼丽写完手上的字儿,卷面转过去,人也起身虚心听着……

  暖阳洒在他们身上,也叫岁月静好吧。

  有人敲门,

  曼丽起身去开门时,并未觉察这边的元西身体稍往阳台门框内移了移,这样,大门打开,外面的人不至于一眼就望见他……

  门一开,

  曼丽是吃了一惊的!

  没想到,是,江选之。

  选之向她礼貌一点头,神情略严肃,

  “冒昧来打搅,是我找姚雀要的你的地址。

  是这样,有件事想当面与你讲清,”

  他稍顿了一下,再看向她时,眼里的疏离很明显,

  “你既然已经不记得过去,说明缘分确已了断,所以,你我之间相当于就是陌路了。那么,我的事,谢谢你的关心,就请不要再参与。也烦请劝劝姚雀,你是他师父,他听得进你的话,不要再为我的事费心了。”

  说完,一点头,转头要离开了,

  “诶!”曼丽忙叫住了,话语里有焦急也有气愤,“你这是怪我们多事儿了?”

  选之没停步,继续往前走,

  曼丽甚至追了出来,

  “你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你的病……”

  选之忽然驻足,

  回头,

  神情讥诮,

  “看来我的病很好地‘呼应’了你的同情心,我是个‘弱者’,现在又处处‘倒霉’,更能让你的‘同情心’‘仗义感’发挥到极致。”

  曼丽气死了,

  “你自己不惜命还见不得别人的善心!”

  选之眯起眼,

  “你真有善心吗?实话跟你说,我眼里,你这不叫善心。你是我不要的女人,甩掉过的货,怎么,现在我落魄了,你得意了,就这样来‘同情’我了?反过来想想,你觉得这是善心么。”

  “你!……”曼丽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

  选之冷漠地看着她,

  “那会儿,你也有生病的时候,知道我是怎么对你的吗,

  我在喝酒,你在挨打,

  我醉生梦死,你高烧不退,一条腿都迈进鬼门关了,

  你还来缠着我,

  我,踢了你一脚……”

  “滚!”

  曼丽浑身发颤,

  回头,

  进来,合上门,

  两手还背在身后死死握着门把,

  合眼剧烈呼吸,

  头皮发麻,

  眼胀得特别难受……

  “曼丽姐,”

  曼丽慢慢睁开眼,

  视线有些模糊,

  半天才看清元西焦急关切地看着她,两手抬起,想扶她,又不敢……

  曼丽摆摆手“没事,有点贫血。”

  不过她还是一步一步走进房间里,

  元西这也不敢跟进去,

  远远看见她似乎走到床头,拿起一个小瓶扭开盖儿吞了颗药,又拿起一剂眼药水儿吧,仰头往双眼里各滴了一滴……

  曼丽坐在床边,两手撑在身体两侧,垂着头就这么合着眼歇了好半天才走出来,

  “没事,”她微笑着,“老毛病了。”眼神也有些尴尬就是,想,元西估计都听到了……

  元西弯唇摇摇头,

  是元西单纯的笑容拯救了她,

  曼丽从气愤、委屈中平息下来,反倒,对这个江选之更有种“愈挫愈勇”的心!

  曼丽犟脾气激发出来了,看来“从前过往”还非得想起来呢!不能他说一就是一吧,我真有这般“痴心贱命”?!曼丽不信呀!

  曼丽这孩子就是这样,一有浊气要出就发泄在花儿上,

  余下时间,字儿也不练了,

  蹲阳台角折腾她养的那几盆花,叫元西都看不下去了,

  “曼丽姐,你吃过花么,”

  “吃花?”曼丽扭头疑惑看蹲在她边儿上的淳朴小伙儿,

  小伙子笑得憨,笑得踏实,“我们老家时兴吃花,你这儿正好有一小枝桂,如果放心,我来试试,叫你尝尝鲜儿。”

  是呀,吃花可不是毒正阳的稀巧点子,

  李时珍就说过吃花在咱天朝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春秋战国时,长江中下游及江淮楚地之人就有食花的习俗。吃花的倡导者还白纸黑字地掌握着一个铁证,即《离骚》中的“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当然也不可缺少文人的杜撰,

  《书剑恩仇录》里的香香公主,天性爱嚼鲜花,因而身上散发出一阵阵“不是脂粉香,也不是世间任何花香”的芳香,颠倒众生。据她向红花会舵主陈家洛自称:“有许多许多好看的花,开在草地上……我宁可不吃牛羊,也要吃花,想是因为我爱吃花,所以自幼身上就有股气味,你不喜欢吗?”这个时候陈家洛坐在她身边,“只觉得一阵阵淡淡幽香从她身上渗出,明明不是雪中莲的花香,也不是世间任何花香,只觉淡雅清幽、甜美难言。”……

  好吧,

  曼丽眼里,

  元西读书不精致,倒是对这些野趣小说精通十足,

  边做着“桂丸”,边跟她聊这些俗尘浅乐,倒也舒畅身心,

  渐渐,曼丽的气儿也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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