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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05/XX 晴 上


  /XX晴

  早上醒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还有事情,急着要走,就给我留了一张纸条,说送我的生日礼物放在客厅桌面上,又说,人又长大了一岁,不能再贪玩任性为所欲为,要多想想未来,毕竟毕业了就要准备找工作,单纯的本科生在这世上多如牛毛,如果有机会去进修,就要抓住机会去镀金,机会难得,不要错过。

  我当时握着纸条沉默了一会,有的事情,他不明白,我不怪他。

  今年的生日礼物很有意思,他送了我一个簪子,簪子的身子是黄金所做,簪子的头部却是一串小小的荔枝,玛瑙材质,浑然天成的三色玛瑙雕成一串鲜艳欲滴的荔枝,红色的部分雕成了荔枝壳,白色的部分雕成了果肉,红白相间的地方变成了半剥了壳的荔枝肉,晶莹剔透,仿佛凑近了就可以闻到荔枝的香气。

  嗯,很有心思的礼物,虽然不算是很贵重,可是真的很有心意。

  我低头偷笑,轻轻拨弄着这枚簪子,自古以来,写荔枝的诗句很多很多,最出名的莫过于那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同样的,苏轼的那句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也是家喻户晓,论形容荔枝,我蛮喜欢欧阳修的绛纱囊里水晶丸,活色生香形容具备,可是,论此时此刻形容我的心情,却是一句蛮冷僻的词句。

  无语只低眉,闲拈双荔枝。

  中午的时候我约好了和十七一起吃饭,地点是他公司楼下的西餐厅,他说要在那里给我补过生日,顺便送我生日礼物。

  我上午要见老师,讨论自己毕业论文的事情,老师说我既然没有读研的打算,那有没有想过去外国读书,毕竟开眼看世界,女孩子家如果家里负担的了,去外头看看也好。

  扪心自问,我是愿意出去看看的,毕竟小时候在家里玩,翻到过外婆的日记,里面描述的大英帝国的确让人心生向往,我外婆早年一直在外面长大,见多识广,她的日记里,写了很多关于大英帝国的故事,比如矗立在泰晤士河边的伦敦眼,比如金碧辉煌的白金汉宫,比如翠□□滴的海德公园,比如高耸入云晶莹剔透的碎片大厦,这些都让人心生向往,再长大一点,伯父伯母也带我去过,可是年纪太小印象不深刻,长大了学业繁重,又不方便经常到处跑,有时候我哥去美国谈生意倒是带上我,可是我还是很喜欢英国,总想着有机会去看看,去住上一段时间。

  也许吧,有的事情,也许只是我想的太多,我总觉得伯父送我出去,是因为我和齐谌之间的事情被他察觉到了,那是一种莫名的预感,不祥的预感,所以我会说,我怕这一走,以后和齐谌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

  我舍不得,即使我对他的爱慕没有结局,我依旧舍不得,放不下。

  十七公司楼下的意大利餐厅还是很正宗的,我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年暑假曾经和我哥在意大利住过2个礼拜,对于意大利的各色美食还是颇为喜欢的,这家新开的餐厅,听十七说很是好吃,我和他对于食物的审美还是比较相似的,所以他说好吃,那我也愿意去试试看。

  十七今天胃口还不错,帮我点了一个白酱意大利面,给他自己点了一个红酱意大利面,另外加了一个凯撒沙拉,他不大喜欢饮酒,就只给我点了一杯餐酒。

  等服务生走了,他举起酒杯向我示意:“嗯,生日快乐。”

  我笑了笑,举起酒杯与他碰杯,清澈的酒液散发出馥郁的甜香,他吸吮着喝了一口水,看了一眼我的发簪:“嗯,簪子不错,谁送的?”

  刚刚我回宿舍洗了个澡,顺便换了一条百褶裙,头发尽数用齐谌送我的簪子挽起,听到他夸奖我的簪子,忍不住抚摸鬓边发簪低头偷笑,他见我这般含羞低头,忍不住笑着瞥了我一眼:“好啦,我知道是谁送的了,给,我呀也有一份礼物,意思意思,你呢就别嫌弃好吗?”

  “嫌弃啥啊,大家都这么熟悉了你不送我也不会怪你的,来,我看看你送的什么?”

  我打开礼物盒子,里面放了一条丝绸绑带,这几年流行复古风,大家都流行把头发绾着然后用发带束起,这条丝绸发带是一个最近特别火的牌子出的,深蓝色的底子上面画了大束大束的百合花,那百合花开得恣意热烈,只觉得生机勃发带着春天的气息,我看了十七一眼:“哟,不错嘛,我挺喜欢的,说吧,哪个妹子陪你挑的,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啊。”

  他似乎想笑,但是又没有笑,只是双臂支起在桌面上,双手交叉,然后才慢慢地说:“Ryan帮我挑的,他说他那份回头给你。”

  我吃惊了一下,盯着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看着我,忍不住侧着脸笑了笑,那个笑容有苦涩,有幸福:“刚刚看你摸着簪子的样子,我就想起了我自己,你知道吗?今天和他走在一起的时候,我无意间看到,我自己的笑容和你刚才一模一样,我看见他,我的心情就不由自主的变好,有时候想想,我小时候学的那些都喂了狗,一点克制功夫都没有,真是可笑。”

  说到这里,他似乎又有点烦躁,他摸了摸口袋,还是选择将水杯里面的水一饮而尽。

  我看他这样难受,还是忍不住开口:“嗯,我听Ryan说了,你误会了,他那个女朋友其实是他妹妹,你还是有机会的,你别这样。”

  他看着我笑了笑:“其实,是女友是妹妹,对我来说,有区别吗?”

  他把玩着手中的玻璃杯,脸上的神情很是黯然,十七本就生的苍白消瘦,玻璃杯的反射下,整个人更加苍白,脸蛋几乎变成了半透明,看不到一丝血色:“即使我们相爱,这份爱感天动地,我们也不可能在一起,我是我们励家唯一的继承人,说得难听点,我爸愿意和我妈生我出来,就是为了继承这份家业,我没得选,我只能和他们选定的人结婚生孩子,这是我的命,我无权选择别的东西。”

  他看着我,把玩着手上的戒指,嘴角噙着一抹苦笑,像是在想什么事情:“泼天富贵就要有命去享用,外头人只看到我们泼天富贵,珍珠如粪土,金银如铜铁,却不知咱们还不如他们,他们有的选,我们没得选,所以,只能在事业上努力,发泄自己的所有感情。”

  他难得情绪激烈,语气都是这般讥诮,脸色却是那样苍白,甚至,我感觉比他身上那件白色衬衫还要白,我恍惚间明白了什么,又觉得,心头沉甸甸的疼。

  和他吃完饭,我心里并不好过,也许,我真的是因为想到了我自己吧,即使齐谌爱我,我也爱他,我们爱得死去活来,我大伯,又是否能真的同意?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想,我愿意放下一切和他私奔到他乡,愿意扔掉这大小姐的名头,愿意抛下一切,过个几年有了孩子再回来,甚至不回来,做一个平凡的女子,生儿育女白头偕老。

  只是,齐谌也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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