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树妖
当事情有时不尽如人意,
当你跋涉的路途充满艰辛,
当财富缺少,债台高筑,
当你想笑,却不得已叹息,
当忧虑烦恼将你压垮,
如果有必要的话,休息一会儿吧——
但绝不要放弃。
——佚名《永不放弃》
2015.11.6星期五天晴
从昨日看到灵犀后,不知为何,我突然变得贪财起来,很想拥有很多很多的钱。也许我是受了莫翎轩记忆的影响,因为莫翎轩开三无店,捉鬼除妖,抑或帮助好心的妖鬼,都要大赚客人一把。没有好处的事是向来不会做的。我想,若我有她的本事,不去大赚一笔,实在是对不起自己的本事啊!
也或许是快到双11的缘故,我特别想有很多钱能让我称心如意地花。
冰冰说,省钱就是为了能够大手大脚地花钱。我很认同这话,所以从今日开始,我便要开始省钱。可是——再怎么省钱,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我在双11有钱花,也有些困难。向爸妈讨钱的事情,向来是很难做出来的。
来到云起书店后,我厚着脸皮对云起道:“云起,你是神啊,如果你能给我一座金山,或者拿钱砸死我也好啊!”
说完,我便后悔了,我怎能这么跟他说呢,哦,我这个小财迷啊,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
云起并未怎么在意,却是问我:“若被砸死了,你还怎么享用?”
我说:“死了再复活嘛,反正梦里都已经死过好几回了。”
他:“……”
后来,他真的给了我一座金山,只是这金山是画在纸上的,只能看,只能摸,就是不能花。金山犹如是由马良的神笔画出来的,好似要从纸上跳出来,摸上去还很有质感。
我将这画挂在床头,看着它便觉得,原来我还是个有钱人呵!只是缺了个凿子,不知何时才能拥有这柄凿子,能将画上的金山给开采出来。
云起说,想要有这柄凿子,我必须要变得非常优秀才可,否则他不肯给我。我说,那我还是继续去整理书籍吧!他说:“今天不必了,你不想听故事吗?”我欢呼道:“想,我想听故事。”
然后,我叫来了小梅和离殇,咱们四个人一块儿坐在了琼花树下。院子里的地面十分整洁,就是飘零的花瓣多了点。地面都是洁白的花,我们被这堆白色的花给包围了。若天地完全是一片洁白,这情形其实并不是太好看,盯久了,看其他东西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所以小梅幻化了些许红梅出来,将其与琼花混在了一起。
我们头顶的天空是蓝色的,花是洁白和鲜红的,淡淡的清香弥漫在不大不小的院子里。
我们这里有三朵花,一株草,你们知道这三朵分别是什么花吗?虽然我并不认为琼花便是指我,但是我喜欢它,仿佛它是跟我的血脉连一块儿的。
云起拿出本名为《相思劫》的小说,放在了大家面前。
我说:“又是言情吗?”
他点头,问:“你不喜欢吗?”
我说:“不是啊,只是云起你应该不喜欢言情的吧,你看,很少有男生会拿言情小说来看呢!”
云起淡淡一笑:“的确不爱看,只是安琪你很喜欢啊!”
“我喜欢,你不喜欢,你看着不是会很痛苦?”
云起淡淡一笑:“只要你喜欢便好。”
我追问:“云起,为何你不喜欢言情小说?”
他说:“没有共鸣,亦没有像其他缺爱的人那般想在书中寻找慰藉。”
我问小梅和离殇:“你们呢?”
小梅说:“之前我一度很喜欢霸道总裁文,这种不都先虐女,然后再虐男么,最喜欢看男主虐得女主很惨后很心痛,然后挽回女主的剧情。可能我看的都没有什么营养,哈哈哈……”
离殇说:“我不喜欢看小说,我就喜欢看电视和漫画书。”她看的童书也几乎都是漫画。她爱看的电视剧情,每每到接吻的桥段,总看的十分认真与投入。曾经,吴奇隆的《新白发魔女传》在热播的时候,她就拿着电脑,将这部电视剧转到第16集,指着屏幕,对我说:“安琪姐姐,你看,这个地方很激情,很好看。”
那是一个水下热吻的桥段,也许是因为我的初吻已经没有了,看到这并没有什么感觉。但离殇却拿着枕头,羞红了脸,一边看,一边捂嘴偷笑。她把这个桥段看了好几遍,都没有看厌。我想,电视里的确不该放一些大尺度的东西,否则对这些孩子伤害多大啊,每天都想着去跟男生接吻了吧!这仅是我的个人看法。
当我将我的想法跟她说了,她又说:“哎呦,你看着就好了,话这么多,干嘛!”
我:“……”
我选择闭嘴,脑子里却不停地想着,若说电视不该放大尺度的东西,但学校是应该要普及一下生理卫生性方面等的常识,否则好多女生都不知道关于性的很多东西,稀里糊涂被□□了,都不知该如何维权。对于这些孩子,只觉心疼。
因前几日,刚好听闻学校里一个艺术学院的女生和一个教育学院的女生分别在琴房和教学楼里(机房那边)被社会上的男人□□,听闻事后她们躲在厕所里,用冲厕的脏水不停地冲洗身子,不禁感慨起来。为何这些社会上的男人要找我们这些学生下手,真是变态!
这些姑娘有些心眼好,还会将自己的曾经告诉现任的男朋友。但男人向来都有处女情结,一听女生没了第一次,立马与女生分手了,而这些往往嫌弃非处的男人,最终很多都娶回了非处,真是可悲亦可笑!
云起似乎看出我正在胡思乱想,出声打断我,问道:“你还要听故事吗?”
我回过神来,立即点头:“要啊!”
他看着我说:“看你刚才想得那么入神,还以为你不想听了呢?”
我立马道:“故事这东西,是不能不听的,这么有趣的事,错过就可惜了。”
云起笑笑不语。在我们面前,他才露出这样的笑容。
有他在,我们不用一字一句地看书,直接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首先,我们来到了一个巨大的深林,仿佛回到了原始的丛林。
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一棵名叫“相思树”的大槐树。云起曾经说过,在他们的世界里,相思树不是红豆树,而是槐树,既有紫穗,也有白穗。
偌大的深林中,它位于中心,仿若是整个丛林的命脉。它像是一株神树,守护着整个丛林,保护林中的所有生物。
相思树,千年才开一次花,白穗里住着一个女人,紫穗里住着一个男人,他们便是这整个丛林的守护神,两人惺惺相惜,但只有开花时节,才得以见一次面。
林中的精灵尊称白穗里的女人为白姑,紫穗里的男人为紫君。白姑善良貌美娴静,正是我喜欢的类型。紫君英俊温柔体贴,像极云起,但云起很难会真的动感情。他的情都留在了前世,哪里还能留给别人呢?
那年花开,紫君和白姑坐在槐树的树枝上,静静地看着他们守护着的世界,她靠着他,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此时,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紫君唤白姑为“时雨”,时雨,时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真是个美丽的名字!
我指着时雨,对云起说:“我好想成为她啊!”
云起对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再看下去,说不定你便不想成为她了。”
我不明白他这话的意思,倒是听从了他的话,继续看了下去。
在我眼中,时雨和紫君仿佛是被上天赐予了祝福的一对璧人,虽然千年才见一次面,但他们的心紧紧相连,任谁也拆不开,他们的世界平静安好。不像我和云起,我总猜不透云起对我是带着什么情感,有时觉得他是爱着我的,有时又觉得他离我很远。
我哪里能够真正地知道他的心思啊!
而在这里,我作为旁观者,可以清晰地明白,紫君爱时雨,时雨也深深地爱着紫君。
后来,我才明白为何云起会说之后我一定不会想成为她。因为之后,他们世代守护的地方来了一只蛇妖。蛇君千虺(hui,第三声)觊觎时雨的美貌,砍倒众多树木,残害林中的生灵,只是想引时雨和紫君破花而出。他求时雨一见,更是要紫君死。
那时,虽不是开花时节,但为了守护深林中的生灵,两人都从沉睡中醒来,破花而出。
时雨手持白色长鞭,立于半空,傲视千虺,责问道:“蛇君千虺,我们向来不曾与你们蛇族为敌,也不曾得罪于你,你为何要屠我子民?”
千虺的脚下还踩着虎鹿等动物的尸身,大笑道:“时雨,本君真是等你等得好苦啊,千年花开,你就为了见一面你身边的这个小白脸吗?时雨,像你这样尊贵的身份,应该嫁给我才是啊!”
时雨垂目,哀伤道:“千虺,我很感激你等我千年,但我的心一直都不在你的身上,你早该明白的。紫君是我的夫君,我不可能嫁给你的,请你速速离去。”
千虺听罢大怒,指着紫君,道:“他哪里比我好,哪里比我好,你说啊!我今天就要跟他比一比,我到底哪里输给他了。”说完,举起大刀向紫君砍来。
平素除了对时雨温柔外,紫君向来对外人格外冷漠,面对各种突发情况都平静出奇。眼见千虺的大刀已经砍到了面前,紫君才不慌不忙地举剑与他斗在了一块儿。
时雨想帮忙,紫君却对她道:“这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战斗,你别插手。”
听他这么说,时雨立在原地,只能无奈地看他们打斗。她想质问,为了她一个女人,至于这样么,至于要大打出手,斗个你死我活吗?
可男人都是血性男儿,一旦打起来,哪是几句话便能分得开的?
紫君的法力略胜千虺一筹,千虺眼见自己要败下阵来,对着那棵槐树,便是一阵乱砍,嘴里大喊道:“这是你们逼我的,是你们逼我的!”
时雨冲到槐树前,用白色长鞭挡住千虺的攻击,一道白光从她手中散发出,所有的攻击都轻易地化解在她的法术中。
就在她觉得自己可以舒口气的时候,从地面中涌出无数条黑蛇来,黑蛇对着槐树的根,便开始啃咬,真身被啃噬,不管时雨和紫君的法力有多么高强,都没了办法。身上犹如万虫噬咬般的疼,时雨疼得从半空坠落,紫君飞身将她接住,将她稳稳地护在怀里。
紫君仗剑而立,脸色因痛苦而变得苍白,但脸上的表情却仍是不屈和桀骜,他杀光一群黑蛇,便会有新的一批黑蛇补充上来。林中的生灵没有杀伤力,都不足以与黑蛇相斗,看来,此次他们在劫难逃。
紫君冷着脸,对千虺道:“你要的是我的命,放过她。”
时雨看着他,摇头道:“语肖,我不要,我要你好好的。”
紫君,又名宋语肖。他抚着她的发,在她的额上落下一个吻,柔声道:“时雨,你想我好好的,难道我不想你好好的吗,你不要这么傻,如果能够活下去,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
放开她,他走向千虺,对他道:“千虺,砍去紫穗,我便会死,放过她。”
千虺听罢,哈哈大笑起来,他一直想杀了紫君,哪里想到原来只要砍去紫花便可。千虺笑道:“这可是你自己告诉我的,我可没有逼你啊!”说着,挥动大刀,费了一番功夫,才将槐树上的紫穗砍去。
紫穗落地,紫君跪在了地上,想勉强自己站起来,却没了力气。他没有看向时雨的方向,只怕看一眼,便会舍不得离开。
这时,千虺见自己大功告成,命令所有黑蛇撤退。没了黑蛇的啃咬,时雨恢复了力气,向紫君跑去。听见她的呼唤,他却不敢回应,生命的力量已经渐渐从他的身体里流走。他不能留她一人痛苦,想来千虺如此痛恨他,定是极爱她的。
他只希望千虺日后能好好对待时雨,这便是他的由衷企盼了。
时雨抱住他,他多么渴望她的怀抱,可惜再也没有机会了,只对她说了句“不要哭,要学会笑”,说完,闭上了眼睛,手从她的脸颊上落下。
时雨抱着他渐渐冰冷的身体,的确再也哭不出来。
千虺向她伸出手,说:“时雨,他已经走了,你看,他输给了我,完完全全地输给了我,你能跟我一起走吗?”
时雨冷冷地打开他的手,对千虺说:“千虺,我没有逼你爱我,也没有逼你等我,更没有逼你杀人,为何你不肯放过我们?你以为他输了,那也只是你以为,我告诉你,他没有输,他在我的心里,完完全全地在我心里,你哪里都比不上他的。他永远不会像你那般,口口声声说着爱着某人,最终却让那人伤心难过。千虺,你谁都不爱,你最爱的是你自己。”
千虺摇头,大声地对时雨道:“时雨,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一直等着你,我为你,不断地修行,只为哪天能打败他,现在他死了,为何你还是说我输了?”
“千虺,你还是不明白。我说过,我从没有叫你等我。语肖他是我的夫君,我们有圆满的生活,是你的出现,将一切都打破了。我恨你,恨死你了,我这一辈子都不会爱你的。千虺,你就是一条毒蛇,不懂情爱的,只想毁去他人的幸福罢了!”
千虺始终想不明白,明明死的人是紫君,为何时雨仍对他没有好感,还说恨他。他道:“你如何才能不恨我?”
时雨看着怀中死去的男子,轻声呢喃:“我只想要他复活。”
千虺立即道:“时雨,你别傻了,即便他复活,他也不可能记得你。”
时雨淡淡道:“千虺,你还是不明白,爱他,便是希望他好好的,哪里是想要他记得我啊!”
想来千虺到底是爱着时雨的,只是他的年纪还太小,并不懂何谓情,何谓爱,他以自我为中心去想爱情这种东西,自然是无法体会他人的心情的。
千虺对时雨道:“好,我会帮你复活他,可是我要你看看,他复活后,是怎么将你遗忘的。”说罢,千虺离开了。
这时,吹来一阵冷风,吹起一地无生命力的紫色槐花。
她抱着怀中冰冷的人儿,对着天地,心里说着:语肖,不管下一世,你还爱不爱我,我都会用生命守护你。这一世,是你保护了我,那么下一世,便让我来报恩吧!
从此,那棵相思树,只开白花,再也没有紫花了。
一念相思,相思成劫。千年复千年,痴心人说着痴心话。可有人能理解吗?
紫君死后,时雨陷入了一段长长的睡眠。但其实她的精神游丝已经飞到了远方,去了紫君的复活之地。人自然无法真正复活,紫君是死后,投胎到了一户人类家庭。
那时,时代变了,变成了灯红酒绿的大时代,有钱人纵酒欢歌,不知愁为何物,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穷人却在用血泪甚至生命做着最廉价的劳动力。
那天夜,路上只有依稀的路灯,一个清秀的小男孩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时,一群比他年纪稍大的男孩跑过来,对着他笑道:“哈哈,语肖,你养的狗咬人了。”
宋语肖抬头,斩钉截铁地说道:“我家的狗不咬人。”
大男孩嘲笑道:“怎么不咬人,我们亲眼看见了,你这小子,竟连一只狗都看不好。怪不得你妈妈,哈哈……”
听到这番话,宋语肖平静的面容突然变得愤怒起来,冲到说话的大男孩面前,大声道:“我不许你说我妈妈,不许你说……”
大男孩才不管他,继续道:“语肖,你妈妈跟别的男人跑了,她不要你了啊……”眼见他的拳头打了过来,大男孩伸手去挡,大叫:“你就跟你家的狗一样,是只乱咬人的疯狗,你妈妈就是这样不要你的……”
宋语肖的拳头没有打到任何人,他被这群大男孩抓了起来,双手被缚,只能双腿乱踢,不让任何人碰他,他道:“我妈妈没有不要我,她没有,她一定是有苦衷的,我知道,我知道,她不是这样的人,她是个好母亲……”
大男孩懒得理他,重重地推他一把,说道:“你妈妈是全镇里最风骚的女人,谁不知道啊!哪个有钱人的床,她是没有上过的。你也不知道是谁的野种!”
宋语肖被推倒在地,说道:“那是因为家里……妈妈只是为了要补贴家用,妈妈是为了我和爸爸,才这么做的。我不要你们乱说……”说着,一只小拳头抡了过去,却被一个胖胖的大男孩抓住。
之前说话的大男孩道:“我要告诉镇上的其他人,宋家的疯狗又咬人了!”
“我不是疯狗,你们才是,你们这群……”宋语肖的话没有说完,便被人踢了一脚,然后拳头像雨点般落在他小小的身上,他紧紧地护着自己的头,因为他还太小,根本不是他们这群人的对手,没有抵抗的能力。可是他不甘心,更加不服气,也不相信其他人的话。
他不是野种,他是妈妈和爸爸的儿子,妈妈没有抛下他,而跟别的男人跑掉。妈妈不会抛下他们这个家的。爸爸双腿残疾,他才是个十岁小孩,妈妈不会抛下他们的……
他们是讨厌妈妈,才这么说的,一定是这样,一定是……
可是为什么妈妈离开前,要对他说“语肖,如果妈妈有一天要离开了,你会怎么办?”。妈妈的语调那么温柔,一声声地仿佛敲在了他小小的心上。他说:“妈妈不会离开的,对吗?”妈妈笑了笑:“是的,妈妈永远都不会离开语肖的。”
妈妈说永远都不会离开,可她还是走了,这是为什么?
妈妈,语肖答应你,考试门门都考第一名,总是在你回家前,把饭菜都做好,饭后推爸爸出去走走,在学校就把作业做好。早上6点起来,洗衣服,喂鸡,拾蛋,养狗,7点骑自行车去上学。妈妈,你最喜欢花园里的花,我早早地采来放到你的面前,你爱吃蛋糕,我就去学,做的比蛋糕店里卖的都要好……妈妈,这些,语肖都做到了,为什么你还要抛下我?
眼泪不禁落了下来,宋语肖抱膝蹲在地上。此时,那些大男孩已经离开,只留下了他一个人。这世上好像只有他一个人了。
他看着茫茫的夜色,觉得这是他见过的最黑暗的时候。这时,不知什么碰到了他的脸,他感觉十分温暖,那好像是一双手,正在擦拭他的泪,抚摸他的伤口,那好像是妈妈的手。他喃喃道:“妈妈……”
时雨站在他的面前,为他治愈伤口,可今世的他只是一个凡人,她只是一缕精神游丝,他是看不到她的。她笑说:“对,没错,我就是你的妈妈。”这话,他自然也是听不到的,但他感受地到。他认定妈妈真的没有走。
所以他擦干眼泪,站了起来,叫了声“wolf”,一只狼狗便跑了过来。这是他的狗,对他不断摇着尾巴,亲热地贴着他的身子,是一只极为温顺的大狗。
宋语肖回了家,家中的父亲双腿有疾,行动不便,很多事情都要语肖照顾打理。他的父亲很久以前便没有了工作,整天喝酒,脾气火爆,见语肖这么晚回家,怒道:“今天怎么这么晚回家?”
语肖低头道:“在蛋糕房干了些零活,所以回来晚了。”
父亲看见他脸上有轻微的伤,道:“怎么,又打架了,不是跟你说过了,不要那么冲动,不要找人麻烦……”
宋语肖一声不吭,只是低着头,因为他知道父亲教训完了,便也无事了。但若顶嘴的话,便不是教训这么几句,这么简单的事了,他不想自讨苦吃,也不想再令父亲生气。
我看到这里,有点看不下去,对云起他们道:“这父亲虽然脚不好,但是手还是全的,为什么什么都要儿子做啊,怪不得他妈妈要离开,好讨厌的男人啊!”
云起对我说:“你认为他妈妈真是嫌弃这个家才离开的吗?安琪,你错了。”
我说:“哪里错了?”
他说:“你继续看下去吧!”
云起微微扬手,加快了整个故事的剧情发展。不得不说,我们现在的这群人都太过浮躁,看不完过程,便开始去翻看结局了。我自己也常常做这样的事。没有时间阅读的时候,最会这么做。
在这个故事里,宋语肖是个可怜的孩子,在他长大成人之前,时雨都在暗中保护着他。
有一天,父亲将他叫到面前,语重心长地对他说:“语肖,今天爸爸必须要告诉你一件事。你妈妈其实不是跟男人跑的,她是……癌症晚期,医生说就算做了手术,能够活下去的希望也不大。语肖,你也知道我们家里的情况,根本承担不起手术费的。为了不拖累这个家,所以你妈妈,割腕自尽了……”
宋语肖不相信,道:“你说谎,他们都说妈妈是跑掉了,不是死掉了,你骗人。”
父亲叹了口气:“语肖,说你妈妈跑掉,是镇上人讨厌你妈妈,才这么乱说的,你妈妈是真的死了,语肖,我苦命的孩子,你醒醒吧!”
宋语肖突然记起最后一次见妈妈,是妈妈带去一个很远的游乐园。她告诉他,叫他在游乐园等她,她马上就会回来。可是她一直没有回来,他是个乖孩子,等了妈妈一夜后,知道妈妈不会来找他,才揣着兜里仅有的零钱,乘车回到家里。可那时……
他好像记得他回来的那天,看见了床单上的血,鲜红的血迹沾满了床单,无比可怕。床上躺着一个苍白美丽的女人,手上还拿着一把水果刀。
妈妈没有抛下他,她是死掉了,所有再也不会回来。可他一直宁愿相信母亲是走了,这样,他还能有个盼头,但现在这个希望也被打破了。
妈妈死去后,他穿着丧服,紧闭双唇,倔强地不肯掉一滴眼泪。但当大人们将土洒在妈妈的骨灰盒上时,他终于忍不住,静静地落下了几滴泪。
其实,他一直都知道妈妈已经不在了,可是他选择性地将这段记忆忘记,只愿相信她是暂时离开的。但现在,他必须要醒悟过来。
记起一切的他,还是每天去采花园里那些妈妈最爱的花,将这些花插在妈妈的床头。他记得妈妈说过她永远都不会离开他,那么他还要采花来给她看,做蛋糕给她吃。他做的蛋糕很好吃,他妈妈说过她最爱他做的蛋糕。
时雨站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他,多么希望自己便是他的妈妈,能在这一世爱着他,疼着他,不让他受一点苦,一点痛,一点点的悲哀。
语肖,我是时雨,当年你是我的夫君,今生,我来当你的母亲。
我对云起道:“唔,母爱真是伟大啊!”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也有些母性泛滥了,虽然我还没有一个孩子,可是我突然好想有个像语肖那样听话懂事的好孩子。
云起道:“母爱是伟大,但有些孩子也是很孝顺的。”
我说:“是啊!”
“其实……”云起欲言又止。
“云起,不要话说到一半便不说,这样好难受的。”
云起看着我,仿似看着当年的莫翎轩。他和莫翎轩的所有事,我都一清二楚。当年的莫翎轩便是最爱吊人胃口,最擅长吊云起的胃口。我想,云起和莫翎轩真是越来越像了,是不是情侣之间,不知不觉便会变得越来越像。现在,云起竟来吊我的胃口。
好在他并非莫翎轩,他对我说道:“其实宋语肖不是这家人的亲生孩子啊!”
我诧异:“怎么会?”
“他是这家人领养来的孩子啊!”
“可是领养来的孩子会这么孝顺吗?”
“为什么不呢?”
“……”
“不都是父母吗,是不是亲生的有这么重要吗?”
我回头,看着故事里的小男孩,听到了他心里的声音。他说:“他们是我的父母,不管是不是亲生,都是我的父母。”
看着他,我只觉得自己渺小得犹如一粒尘埃。
这时,云起施法,带我们出了书本。我抓着他的手,大叫:“我还想看呢!”我很想知道白时雨、宋语肖、千虺的最后结局是什么。
但不管我如何要求,他就是不肯答应我,这与他平素的作风不大符合。
云起对我淡淡道:“安琪,今日,我有些事要处理,这个故事你明天再看吧!”
我说:“什么事?”
他说:“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刨根问底,这样好吗?”
我:“……”
我和云起,向来喜欢给对方自由的。他不是我的另一半,我也不是他的另一半,我们都是完完整整的人,处得来,便在一起了,所以就算其中一个人不在了,另一个人都会好好地活着。能为对方死,是因为将心比心,他对我好,我便对他好,他能为我死,我便能为他而死,如此而已。
他有他的人生,我也有我自己的,所以我不会牢牢地抓着他。或许就是因为我没有牢牢地抓着他,所以很多次都是他主动来找我,这——仅是我猜测的,真正的原因,自然只有云起自己清楚。
我说:“好的,那我现在便回去了。”说着,我离去,却悄悄地将小梅和离殇拉了过来。
在云起看不到我们的地方,我对她们说:“你们知道云起有什么事吗?”
她们都摇了摇头,我只得作罢。想来云起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心事,我想知道,是因为我总觉得他的事一定非同小可,所以有些心慌,可是我在慌什么呢?
夜里,在家吃完饭,我出门散步。走在路上,也不敢去看沿街的店,即便是ing也是不敢的。因为囊中羞涩,不敢走过去,很怕会被卖家叫住,更害怕看见他们亲切的笑容,这总令我感觉没有买他们的东西,好像是犯罪了一般。
买不起衣服,但买些摊边的小吃还是可以的,这便是我爱买食物的关键原因。
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贵重食物,总吃不得,云起曾带我去星巴克,还带我去吃哈根达斯。但我喝咖啡要拉肚子,吃哈根达斯还要拉肚子,云起知我如此,干脆不带我去那种高档场所,还说我好养活。我想,自然要好养活才好,否则以后若没钱,岂不是会饿死,至少我先得养活我自己。
站在西湖边上,看着面前的水,面前的山。想来只有这些东西是不要钱的。
站久了,有些累,便在湖边坐下,不禁想起了小时候,难免要感慨一下。
小时候,我和小幺去路边捡破烂,捡来的破烂可以卖些钱,然后我们用得来的钱,去买可乐糖、麦丽素、泡泡糖……有时,捡到了笔和尺子,便自己留着,带到学校,可以继续用。
小幺在小学写了一篇作文,叫做《我长大后想成为一名拾荒者》,因这篇作文,小幺被老师骂了个半死,还因此吃了根粉笔头,老师说,既然你这么想当捡破烂的,便不要来读书了。我想捡破烂和不读书有什么关系呢,不能一边拾破烂,一边读书么。书,即便是去捡破烂了,也是不能不读的。
在做拾荒者的那段日子,我和小幺格外开心,格外自由,度过了和别人不一样的童年。这自然是她当年想当拾荒者胜过当个作家的原因。
但是也有不开心的日子。我曾经捡到一把尚可以用的尺子,然后带到了班上,拿出来用时,被一个男生看见了,他指定说这是他的尺子,肯定说这是我偷他的。可我没有偷,那只是我捡来的。但男生成绩好,他说的便是真理,我哪里有话语权呢!
尺子被夺走了,我还被同学骂成了小偷。可那真的是我捡的,在我家附近的垃圾堆里捡来的。小幺知道我是被冤枉的,所以她站出来护着我,可是所有人认为我和小幺是一丘之貉,所有人都没有相信我们。
我们两个成绩不好的孩子,因为有着相似的遭遇,相似的喜好,而走在了一块儿,父母也没有阻止我们往来。她真的、真的一直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一生的朋友。
那天,小幺想抱住我,想安慰我,但我没让她安慰,我难过地跑了出去,没错,我第一次逃课了。
那时,我很任性地想,再也不要去这个班了,再也不要去读书了。他们成绩好也不能这样欺负人啊,凭什么成绩好的人说的都是对的……成绩,成绩,为什么所有人都看重这个东西呢?成绩不好,便能说明这个人品行不好吗?
那天,也是在这个地方,十岁的我蹲在湖边抹着眼泪,很想直接从这里跳下湖里。我想上天会证明我是被冤枉的,我不是个小偷,我没有偷东西。而且我一直很认真、很认真地学习,可是学不好,我能怎么办?
我并不想逃课,可是所有人都认为我不好,我怎么敢回去呢?回去后,肯定会被老师骂的,所以一直不敢回去。
我想从这里跳下去,死了才好,再也没有痛苦了。这时,一张干净的白手帕递到了我的面前,我被眼泪迷了眼睛,看什么都很模糊。
身边的人蹲下来,用白手帕替我擦拭眼泪。我起初还以为是小幺,没想到小幺竟和我一样逃课了,但替我擦掉眼泪的手很大,手指白皙修长,不会是小幺的。
他清润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每天都要开开心心的,不高兴的事都会过去,只要自己没有做,大家都会看见的,大家都会相信你的。”
那是第一次除了爸妈,除了小幺,还会有人来安慰我,关心我。想来我不是孤单的,我还被人爱着。擦干眼泪,想看清他,可我转头,哪里有什么人呢?
当时的我,真的觉得自己是遇到了什么灵异事件。我在想,他是谁,是妖怪,是仙人,还是人呢?老天爷真的相信我,真的爱着我吗?
在我的身边,我找到了一块白手帕。我拿着它,突然有了信心,我要去上课,我要好好学习,我要让大家知道,我不是小偷,我也能读好书。
那天,便是拿着这根白手帕,跑回了学校。那时正在上美术课,美术老师最好说话,说了我两句,便没有再说。根本没有人在乎我是否逃过课,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如今,同样的地方,却是不同的心情。我从口袋里再次将那根白手帕拿出来,将它盖在自己的脸上,闻着上面熟悉的味道,我突然笑了起来。
云起,这手帕上的味道是你的,从我小的时候,你便在关注着我了,对吗?云起,你知道的,我没有偷东西,你也知道我很努力,对吗?
人家说,三岁看到老,这是他们嘲笑我们的话语。但老师骂我,不要紧,同学们误会我,不要紧,其他人看不起我,不要紧,关键的是,我们不能看不起自己。我和小幺,最后一批挂红领巾,曾经差点留级,爸妈在我三年级的时候问我,要不要留级,我拼命、拼命地摇头。
我们这两个从没有被人看好的孩子,最终竟然也考上了一所二本学院。
云起,如果没有你,想来我早已不在这个世间,而是跳湖死了。你说的对,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知道,我没有偷东西,所以那件事后来一直没人在我面前提起。高中虽然被偷看了日记,大家疏离我,那其实是因为他们敬重我,因为我是班上最认真读书的人,还被评上了励志之星。而那个偷看我日记又撕我日记本的女生,本来成绩很好的,但后来,她自甘堕落,只考上了大专。
想来老天爷真的是公平的,它并非是没有眼睛的,若它要我们分离,那定是我们不得不分离。
我知道考上二本的学院,并非是什么好炫耀的事情,但我们班成绩最好的人也只是二本,考上二本的人也就那么几个,我正好是在这为数不多的人里的,和自己相比,我已是进步了。
湖边的灯突然纷纷亮了,散步的人多了起来。迎着凉风,我心说,云起,我在想你,你现在在哪里呢?还在书店吗?我去找你,好吗?
我想,若云起不在书店,但店里有小梅和离殇,我可以找她们一起玩。这么一想,我便向书店走去。
走着走着,在一处空旷的路段,我突然看见前面有个熟悉的身影走过。我立马追上去,而他走得极快,身形一闪,转到了左边的路口,很快消失不见。
我跑上去,站在交叉路口,可哪里有什么人影呢!这里竟一个人也没有,但我还是被眼前的一幕震惊。因为我的面前竟然有个黑色的大洞,洞口比人高了些,足够两人穿行。这里原本自然是没有这个洞的,但它真的出现了,只是在这时,只是刚好出现在我的面前。
在外面看,大洞漆黑一片,根本看不清里面的景象,我心说,云起他是进了这个洞里么!
想来云起在,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之前,我看见的人影肯定是他,即便是一个背影,我也不会将他看错的。
我相信他,所以一点也不害怕地走进了那个黑洞。走到里面,才发现它是个无边无际的空间,四周的黑虚无缥缈,仿似是一堆极厚的黑雾将我包围。
我在这黑雾中穿行,一直向里走,心里虽然忐忑,但一想到云起便在不远处,心便安定下来。难道云起说的有事是这个事吗?那这事又是个什么事?
走着走着,前方突然亮堂起来。
我向那光亮处跑去。现在我处的地方,肯定不是人类世界,那是另一个空间,或许可以称作另一个世界。这里面只有妖怪和神仙才可进入,而我……是处于这两个世界夹层中的人。
跑入明亮的空间里,我却再次被眼前的景象震惊,可以说比之前更加震惊。
这里像是个山洞,四周都被烛火点亮。
石床上,坐着一个男子,还有一个跪在他身边的女子。
云起紧闭双目,盘腿而坐,表情镇定从容,似乎是在打坐。而一个打扮艳丽的女子此时正缠着他的身子,双手不是摸着他的身子,便是抚着他的脖子,脸上都是自信妩媚的笑容,还不时地伸出舌头去舔他的脸。
我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幕,不寒而栗,只觉得恶心。云起,你喜欢的人不是莫翎轩吗?你现在是在做什么?难道你说的有事,便是来此幽会佳人吗?如果你真喜欢身边的这个女人,大可告诉我,我一定不会再缠着你……
我正在胡思乱想,那女子已经察觉到我的存在,转头看着我。此时,云起也睁开了双眼,看见我的瞬间,眼眸闪动了一下,我想他是没有想到我会刚好看见他的好事,才会这样的。我想,他一定不想被我打扰吧!
云起启唇,只对我说了一个字,那便是——逃。
我转身一看,来时的路竟然已经消失,这便说明,我被困在了这个不大不小的山洞里了。如此,我能逃到哪里去?
女子本来还缠着云起,此时,却冲我而来。我撒开脚步跑了起来,也不过是在这个山洞里兜圈。突然灵机一动,也许我可以将她绕晕。所以我不停地兜圈,然后她不断地追着我,依此情景看来,她其实并不聪明。
可是我为何要逃呢?难道那女子以为我是云起的情人,所以记恨我,早想将我解决了吗?可我哪里真的跟她有仇呢?我一个转头,见她的架势像是要吃了我,又不停地跑了起来。
这时,我听到云起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想来他是觉得我太笨了。
我见他还坐在原地,心想难道他是被定身了,动不了,所以才被我看见之前的那一幕吗?这个女人能将云起定住,那她是什么来头?
我正想着,哪里知道前面竟有一块石块,一脚被石块绊倒,狠狠地摔在地上。但那也不算真的地上,那是一片由琼花组成的花海。我摔在很多的琼花上,所以并不疼。当我抬头时,我发现我身边的环境竟然变了,竟似是回到了八百年前。
那是一片琼花林,琼花树上不仅有绿的叶,也有白的花。当年,仙界的琼花树是花叶同生的,哪里像现在的琼花,有花便不能有叶子,有叶子便不能有花。
这时,我看见,琼花树下坐着两个人,白衣公子正与墨衣少年举棋对弈。
墨衣少年举着黑子,下子时犹豫了一瞬,最终在一处落子。白衣公子也落了一子,然后爽朗地笑了起来,道:“子扬,你输了。”
墨衣少年不以为意,无论输赢,都看得无比坦然。不知为何,我总觉得那盘棋,是他让着白衣公子的。
很显然,那白衣公子便是女扮男装的莫翎轩,那墨衣少年便是当年的云起。当年,他们在琼花树下对弈,笑得肆意畅怀,但如今,对弈的人去了哪里?他们两人这时从我眼前消失。我知道我看见的东西并非是真的,但我更加清楚,它们曾经真的存在过。
那白衣公子——莫翎轩,给我一种好熟悉、好熟悉的感觉。
我好似听见有人对我说,“请看水面……”
水面,哪里有水?我低头,才发现我的面前有一个小池塘,池水清澈见底。对岸站在一个白衣的美丽女子,那正是莫翎轩。她对我说道:“请看水面。”
我和她同时看着水面,水面倒映出我们的容颜,那是我第一次如此仔细地看自己的脸,也是第一次如此仔细地看她。从没想过,我们竟然有着一张一模一样的脸。是她跟我长得一模一样,还是说我跟她长得一模一样呢?
在此,我想要澄清一件事。那便是,我并非是个丑丫头。从小学开始,一直便有男生追我,还送我礼物。但除非是我的生日,他们的礼物,我都不会收。因为收了礼,最终却不跟他在一起,潜意识就觉得对不起人家,这种事,我不做。
除此之外,我刚上大学,就因为仪容出众,举止端庄,而被选入学校的礼仪队。说实话,我的确算是那种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的美丽女子!
这时,我听见有人唤我:“安琪,快醒醒……”我被那人唤醒,醒来后,没有莫翎轩了。但那一片琼花林竟然还在,我不知自己是在梦中,还是醒了。但当我看见云起站在我身边时,我想我应该是醒了。
云起说,我是中了那女子的幻术,所以做了一场梦。但如果只是做梦,为何会出现这片琼花林呢?是不是我们都还在做梦呢?
那个妩媚的女子对云起说道:“中了我的相思毒,很少有人能够站的起来的。你是第一位!我的幻术从没有不成功过,我创造的这片琼花林是不是和你记忆深处的一模一样呢!只是不知道这花林的后面藏的到底是谁的身影。”
我躺在云起的怀里,看着身边的那片花海,我想我知道这花海后藏着的是谁,是那个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白衣女子!她穿着一身白衣,所以白花将她掩盖了,但她真的在那里,在云起的记忆深处,也在我的记忆深处。
云起仗剑,女子逃不过他的剑,很快死在他的剑下,但他也受了轻微的伤。
我看着那女子化成了一道青烟,其实心里已经知道,她应该是一个妖精,想来还不是只好妖。
我问:“云起,她是什么妖怪?”
他淡淡道:“影魅。”
一种叫做影魅的女妖,常常幻化成美丽的女人,吸食男子精魄,也喜欢将美丽女人的漂亮脸蛋夺走。若一个本来无比漂亮的姑娘,突然之间脸上长起痘来,很有可能是被影魅盯上了。
看到云起手臂上有伤,我拿出那根白手帕,为他绑好。他没有动,凡事都依着我。那时,我忘了,其实他是可以令伤口瞬间愈合的。
这时,想起影魅所说的“相思毒”,我担心地问:“云起,你没事吗?那个毒……”
还未说完,他说道:“已经解了。”
想来这世上有什么毒,他是解不了的,所以我放心了,问道:“你为什么要来追这只女妖?”
“无聊。”
“……”
我因为刚才被石块绊倒,脚有些痛,不好走路。云起将我背了起来,我们便这样走在这片由影魅创造出来的琼花林里。
看着这片令人魂牵梦绕的花海,我突然觉得影魅并没有这么可恶了。
我用手围住他的脖子,笑着说:“云起,在刚才的幻梦中,我发现自己竟然跟莫翎轩长得一模一样。”
他没说话,我继续道:“我真是幸运,也许就是我跟她长得一模一样,如此,你才来到了我的身边。”
他:“……”
我贴着他的耳朵,小声地说:“云起,若你不是神,那该多好!”
他突然停了下来,对我说道:“在你面前,我从来都不是神。”
“那是什么?”
“男人。”
“我的男人吗?”
“嗯。”
“那云起,你爱我吗?”
他走了几步,听到这话,再次顿足,看了眼身边的琼花,才缓缓道:“爱过。”
“那还会再爱吗?”
“很难。”
“为什么?”
“怕再次失去。”
“你会娶我吗?”
“……如果你嫁不出去,便会。”
“云起,我真的嫁出去了……”
“再看看吧!真嫁不出去了,一定娶。”
“好,你不要食言。”
“不会。”
我捂嘴偷笑,心说,云起,除了你,我谁都不嫁,所以我肯定嫁不出去的,我想要你娶我。
然后我再次咬着他的耳朵,道:“云起,你的相思毒,其实没有解,对不对?”我想若不是如此,他不会跟我说这些胡话。想来神怎么会娶一个凡人女子呢!
他这时才说了实话,道:“嗯。”
我担心地说:“影魅死了,如何才能再解这毒?”
“解不了。”
我说:“云起,其实你想解,是可以解开的,对吗?”
他似乎毫不在意地说:“并不想解。”
听到他的这句话,我突然想要落泪。如果可以,我情愿你将过去的一切忘记,忘记,才可不痛苦,才可不想念。
曾经看过一篇叫做《人生三境说》的文章,里面提到佛门中人说他们的三种境界,分别为忘记自己是谁,忘记自己在哪,忘记生死这回事。但这些,我们却全忘不掉。
想来我们这种贪恋红尘、留恋凡世的人,怎么能够成佛成仙呢?
云起,你带给我很多美好,除了爸爸,你是第一个真正对我好的男人!我不要你难过,我对你的心,便像你对莫翎轩的。我爱你,这辈子只爱你一个!
2015.11.8星期六天晴
昨日,又是云起送我回家,脚伤也被他治好。今天,我去了书店,第一句话,便是:“云起,你真好用!”
他问:“除了好用,还有什么呢?”
我说:“好看!”
他说:“除了好用,好看,还有呢?”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所以开玩笑道:“好啰嗦!”
他:“……”
昨夜,我问他是否爱过我,他说爱过。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也没细问,回到家里,这才想起,然后竟想了一夜之久。他什么时候爱过我,他不是说过不会爱我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问他,他却没让我问出口,而是先我一步开口说道:“相思劫的故事,你还要看吗?”
我想也没想,便说:“要看。”
我爱看故事,也爱听故事,这与钱无关,若说莫翎轩是为了赚钱才开店,我倒觉得她是为了能听到他人的故事才开了三无店。
当他将《相思劫》的小说拿出来后,我却大大地叹了口气。
他问:“小小年纪,叹什么气?”
我看着他,说道:“云起,我很爱听故事,在寝室便常常让室友讲学校的事给我听,我听完后总要大大的感慨一番,导致我每次听故事,总有无数的感慨,室友说,我的感慨有些多了,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改?”
他轻点我的额头,柔声道:“为什么要改,爱感慨才是你啊!”
我嗫嚅道:“可是我怕她们会因此不喜欢我。”
“如果她们喜欢你,便会喜欢你的感慨。如果她们不喜欢你,你的所有优点在她们眼里,都是缺点,你怎么改,都是没用的。”
我呆呆地立在原地,静静地反思他的话。他的意思是,如果她们喜欢我,也会喜欢我的缺点吗?
这时,离殇从我身后跑了上来,亲热地叫道:“安琪姐姐……”说着,抱住了我的腰。我转身,看到的是,离殇笑着,小梅也笑着。
我想,我这人有太多的毛病,要我改,一时真改不过来。如果讨厌我的人真要挑我的刺,毛病是挑也挑不完的,我想改也改不完的。喜欢我,便跟我在一起,我也愿意与这些人来往。
我还想说什么,云起又对我说道:“我们感慨我们自己的,不必管别人。”
我听后,却摇了摇头,并不认同他:“云起,为了我喜欢的人,我也会改的。”
我有他们这些妖怪朋友,还有一群人类朋友,若他们要我改,我会为他们做出改变。因为他们在乎我,我也在乎他们,自然在乎他们的看法。
这时,云起没再说话。
小梅拉着我,悄悄地对我说了几句话。听完小梅的话,我才明白云起昨晚为何会去找那只影魅。小梅说,不久前,那只影魅便一直尾随着我,似乎是打算夺走我的容貌,云起昨夜本只想教训她,但她竟突然对我起了杀心。影魅这种妖怪,向来嫉妒心强,若被她记恨上,她定是要杀了对方的,为了不让她日后有机会伤害到我,所以云起将她杀了。
虽然小梅是这么说的,但未必是云起心里的真正想法。我正想问云起是这样么,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淡淡地说道:“我不是为了你。”
原本小梅那么说的时候,我还有些小小的兴奋,被他这么一说,心一下子沉了下来。我想,我应该知道他要见影魅是为了什么;我想,他是想让影魅为他创造一场幻梦,在那场幻梦里,他能与莫翎轩再次相遇。
被影魅创造出来的那片琼花林便是最好的证明。
我故作从容地笑笑说:“不用解释,我懂的。”
云起用讳莫如深的眼神看着我,我多想他说我其实根本不懂,但等了许久,他都没有说。想来我是猜对了。
不知为何,被他那句话一打扰,竟没了听故事的心情,我对他说:“云起,昨天你有事,所以故事没有看完,今天是我有事,所以无法再看,对不起!我们改天再看吧!”
说着,我退了出去,离殇和小梅想拉住我,却没将我拉住。我跑到门外,才舒了口气,险些落泪。想来我在云起的心目中,还是比不上莫翎轩的。
我不过是个刚好与她长相相似的女子罢了,他对我好,只是将我当成了莫翎轩的替代品。
我想自己真是奇怪,这世上男人千千万,为何我单恋他一人呢!爱就爱了吧,为何我喜欢的人并非是人类呢?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
我自己也说不清自己的这种情况。这时,一朵琼花不知从何处飞来,我看见它,伸出手去,它落在我的指尖上。看似无比微小的一朵花,其实已经承载了无数的情,无数的时光。
我想,我突然明白了,自己为何会这么爱云起。因为我与他相知七年,七年对妖怪来说,时间并不算长,但对人来说,已经不算短了。若说我第一次遇到云起,是我十岁那年,那么我今年22岁,我和他其实已经相识12年了。
打我第一眼看见他,便不知所以地对他动心了,自然也是为他做过些许傻事的。为了一个自己爱着的人,自然是要付出的,所以当我们付出了很多,哪里还肯放手呢?
像我这样一个贪欲如此重的人,自然是无法成佛的。但若上天要云起成佛,我愿意为他放弃一切,与他一起成佛;上天要他入地狱,我会随他一起去。只怕到时,入地狱的,只有我一个人,那才是真正的孤独。
我正在胡思乱想,这时,看见对面的街道上有个穿着白色西装,带着墨镜的中年男子走过。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云起书店,突然停了下来,也不知道要做什么。我本来并未在意他,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他突然消失,令我无比心慌。
这个男人是谁?我肯定他刚才还在那里,可为何,现在他不在了呢?他去了哪里?他要做什么?
我全都想不明白。这个奇怪的陌生人。不禁令我有些害怕和心惊。
2015.11.9星期日天晴
马上就要返回学校,再次来到云起书店,只是为了将《相思劫》的故事听完。
我们再次进入书中,那时,年幼的宋语肖已经长大成人。在此,我只想告诉大家这个故事的结局,因为这时的我,对一切的人妖恋,都已经看淡了。或许人神恋,也是如此。
也许云起让我看这些故事,便是想让我将它们看厌,渐渐放弃自己对他的爱恋。
作为一个旁观者,自然知道其中的人物该怎么做最为合适,可当我成了当局者,哪里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只有硬着头皮往下走,世上没有后悔药,一旦决定,一旦选好了路,便无法回头,无法回到从前。
书中,长大后的宋语肖成亲生子,早将白时雨给忘了。但这也不能全怪他,因为他从没有见到白时雨啊!而且,喝下孟婆汤的他,哪里能够记得前世。
看到这,我在想,是否我也有前世?那么,我的前世是谁?我在前世遇到过云起吗?
白时雨一直守护到他成亲,然后才抽身离去。她不得不走,因为她哪里能够见得他娶了另外一个女子!当她孤独地坐在古老的槐树上时,千虺来到了她的身边。
哦,这其实不是他第一次出现。当白时雨守护着宋语肖的时候,千虺也一直守护着她。
千虺一改常态,没有说话,气势也不再咄咄逼人。
白时雨本来是极恨他的,但他一直陪伴着她,她到底还是对他有感情的。说到底,他要杀了紫君,都是为了她啊!
白时雨淡淡一笑,对他说道:“语肖再也不会回来了!”当紫君死去的那刻,她便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
千虺诧异地看着她,不知道为何当她知道宋语肖再也不会回来时,竟然会笑。
白时雨继续道:“他在人间有了羁绊,不会再想回到我们身边了。”在人间,宋语肖有他的妻子,有他的孩子,还有他的父亲,他哪里还会回来!
为了她,更是不可能,她可是妖精啊!
千虺看着她的笑,觉得她看起来越淡然,心里怕是无比心伤,便问道:“你难过吗?”
她的脸上没有悲伤,说道:“不难过。”
“你真的放得了手?”
“能。”她看着他道,“人生,便是放下,放下,才能不累!人为何会感觉活得累,那不都是自己造成的吗?”
紫君死前,要她学会笑,那么她便笑好了。
千虺走到她的身后,很多次手都快要触到她的发,却都放下,想来她是美丽善良的女子,美好地犹如天使,而他呢,他手上染满鲜血,算是魔头吧!像他这样的人,怎么有资格触碰她呢!
千虺站在她的身后,道:“其实你若要哭的话,大可哭出来,这里除了我,没人会看见。”
白时雨的脸上只有笑容:“在语肖离去的那刻,我的眼泪便已流干,我再也不会哭了。她顿了顿,看着远方,又道:“千虺……我可能很快便要死了……”
听到这话,千虺震惊:“你什么意思?”
她用手指着不远处:“人类的机器快要开到这里来了,这里的树木迟早会被砍伐光,我已经让林中的野兽快点逃走,去找一个新家。它们可以去找新家,但是我不能走,这里是我的根,死都要死在这里的。”
他着急地将她揽入怀中,她并没有过多地挣扎,紫君离去的那些年,她看明白了他的心,其实他并非是真正的恶人,他其实是爱着她的。这样的人,她又怎么忍心伤害。千虺道:“我不会让你走,我带你离开。”
白时雨肯定地说道:“我不走,千虺,林中还有很多动物都没有离去,这里是它们的家,离开了这里,它们去哪里呢!我要在这里保护它们,为它们做最后的抗争,而这里同样是我的家,我要保护它。”
千虺怒道:“人类若是要伤害你们,我便帮你们杀了他们。”
白时雨淡淡道:“杀戮真能解决一切么,千虺,我们杀他们,他们便会在心里痛恨我们,恨只会带来更多的杀戮。我不要他们的恨,我要他们愧疚,要他们敬畏我们,我要他们心里觉得自己有罪。”
千虺不解:“你什么意思?”
白时雨浅浅一笑,变幻出自己的白色长鞭,她立于半空,手中的长鞭一挥,便好似洒出了星星点点的晶莹水珠,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洁白耀眼的光,落在林中的树叶上,落在地上的草叶上。树木受到了水珠的滋润,都长得格外青葱。
一下子,花开了,草绿了,万物充满了生机。我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从没想到树林竟会如此之美,美得犹如仙境。人在面对这样的奇景下,又如何能够不敬畏!
白时雨看着自己的杰作,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便我要死在这里,我的根,我的情,我的心,仍然不灭。”
风吹过,白色槐花纷纷飞舞,像极了我心中的琼花。不知为何,我看着眼前的女子,总会联想到自己,若我是她,肯定会举起手中的鞭子,与人类一战。可我难道不是人类么,想来不是所有的人类都那么可恶。
而我爱书,纸质的书难道不是由这些树制造而成的吗?我想自己也无意识地成了砍伐树木的一员,但是没有书,又万万不可,这真是矛盾的现象。所以我们应该一边砍伐,一边植树,否则树都砍完了,毁灭的却是自己。
人类的锯子砍到树林里的时候,白时雨自然不是什么也没做,她制造了一场大风,一场大雨,阻碍了人类的进程,但人类聪明,也很勤奋,躲在车子里,用机器继续砍伐。
林子里的小动物很多被人类的机器碾压而死,逃出来的小家伙们都躲到了槐树下。
它们找不到新家,眼见自己原来的家快没有了,都吓得哭了起来。白时雨不停地安慰它们,可是安慰的作用十分微弱。
它们没有做错什么,但家却被人给毁了。它们在想,自己是不是要死了?人都怕死,不要说这些动物们!
千虺的性子还是那么莽撞,不经过白时雨的同意,已召唤出无数的黑蛇去对付人类。这次,白时雨并没有阻止,因为这也是她的家啊,家要被人类毁了,她怎么能不着急,怎么能够不恨。
若杀人是罪孽,那人类杀了这么多的动物,砍了这么多的树,是否也有罪!
白时雨变幻出自己的白色长鞭,和千虺一起对付这些人类,这可以说是他们的第一次并肩作战。白时雨想,若紫君还在的话,紫君也一定会与她并肩作战的。杀人有罪,那么所有的罪便让她一人承受罢!
白时雨挥动长鞭,打在地上,地上裂开了一条大缝,裂缝越变越大,这些人类最终都掉到了那个巨大的裂缝中。它像一张贪吃的巨嘴,将所有人吞噬。
裂口形成一个圆形,将这片林子与外界分割开来。从此,她守护的这片林子变成了与世隔绝之地,如此,人类很难再伤害到他们。
千虺飞身到她身边,对她道:“对不起,我到底还是杀了人。”
白时雨摇头:“不,你没有,这些人都是我杀了。”若上天最终要怪罪她,那便怪罪吧,她不怕,因为若这些人不死,死的就是林中所有的生物。死她一个,她并不在乎,本以为就这么牺牲也好,可是真到生死关头,她还是舍不得放弃生命,就如她守护的所有生灵一样,它们都想要活下去,如果生活幸福,谁想要死。
她天生就有灵性,天生便有法力,这样的人,注定要承担更重的责任。
我一直认为天界是个冷漠的地方,是个不讲人情的地方,那地方还真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因为在白时雨杀了这些人类后,天界的惩罚也到了。
仙人指责白时雨杀人,所以罚她受炼狱之苦百年。她一口咬定是自己一人杀了人,将所有的罪过揽在自己身上,她下炼狱的时候,千虺也跟着去了。我想这时的千虺应该是理解什么是爱了。爱,便是让心爱的人幸福。守护她,哪怕自己心伤。
谁让我们心中有着爱呢,不爱自然不需要为对方考虑,但我们都不是无情之人,所以注定要为对方付出。但是我们付出的同时,我们爱着对方的同时,很有可能对方也爱着你,也为你付出。一个人的爱,是很难一直坚持下去的。因为有一天,我们总会醒悟,那人并不适合自己,然后放手。
我想,也许白时雨也并非对千虺完全没有感情,只是她之前是爱着紫君的,若这时说自己喜欢千虺,那便是一种背叛。她无法面对这样的自己。
但谁说人一辈子只会爱上一个人。
我是个奇怪的女子,和很多人都不同,我认定了云起,是怎么也不肯放手的。所以其他男生只能成为朋友。
白时雨和千虺在多年的相伴中,到底积累了感情。在炼狱中,要经历百般酷刑,但他们一同承受。寂寞的心,在那痛苦炙热的炼狱中,是无法存活的,但好在,身边有人,她不是孤独的,心便不再寂寞。
千虺对她道:“时雨,很早之前,我杀了紫君,你恨我,我知道你恨我,我不求你原谅,只求你将仇恨忘记。”
她叹了口气,道:“很早之前,我就已经不恨了。”怨恨,只会让自己痛苦,语肖,你说过我应该笑的。这一生,曾有过两个爱她的男人,她早该知足了。
千虺大喜:“时雨,你真的不恨了吗?”
她点头。
千虺喃喃道:“那么时雨,你愿意嫁给我吗?语肖他都成亲了,娶了别人了。”
说到这,白时雨的心里仍隐隐作痛,但她的心态好,所有的痛都可以被她一一化解,就比如紫君死去的那刻,她说要去守护紫君的下一世,即便他忘了她,她也可以不在乎。她的确是不在乎的,因为她知道,曾经的他是刻骨铭心地爱过她,只是现在他投胎成了人,便注定他们无法在一起了。
白时雨对他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我愿意。”
她愿意嫁给千虺,白时雨看向远方,那里本来只有炙热的火焰,无尽的酷刑,但她好似看见了那年纷纷的紫色槐花,那样的唯美,那样的温暖。语肖娶了别人,是否就是要她重新嫁人呢?
千虺吃惊了一会儿,听明白了她的话,这才抱住她,脸上全是控制不住的喜悦。他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所以问:“时雨,你是不是骗我的,你是真的愿意吗?”
她点了好几个头,捧着他的脸,认真地说道:“千虺,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嫁给你,你会一直对我好吗?”
“我会对你比现在更好。”
女人,一辈子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为了一个视你如命,对你好的男人吗?
在那一片最为凄苦的炼狱中,白时雨许诺嫁给千虺,这不是她忘了紫君,只是紫君有了他自己的人生,她也将拥有自己的人生。若她苦苦等待,换来的只会是一个悲惨寂寞的结局。
谁能忍耐那样的寂寞?她一个人寂寞也罢了,若要千虺陪她孤独,这岂不是一个更加悲惨的结局?
能不能掌握幸福,全在自己手中,给自己一个重新的开始,你会发现不同的人生,沉湎于过去的悲伤,你只会更加悲伤,然后换来的,除了悲伤,还有什么?这苦其实都是自己造成的。
我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白时雨和千虺最后成了亲,后来还生了个叫做“嘟嘟”的可爱的小男孩。胖嘟嘟的,白滚滚的,像只小猪,却很聪明,还很懂事,会主动帮爸妈做事。
千虺和时雨的故事就到此结束,但宋语肖那里却还留了一个尾声。你们以为他是真的将前世统统忘记了吗?其实不然。
宋语肖娶的那个女子,长得至少有七分像时雨,连气质也是如此相似。
当我看到宋语肖夫妇二人牵着他们五岁的孩子走在一片白色的槐花林里,我便知道他没有忘记。若白时雨肯出现在他的面前,他选择的,一定是白时雨。
我坚信这,因为我相信这个世间有跨越种族、跨越生死的深刻的爱情,相信有永生永世、至死不渝的刻骨的爱情,我相信!我还相信,人死后,灵魂不灭!
从书中出来,我翻到《相思劫》小说的最后一页,只见上面写着:
蛇槐,蛇与槐树连体共生,为森林的守护神,树倒,他树尽数枯死。
原来这整个故事讲的是“蛇槐树”的由来啊!我呵呵一笑,但心头还有一个疑问,所以问云起:“云起,为什么人投胎后,有的成为人,有的成为妖,如果宋语肖不是投胎成人,白时雨是否还会再和他在一起?”
云起回答:“妖其实就是动物和植物啊!投胎成为什么,全在‘缘’这一字。”
这时,小雪妖穆离殇忍不住打断道:“我是妖,但我不是动物也不是植物,我只是一朵雪花,你看,我没有心!”
离殇给我们看了她的真身,原来她真是一朵雪花,一朵没有心的雪花。
云起看着她,摇了摇头:“你是一件灵物,所以可以成妖!离殇,你知道你为什么会与我们有缘吗?”
离殇睁着大大的眼睛看他。
“那我就要给你们讲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你们会知道离殇的真正来历。”
我们都围到他的身边,期待他的这个故事。
他娓娓道来:“多年前,北方有只白狐,村子里的人视她为妖类,打算杀了她,这时,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男人救了她。后来,这个男人受了重伤,马上便要死去。白狐舍不得他死,伤心地流了一滴泪,这滴泪落在冰冷的天地里,没有化成冰,而是化成了雪。汇聚了白狐感情的泪,是一颗有情泪,这片雪便成了一件灵物,吸收天地精华,成了一只雪妖。”
云起讲完,离殇急问:“那个男人是谁啊,这只白狐是谁,还有那只雪妖又是谁?”
云起没说话,而是哈哈一笑,我从没见到他这么开心的样子,这是头一回。
离殇又道:“云起哥哥,你又开始装装了,真希望莫老板回来,快点儿收拾你。她不在啊,你都无法无天了。”
不知是不是提到了莫翎轩的缘故,云起的眼神不禁一黯,但转瞬即逝。
我想,我知道这个男人是谁,白狐自然指的就是莫翎轩,离殇虽然没有心,但她是有情泪的化身,自然有了人的情感。
云起没有回答离殇,我说道:“离殇,你就是云起口中的那只雪妖啊!”
离殇听我说完,大大地哦了一声。
我想,我终于明白为何我们这群人会走在一起了,因为这是缘,投胎成人,还是妖,亦是缘。若说离殇其实是莫翎轩的眼泪所化,小梅曾是莫翎轩的侍女,云起曾经刻骨铭心地爱过她,所以他们走到了一块儿,这再正常不过,那么我呢?
我和他们的缘分又在哪里?
后来,我、小梅和离殇躺在院中的长廊上,仰望天空,天空一片碧蓝。我问她们:“小梅、离殇,如果没有云起书店,你们会去哪里呢?”
小梅想了想,道:“这个问题,我们早就想过了,主人死去的那年,我便想好了。如果主人走了,云起也不在了,我就带着离殇回到山中。”
我问离殇:“你呢?”
离殇噘噘嘴巴:“如果云起哥哥和莫老板都不在了,我能怎么办,当然只能跟着小梅姐姐了,我不要一个人。”
这世上,谁想要一个人啊!我不想孤单,想来其他人也不愿意。
我喃喃道:“可这世上不可能有人一直陪你走下去。”
小梅将我的手臂放在她的身上,抓着我的手,道:“那么便要珍惜啊!在没有分离前,多快乐几年!”
我又问:“小梅,你是不是不喜欢人类?”
她问:“你怎么会这么想?”
“你看,除了我,你们没有其他的人类朋友。”
她无所谓地笑笑:“啊,那是因为人命实在太短暂了。若我们跟他们相交太久,有了感情,等到他死去的时候,哪里能够承受地住!我们不希望看着自己身边的人死去。”
我叹了口气,最近,不知怎么回事,总是无由地叹息。这时,云起向我们走来,刚刚他突然走开,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看他回来,手上竟然拿着一根银质的簪子。
我起身看着他,他伸手,挽起我的发,很利落地给我盘了个发髻。
我想伸手去摸,他阻止了我,道:“这个簪子很适合你。”
我看着他,心里眼里都只有一个他。如果说小梅和离殇害怕和人类交往,是害怕看着人死去,那么云起呢?他会不会害怕?
这一世,我是人,遇到他们,这是我和他们的缘,同时也注定了我们的命。但是缘分不能被人创造吗?命运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吗?
云起的手轻柔地擦着我的脸颊,小梅和离殇看得欢快,竟然吵闹道:“亲一个,亲一个……”
看到他眼中的柔情,我也以为他会亲我了,但他的手却从我的脸颊上落下。
他抓起我的手,往门外走去,说道:“时候不早,我送你回去,不然你就赶不上今天回学校的车子了。”
他这么一提醒,我才想起,我定了下午2点多钟的返程票。可是想起又如何,我宁愿赶不上这趟车,也想在他们身边多待一会儿。
云起到底是真的不懂我的心,还是说他明明懂得,但因为我不是他心中的那个人,所以他不愿我继续沉沦下去。
他的时而冷漠,时而贴心,总让我猜不透他的心思。也许他上次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答案,他喜欢我,但并非爱我,我们仅仅只是朋友。
所以我只能将我对他的那份心思深埋心底!如果有谁也正旁观我的故事,请不要告诉我应该怎么去做,我想自己去摸索、去探寻,在求爱之路上一点一点地成长,最终找到我想要的答案。
也许其中会走很多弯路,但是弯路正是青春所要付出的代价,是每个人所要面对的,没有它,青春的意义就是一潭风平浪静的死水。这些弯路,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2015.11.22星期日天阴
现在,我已在学校,许久不见云起,倒也无大事,虽然我爱他,但不至于要和他天天腻在一起。我多希望自己能在他需要我的时候,出现在他的身边,但每次都是我需要他的时候,他出现了,这就好像他了解我,我却不了解他。
早上7点,我跑到图书馆靠窗的位置占座,这个位置很好,书看久了,还可以看看窗外,不至于太累。斯宾赛在《谁动了我的奶酪》里说,迟做比不做要好。那么我想,学一点总比不学要好,所以我每天都来自习。
今天上午下了一点小雨,但灌木丛中仍有白纹蝶飞舞。
冰冰、室友B和学妹纷纷发了短信给我,回答的问题还是我上次问她们的。
现在,你们看见蝴蝶了吗?
她们都说看见了,还说看见紫色的蛾子在丛中飞舞。
我看到这,欣慰地笑了,想来这不是一场幻梦,这是真的发生过的。我真的有一群妖怪朋友,他们开了家书店,欢迎我进去听故事。如果你们也喜欢听故事,便来我们这里吧,让我们聊它个昏天暗地,欢天喜地!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群人类朋友,其中并不只有冰冰、室友B、学妹还有小幺。能聊得来,没有害人之心,会令别人快乐的人都能成为我的朋友。
晚上5点10分,听着学校广播台放出的歌曲。我看到,一只黑色的蝙蝠在空中飞舞。请不要说我在做梦,也不要说这一切都是假的,你们没有看见,也不能代表它不存在。天空中真的有一只黑色蝙蝠,现在仍有蚊子,怎么没有蝙蝠!
小幺她不知道有蝴蝶,不是她不关注身边的现象,而是她现在在天津读书(她是大三实习,大四继续读书),不像我在南方的学校,所以她哪里能够看到我这边的景象。听她说,天津昨夜里下了一场雪,今天,她在学校和同学们打雪仗,雪要在手中暖一会儿,融了些,它变硬了,再抛出去,这样比较容易抛,否则风一吹,手上的雪就跑光了。
小幺说,他们那的雪看起来像食盐,她有强迫症,喜欢去踩那些没被人踩过的白雪,我听完,就咯咯咯地发笑。
小幺还说,她们西苑的这群女生都跑到男生的澡堂里去洗澡,因为天气太冷了,在那里洗澡比较舒服,男生那边的洗浴条件要比女生这边好。我听完,又是咯咯咯地大笑。
我和小幺,一南一北,隔着千山万水,却不影响我们交往,就像我和云起,我是人,他是神,虽然隔着千辛万苦,但不影响我爱他,不影响我去结识他。
2015.11.28星期六天晴
今日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一天,却也是我最幸福的一天,这事还要从昨天晚上我从自习教室出来说起。
昨夜里,我关了教室的灯,独自走回寝室,头有点晕,想是看书看久的缘故。但走着走着,这才发现了不对劲,不仅头晕,紧接地是一阵头痛,胃里也是翻江倒海,对着垃圾桶,便大吐了起来,几乎将我的晚饭都给吐光了。
其实,我之前做过全身检查,除了有轻微的胃病外,并没有其他的毛病。但这样的症状怎么像是没有病呢!胸口有些闷,心口一阵绞痛,这种绞痛的毛病,很早便有,只是我一直没放在心上。
我捂着胸口,几乎没有力气再站起来,只能蹲在草丛边,也不再忌讳地有多脏了。休息了会儿,有了些力气,以为已经没事了,但站起身来,眼前便是一黑,紧接着是一阵眩晕,似乎是供血不足,但这种症状明显要比供血不足严重。
就在我快要晕过去的时候,我想到了冰冰,她是我在大学里最要好的朋友,如果我不是一个人自习的话,便是跟她自习。此时,将近11点,路上没什么人,我不知道该找谁求救,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到了她。
可是手机刚拿出来,手一滑,啪嗒一声,它掉在了地上。我好像丢失了最后的希望,再也支撑不住,倒在了地上。虽然如此,但其实我的头脑仍是清醒的,只是全身都疼,也许是摔的,也许是真的有病吧!
11月份的夜是极冷的,地面更是冰凉,此时,我连瑟缩着身子的力气也没有,多想此刻有人过来,有人过来,能送我回寝室,那该多好!
在我意识清醒的时候,我一直都没有等到有人注意到我,而就在我完全陷入昏迷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但此时的我,再也支撑不了,闭上眼睛,晕了过去。
如果我在那时死了,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记得我。我不知道,因为我现在还好好地活着。
我被云起接回了云起书店,醒来的时候,已是今天早上的6点半。我手上有表,醒来的第一个动作,便是看一看此时的时间。
睡在云起的房间里,醒来时,没有看见他,想来他将自己的床让给了我,他睡在别的房间里了。我明白云起是好心,今天是周六,在这里待会儿本来是没有什么事的,但今天我有BEC中级的考试,上午笔试,下午口试。这场考试不算太重要,但考试的报名费特别贵,所以我报了它,便是抱着必过的心情,否则钱就白交了。而且多拿一个证,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
我在大学里,什么证都去考,中级口译,高级口译,会计证,公务员,教师资格证……我几乎都考了个遍。不管结果如何,努力尽心了就好。
今天的考试,9点开考,提前15分钟进考场,所以留给我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又因为云起书店与我的学校还有些距离,如果我乘车,肯定来不及,只能再麻烦云起一次了。
想起身,可是身体又软绵绵的倒了下来,其实我的力气并没有完全恢复,身子还是疼着,我知道昨夜的那一摔,我的手脚上都有轻微的摔伤,因摔在地上,伤口处都有些脏,云起并没有为我清洗伤口,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以前,我若受了伤,他一定会施法为我治愈。可这次他并没有这么做。难道我的身体已经到了,他都治愈不了的地步了吗?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知道这次的考试,我一定要通过。我为它准备了很长的时间,不能白白地交了钱,而通不过考试。如果不去,更是做了冤大头。所以我必须要去。
勉力起身,摸索到了浴室。
身上的伤口是必须要先清洗一下的,否则这么脏,都不知道怎么面对室友,怎么面对考官。
站在浴室里,我看着镜子里那张苍白的容颜,那瓣毫无血色的唇,差点认不出自己。我想,云起不爱我是对的,因为他看到过如此丑陋的我,怎么还会有兴趣呢?
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莫翎轩的替代品,这不是我妄自菲薄,只是我是个凡人,怎么能够奢望神仙的爱呢?他能为她上撼神灵,下搅冥界,而如此卑微的我,值得拥有这样深刻的爱恋吗?
我脱了衣服,用了淋浴,但放下来的水全是冰的,云起没有开热水。我在心里,其实并不惧怕冷水,只是我的这个身子吃不消,它无法忍受这样的温度,即使是常温也不行。为了将身上的伤口清洗干净,我干脆将自己置于冷水下。
想来这么做,的确有些自虐的嫌疑,可是这样,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将伤口清洗干净。时间对我来说,无比宝贵,我宁愿自己痛一些,也不愿浪费它。
就在我冲着冷水时,浴室的门一下子打开了,我看见云起突然出现,吓得大叫一声,紧张地关了淋浴,抱着一条浴巾,遮住自己的身体,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他怒气冲冲地看着我,我不知道他在气什么,他抓住我,便将我拉入他温暖的怀里,他忍着怒意,道:“你在做什么,这么冷的水,你怎么能够承受,你不要命了吗?”
我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不是不要命,我是很要命,我一直都把命看的很重,但若上天一定要将它夺走,我一定要在活着的时候,活出自己的精彩。我觉得我人生的意义全在于此。
云起将我打横抱起,我抓着一条浴巾,全身湿淋,其实并没有力气说话,但我还是努力说道:“云起,等一下我要回学校参加考试。”
云起没有理会我,将我放在床上,也没再管我,他坐在我的床边,我以为他没有听见我的话,所以又说了一遍,但他仍是毫无反应。我想,如果云起不肯帮我,那我还是自己帮自己吧,想来不能凡事都依附别人。
我挣扎着起身,可是云起却将我按住,他捂着我的额头,道:“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在发烧,你需要好好休息。”
我那时才知道原来我在发烧,可我不管,我道:“云起,我要考试。”
“为了考试,你都不要命了吗?”
我摇头说:“不是的。”将考试看得重,是我将学习看得要紧,我想在大学的四年,学到一些东西回来,它要不了我的命,能要我命的只有自己,只有云起。
“我只是觉得我去考,我可以通过的,我不想浪费那500块钱。”我说完,因头晕,陷入了半昏半醒的状态。
最后,我是被一阵手机铃声闹醒的,早上7点半,冰冰打了电话给我,那时,不知为何,云起又不在了。我的手机只有手机壳被摔坏了,手机仍是好的,它不知被谁放在我的床头。我拿起来接听,冰冰说:“安琪啊,不要为了陪男朋友,连今天的考试都给忘了。”
我嗯了声,总之,冰冰问我的话,我都用最简单的话回答,比如嗯、哦……直到通话结束,我也不知道冰冰是否发现了我的不对劲,但我实在没有力气再说话。
抓着手机,我再次陷入了昏迷。
冰冰知道我有男朋友,是她曾看见过我和云起在一起,云起还请她和我们一起吃饭,只是冰冰怕打扰我们,所以婉言拒绝了。她一直以为云起是我的男朋友,但他……是吗?他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男朋友罢了,其实,他并不爱我。
真正醒来,天已经暗了,大概是下午4点20分,这时,我身上各种不好的症状才慢慢退了下去。虽然脸色依旧苍白,但我已能下地走路,还可以说说笑笑。
小梅给我安排了餐点,她知道我饿了,给我准备了好多食物。
我坐在院子里的长廊上,小梅怕我冷,不仅拿了件外套,还拿了个坐垫给我,离殇则一直陪着我,我被她们的贴心弄得有些歉疚,我想自己不是那么无用的人,我想我能帮助别人,而不是总让身边的人担心我,他们无条件地关照我,我很感激,不知道如何报答。
我问小梅:“你知道云起去哪里了吗?”说实话,从早上见过他后,便一直没有见到他。
小梅笑笑说:“哦,云起去替你考试了呀!”
我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小梅继续道:“你今天病成这样,都吓坏我们了,云起他这么做,是不想你难过。”
我听着小梅的话,心神不禁动摇了,云起真的会怕我难过,而幻化成我的模样,去替我考试吗?我有这么大的本事吗?
这时,手机铃声再次响了起来,还是冰冰打来的。说起来,我觉得自己对不起她,因为下午的口试考试,是我与她一组,我因病缺考,她便要临时找搭档。之前我们已经练得十分默契,不知道换个搭档,她会如何?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她考试发挥呢?
按了接听,没有听到冰冰的责骂,而是传来冰冰的笑声。冰冰说:“安琪,我发现你今天脱胎换骨了嘛,竟然讲得这么好,本来part3,我都没有看懂,都说错了,幸好你帮我接过来了,不然,我就要一直错下去了,还有part1,有个问题,我没听懂,你回答了,我才知道,后来老师问我“you”,我是根据你的回答作答的。以你现在的水平,看来都不用考中级,直接考高级就好了嘛……”
听着冰冰夸我的话,我都觉得那不是在说我,因为我的英语能力其实一直都比冰冰弱,每次都是她帮我接话,我哪里有帮她接话的时候。跟她一起自习,其实我都带了一些私心,便是能从她身上学点东西过来。
这次,我竟然可以帮助她,我自然明白,她夸奖的并不是我,而是……
挂了电话,我看见云起向我走来,我站起身来,痴痴地看着他。待他走到我身边,我说:“今天,多谢你!”这的确是我的真心话。
他淡淡道:“小事一桩。”
其实云起很有能力,在我们看来无比困难的事,对他来说,都特别简单。但他为人低调,并不爱名。不像我们,我们没有能力,为了想让更多人知道,便费尽心思、廉价地出售自己,而那些真正有能力的人,从不会这么做,他们专注于自己的事,唯恐被人所知。
2015.11.29星期日天晴
这两天,我都待在云起书店里,没有返回学校,室友则一直以为我跟男朋友在一起,如果云起真的爱我的话,我会真诚地告诉大家,我与一个我爱的和爱我的人在一起。
上午,云起突然对我说:“带你去个地方。”
我诧异地看着他,没有多想,便跟着他去。他的话,于我而言,就是假话,也要听的。
云起御剑,我站在他的身后,我们飞身于杭州城的上空。
城中的人看不见我们,飞机里的人也看不见我们,因为本就没打算让别人看见,云起不想引起过多的舆论纷争。若在这时,被人看见,想来明天杭州市报的头条就会如此写道,11月29日上午,杭州市的上空有不明飞行物飞过,不明飞行物上还站着两个疑似外星人的生物。
然后便会有人来寻找这不明飞行物和不行飞行物上的人,虽然不可能有人找到我们,但被这样的舆论报导,对我们来说,一点意思也没有,而那些寻找我们的人,根本就是浪费时间。我很在乎时间,想来便不要让别人浪费时间了。
云起带我到了葛岭上方,乍一看,我真以为是葛岭,再仔细一看,才发现它只是布局和位置和葛岭很像,却绝不是真正的葛岭,也许它真正的一面被云起用法术掩盖了,从未有人看清它的真实一面。
你们看见葛岭上的那一大片琼花了吗?
想来只有我和云起看的见。几公顷的琼花林,中心竟呈现一个心形,所有的树都围绕这个心形生长。这种壮观景象,只有从上空俯瞰下方,才看得分明。难怪他要御剑!
云起将我放在琼花林中,我从那个心尖向心形中心走去。走近了,才发现那个心形的土地上种满了黄色的水仙花。
我走入花海,花海刚好淹没我的膝盖,我回头看他,他的发被风吹起,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表情淡淡地看着我,看起来,他是那样的绝尘,那样的飘逸。如此高贵优雅的他,哪是我配得上的呢?为了配上他,我必须要变得无比优秀才可以啊!
所以我拼命地学习,拼命地增长自己的学识,不想错过每一次考试,就是想在他面前,不至于差太多,我希望自己配得上他,我希望成为一个除了我,再也没有人能够配得上他的人。
我笑问:“云起,这些树都是你种的吗?”这里的琼花树都长得格外高大,想来这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就算云起有强大的灵力,但要想逆转自然的规律,也是做不得的。做不得,并不代表没有能力做,云起如果想做什么,恐怕连自然也阻止不了他。
但琼花一直是他和莫翎轩爱情的象征,他会用自己的灵力去玷污这些美丽的花树吗?
云起说:“不全是,一部分是她种的,但大多数都是我种的。”
他说“她”,她,她,她,果然我不是她啊!我闭上眼睛,以免自己落泪,鼻息内是琼花混着水仙花的香气,令人神清气爽,令我忘记了烦忧,忘记了病痛,忘记了一切一切。
佛说,当你将一切都忘记,连概念都忘记的时候,便是真的做到了四大皆空。真正的空便是将概念都忘记,可我还记得佛祖的话,想来并没有做到四大皆空。
当云起用手捧着我的脸时,我才知道他来到我的身边,他问我:“在想什么?”
我说:“没想什么,根本什么也没想。”
我看出了他眼里的失望,但他并没有说什么。
我们在花海中躺下,仰望碧空,云起似乎在想心事,所以一直没有说话。我知道昨天早上,是他将我的手机放在床头,他知道冰冰会打电话给我,而我不可能不接冰冰的电话,所以为了我接听方便,他将手机放在了我最容易拿到的地方。除了云起不爱我之外,他其实一直都对我很好。
这时,我把玩着上次他给我的银簪,只见它的上面刻着火凤的模样。我问他:“云起,你能告诉我,你送我这根簪子有什么用意吗?”
云起转头,盯了我手中的银簪一瞬,没有说话,而是轻轻扬手,也许他是施了什么咒,我手中的银簪一下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
一只巨大的火凤出现在我的面前,它挥动翅膀,微微低着头,似乎是在向我颔首。其实它的名字,不叫火凤,而是朱雀。
我看着它,心里有一刹那的触动,此情此景,似曾相识,似乎多年前,我和云起也曾看过朱雀在我们眼前飞起。
朱雀很听我们的话,我们说什么,它基本上便做什么。想来它的忠心,定是它的主人对它付出了真心。朱雀原来也懂得用真心换真心,而在此之前,云起自然是它的主人,用真心换它的真心,现在,我是它的主人,发誓不能输给云起。
云起说:“我不可能一直在你的身边,有它在,我会放心很多。”
我抚摸朱雀额头上的翎羽,对云起说:“云起,你真好!”
他一时错愕,估摸是没料到我会这样夸他,过了会儿,他道:“你也很好。”
我难以置信地说道:“真的吗?”
他点了点头,道:“嗯。”
云起说我很好,可我一直不觉得自己好。为了他的这个话,我要变得很好才行,才真正配得上他嘴里的那个“好”字。身为女子,怎能不往那个“好”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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