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第55章
老楼兰王昏庸残暴,妃子们惧怕他,王子们亦然,杀子杀妾,他可从来不手软。
女人都一个样,得不到满足就另寻出路。
酒泉公主榜上应邀楼兰赴宴的卡塔尔王,花园小聚,喜得爱子。
本想依仗卡塔尔势力母凭子贵,谁想孩子还未出生,就卷入宫斗风波,大王子踩着兄弟们的尸骨,一路披荆斩棘,就快杀到排行第四的小王子这。
更令人尴尬的是,她的好情人正是大王子的拥护者,家底都押人家身上了。
生父卡塔尔灵机一动,拿手边刚接到的侄子掉包,第四王子冠名京辞,跟大王子讲明了我野种的身份。
一来掐灭了继承权的后顾之忧,给了大王子顺水人情,二来还保证了亲骨肉的安全。
而南乔,自此以后成为躲在别人身后的享乐者,享受着生父生母的爱、最华贵的衣裳、美食、宫人、牲口……
京辞,人肉挡箭牌,承受着明枪暗箭。
亲王之子虽然安全,却低王子一等,酒泉公主不满儿子受这等委屈,也不满卡塔尔只甘为人后,把这些愤怒连同杂七杂八的怨怼一同发泄在我身上。
楼兰受匈奴与北燕两大强国夹击,无奈之下,分别向两国交送之子。
我就在其中。
老楼兰王心疼儿子,喊了年纪相仿的亲王之子南乔去做替身,酒泉公主大受震撼,也就是说这么多年的伪装,竟在这一日和她开了个玩笑。
好在大王子弑父及时,她才得以派人快马加鞭,迅速掉包,把儿子接回身边。
可两世,这计划都不得如愿。
大王子为除掉手足大患,早已密切关注酒泉公主的情况,第一世,横刀拦下掉包的暗卫,将南乔架到长安,以此要挟酒泉公主,拿到酒泉势力。
我一个杂种,自然没什么好下场,随意往绿洲地一丢,自谋生路。
那时候我五岁,随顶着王子头衔,却连奴隶都不如,没人瞧得上我,我在王庭一直干着粗活,受人欺凌。
可能也因此,受击打能力强,沦落荒野对我来说就像脱离苦海,没吃的就悄悄跟着觅食野狗,偷拿一点。
也好过跪着舔地上残羹,还要挨人几鞭子。
野狗分毫不让,小时候只能护着食物,被一群野狗追着咬,再从土渣里抠出残存的生肉。
我熬过一个春天,因为生病和饥饿,是在走不动,倒在灌木丛里。
洞里有个怀孕的母狼,我挣扎着安抚她,求她给了我一口狼奶。
从此以后,我便和狼群一起生活,一起袭击路过的商队,随缘猎杀牧羊人的牲畜。
和狼群一起围猎也需要侦查敌情,难免和人打交道,因此没忘了人语。
八岁时再面对那些野狗,我已经可以朝着干草搓成的细绳,轻松勒断它们的脖子,同狼群一起茹毛饮血……
第二世,我遇上了阿蘅。
那天太阳毒辣,我觉察到她在靠近,假装昏迷,直到她提着刀在我面前比划,我才示弱地装可怜。
结果她真的被我骗到了。
她捡走了被遗弃在路上的我,给我衣裳、食物和水。
她总说我年纪小,怕我走不动,时常把我抱在臂弯里。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吃饭可以坐在案前,拿着勺子,细嚼慢咽,动作优雅。
原来衣服可以温暖又好看,跟着季节一起换新。
原来冬天有地龙,即使不穿鞋也不会寒冷。
原来我除了“小畜生”“小怪物”“小杂种”,还可以是“小团子”“小宝贝”。
她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中原人女子,她什么都知道,她最俏皮伶俐,她鬼点子最多。
原来被人疼爱是这种感觉吗?
我最喜欢糖人了,它的颜色和阿蘅的瞳色如出一辙,在阳光下玲珑剔透,暖意融融。
看到那颜色,我就想起她。
酒泉公主一声机关算尽,却没想到两世结果都一样——南乔早死了,送去长安的不过是大王子的傀儡,在长安作死,被皇帝阉了。
尊贵的公主仍旧一生受制于人,多惨。
提起长安,我就想起伤心事,想起无力救她的恼恨,想起找不到她的绝望……
这梦还没做完,我依稀听到什么响声,猛然惊醒。
沈元蘅站在我跟前,手里摆弄着我的银刀,几把一起摩擦,就像杀猪的前奏。
我想抬手捏捏眉心,却发现身子动不了了。
怎么忘了,她可是调香的高手,前世那么多次都没怀孕,她的香料功不可没。
焦糖色的眸子弯了弯,她朝我一笑,“君少主,得罪了。”
“你做什么?”我冷声开口。
她学着我之前的样子,拿着银刀的刀背在我脸上拍了几下,“无甚,只是一想起来,有人照着我的身量买了口棺材,就寝食难安。”
假寐?
我噗嗤一笑,“的确是买给你的,我看你也长不高了。”
银刀擦着我的脖颈划过,有些痒痒的,她似乎没在开玩笑,“说吧,咱们有什么深仇大恨?”
我仔细想了想,好像还真没有,只是我单纯地想杀她。
“沈元蘅,你再不把香撤了,我可要叫人了。”我好心情地抬抬眉梢。
她不屑冷嗤,顺带着翻了个白眼。
“来人啊!非礼啦!沈元蘅霸王硬上————”
她没想到我真的会丢人到高呼求助,表情惊慌地跑来捂住我嘴巴,“别叫,别叫,你误会了,我不是来采花,我是来和谈的!”
还没等她狡辩完,门突然开了,平阳侯和苏西震惊地看向我们二人。
我靠在椅子上,沈元蘅保持着猛女扑食的凶猛姿态。
场面对她来说有点尴尬。
我咬牙憋红眼圈,可怜楚楚地看向岳父大人。
沈随玉脸色越来越黑,眉头越皱越紧。
沈元蘅被吓傻了,手还搁在我脸上忘了拿下来。
“爹爹,不是,我没……”她那个表情精彩至极,简直百口莫辩。
沈随玉几个箭步冲过来,拉开小公主,又朝我行上一个致歉礼节,“是沈某教女无方,让君公子受惊了,沈某这就回去好生教导她。”
小公主也可怜巴巴地看向她爹,结果她爹不买账,冷着脸往外走,她只得愤愤跟上,出门前恼恨地瞪了我一眼。
我要被她笑死,幸灾乐祸地朝她啧啧摇头。
该!
她应该是把香料放在我鼻尖,这会儿药效过了,我逐渐恢复力气,活动了一下筋骨。
苏西朝我行礼:“少主,东西准备好了,放在汤池。”
“嗯。”我应下,“前后车师可有异动?”
“回少主,后车师国师曾与匈奴暗桩秘密联络,安桥在追查。”
天远地荒的破地方,也跟着瞎掺和,我抓抓头发,不甚在意,老国王已经被我做成干尸了,如今是王账里栓了丝线才能动一动的人偶,这样属实麻烦,也不是长久之计。
“成,先备马。”我拎起披风,脚步不停。
“少主,这么晚了,您不如明天再走?”废物看起来为人随和,其实也不好惹,下人不敢打探他行程,倒是挺关心他。
我扯唇,“没事,沈随玉要是问我为什么走,你就说是沈元蘅气走的。”
苏西嘴角一抽,替我羞愧了一秒才下去备马。
我到达楼兰郊野时,天色已经大亮。
翻身下马,朔骏在我身边打着鼻响,气喘吁吁,我顺了顺他的鬃毛,同他说:“待会儿看到狼,要是害怕就自己先跑,懂了吗?”
朔骏马头一昂,朝我踏了踏前蹄。
我嗤笑:“装逼也得适当,待会儿你马命要是没了,可别怪老子没提醒你。”
朔骏嘶鸣一声,甩了甩辔头,直直把缰绳甩在我胸前。
呦呵,脾气不小?
我牵起缰绳,和他一起慢步走在荒野之上。
盛夏的荒野一片葱茏,我一路留心,终于找到狼群的痕迹,顺着这些痕迹,在暮晚时分赶上了他们。
隔着峡谷,我们遥遥相望,东山月起,东山几声狼嚎。
从前,西域和漠北的勇士都喜欢来浦兆海猎杀狼王,倘若猎杀成功,就是朔方的头号勇士。
我和狼群时常应对来自各国魁梧的壮汉,以及险象迭生的机关暗箭。
后来中原人猎人围捕了我,狼王率领狼群应战,伤亡惨重。
抓到的狼被他们剥皮抽筋,挂在木架上晾干,血流成河,惨不忍睹。
我与狼王兄暗夜潜伏,大开杀戒,却也中了汉人的埋伏,危急关头,狼王兄让我走,自己扭头引开猎杀者。
他站在满架狼皮前,仰天长啸,拊心泣血,最后也被扒皮抽筋,狼牙做成项链,送往汉人宫廷。
我曾笑狼王兄转不过脑筋,应该重回狼群,其他族人还在等着他,他完全可以从振旗鼓。
但目睹杀戮,我也有点转不过脑子,被揍得只剩半条命,还是一路藏匿尾随,死死盯着商队不放。
我要拿回狼王兄的狼牙,送他们下地狱。
我要找到传说中的汉人宫廷,看看想要狼牙的人究竟是谁。
一路蛰伏,我终于进了北燕。
汉语虽然薄弱,但大概听得懂。
这里的人们衣冠禽兽,文质彬彬,讲究礼节,不知被我一刀刺死,死相是不是也这样体面。
商队在黑市做起生意,售卖狼牙和狼皮。
来一个人买,我杀一个人。
他们的血溅在狼皮上,杀戮仿佛近在眼前,那时狼王兄站在我身边,悲怆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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