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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太阳刚落下头的时候,沈兰舟的车子停在了天爱医院的后车库里面,然后下一个转角,穿过层层樟樟的低矮灌木和微暗天色下的白花绿叶的暴马丁香,月池两个大字明晃晃的挂在亭子入口的地方。

  漠北回头看着沈兰舟,身上还披着他的衣服,有些疑惑。

  一路上他的眼睛一本正经的看着前方,她想要找个说话的契机都没有,索性避免尴尬她也就看着窗外,然后,在她以为他会把她送回家的时候他却把车开到了医院。

  “沈兰舟,你这是干什么?”那时候她问,语气里还是对着那个有些中二的兰舟先生。

  “漠小姐这是害怕了吗?”他眼睛还是看着前方,“难道有抢闺蜜男朋友勇气的人,做车也会怕吗?”

  漠北愣了一下,然后转过头,眼睛继续看着窗外,是啊,她都忘了沈兰舟是沈佳偶的小舅舅,血浓于水来着!

  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她觉得有点儿冷,这些话她以为至少要等订婚典礼之后才会慢慢地从人们的口中溜出来,原来现在就已经开始了!

  车子停在车库的时候,漠北先下的车,和之前在景苑坊的不同这次他慢悠悠地下车,锁好,然后绕道漠北的这边。

  把身上的外套仍到他身上,漠北环手抱着肩,踩着七公分的高跟鞋,一脸平静,

  “为什么送我到这里?”

  没回答,看着自己手里的外套沈兰舟眉毛皱了起来,重新把外套扔到她的怀里,

  “带你来找找良心!”

  站在月池的门口漠北有些疑惑,“沈兰舟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是说了带你来找你的良心?”只穿着白色衬衫,沈兰舟一手放在卡其色的西装裤里面,站在踩着七公分高跟鞋的女人面前仍旧是居高临下的模样。

  “找良心?”漠北仍旧环着胳膊,仰着头,

  一如当年刚刚来到顾家,梳着黑人辫子脸上一脸不屑的小姑娘!

  “沈先生这话是什么意思,良心,我不记得我丢了!”

  “没丢?”沈兰舟靠近她,“那是喂狗了?”

  在他的强势之下她开始往后退,“喂狗?沈先生好像太没礼貌了,你无理取闹也要分一下”人,最后那个字尾音断在鞋子地下的鹅卵石上。

  七公分高跟鞋的一只别在大块光滑的那一颗上,随着向后的动作,漠北的腰往后倒,在啊字还没喊出去的,

  下一秒。

  离她近的男人手一伸,要滑出去的女人稳稳地落在他的怀里。

  居高临下的位置,近到他的呼吸喷在她的脖子上,手臂抓着他,由于刚下的惊吓漠北有些愣神,眼睛盯着看起来稳重的男人。

  然后,手一伸,刚刚紧紧挨着地两个人被隔出了一个人的空间。

  空气中安静了半晌,他站在榆叶梅的旁边,她在被踩到的鹅卵石旁边,站的笔直,眼睛望着水面。

  忽然,他开口,

  “你脚受伤了!”

  低下头,漠北看着自己的脚真的肿的老高,那速度甚至以眼见的程度还在增长,包在尖头的鱼嘴鞋内看着触目惊心。

  可是,很奇怪,自己竟然一点儿都没感觉到疼。

  出于医生的本能,沈兰舟的腰弯了下去,在手快要触碰到那只高高肿起的馒头的时候,她的脚往后缩,他抓了个空。

  叹了口气,沈兰舟站了起来,把那个执拗的女人抓在手里,想要带她坐在前面的石桌上面,

  没想到看起来温温顺顺,挣脱起来她的力气还不小,两个人推搡着,最终,她坐在了石桌上。

  然后,她坐在石凳子上,他蹲在她的面前,脱掉她的鞋子,对着拿着红肿的脚轻轻地揉,仿佛刚才剑拔弩张的人不是他。

  把脚抽回去,她皱着眉头,“沈兰舟,你这又是做什么?”

  他拿,她躲,

  最终,他把那只脚捧怀里,叹了口气他说道,

  “你伤害了我的亲人!而,”手上的力道稍稍地加重,“伤害我家人的人都是我的敌人!”

  忍着痛她还想要把脚收回去,“那就不要管我!”

  手上的力度还在增大,“可你也是我的病人!”

  顿了顿他说,

  “佳佳很伤心,在知道你们——,那样的消息之后,她哭了好多天,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饭也不吃谁说的话也不听,你知道我姐有多怕她像她十八岁那年一样想不开!”

  晚上的风有些大了,顺着灌木丛的空隙风溜进溜出,像是怪物发出怪叫的声音。

  披着沈兰舟的衣服,漠北还是感觉冷,夜快深了,夜深了就是天亮,天亮就好了!

  脚上更红了一圈的时候,他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没有理会她听不听,他说道,

  “相传在很久很久之前有一种动物叫做氓,,体型只有人类的四分之一大小,除了不会说话浑身是绒毛之外,氓和人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和人类相处的很好,几千年过去了,氓的氓的后代都深受人们的喜爱。

  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他们长相可爱,再后来人们又发现其实氓的力气比人类大的多的多,于是他们请求氓帮助他们耕种开山,氓答应了,于是田地和凿壁的活计就变成了氓在做,这样,又过去了很久,

  直到有一天,一名猎户家的儿子被当地的老虎咬伤,在村子里的人都说孩子救不活的时候,一只正在耕地地氓忽然跑了过来,氓割开自己的手,把血滴在碗里,

  给那个快要不行了的孩子喝下,奇迹般地,快要死去的孩子睁开了眼睛,又过了几天,就能跑能跳了。

  原来,在氓的身上隐藏的秘密就是,他们的血能够起死回生,能够让人变的美貌无双,后来,人的野心变的越来越大,受伤了要氓的血,年老的要氓的血,不漂亮的要氓的血,人们为了寻找这种动物不惜花费重金!

  这样,氓只剩下了最后一只,是一只母氓。

  这只氓之所以能够活下来是有一家农户把它藏在自己家的地窖里面,可是这时猎户主人的女儿喜欢上了一个男人需要母氓的血能使人变的美貌。

  激烈争吵之后,

  女儿的妈妈因为要保护氓而带走了氓,使得母女两个反目成仇,女儿带领村民找氓,但是母氓却主动回来将自己的血放干给小女儿,不让他们吵架,从此氓灭。

  原本,那只氓只是好心救人,可是最后却变成了整个氓族的罪臣。”

  放开了她的脚,沈兰舟坐在漠北旁边的石凳上。

  “所以呢?”眼睛看着前方,漠北转过头来,“所以你是想说我自私还是想说我不仁不义?”

  摇了摇头,沈兰舟看着她,“我是想说,也许不到东窗事发的那一刻,你也不知道你到底做了伤害几个人的事情,更也许这种伤害是毁灭性的!”

  就像妈妈的红裙子!

  点了点头,漠北站起来,木然的,一只手提着鞋,一只手攥紧了身上了外套,

  “放心吧,不会发生那样的事的,放心吧,不会的!”

  …………

  ………………

  “小姐?”从厨房走出来,小燕端着鸡丝粥看着走在楼梯上一瘸一拐,一只手还提着鞋的漠北好像是没有灵魂地走,她叫她好像也没有听见,她的小姐这是怎么了?

  漠北看着自己的鞋子,她怎么把它也带上来了?

  把鞋子放在萍姨的床前,把萍姨的碎发梳上去,老人家还是没有醒,几天前,医生宣布了萍姨的最后时间,大概还有一个半月,大概在九月末十月初的时候。

  医生说这话的时候漠北想笑,现在的医学真是先进,能把人的归期也算出来?

  有这样的功夫怎么不多研究一下治病救人!

  “萍姨,”漠北脸窝在萍姨的手心。

  “这些天我好像又做梦了是不是?”

  “妈妈,妈妈不会原谅我的是不是?”

  “如果没有我,就不会有那个女人,没有那个女人那爸爸的心就不会变,爸爸不变心那妈妈就不会得那么可怕的病,就不会有红裙子。

  如果,没有我,一隅就不会分手,那如果沈佳偶自杀了,还是因为我,对不对?”

  眼睛渐渐闭上,漠北嘴里小声的念叨,“萍姨,没有我就好了,要是世界上没有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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