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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客至


  ??  秦琬醒来的时候,正值黄昏。

  她揉了揉有些发疼的脑袋,一股脑从床上爬起来,摸索着穿衣穿鞋。

  伴随着这一连串的动作,秦琬本来有点迷糊的脑子也渐渐清晰起来,终于想起来之前发生了什么——歹人被悉数诛杀后,提心吊胆了一晚上的她终于松了一口气,竟是直接趴桌子上,连个前奏都没有,就这样睡着了!

  坏了坏了,她这么一睡,阿耶阿娘指不定多担心……

  想到这一茬,秦琬打理自己的动作便加快了几分,但她人小力弱,头发怎么弄也弄不好,索性将头发全部打下,略略梳了梳,就推开门,朝主卧奔去。

  七月恰好端着空药碗,推开木门走了出来,见到秦琬的动作,唬了一跳,连忙拦着秦琬:“娘子刚刚喝完药,已然歇下了。”

  秦琬踮起脚尖,想看看里头,见七月挡着自己,就有些担心:“阿娘是不是……”

  “娘子——”七月努力咽下心中酸涩,停了片刻,方道,“动了胎气。”

  听见母亲状况不好,秦琬更加焦急。

  她无聊时会跑去找诸位兵士玩,听他们插科打诨,有时还故意挨着厨房,津津有味地看着粗使婆子们的闲聊,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都听了一耳朵,自然清楚,彭泽县这地方缺医少药的,莫说昨夜的惊魂未定动了胎气,就连什么头疼脑热,风寒着凉,都能轻而易举地要了一个壮汉的命。哪怕寻到个郎中,也不敢轻易就让他诊断,毕竟在这种小地方,庸医误事的例子实在太多,不差一两回。

  七月摇了摇头,沉默不语。

  秦琬一听,更是焦急,她灵机一动,想到一桩事,忙道:“我听阿娘说过,她有一颗五品叶,阿耶初来此地,水土不服,生了一场大病,就是靠它挺过去的!”

  作为珍贵药材的一种,野山参素来是有价无市,尤其是沈家这种世代军旅的人家,关键时刻含上一片参,多些元气,说不定就能救自己一命。故沈曼出嫁的时候,陪嫁的药材中,最为名贵得就是一支根须茂密,品相甚佳,生有五个巴掌大的杈,每个杈皆有五片小巧叶子,参龄近百的野山参,学名叫做“五品叶”。

  千金易得,好的药材却极为难求,沈曼深谙这个道理,故流放之时,她宁愿少带点金银,也要将这“五品叶”带走。果然,为了生秦琬,她元气大伤,靠着五品叶恢复过来;秦恪刚到彭泽的时候,水土不服,也是靠野山参的效用,好容易才缓了过来的。

  谈起这桩事,七月更是心酸:“小娘睡了过去,不知晓后来发生的事情。娘子明明面白如纸,却硬要奴婢抓付普通的安胎方子,拿家里现有的药材对付一下。至于五品叶,竟是,竟是,竟是让奴婢将之切成小片,悉数分给了那些兵士!就连剩下的根须,娘子都让奴婢弄了吃食,给他们送过去……若不是得了两株三十年分的参,娘子怕是更……”

  七月一心为主,见沈曼虚弱躺在床上,却硬是不肯留一点人参沫子的样子,简直咬碎了牙齿。秦琬听着也揪心,但她见惯了沈曼运筹帷幄的本事,自然不会质疑母亲的举动,反倒琢磨出了一点深意:“诸位兵士是否伤亡惨重?”否则没道理让阿娘下血本啊!

  听见秦琬问起这事,七月的声音低了下来:“两个当场就没了,还有三个受伤过重,也没救了,一个断了手指,一个被削了耳朵。那个射箭最厉害的,肩膀都被弩箭给穿了,幸好没伤到骨头。赵肃被砍了十七八刀,身上中箭无数,血污凝得衣衫都没办法褪下来,元气大伤,索性没触到命脉。”

  秦琬虽能想到战况的惨烈,但眼下血淋淋的数字摆在面前,过半的伤亡还是让她头皮发麻,也明白了沈曼宁愿拼着孩子可能出事,也要笼络住这些兵士的原因。

  财帛的力量固然惊人,但在生死面前,也并非百试百灵。

  她暗暗记下这点,又问:“阿耶呢?”

  “大郎君在正屋……”七月不知想到什么,看了秦琬一眼,柔声道,“小娘,奴婢为您梳头吧!”

  听见她这样说,秦琬先是疑惑,略想了一想,才恍然大悟,便带了点惊奇地问:“阿耶有客人?”

  还不等七月说什么,这位聪敏的小姑娘笑了笑:“无事,我年纪小,这一身不算失仪。”说罢,竟是蹦蹦跳跳地往正屋走去。

  七月跟随沈曼多年,进过宫,赴过宴,大大小小的场面都见过,对着秦琬这个她看着长大的姑娘,如今竟有点本能地敬畏,不怎么敢反驳她的意思,只得眼睁睁地看着秦琬进屋,有些无奈地想着那位不请自来的客人何时能走。

  庭院虽被打扫过,却仍有一种挥不去的血腥气,被滚水和火焰肆虐过的痕迹犹在,让人见了就忍不住回想。秦琬刻意放慢脚步,熟门熟路地扒着木门,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就见秦恪坐在正位上,正与坐在左下首的客人寒暄。观其神色,竟一扫昨日的软弱、犹豫和狼狈,眉宇间都流淌着欣赏和满意。

  秦琬长到这么大,从未见过父亲露出如此轻松愉悦的表情,不由呆了。

  秦恪极宠爱她,她课业十分优秀,这的确不假。但正因为她天姿聪颖会读书,却没有足够多的笔墨纸砚来练习,秦恪越是欢喜她的天赋,就越是愧疚她的处境;越是愧疚她的处境,眉宇间的郁色就越难掩盖,可今天……秦琬恨恨地盯着那个青袍少年,恨不得用眼睛将这个姓裴名熙的家伙戳出十个八个的洞来!

  她情绪一露,盯的时间未免长了点,裴熙察觉到有人多事,还以为是丫鬟慕他,刚欲开口,就听代王笑道:“裹儿,莫要站在门口了,进来。”

  秦琬收回投在裴熙身上的目光,大大方方走到秦恪身边,亲昵地蹭着父亲的袖子。裴熙见状,微微挑眉,来了点兴趣。

  他能感觉到,眼前这个小丫头不喜欢自己……有趣,当真有趣!

  这位皇长子殿下本就极偏好能与自己谈得来的文人,又在这片文化荒僻之地呆久了,好容易见到一个出身尊贵,仪表堂堂,气度非凡,容貌甚佳,且在经史子集,诸般杂学上都颇有造诣,与他谈了一个时辰话题都不重样,什么都接得上的人,简直是越看越爱,恨不得自己有个这般出挑的子侄才好,见状便拉了拉秦琬,向她介绍:“裹儿,这是新来的使君,裴熙裴旭之。”说罢,他望着裴熙,用一种骄傲至极的语气说,“这是小女,秦琬。”

  大夏风气开放,未婚少男少女交游嬉戏都算不得什么,何况秦琬年纪尚小,不需避讳?

  秦琬已然猜到七月口中的“两株三十年份的参”是从哪来的,便压下心中那一抹父亲被人抢走的酸溜溜,行了一礼:“见过裴使君。”

  裴熙轻轻颔首,竟是像长辈一般,生生受了秦琬一礼。

  秦琬睁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裴熙——刘宽可是从来不敢受她的礼得!

  方才一番交谈之中,秦恪已看出裴熙秉性不错,就是为人太过张狂了些,不给人留面子,莫说对秦琬一个小姑娘,就连对他这个皇长子,也是该据理力争的时候就据理力争。

  或许人和人之间真有缘分一说,裴熙这种万人嫌的脾气,秦恪倒不介意,心道二弟年轻的时候比这少年郎还张狂很多呢!少年人嘛,意气风发是好事,太过拘泥古板反而落了下乘。为免得女儿将气氛闹僵,秦恪笑了笑,说:“旭之啊!先前我还没问,你怎么忽然想到来这儿了?”

  以裴熙的家世,哪怕被人弄到了这个位置,他甩甩袖子就能直接辞官不做,一辈子当个林中高士,富贵闲人。对他放弃两京繁华之地,跑来这个穷乡僻壤的做法,秦恪心中万万不解。看在他和裴熙颇为投缘,裴熙也不像那种奸猾狡诈之辈的份上,秦恪索性直接将这句话给问了出来。

  裴熙果然没隐瞒,干脆利落地说:“阿翁说,若我继续呆在京城,指不定哪天就被人盖了麻袋,拖到小巷子里,狠狠地揍一顿。为了保住我这张还算过得去的脸,索性让我回洛阳。但这样回去,未免有落荒而逃之嫌,可巧彭泽县长一职空缺,我便调了过来。”

  他说话幽默风趣,秦琬忍不住笑了起来,秦恪则有些瞠目结舌:“你,你……这是……”

  裴熙摊了摊手,无奈地说:“阿耶知道后,差点没打死我。”

  若是换个心眼小一点的人,此时定恨不得直接掐死裴熙——哪有当着苦主的面埋汰人家,潜台词是您老人家是个烫手山芋,谁都不愿意沾的?偏偏秦恪认清了自身的处境,明白人情冷暖,反倒觉得裴熙虽有些骄狂,却不失率真,便道:“旭之多虑了,你这般出挑的郎君,谁见了都只有赞赏的份,怎会暗地里……”说到这里,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盖你麻袋?”

  裴熙一听,大生知己之感:“正是,我不过就是参了几个太子宾客,东宫辅臣,阿翁和阿耶就吓得和什么似的,真是无趣。”

  秦恪本顺手端过茶水,打算喝一口,听见裴熙的话,差点没拿稳杯子:“你说你参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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