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那三年 2
大一寒假,比我想象中长很多,差不多两个月时间。
我寻思着这么长时间必须得找点事情来做,不是无聊,也不是害怕虚度光阴,只因为我缺钱。如果我还要在我爸面前假装硬气,我就必须去挣钱。
我通过亲戚在家乡找到一份家教的工作,可兰蔚非嚷嚷着让我陪她一起去做寒假工,我无奈,只好推了。
兰蔚说的兼职,就是去陵越集团旗下的各个楼盘销售中心整理购房合同。我问兰蔚,为什么不干脆去众恒?
她眨眨眼:“我可不想天天在我老爸眼皮底下晃悠,我不需要他照顾。”
我鄙视她:“好像这兼职就是你爸给你找的吧?“当然,是在心里。
去了以后才知道,这工作是有多累。说好的早九晚五,完全免谈,每天我都是八点不到就开始工作,一直要忙到晚上七八点,才能下班。
正是楼市疯狂的年月,售楼部天天都挤满了前来购房的客户。每个人都是一副急不可耐又热情高涨的模样,根本不需要售楼小姐过多言语,买房跟买菜一样随意,生怕多考虑一秒,到手的鸭子就飞了。
是的,鸭子,会下金蛋的鸭子。
兰蔚坚持了两周,就嚷嚷着受不了,不是人干的活儿。用她自己的话说:“就不用麻烦老板炒我了,我自己卷铺盖卷儿滚了。”
我没有离开,不是我坚强,抗压能力强,还是那句话,我缺钱。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这里的工作是苦,但离开了这里,我去哪里能找到每天七十块,又天天不间断的兼职?想着到了月底可以拿到两千块堪比一般白领的工资,我心里就乐开了花。
我记得有一次陵越开发的一个花园洋房楼盘开盘,不到两个小时,四百套房源就宣布售罄。
彼时,我正被埋在一堆合同里,满眼除了字还是字,我发誓,就是高考,我都没写过这么多字,写得我的手快抽筋也不能停。(PS:当时合同的主体部分由电脑打印,但合同中很多关键的内容都是人工填写,比如客户的名字,身份信息,购买信息等等,最后只留下一个空供客户签名确认就好。)
等我填完最后一份合同,已经是下午五点。我解放式的站起来,用力揉着酸痛的肩膀和手臂,再看看跟我一起抄合同的那几个小妹儿,也都是一副累爆了的黑线表情。
正当我们收拾好东西,准备下班的时候,售楼部的副主管王姐走了进来:“妹妹们,今天辛苦了!先别走,刚刚总部那边来电话,销售部的李总马上过来,说要犒劳我们,还说一个都不能少。”
“耶……”大家都欢呼起来。
我是真的想说,我能不能拒绝这份犒劳?我是真的好想回去睡觉。
但我仅是笑笑,不必要的时候,还是随波逐流比较好。
李总的马,估计只有三条腿,五点就说过来,到七点人都还没影。我在心里暗骂,好不容易的准时下班,就被这个见不着影的“犒劳”毁了。
正这么想着,王姐又走了进来:“对不起啊,各位,刚刚那边来电话说,李总临时有事来不了,大家先下班吧。
哎,这领导的时间才是时间啊。
等我回到寝室,已经八点半,我顾不上吃饭,简单洗漱后,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这果然不是人干的活儿。
第二天,我正一边享受着难得的悠闲时光,一边美滋滋的想,过两天领了工资,我一定得好好犒劳一下自己。正这样想着,李总就带着他的“犒劳”来了。
接到通知,我们和售楼部的工作人员一起,整齐的站在售楼中心的大厅迎接。不多时,一个满脸笑容的中年男人,便被簇拥着走了进来。
李总四十岁左右,谈不上十分英俊,却自有一番别样的气宇轩昂。和李总同行的,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他站在李总身边,虽略微青涩,却自带一种贵气,刀削般好看的脸庞、深邃的五官,更让他显得熠熠生辉。
鹰眸微转、颔首轻笑,比起李总,他的气势有增无减。
我能感觉到,整个售楼部的兴奋点,都在他身上。
是他,那个借我披肩和伞的男人,我吃了一惊。
这时我才知道,他姓秦,是陵越集团开发部的负责人,大家都尊敬的叫他秦总。
他跟李总一起,跟我们挨个握手致意。走过我时,他眼中明显闪过一丝惊异,却又不动声色。
李总说:“这次辛苦大家了,今晚尽情狂欢。”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我暗笑:“陵越果真是人性化的大财团,这种庆祝活动,连我们这些做兼职的学生都叫上。”
所谓狂欢就是常说的“一条龙”服务,吃饭、唱K,再宵夜。
我不记得那顿饭吃了什么,只记得吃到最后,同桌的其他人都起身去邻桌敬酒,就剩我一个人坐在桌边埋头吃菜。隔着觥筹交错的人影,我偷偷看他,我依稀记得,他也在看我。
到了KTV,大家的情绪已经嗨到一个高度,都不再拘束,随意起来。我看到几乎每个人都去给他敬酒,他来者不拒,却只是微笑浅酌。
包房里的话筒总是不够用,大家一首接着一首的唱,一杯紧着一杯的喝。
我觉得有些闷,起身去外面透气。我刚走到通风口站定,就被人叫住:“怎么不去唱歌?”
我蓦地回头,是他。
烟雾弥漫下,他的眼神有些迷离,脸也在酒精的作用显得潮红。
我脸一红:“我不会喝酒。“这是实话,里面唱歌的人,唱一首都会被敬N杯酒。
他淡淡一笑,没有说话。
我跟在他后面走进包房,一进去,就有人递了话筒给他:“秦总,唱首歌吧。”
他微笑着接过,却递给我:“你唱吧。”
我有些不知所措,却还是接过来。曲目是的《喜欢你》,一首我闭着眼睛都能唱的歌。
这首歌,杜宇在高一的迎新晚会上唱过,彼时,他穿着纯白的T恤和有些破洞的牛仔裤,抱着吉他,在台上边弹边唱,台下一片欢腾。时间定格,我永远记得他当时的样子。我亦是从那时开始,狂热的迷恋上>当我落下最后一个音符,果然就有人过来敬酒。我刚想接过,却被他抢先:“既然是帮我唱的,酒当然也是我喝。”
来人笑他怜香惜玉,他不说话,轻笑着一饮而尽。
看着时间已晚,怕再晚回去进不了宿舍,我跟坐在周围几个同事打过招呼,就离开了。
深冬的夜,很冷,街面上却繁华喧闹依旧。我站在街边等车,心却无法平静:“不知杜宇是否知道,我就在他一墙之外的C大?”
“回学校吗?我送你。”我正出神,突然听见有人跟我说话,又是他。
“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就可以。”我红着脸看他一眼,“谢谢你,秦总。”
因为之前偷看过他很多次,所以每次见到他,我都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你确定你能打到车?”他眉一挑,嘴角勾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走吧,司机马上就到了。”
我看着三五成群等着打车的队伍,只好无奈的跟上他。
车的后排空间很大,大得我可以舒服的跷二郎腿,但我却像上课一样绷直了身体,坐得标标直直。
“你刚刚唱得很好。”他说。
“啊?”我没想到他会说这个,有些惊讶的看着他,“哦,我就只会唱那么几首。”
“我是说唱得很用心。”
“哦。”
短暂的沉默后,我问他:“那个秦总,您什么时候方便?我把披肩和伞还给您。”
“我不是说了嘛,不用还。“他微微皱眉,语气淡淡。
“不行,不行,你那些东西太贵重了,我必须得还。”我十分诚恳的说。
“你知道?”他似乎不意外,却用了意外的语气。
“反正您就让我还您吧,那些东西放我那儿就是负担,我生怕给弄丢或者弄坏了,拜托了,您就收下吧。”我感觉我要急哭了,估计也只有我这么怕东西还不掉吧。
不是我装高尚,关键是——面子,我只想证明,我是真的没有企图。
我也不知道,我这句话的笑点在哪儿,他听后笑起来,是真的笑。夜色下,他清俊的脸被笑容牵扯出好看的弧度,流畅、柔和,那笑声印在我心里亦如一股清泉抚过。
末了,他说:“我这段时间很忙,你把你电话留给我,我有空的时候过去找你拿。”
“好。”我像送走了瘟神似得舒了一口气,然后拿出便签,写了电话给他。
“林犀。”他轻轻的念,“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那个灵犀?”
“是那个犀,不过不是那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
“就是犀牛。”
好吧,我更不知道,这句话的笑点在哪里。
到了学校门口,我跟他告别,然后下车一路狂奔。我边跑边暗自庆幸,还好遇见他,要不然真会被锁在宿舍外面。
不知为何,这次他没有像前两次那样着急离开,我跑进大门,穿过学校的林荫道,不经意的回头,仍依稀看到他的车,还静静的停在那里。
等我跑回寝室,洗漱完,睡到床上,我才又想起,我居然还是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本以为,他不久就会来找我,但直到我做完兼职,快回家时,也没接到他的电话。没有办法,在准备回家的那天上午,我把东西仔细包好,直接拿到陵越集团总部。我没有上去找他,把东西交给了前台的接待就离开了。
等过完年,回到学校,我几乎就把这件事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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