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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堂妹苹果


  我习惯将迷惘和困惑放到身后,这样它们才无法阻碍我前进的步伐。\WwW.QВ⑤、com\\

  李华佗一星期后就出院回来了,人依然是那样的精神奕奕。他不断地追问我那件事后来怎么样了,但我没有跟他透露真相,JACK虽然没有要求我保密,但我很有默契地将此事列作了我的人生最高机密。看着李华侑落地盯着自己光滑的胸膛,实在怀疑他是否有严重的被虐倾向。

  伊甸园的众人也恢复了正常,他们就比李华佗聪明,因为他们并没有追着我刨根问底。

  生活又重新回到了平凡的轨道上,叔叔依然喜欢找我不着边际地侃着东南西北,宁采臣依然是爱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久久才露面一次,林黛玉依然是每天开着她的摩托车去上学,马刻丝修养几天后又再出门,据说是到外地去帮人家看风水,秦赢政也回到了自己工作岗位上,一般很晚才回来。另外两个住客,却始终也没有露过脸。

  我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生活平凡而充实。

  有时,秦赢政下班会拉我到酒吧喝酒,他喜欢灌醉我,更喜欢灌醉自己,他将醉未醉时就会找人打架,而且偏爱一个打几个,好几次我酒气上涌后想上去帮忙,都被他粗暴地挥退了。

  他的最高记录是一个对三百多个,那次是因为他得罪了酒吧中的少爷…G市某军分区师长的儿子,结果人家马上打电话搬了五车军人过来,当时的场面十分壮观,我迷迷糊糊地坐在路边,看着他如同一只恶狼扑进了绵羊当中,记得当我打到三十个嗝的时候,那三百多人就全部倒下了,只剩下那个目瞪口呆的少爷傻站在一旁,然后秦赢政走过去问人家赔医葯费。

  当酒喝得差不多之后,主要是等到他喝得差不多之后,我们会互相搀扶,用五音不全的嗓子合唱一曲,走回伊甸园。

  我猜,他一定有一段不愿回忆的往事,因为他每次喝醉之后的眼神都十分的忧郁和黯然。

  有人说,女人是用水做成的,而男人是用酒精熏出来的。

  又有人说,女人加上男人会得出一种奇妙的感情,叫爱情。

  由此可推,爱情如酒。

  酒的质量决定于水的纯度和酒精的品质。好酒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越酿越纯。劣酒容易变质,会喝坏人,甚至酒精中毒。

  林黛玉和我之间的感情算不算是爱情,我不知道,但我很清楚地感觉到,她正在有意无意地邀请我一起酿酒。

  每逢节假日,她都会拖着我陪她逛街,每逢她的高校有晚会,她都会邀请我去参加。她的手常常可以很自然地穿进我的臂弯中,她的头常常可以很自然地靠在我的肩膀上,但我从来都没作出过回应。

  林黛玉是个外柔内刚的女孩子,情绪很少出现波动,那次天台上的日出,是我见过她最脆弱的一面。那一次理智的崩溃,情感的爆发,是我和她之间的共同秘密。

  面对这样的绝色佳人,完全不心动是假的,但我分不清天台那次的情感爆发到底是怜悯、内疚还是喜欢,或许,她也分不清楚,我不喜欢恋爱在莫名其妙中开始。所以,我选择静观,让时间充当一个优秀的证人。

  秦赢政或许说对了,“刘云,不管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你是个彻头彻尾的被动主义者!你的人生是在别人的推动下进行的。”

  时间总在不知不觉间流逝,我的实习期已来到尽头。因为我前后三位实习导师白胡子、李华佗、罗嘉英的极力推荐,深蓝开出了相当优厚的条件聘用我,我没有拒绝的理由,很爽快便在合约上签了字,只等过完学生时代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就是深蓝的正式员工了。

  司徒先生真是一个奇人,从事件结束到现在我跟他道别,他都没有问我那件事到底是怎样结束的,能压制住自己的好奇心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所以我总能与他愉快地交谈。

  每次与JACK见面都有点提心吊胆。其实抛开他诡异的一面,就冲他赏心悦目的外表和优雅的谈吐来说,与他交谈并不是一件苦差事。他很善解人意,自从那件事之后,就没再提过那些惊世骇俗的观点,也没再说什么我身体中封印之类的话。当我告诉他要暂别时,他也只是亲切地微笑:“愿你一切顺利,刘云。”仿若一个相交多年的挚友。

  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我不久就会回来,所以离别并没有太多的伤感,只有林黛玉在月台上在我耳边低声说了一句:“早点回来!暑假我们学校组织旅行。”

  ***********

  经过列车的长途跋涉,我终于回到了北方的B市。看着这片熟悉的天空,不禁轻轻地说了一句:“久违了,故乡!”

  走在熟悉的大街上,感受着这份熟悉的文化气息,观察着来往的行人,不禁笑了,不知是否与城市的经济环境有关,G市行人的步行速度要比B市行人的步行速度快上了0.2倍左右。

  回到熟悉的家中,张大妈高兴得马上要杀鸡加菜,而老父则用呆滞的眼神盯着我,他沉声告诉我,滚,再敢到他家推销劣质化妆品,就将我从十五楼扔下去。我苦笑耸耸肩,就躲回了自己的房间里。

  吃饭时看到妹妹冰冷的眼神,忽然想起她快要高考,不禁关心地咨询了几句,她面无表情地哼了两声,就权当回应了。

  第二天,我搬回了学校,准备毕业前的一切。应付完毕业论文,然后就和几个教授、副教授关在一间光线不足的房间里,大家装模作样又心照不宣地进行论文答辩。一系列琐碎的毕业留影,毕业典礼,系告别会,年级告别会,班级告别会等等事情后,总算是毕业了。很多女生在这段时间里哭得噼里啪啦,很多男生在这段时间里喝得一塌糊涂,很多情侣在这段时间里解除了山盟海誓…

  提着大袋小袋的行李回到家中,又休养了两天后,准备再次整装待繁,老父将我叫住了。

  “阿云,进来我房间一下!”房间里传出了他的声音。

  我微微愕然了一下,父亲又清醒了?

  我顺从地走进了他的房间,坐到他的身旁。他慈祥地子了我好一会,才说:“阿云啊,今天我有两件事情要拜托你的!”

  他干裂的手轻抚着我的头,看着他那被皱纹爬满的脸,我的鼻子不禁一酸,他缓缓说道:“第一件事,小雪报考了G市的国立ZS大学,九月份她将去就读,你也是在G市工作的,到时你要照顾一下你妹妹呀…”

  “咳…爸爸,录取通知书好像还没下来啊,小雪的第一志愿是ZS大学,但对方未必就会录取啊。”我干咳一声,轻轻打断了父亲。妹妹的成绩在我印象中绝对不算好,而ZS大学却是重点大学中的重点大学。

  “阿云,知道我们家这些年来前后发生了这么多事,我们都能安然无恙吗?”父亲叹了一口气,“我们其实是革命烈士的后代啊…”

  我的嘴巴微张了一下,开始用专业的眼光打量父亲。

  案亲继续说:“我的父亲,也就是你的爷爷,当年是潜伏在日军内部的间谍,后来在大反攻期间被自己人误杀了…唉,因为种种复杂的原因,国家一直没有公开承认他的身份,但国家的领导层,一直都非常关照我们。所以,你妹妹要上ZS大学,只要我捎个信上去,完全不是问题的。你听明白了吗?”

  我眨了眨眼,说:“知道了,我会好好照顾小雪的。”如果这是真的,那妹妹岂不是和林黛玉同校了吗?

  案亲不理会我越来越专业的眼光,又说:“第二件事,你的堂妹明天上午会来到B市,你替我去好好招待人家!”

  “啊,这个…”我想起自己安排好的暑期计划。

  “爸爸第一次拜托你做事,你就想推搪了?”父亲威严地逼视我。

  我忙摇头说:“照顾妹妹当然没问题,但第二件事…我什么时候有个堂妹了?”

  案亲很理直气壮地说:“这个,我也记得不太清楚了!”

  我的头歪去了一边。

  他想了想,又说:“她是从非洲回来的,叫Apple,明天上午9:00到达,你去国际机场接她,就这样决定了!”

  看着忽然变得如此的威严的父亲,我慌忙将拒绝的话吞到了肚子里,苦着脸点头答应。

  ***********

  Am8:45,B市国际机场。

  宽敞明亮的大厅里,人并不算多,显得有点空旷。

  我站在通道出口的一侧,轻轻叹了口气,父亲这个任务起码把我学生时代最后一个暑假毁掉了一半。我的堂妹,非洲来的Apple,这令我联想到了一个黝黑得闪出亮光的苹果。

  随着播音员冷冰冰的声音回荡在大厅中,普洛托利亚飞B市的长途班机正式降落B市国际机场。

  人流缓缓从出口有秩序地涌出,站在我周围有不少人高举起写着名字的牌子,我再叹一口气,缓缓将颈上陨石项链解了下来,周围人潮的思想马上疯狂地涌进了我的脑海,有这一刻人们焦急、兴奋、激动、平静、不耐烦等复杂情绪,还有过去散布在机场内的离愁别恨、欣喜重逢、愤怒、孤寂、无奈等等久久未能淡去的感情,B市机场真是一个分手与重逢的老地方。

  我皱了皱眉,尽量静下心来,仔细辨认着谁才是我堂妹Apple,人潮从我身前滑过,不同的肤色汇在一起,在纷乱的思潮中,令我疑为这是一道浑浊的洪流。我的头越来越痛,我苦咬牙撑着,却依然无法辨认出谁才是Apple,洪流的色彩渐渐变得斑斓起来,周围一切迅速敛去,天地缓慢地旋转了起来,时间失去了本来的意义,混沌一片。

  “Hi!Hi!Hi!”一把甜美的声音将我从那诡异的幻觉中唤了出来。在这几个月来,我吃过几次将项链解下来,都没有太大的问题,今天却出事了,看来是与机场里太过纷乱的思潮有关吧。

  “喂!喂!喂!醒了没有啊?”

  四周的事物渐渐变回清晰,我才看清眼前是一个异常美丽的女孩,这是一种精致的美丽,她看起来如同一个精工细作的布娃娃。等等,她的手怎么搂在我脖子了?

  我正想退开,她已嚷道:“别动,让我帮你将项链系回去。”

  “小姐,我自己来就可以了。”这么俏丽的一张脸呵气如兰地在我面前,真叫我产生犯罪感啊。

  “哥,别客气…好了!”她甜甜地笑了,轻盈地往后退开一步,亭亭玉立。

  “哥?”

  “我就是Apple啊,伯伯说得没错,哥真是有点呆呆的,呵呵…”她笑得很甜,而且甜而不腻。

  “呵,Apple长得很可爱啊,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我也笑了,但不是太自然,脑海中还不时传来纷乱的余波。

  “哈,哈,哈,难道我从非洲回来,就该是长得和黑猩猩差不多,这才和你想象中的一样啊?”她有两个深深的酒窝,我猜肯定有不少男孩醉死在里面。

  “呵…”我干笑着,忽然想起一事,“Apple,你怎么懂得…懂得那个…项链要挂回去的?”忽然发觉自己问问题的方式实在不够聪明。

  但Apple很爽快就回答了:“因为项链上的陨石是我找到的,项链中第一重力量也是我注进去的,我可能不知道吗…”

  “啊?”我瞪大了眼睛,她是这条项链的原主人,同时也是一个灵力者?

  “前段时间接马叔叔的电话,说项链被我老爸挂到了一个傻小子的颈上,”她笑了,“所以我一眼就将你认出来了,哥!”

  “马叔叔?你老爸?”

  “马叔叔就是马刻丝,我老爸就是朱葛亮,你都认识的吧?”

  “啊…呵呵,你竟然是朱葛亮叔叔的女儿啊?”我终于弄清楚为什么她会是堂妹了。

  她又再甜甜地笑了:“嗯,连哥哥你也不太相信吧,其实老爸也曾怀疑过我是不是他亲生的,小时侯还专门拉我去验DNA,作亲子鉴定呢!呵呵…”

  我晕,只有叔叔才能做出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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