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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他们只有利害和面子,没有心。


  “杀人恶魔”终于完蛋了,只留下一份一万年也读不完的生命血书。

  死者已矣,而生者快慰。当马加爵还未被捕的时候,全国所有的媒体口诛笔伐,社会上下第一次如此齐心上骂声一片,他是色魔,他是杀人狂,他是个变态!事未明时,恶语乱飞,这就是中国的媒体,这就是中国的社会。终于,枪响了,冰冷的子弹把人人痛恨的杀人狂魔带回了他陶渊明那样的“我那个村子”。盛宴终于到了高潮,于是“人心大快”!云南高校师生听闻马被执行死刑后“异常高兴”,“有的鼓掌,有的唱歌,还有人相约晚上喝酒不醉不归”,因为“大家认为终于可以还死者一个公道了!”从某种意义来说,马加爵的血早在几百上千年前就开始流了,这种意义上他代表了百千年来受压迫的所有穷苦人的悲惨命运。但谁还马加爵一个公道呢?难道他的血就活该白流吗?他的血还要流多久才可以休息?

  有网友说:云南大学居然还像打倒四-人-帮那样开了什么“欢庆会”,真是无语。怪不得培养出那么优秀的会不尊重人的欺负人的大学生!

  “问题的重点,我倒不认为在马加爵这方面,中国社会太丑陋了,全社会人生价值观的丧失,已经是有目共睹的了,但社会中人对人的宽容,对人生命的尊严的践踏,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为生命的尊严而战乃是理所当然!”

  另一个网友说:“我能够理解马,但倘若我在他的位置上,我不会去杀人,因为我知道,我并不是在恨一两个人,而是整个道德沦丧的社会。至于马杀人,其罪何在?世间上有多少事比唯护自己的尊严更重要?难道人家当面羞辱你的人格你的爱情,甚至尿在你床上,你都可以忍气吞声,平静宽恕?我不能,那些吃饲料大的人渣杀了就杀了,可惜世上不懂得尊重人的人数依然不减,而另一边我国独特的教育仍在源源不断的为它提供援军。”

  马加爵到底有没有罪?法律就是法律,“恶法亦法”,只要正式的法律中存在这样的条文,不分好坏对错,国家机器都要执行。世情本是如此,没法说它对与错,但草根们是怎么说的呢?

  :这样的人渣并不是人,所以马哥并没有杀人!

  :他是善良的好人,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兔子急了还要咬人的!

  :是谁说他性格扭曲?那是无能者的瞎猜。什么偏执,狭隘,都是瞎掰,是生活和社会道德令他绝望,其义举流芳四海!

  :宽恕的力量,在中国我看不到,而惩罚,我很默然。

  也有更偏激的,就两个字:我恨!

  五个字:诅咒国人死!

  那么正式的媒体是怎么说的呢?

  中国青年报:今天,马加爵被执行死刑。但追问与反思不该就此结束。

  但权威们是怎么追问与反思的呢?

  :社会的弊端、教育之制度、贫富分化。

  他们说对了,但仅此而已。

  权威是很讨人厌的,他们只有利害和面子,没有心。

  云南省教育厅的官员说,从现在开始要注重学生的心理教育。我的天哪,这就是中国的官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没错,事情是出现在今天,但它决不是今天才开始发生的。其实说白了,大家都是在打空枪,隔靴搔痒,他们铆足了劲往空处打,他们是隔山打牛!别傻了,我们不会武功,隔着山还打个屁牛啊!

  没有具体的对象一切都是空谈。社会的弊端是不是社会道德和教育的问题?教育制度是谁在搞?贫富极度分化是谁的过错?归根到底是人民政府啊,我们的政府啊!所以马案的最本质上的凶手只能是政府。政府最少应该判20年有期徒刑。我这样说是有点过分,却并非毫无道理。确实,以现在的社会水平,要求政府做到一丝不漏全无差错未免是空想,这在全世界都是一样的。但我们总不能说一切都是“上帝之过,与人无尤”就算了。政府应该更努力地担当起国家和社会的责任这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我只是想说:一、马加爵事件是一个社会事件,政府对社会事件负有责任,并应对社会道歉;二、我讨厌并恨现在的社会和软骨的媒体以及虚假的权威们;三、马被执行死刑后宣传部要求媒体不许再报导马事件,我不管其出于什么考虑,这是有违宪法精神的。等到我有钱的时候我要告你!也就是,我们要努力争取言论自由;四、古今中外所有政权、历代王朝没有没一个不是通过斗争得来的,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民共和国。革命是必然要流血的,统治阶级,现有既得利益集团是不会却步的,就像富豪霸占了用不完的金钱和资产却决不会白白让别人拿走一样。我不管国家领导人是不是“人民的儿子”,我确信人民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它非什么“居庙堂之高”而是处人民之下。我们有权利要求它做对的事,有权利要求它做一个有良心的符合时代潮流的好政府。也就是,无论如何我们要努力争取社会公正公平;五、我的言论并没违宪违法,而且有理有据于国家社会有益,一个有良心的好政府应该支持我。

  上述是马加爵事件发生后,我的想法。却并不完全是我当时真正的心情。其实当我第一眼看到马的自白书,唯一的心情就是恨,恨这个社会,恨那些人渣,我觉得非常委屈,觉得很为马加爵不值,很同情,其实是在同情自己。因为生活相似,所以感同身受。当时我还在读大二,写了文章寄给我相熟的那个编辑。写的时候思绪已经平静,觉得要为像他那样但还活着的人争取点什么。而要发表的东西是不可以有太多“恨”的,要“公正客观”。那个编辑的复函是:你实在太可爱了,你的文章实在是太搞笑了,我喜欢!后来他给我寄了一千块钱,但是他一直没能帮我发表。最后他说只有先放在他的博客上了。

  后来我在文章里还说了一些话:

  “其实每个人的力量都是很薄弱的,面对如此的社会,谁又能做些什么呢?在现下的中国社会,作为一个穷人是多么惨,有这样的想法,并非仅仅因为马加爵事件,在他的身上我看到自己百分之八十的影子,我生活在还算富裕的广东马加爵生活在一线之隔的广西情况已经如此,更别说内陆的省份了。所以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像我们这样的人还有太多太多”。

  “我说那么多,其实并不是说我多爱中国农民。在我更年轻一点的时候,我还有点讨厌他们。他们落后庸俗的思想和作风,甚至他们的卫生习惯。但是,这并非是他们的错。他们被利用了一次又一次,而得到的永远是最少,包括财富和教育。人类的发展有其规律性,而世界从来是不公平的,这很难就此完全去埋怨谁。所以我“哀其不如幸”却并不“怒其不争”。莲花三瓣说不动沙滩细石,只有潮水归来,方能顺其自然。人民的愚昧与不争实有其历史使然。但知其不可争,却还是要争的,历史未尝不有其偶然性,只要是会动的东西,有过努力,就有可能出现美丽的“蝴蝶效应”。

  这些统统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忽然有点为以前的自己感动。对农民,我是怜悯,其实在怜悯中是有了爱的。因为我出身于那里,物以类聚感同身受。但是现在作为一个逃犯,我已无此能力。我曾经也像马加爵一样有过自己美好的理想和信念,却也一样地于不经意间在“美好的大学”中丢失了。后来我的想法逐渐改变,我知道我不可能“天天看着清澈的流水,望着袅袅的炊烟,写着清新的诗歌”,“和陶渊明那样,就永远生活在我那个村子里”。我也不能“我有自知之明,我不谈恋爱”。既然社会不公,那么我也就不必客气,所有想要的不会自己俯身而来,一切都得自己去争取。还是在争,不同的是从最初为社会公平与言论而争,变成了为自己的私利而争。我不知道原先想法的改变是不是因为生活,总之我是改变了,我再不是以前的我。想起以前的信念和理想难免痛苦。我知道,其实我还未老,我的心还会痛。会痛的心又怎么可以做像以前那些无良的事情?是的,我是错了。人生固然短暂,正如古今哲人所说的,一切梦幻空华;人生也固然未必有趣,正如欢欢喜喜疯疯癫癫也不过是一坛乱水。远处太远,我看不见,我也无所求。不管世界何时下沉人类何时消失,也不管人活着有没有意义,毕竟人活着就应该有自己的价值取向。就像在黑暗和迷雾中行走,虽然我没能看到路在何方,但我知道脚下有地就必须要走,要有一个信念,在信念里有一个自己活着的时候觉得还有价值的方向。以其无为老死不如为自己为别人做点起码在现时还有意义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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