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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04/XX 晴 十七的生日


  /XX晴

  十七的生日宴是今天晚上的事情,上午我就在家里陪着伯父伯母顺便熬中药,这副药味道苦涩绵长,浸入皮肤里,感觉周身都是这样苦涩的味道。

  下午时曦回家,就绕着我闻了又闻:“你身上什么味,苦苦的,闻起来也很熟悉,哪家新出了这么古怪的香水啊?”

  我白了他一眼:“什么香水啊?是中药味。”

  他笑了笑,揉了揉我的头发:“嗯,那个老中医不错吧,乖乖吃药,就像我妈说的,年纪轻轻,落下毛病可不好。”

  他语调温和,就像小时候哄我吃药时候那样,可我不想接话,只是望着窗外参差的梧桐树出神,仿佛,能从中看出什么一样。

  其实,就像那个老爷子说的那样,心病还须心药医,不管我怎么幻想,我的心药永远不可能医治我的心病,我的病,也就一辈子不会好。

  下午的时候,我正在选衣服准备,大伯母问了我一句:“对了小夜,你从小和励家的这个老十七玩得好,长大了也是交情匪浅,你有没有,考虑过他啊?“

  说实话,从我和林竟关系好那天起,这个问题已经被问了无数次,林竟爸妈小时候也试探过我愿不愿意嫁给他,可是从小到大,我都把他当做姐妹一样,长大了,他又喜欢男人,更加像姐妹,也许在大人眼中我们有机会,可是彼此心里都明白,这完全是胡说八道。面对大伯母我不方便说什么,只得微笑着回答:“我和他从小到大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感情,您别误会了。”

  “唉,我本来想着,咱们小夜长大了,说不定自己已经选好了夫婿就是不好意思说,你知道的,今天是变相的相亲宴,要是你对他有意思,抓紧时间赶快上,我可听说,有好几个千金小姐,今天过来冲着他来的,你要是真喜欢,别害羞,抓紧时间和我们说,啊。”

  我低头不语,心里暗笑,如果哪家的女孩真的看上十七,倒真的应了那句痴心错付,不管怎么做,他都永远只会是感动,除此之外,啥也没有。

  下午,我们一道驱车前往励家大宅,刚刚到门口,十七已经走了过来。我把礼物交给他,他交给佣人保管,又和伯父伯母还有时曦略微寒暄两句,我冲他笑了笑:”生日快乐。“

  他笑了笑算是回礼,大伯和伯母还有时曦又走开去和别人打招呼,只剩下我和十七聊聊。

  我看十七今天脸上虽然带笑,可是眼神却不见得多么欢喜:“你这个样子干嘛啊?生日不好啊?”

  他保持微笑形象,可是眼底尽是厌烦表情:“没有啊,就是觉得今天看到的女人都长得一个模样,一个个笑不露齿行不露足活像工厂批量生产的布娃娃,有点烦而已。”

  我忍不住笑了笑,眼看四周环肥燕瘦风情万种,只可惜媚眼抛给了瞎子看。我又看看四周,压低声音说:“对,应该个个都和那个人一样,这样咱们的十七少爷肯定是笑靥如花嘴巴都合不拢了是吧。”

  十七看了我一眼,也不接话,只是看了一眼自己的左前方,随即离开去招呼新的客人。

  那一瞬间,他的眼神莫名变得温柔,仿佛所有不开心都随风散去。

  我望过去,只见Ryan站在那里陪着十七的爸爸励叔叔,一脸认真的听着对面人说话。他认真的样子很耐看,或者说,很迷人,嘴唇微微抿着,眼神很是专注,一身深灰色西装更加显得他沉稳庄重。

  不得不承认,那个人虽然不是第一眼的惊艳,却是越看越是好看的那种类型,而且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安心感,怪不得十七喜欢他。

  可惜,偏偏是个男人。

  6点钟一到,生日宴正式开始,流程无非是感谢各位来宾,唱生日歌切生日蛋糕,跳舞之类的。我穿着高跟鞋有点疼,本来只想出于礼貌和其中两个世家公子跳了一支舞,可是看见Ryan,又忍不住想和他聊聊。

  一支曲子响起,调子轻柔婉转,Ryan微笑着看着我:“好久不见,你身上怎么有点淡淡的药味?吃药了?”

  我咬了一下嘴唇看了他一眼:“嗯,吃药了,你这狗鼻子倒是灵,一下子就闻出来了。”

  他笑了笑,趁着空隙,我问了他一句:“话说,你有女朋友了?你有本事,瞒得密不透风的,怎么,要不是有人和我说,你打算瞒我一辈子不成?”

  Ryan笑了笑:“哦,谁和你说那个是我女朋友的?”

  我一时惊讶,他笑了笑,脸上的表情说不出的意味:“那个是我小堂妹,年纪比你们还小,最近来帝都上大学,过来看我这个堂哥,你们呀,想多了。最近不止一个人问我那个是不是我女朋友,你们也真是,不问问我就瞎猜,不是的啦。”

  他脸上的表情看得出说的都是真话,我安心下来,可是想想十七这么稳重的人居然因为一个乌龙事件那么患得患失,我的心,又有点不大好受。

  和Ryan跳完舞,我就离开大厅去了花园,为了不在励家过敏影响大家,我出门前吃了过敏药。现在看来,这个决定很是正确,励家的花园很大很漂亮,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桃花在水边舒展着它的枝条,月光下颤巍巍的绽放,玉兰花呆在半空中含苞待放,透出隐约的花香,园中的紫藤萝已经不知道在这里呆了多久,只是看着越发枝繁叶茂,我记得我以前很喜欢在那附近的秋千上晃荡,一边玩一边和十七说话。

  眼睛一眨,我们都长大了,小时候多好,无忧无虑没有烦恼,那时候不懂什么是喜欢,也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原来会如此难受。

  他这个人,把所有的任性都给了Ryan,在他面前,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屁孩,越是喜欢的人越是毒舌越是爱拆台,越是喜欢揭人短处。他也说过,私底下和那个人相处,也是喜欢毒舌人家变老了毒舌人家不够帅,喜欢拆他台搅黄他的好事。喜欢看他跳脚的样子,喜欢看他炸毛的样子。

  可是,每次那个人勾他脖子搭他肩膀的时候,他都好像触电一样,不喜欢那个人亲近他,说是不喜欢同性碰他。

  这种蹩脚的理由,无非是害怕,被那个人察觉自己控制不住的加速心跳。

  嘴上说着不在意,可是那么多莺莺燕燕,还是只喜欢看那个人。

  这叫什么不在意。

  正在想心事的时候,忽然听见一阵花木窸窣的声音,我看向那里,只见林竟走了出来,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西装,白色衬衫,愈发显得眉目清朗。他看着我,眼神依旧是那般温柔的样子:“小夜,怎么在这里待着。”

  他这种牛皮糖的性子真是让人无语,我真想晃晃他的脑袋,听一听有没有大海的声音,不过我还是耐着性子礼貌性的回绝:“没事,今天吃过药了,里面太闷了,我出来坐会,现在是准备进去了。”

  他眼神黯淡着看着我,不知怎么的忽然让我想起街边的流浪小狗,那种可怜兮兮的眼神简直如出一辙。我实在是拉不下脸和他恶声恶气,只好停在他身边:“你能不能收起你现在的眼神,搞得我好像刚刚把你怎么着了一样。“

  我觉得我此时的样子并不好看,可他又笑了笑,眼神恢复了那种柔情似水:“你呀,每次发脾气的时候都是那样,从小到大一点都没变。”

  我不说话,我知道,我很小的时候就和他认识了,那时候我还住在江南水乡,他和时曦就喜欢抱着我玩,带我到处转悠。

  可是,昔年的小女孩已经长大,我们都变了,何苦再提那些事情,徒增伤感。

  我站起身,抚弄着篱笆上缠绕的粉色蔷薇花,感受着它柔嫩的花瓣:“我们都长大了,提那些干嘛。”

  他低头笑了笑,伸手要抚摸我的头发,我准备避开,只见他从我头上摘下一片叶子,语气还是那样的温和:“你那时候就像雪团一样雪□□嫩的,看见我,就会叫我林竟哥哥,老是要我抱着到处玩,要我给你买糖葫芦吃,你还说······”

  我站起色打断他:“我们都长大了,人会变月会圆,我变了,你也变了,林竟哥哥,你明白吗?我对你没有男女之情,只有兄妹之义,我很清楚,所以别再纠缠我了好吗?”

  我很清楚,从小到大,林竟在我心中,就是单纯的大哥哥,即使我后来到了伯父家,他在我心中,也只是一个大哥哥。他会纵容我,允许我玩滑板骑单车,允许我放纵自己做一个不那么淑女的人,他在我心中,就是时曦那样的大哥。那时候他对我也是哥哥对妹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如果没有齐谌的出现,面对他的爱慕,我也许真的会和他在一起。毕竟林竟真的很好,青梅竹马知根知底,为人果决,守住励家这份产业绝无二话,和他在一起,余生都会很幸福吧。也许会日久生情,也许会相扶到老,不一定有激情似火的爱慕,却有细水长流的感情,人一生,不过就这样,平平静静的过去了。

  可是这个世上哪里来的如果,我偏偏遇见齐谌,他一笑,我就神魂颠倒,从此万劫不复,从此,心底容不下别人。

  林竟低沉的声音响起,似乎压抑着什么情绪,月色清亮,他的薄唇抿成一条线,眼睛乌沉沉的望着我,亮的可怕:“那么,你是有喜欢的人了?

  我望着他,望着他亮的可怕的眼睛,凶悍冰冷,杀气很重,虽然心里有点胆怯,也明白为什么励家的人都有点怕他,但是我还是勇敢的看着他,勇敢的说:”那又怎么样,我不是你的谁,我有喜欢的人那又怎么样?”

  我无所畏惧的态度似乎激怒了他,他就那么看着我,带着所有的怒气,犹如烈火一般灼烧着我的脸,我看了一会,觉得这样的对视很是无趣,干脆低下头,数着地上数不到头的青石砖。

  这青石砖头有些年头了,夜凉如水,月光下有些地方已经光可鉴人,映照出我们年轻的脸。我看到他看了我一会,似乎被我挫败,低下头沉默,看到他递过一个锦盒,我抬起头,看见他对我说:“你生日的时候我在美国,这是你的生日礼物,嗯,生日快乐。”。

  他看着我,不知道是不是今夜的月色太过朦胧,我仿佛看见他一闪而过什么东西,可是还没来得及细看,他已经递过一个锦盒:“你生日的时候我在美国,这是你的生日礼物,嗯,生日快乐。”

  我看了看他,看着他无可奈何的表情,好像鼓足气的皮球一瞬间瘪下去,只剩下满满的无奈,不知怎么的,心里面真的是感动而无奈。

  我收下锦盒,又看看他,他眼神很温柔,温柔的,让我不敢看下去。

  这样的爱,我受之有愧。

  晚上

  回到帝都的别墅,我打开了锦盒,里面是一串碧玺手串,浓烈的桃红色几乎化不开,上好的碧玺,几乎没有绺裂,一整串串成十八子款式,用翡翠做的佛头,佛头塔和坠脚,都是上好的玻璃种老坑翡翠,青翠欲滴,触手生凉,一看就知道,这件东西是早年间的好东西,市面上早已经找不到了。

  我想了想,把手串放进锦盒锁进柜子,打算和我哥说一声,回头挑个好东西还礼。

  人啊,其实真的蛮奇怪的,齐谌送我的珊瑚耳坠虽然精致,不过价格没法和这个碧玺手串相提并论,可是我就是喜欢那对坠子,每次看到心情都会很好,可是这串手串虽然精致绝伦,价值连城,我倒真的是没啥兴致。

  就像齐谌和林竟,也许真的是林竟更好,可是我就喜欢齐谌,爱了那么久那么久,爱成了习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也不知道,今年他会送我,什么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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