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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除恶务尽


  陈松见了周澈后,第一句话就是:“君可知‘妖言’罪名之重?”

  汉承秦制,言论重罪共有四种,分别是:诽谤、妄言、非所宜言和妖言。除了“非所宜言”之外,其它三个动不动就是处以“族刑”,也就是诛族。因其刑重,并且又是言论罪,所以此类罪又和那些刑事罪有不同之处,此类罪却因是“因言获罪”,在证据上不好确定。换而言之,也就是可以理解为:说你有罪你就有罪,说你没罪你就没罪。也正因为这个特点,在酷吏的手上,此类罪名常被滥用。

  秦汉“妖言案”甚多,如秦之坑儒,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又如秦末,“今年祖龙死”之语;汉武帝给州部刺史颁布了六条监察条例,叫“六条诏书”,其中第三条说,地方上的‘妖言’是刺史必须留意收集和追查的重要信息;再如西汉的淮南王刘安因“荧惑百姓,妄作妖言”,不但本人自杀,王后、太子、涉案宾客“皆族”,且受到牵连的“列侯二千石豪杰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接着到东汉此类的案件更多,“一人犯罪,禁至三属”。永寿元年(155年),“刘陶上疏桓帝痛陈时弊,有‘高门获东观之辜,丰室罗妖叛之罪’之语,可知以妖言获罪、以妖恶连坐,已成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即使是豪门巨室,也难逃罗网”。

  “知道。”周澈严肃答道。

  “我来前,县君说,横路亭乃君前任之地。今裴元绍与君前后上书,告发季氏妖言惑众。县君让我问你:告发季氏到底是横路亭的意思,还是你的意思?”没人是傻子,吴庸又不是横路亭的人,却在除夕日在横路被捉,随后不久,周澈就与裴元绍先后上书告发季氏妖言惑众,明摆着的,这其中必有内幕。

  周澈面不改色,答道:“季氏家中宾客吴庸应邀在横路亭吃酒,因为聚众赌钱,被裴元绍拿下。吴庸为赎罪,主动告发季氏家主有妖言之罪。这种种经过,下吏已在上书中写得清清楚楚。”

  “你是说此案与你无关?”

  周澈默认。

  陈松哪里肯信他!紧紧盯着他,说道:“妖言之罪,一人犯罪,禁至三属,动辄牵连上百,乃至数千人……,周君,你既知此罪之重,那么你可有确凿的证据?”

  周澈听了陈松的质疑,不慌不忙,叫侍立在堂门口的郭强:“将昨天季家送来的东西拿来!”陈松狐疑等待,不多时,郭强捧着一个漆盘进来,放在陈松案前,掀开上边的布帛,露出其中的物事,却是五锭金光灿灿的金饼。陈松莫名其妙,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昨天季家给下吏送来的东西。陈君,请你试想,若不是心中有鬼,季家又岂会肯用这五块金饼来换吴庸一人?吴庸只是他家的一个宾客而已,哪里能值这五金之钱!”

  陈松沉吟不语。

  周澈又道:“其实,下吏早在前几天就接到横路亭的上书报案了,正因为知妖言罪名之重,所以当时没有上报县君,而是令其仔细核实,以免有误。裴元绍再三询问,并遣人去雀阳亭暗中打探,有很多人都证实了季氏确实常出妖言。”

  “按你这么说,此案是证据确凿了?”

  “季氏不仅常出妖言,在这几天的暗访中,并且发现其族跋扈乡中,鱼肉百姓,所犯之罪极多。这里有一个大概的记录,请陈君观看。”

  郭强拿来一份文牍呈给陈松。

  陈松打开细看,不觉触目惊心,见其上共罗列了三十几条罪状,当头第一个是“群盗”,就是类似于组建黑社会恶势力团伙;第二个是“隐匿亡命”,是指收容通缉犯;第三个是“贼杀”,即杀人抢劫。另外又有私杀奴婢、群女干等等诸罪。

  这些罪状不是一个人犯下的,每条罪状前都有一个人名,即犯罪之人,其后是其罪名,再后边是苦主的名字。大致算下来,牵涉到了季氏族中的二十多人。——也亏得姜枫、南凌等皆为本乡轻侠,交际广泛,人脉很广,才能够在短短几天内搜集到这么多的罪证。

  他将文牍看完,怒道:“我虽非本乡人,平时也听说过这个季氏,知其常年横行乡里,自称闾里大侠,以武犯禁,只是却没想到竟然如此跋扈、罪恶!若这些罪名皆属实,族其三属也不为错!”

  周澈心中一动,听出了他的潜台词,想道:“‘若这些罪名属实,族其三属也不为错’是什么意思?难道?……,难道他猜出了‘妖言’其实只是诬陷?”要知,只凭“妖言”一罪就可令季氏族诛,然而陈松却不提“妖言”,只说如果这些罪名属实,那么族其三属也不为错,很像是在“避实就虚”。

  周澈猜测的没错。“妖言”罪因其特点,常被地方长吏使用,用来诬灭治下的大族,或以立威、或者借此谋夺钱财。因此,陈松虽然不知季墨拦劫黄忠之事,但却也十分怀疑周澈办此案的动机。不过,他尽管刚正严直,却也不是不知变通,正如他说的:“若这些罪名皆属实,那么灭其三族也不为错”。

  周澈问道:“那么?”

  “我这就回县中,请县君派人暗中核查,若这些罪名皆属实,便捕其全族!”

  听了他这句话,周澈想道:“果然,陈松不相信季氏有‘妖言’之罪,听其话中意思,主要还是看这份文牍上的罪状是否属实,如果属实,便族季氏。”虽然陈松不信季氏有“妖言”之罪,但周澈却也并不担心,因为这份文牍上的罪状,每一条都是真的。

  因为“妖言”罪重,故此县令黄琰在先后接到裴元绍、周澈的上书报案后,为谨慎起见,这次只派了陈松一人来乡中问话。陈松也没有带随从,单人匹马,静悄悄地来,动静不大,直到他离开回县,也没有惊动到季氏。

  在给周澈送去了五块金饼后,季亮自以为看透了周澈的意思,对左右说道:“周君出身名门,族氏显赫,贵重州郡,以他的家声来说,别说在县中,便是在郡里做个百石吏也是绰绰有余的,却偏来咱们乡里,先当了个斗食亭部,又做有秩乡长。老实说,我本来觉得古怪,想不通他是为什么的,但今天我总算明白了!”

  有那一等有眼色的宾客,见他兴致颇好,便凑趣说道:“小人等愚笨,却还不明白,斗胆请家主批讲一二?”

  季亮指了指堂外的天空,说道:“如今的世道,有钱通达,无钱困穷。以天子之尊,尚且卖官敛财,何况周君?他放着县里、郡中的百石吏不做,巴巴地跑来乡下又当亭职、又做乡长的,摆明了是为了一个‘财’字啊!须知,县中、郡里的小吏虽然俸禄高,但成天待在府衙、县衙,在府君、县君的眼皮子底下,哪里能比得上在野亭、野乡里为吏的自在?”

  宾客大拍马屁,说道:“家主说得对,家主说得对!是这个道理。”

  有对县吏、郡吏略微了解一些的亦说道:“可不是么?县吏、郡吏虽然风光,但除了那些有实权的,如功曹、督邮之类,其它的实际上都只不过是县君、府君的门下走狗而已,平时既不得自由,也没什么油水,空吃一份俸禄罢了,的确不如在乡下当个小吏舒坦。谚云:宁为鸡首,不为牛后。看来这周君的确是打的这个主意啊!要不然,他也不会收家主的钱了。”

  季亮叹了口气,说道:“如今这世道,无论官、民,皆不易也。平头百姓就不说了,咱们家还算好点的,看那些没钱家贫的黔首,为了一口饭吃,或卖身为奴,或卖妻卖女,种种凄惨可怜,实令我不忍见之。”

  他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宾客们少不了称赞一句:“家主慈悲心肠。”

  他接着说道:“还有那些做官为吏的也不容易。自天子登基,十常侍主政以来,凡新上任者,都必须先按秩纳钱,一个郡守,秩两千石,依天子之令,那可是必须要交两千万钱才行的!如果是大族名门也许会再给他减免一些,但再少再少,怕也得一千万钱往上。……,一千万钱,你们想想,也就是像袁氏、杨氏、阴氏这样的豪姓右族才交得起,换个寒家出身的子弟可交得起么?便是周君,我听闻他家不算有钱,只是中人之家,顶多十万家财,他也交不起啊!就算出身名门又怎样?没有钱还是寸步难行!……,也难怪他先来乡中敛财。”

  满堂宾客,跪坐席上,都齐声叹气,说道:“民不易,官亦不易!”

  这季亮和季墨不同,虽然也不怎么读书,但毕竟年岁大了,早过了一味争强斗狠的年龄,对朝政、时事还是了解一二的,一番话说下来,倒也称得上中允二字。如今时政的弊端,可以说凡是有些见识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只可惜,朝堂之上阉宦横行、党争激烈,无论清流还是浊流,多半的精力都在党争或捞钱上,加上积重难返,虽上下皆知其弊,终是无能改也。

  见他感慨完了,有宾客问道:“家主,钱也送过去了,那吴庸?”

  “不怕他收钱,就怕他不收钱。钱既收了,想必吴庸至迟明天就能回来了。”

  ——这不怪季亮轻忽大意,实在是谁也想不到周澈竟是想要将他家灭族。毕竟说到底,季氏和周澈的矛盾只是路上的一次讹诈罢了,而且事后,在季亮闻讯得知后,他一再拿低做小,又是道歉、又是送钱,不管换了谁,恐怕都会觉得他的“诚意”已然足够。

  如果周澈像他说的,“当官只是为了发财”,那么这个过节自然可以就此一笔揭开,只可惜,周澈是一个有“大志”的人---为了在黄巾起义下活下来,些许钱财,身外之物,又哪里比得上自家的性命要紧?若是对他有助的,那么他宁愿伏低做小,纵是反过来向季氏赔礼道歉都成;可如果对他的生存道路有碍,别说翻脸无情、灭其全族,便是灭他十族也在所不惜。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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