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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便宜我这只狗熊


  

  “快走,你老爸不是英雄,是一只狗熊,行了吧!”

  不是我自私,实在是我现在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如果再惹祸上身,吃上一年半载官司,嫦曦和方卉怎么办?

  “不行,你在我眼里,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你敢只身投进冤魂群里救我,就证明你不是狗熊。”

  鬼儿子特别固执任性,“你连眼前的人都不救,还谈救什么远在天边之人?”

  “关键是,她快要死啦,我们无能为力!”

  “便宜帅哥的事,你也不肯做吗?”鬼儿子伸长手,紧紧抱着我的两脚,央求道。

  “老爸,你赶快替她做人工呼吸嘛,说不定她还能活过来。”

  做人工呼吸,给一个美女,这事应该做得。

  在鬼儿子的坚持下,我只好回到白裙美女身边。

  我用手挤压一下她的腹部,顺便偷眼瞄了几眼美女的脸蛋。

  “真漂亮!”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心里莫名有点惋惜。

  如果这么漂亮的少女,就这么莫名其妙死去,真是太可惜了。

  难道真的要应验那句古话:自古红颜多薄命!

  少女十七八岁模样,圆脸,鼻梁挺直,嘴唇紧抿着。

  肤色在模糊的黑夜里,显得格外苍白。

  “快呀,别磨磨蹭蹭了,光用眼睛看,是看不活人的。”鬼儿子催促着。

  我连忙死命吸了一口气,对着白裙少女的嘴,使劲吹着。

  当然,一只手还不忘捏住她鼻子。

  “格格格格格,想不到你们两个外乡人,还有悲天悯人的菩萨心肠。

  我也不为难你们,你们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不要进村了。”

  突然,我的耳边响起一个少女清脆的笑声。

  “老爸,你救的好像不是人,是我的同类耶。”鬼儿子惶恐的说。

  “刚才明明是人,鬼怎么有形体有体温?”

  这时,一股旋风刚好刮起,让人觉得头皮发麻,身子发凉。

  草坪上,哪里还有什么白裙少女,就只剩下一套白裙子了。

  不远处,一个不着一缕纱线的少女,若隐若现。

  “鬼也喜欢用金蝉脱壳这招吗?”少女不着纱线的身材朦朦胧胧,很能吸引我这只狗熊的眼球。

  “帅哥,你这样目不转睛,我会害羞的。”白裙女鬼羞答答的隐在树后。

  “漂亮姐姐,害羞就把衣服穿上嘛。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呀,我老爸一看见不着一丝纱线的美女,脚就挪不动了。”

  鬼儿子拿起草坪上的白色衣裙,朝少女抛去。

  “哦,有意思,你老爸是人,你却是个小鬼。

  衣服我用不着,你拿去给你妈妈穿吧。

  你们回去吧,千万不要进村子,不然,就没有今天这么好运气啦。”

  女鬼告诫完,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奇怪,这么漂亮的女鬼,怎么连衣服都不穿呢?”我很纳闷。

  “有什么好奇怪的,肯定是她死之前,什么都没有穿呗。

  这啊,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羞羞鬼啦。

  羞羞鬼,太可怜了,投不了胎,只能在人间游荡,永远是个孤魂野鬼。”

  我对这只羞羞鬼离奇的遭遇充满了好奇,我要弄清楚,她是怎么死的。

  “老爸,我们还是回去吧。”鬼儿子郁闷的说。

  “回,干嘛要回呢?相反,我还要进村好好待几天。”

  我态度三百六十度大转弯,让鬼儿子大吃一惊。

  “老爸,你这是天堂有路不走,地狱无门偏投啊!

  不听鬼言,会吃大亏的。我可不是危言耸听。”鬼儿子严肃的劝我。

  “小鬼头,别啰嗦,走,我们进村。”

  我带着满脑子好奇,大步流星朝前面走去。

  我在一座高墙碧瓦,有着一个院落的门户前停下了脚步。

  “这户人家家事应该不错,鬼儿子,我们就住这里啦。”我兴奋的说。

  然后,我大声朝里面喊:“喂,我是过路的行人,能不能在你家借宿?”

  我差不多喊了十多声,才听到里面有动静。

  “你是人还是鬼啊!”里面传来一个沙哑的男人声。

  “是人,是人。”我兴奋的叫道。

  接着,就听见那沙哑声说道:“老婆子,是人,真的是人来投宿的。”

  一会儿,大木门里面的栓子哐铛一声传出,电筒光线和一个脑袋,半露了出来。

  那脑袋灰白头发,年龄应该在五十岁左右。

  “大叔,借个宿,我会付钱给你的绝对不会白住你家。”

  钱永远是个好东西,用它打开陌生人的心扉,比起花言巧语来,要诚恳得多。

  “你是一个人?”大叔不太放心,把头完全露出来,还朝我四周用电筒扫视了一回。

  在确定我是一个人之后,他把门半开着,放我进来,顺手马上关掉大门。

  “黑灯瞎火的,你真的是一个人来这里的?”

  我连忙解释道:“没有办法,大巴车在半道上坏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只能来你们村借宿一宿。

  听司机师傅说,你们这叫小浪子村,村民个个热情淳朴好客,说不定还可以碰上一顿野味呢。

  大叔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蹭白食的!”

  “哎哟,黑灯瞎火的,在院子里嘀咕啥哟,多少话,进来再说嘛。”

  说话的人,用不着猜,就知道是大妈。

  “走,我们进屋。”大叔招呼我往里面走。

  一进屋子,大叔就让大妈赶快弄点土肥猪儿的肉,炒上一大盘来。

  进屋后的大叔,不再小心谨慎,变得大大咧咧起来。

  他自我介绍说他姓王,让我叫他王大叔。

  他还说自己是个小生意人,收野味,然后送到镇上的饭店去。

  “小伙子,看你斯斯文文的,一看就是城里人吧。

  这么晚了,打算去哪里?”介绍完自己,王大叔一边打量我,一边问。

  是啊,我斯斯文文的模样,干什么的呢?

  我心里苦笑,因为我虽然长得人模人样,却还是个无业游民。

  “我猜你是个老师吧?”王大叔笑道。

  我灵机一动,马上说:“我就是个采风的编辑,写点杂碎文章的。”

  “哟,了不起嘛,一看就是个笔杆子。”王大叔赞道。

  “有什么了不起,笔杆子也得有灵感,没有好题材好故事也妄然。

  说句实话,这笔杆子,还不如我替人看风水算命。”

  就冲王大叔鬼鬼祟祟小心谨慎的样子,我觉得他肚子里一定有故事。

  “你会算命?”王大叔狐疑的看着我,“难怪,我道你一个斯斯文文的书生,怎么敢一个人在村里晃悠。”

  “怎么,村里有异常情况?难怪哦,我一进村口,就碰见一个穿白裙子的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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