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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雇佣火龙


  亚龙山脉,西起高原东至大海,连绵近万里,非常的长,不过宽度却不怎么样,最宽处也就五百多里,山脉的海拔很高,最高的山峰达万米以上,终年冰雪覆盖,山顶之上寒风烈烈,滴水成冰,气候非常的恶略。百度搜索(飨)$(cun)$(小)$(说)$(網) .com不过山峰顶部却有一处巨大的活火山,时不时的会有炙热岩浆喷出,和四周样严寒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活火山之上有气流强烈的变化,时不时有酸雨降落,完全是一副修罗地狱的场景,不过这里却是一种名为火龙的亚龙族最喜欢呆的地方了。这种火龙生物耐热性极好,最喜欢事情莫过于在岩浆洗澡了,虽然火龙只是亚龙族,不会强大的龙语魔法,不过在亚龙族中也算数一数二的强者了,会喷出龙息火焰,温度极高,杀伤力非常的可观,起码比火焰喷射器要可怕多了。

  这座活火山,有岩浆的地方大约只有直径百多米的样子,实在是这山太高,山顶的温度太低,岩浆稍微流的远一点就被冻住了,所以范围并不宽。虽然这岩浆池子不怎么大,不过对于喜热的火龙来说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筑巢之地,所以一头成年的雄性火龙,凭借着自己个头大,战斗力强,赶走了其他的竞争者。让这里成了他的领地。

  这头火龙从头到尾大约有三十来米长,翼展大约也大约有三十米,几乎覆盖了全身的暗黑色鳞片有点粗糙,不过防御力却是相当的惊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什么的完全不能形容这类鳞片的防御力。翅膀看起来虽然有点像蝙蝠的翅膀,不过却是非常的威武

  火龙的实力,在这个星球上虽然算不上顶尖,不过也绝对算的上是一方霸主的存在了。所以狮鹫远远的就感受到了火龙的气息,不敢上这火山口,叶晓宇只好让它在山下半山腰呆着,自己一个人上了这火山口。

  突然感觉到了其他生物靠近的气息,正在泡岩浆浴火龙警惕的抬起头四处打量,紫红色的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叶晓宇,这个人类怎么看也不像是来抢地盘的,所以没有立即的发动龙息火焰的攻击,而是吼了一声,表示警告的意思。在它的记忆里,能够独自一人上来这里的人类都是比较强大的存在,自己要对付起来,比对付抢地盘的同类还要麻烦。

  龙息火焰也是挺耗费能量的,而补充能量就必须进食,而就必须出去抓猎物,现在已经是冬季了,许多动物都开始冬眠了,出去抓猎物实在是比较麻烦,所以能不用龙息火焰就尽量不用了,如果实在是警告无效再攻击也不晚。

  至于拿这个人类当食物,这个却是想都没有想过的,因为龙之帝国境内,所有的亚龙族都是不可以攻击人类的,这是巨龙族的命令,其他地方或许可以抓个人吃吃,不过在龙之帝国之内绝对不可以,要不然真正的巨龙可能会找上门来的。当然如果有人主动的闯入亚龙族的家里,欺负到亚龙族头上被打杀了也是怨不得人的。最妥当的办法是警告无效之后,再进行击杀肯定不会惹下麻烦。

  叶晓宇当然是不知道这些神神叨叨的规矩的,所以无视了警告,继续的向着火龙所在的地方走去。这一下火龙也是没法了站了起来,一口龙息火焰对着叶晓宇喷涌而出,叶晓宇的先天罡气自然展开,当然魔法盾也自然的展开了,不过由于精神力受到极大的压制,所以魔法盾威力大减,几乎是瞬间就被龙息热浪穿透了。不过先天罡气却是稳如泰山,龙息火焰完全的被挡在了一米多远的距离,丝毫不透进来。

  一口龙息火焰持续了十几秒,可是看到人类闯入者却是毫发无伤,这确实让火龙有些着急了。觉得的今天是遇到大麻烦了,能够轻松挡下龙息火焰的人类,战斗力绝对要比火龙强的,因为人类的敏捷更高,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技能,让龙防不胜防。

  正在火龙考虑自己是不是暂时跑路,等这个人类走了在回来,反正这些人类也不会长期的居住在,这种到处是岩浆地方,自己暂时避一避风头再说,不要也为亚龙族不会龙语魔法,就觉得亚龙族不聪明,其实许多亚龙族的智慧一点也不比人类差多少,所以打不过暂避风头做法也是很正常的。

  “嘿,我过来请你吃肉而已,顺便谈谈临时雇用的问题,你又何必浪费能量来攻击我呢!”叶晓宇听说这个世界上的龙族基本上都能听懂人类的话,亚龙族能听懂人类说话的也有不少,有所不同的是,巨龙族可以开口说人话,亚龙族不会说人话。

  听到了人类的说话,火龙也暂时的安心了些,可是这个自己不会说话,怎么和对面的人类交换意见呢?着人类有听不懂火龙语。

  “你喜欢什么动物的肉类?”叶晓宇见火龙又趴了下来,看着自己好像在思考什么,叶晓宇又问道。

  “**&;!”火龙以自己的火龙语回答到,实在是他们的喉结处和人类的结构完全不同并不能模仿人类的声音来发生!其实它说的是马鹿肉的意思。

  听到了回答,叶晓宇快速的分析了这种回答的可能性,大概是说一种什么动物的肉类吧!看来这火龙绝对是可以谈判解决的。

  “嗯,我暂时听不懂你们的龙语,不过我这里有一个魔法道具,只要戴在你都头上,就可以把你们的龙语翻译成人类的语言,怎么样你要不要试试看?”叶晓宇拿出了一套用于和宠物交流的,脑波翻译装置问道。让叶晓宇的很意外的事情是,这火龙尽然真的答应了,点了点头的意思当然是同意了,这几乎是所有的智慧生物共同的最基本肢体语言之一了。

  既然答应了,叶晓宇当然是很迅速把一个类似于绑带的东西固定在了火龙头上,又在火龙的神经中枢位置贴上了两个小贴片,然后打开了电源。

  “再说一一句看看,你喜欢吃什么肉类?”分分钟就安装好了动物语言翻译系统,又问了一次。

  “马鹿肉!”翻译机却实很顺利的就翻译了火龙语,听到了标准的人类通用语,这让火龙也大为震惊,人类有这么厉害的魔法道具了吗,不得不在心里感慨,人类果然大陆上是最厉害的生物。其实那种翻译装置根本就不是魔法道具,而是一种新开发出来不久的用来翻译宠物语言的小装置而已,这种装置本质上来说就是利用电极,获取脑电波,然后分析脑电波的意思来翻译的,理论上来说任何动物语言都可以进行初步的翻译的,智慧越高动物,翻译精度也会越高。

  马鹿是这个世界上的一种数量非常庞大的物种,有点想地球上的角马,喜欢群居,龙之帝国境内马鹿并不多,不过草原上却非常的多,随着季节四处迁移,一跑起来那简直是铺天盖地。

  当初在草原上叶晓宇见狮鹫喜欢吃这种肉,也抓过几头,个头不大,也就整头三四百斤的样子,没什么特长,唯一的优点就是跑的很快,比地球上的豹子还要快得多,反映也非常灵敏,所以抓捕起来也比较累人。前些日子又在那沙漠之城购买了一大批的马鹿肉,所以正好可以拿出来收买这火龙。

  “人类,谢谢你的食物!现在我们可以谈谈雇佣的问题了!”整整吃了五百公斤的马鹿肉,火龙终于算是吃了个半饱!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吃过马鹿肉了,今天竟然吃到了个半饱,火龙确实是心情很不错了。如果经常能够吃到这么美味的马鹿肉,那么被人类雇佣却是也是不错的选择,虽然自己喜欢呆在岩浆里泡澡,如果跟了人类就不可能天天的泡在岩浆里了,不过对比起吃的饱饱的感觉来说,泡岩浆也算不上什么了。

  如果叶新宇知道这个世界上亚龙族混的这么惨,肯定不会提出什么七天休息两天,工作日每天供应一顿肉食,吃饱为止,休息日减半,另外还每个月十个金币的工钱,十个金币大约可以购买两千公斤的肉类,当然在龙之帝国,马鹿肉有点贵,十个金币大约只能买到两百公斤左右。

  听着叶晓宇的福利,火龙丝毫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下来,在龙之的龙可没有像那些神话传说里说的那样,巢穴里堆满了金山银山,起码和叶晓宇签订的雇佣契约的火龙就非常的穷,唯一的财富就是,几块从岩浆里无意中捞出来的金刚石的原石,当然这几块大石头,如果拿去卖确实值不少钱,不过这个世界上貌似金刚石并不怎么珍贵,甚至远远不如同等大小的金块珍贵,何况是没有经过打磨的金刚石原石。

  这几块原石大约有二十几公斤的样子,让叶晓宇以三十公斤纯度极高的黄金买了下来,对于雇主尽然以这么‘高的价格’买下自己的无意中捞出来的几块金刚石,火龙自然的开心的不行,小心翼翼的把纯度极高的黄金吞进了肚子里去,尤尼斯(尤尼斯是火龙的名字)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这实在是大出叶晓宇意料之外,通过交流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的火龙竟然是也可以吞吃黄金的,纯度越高对他的身体与有好处,貌似高纯度的黄金对他们的好处非常之多,延寿强身提高防御提升力量等等,简直数不胜数。这也然叶晓宇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的火龙会这么穷了,人家完全是吃穷的,直接吞吃黄金啊,能不穷嘛,这根本就是吞金巨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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