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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别离重相聚


  天字一号的大门在身后被拍合上的一瞬间,留莺死命隐忍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

  明明知道自己在这个节骨眼上旷工会挨骂,她还是一路跑回自己的房间,跳进柔软的床铺,任凭眼泪静静的蹭在被褥上。

  纵使再难以接受、再不想承认,林鸢刚才的每一句话,几乎都没有说错。

  林鸢不愧是林鸢,京城公子里的新秀,未来要混迹官场的人,不过半年的功夫竟能把她的心思摸的这样透彻。

  粱梦阁里待久了,原本心心念念的舞台早已不再是让她仰望的遥不可及的梦想。纵使她还会为之拼搏,但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味道。她现在停滞不前的样子,哪里还像是在‘追梦’呢?在她还不是清玥、还挣扎在那根“生与死”的边缘线上,天天为日税银勒紧裤腰带、时时惦记着学艺和考核的留莺,才是在“追梦”啊。刚才,她跟林鸢对峙的时候,怎么还能舔着脸把“追梦”这两个高贵的字眼儿说出口?!

  “你这哪里是‘追梦’,你这分明是入了歧途……”

  是啊,说的真好。她这哪里还是在追逐舞台的梦想啊……现在的她,除了日日同秦音音她们排练《天仙配》,私下里已经很少会练歌调琴了。一天天得过且过,赚够了日税银,一首歌也不愿多唱,宁愿把大把大把的时间腻在林鸢身边,说些有的没的话。

  日税银赚的够多够快的时候,终于学会了攒钱。攒钱赎身。

  ……呵,赎身,赎身做什么呢?嫁人吗?然后呢?舞台不才是她原本想呆的地方么?除了舞台,她还能做什么?还会做什么?没有了舞台,她还要自由做什么?

  ……这样的结果,难道她曾经没想过么?没有。她真的没想过。她怕想通了,就惭愧了、迷茫了,像她现在这样。她不愿意承认自己也是一个满目金钱的人——呵,这是个多么俗气到腐坏的字眼啊!

  原本只会老老实实安安静静唱歌的留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逐渐认识了一些人,做生意的赵老板,琅琊王家的九公子,大名鼎鼎的陈先生……一掷千金,一呼百应,他们让越来越多的人记住了“留莺”的名字,更多的人慕名而来。随之而来的还有额外的珠玉宝贝,统统入了自己的腰包;还有炙手可热的名气,他们对着她言笑晏晏,说定了要捧她做花魁……她竟是这样的期待夺魁夜!明明没有那么投入的在做准备,却对夺魁夜有了如此不切实际的期待!——呵,怎么以前没察觉,她竟如此在意这些虚名啊!

  “像只花蝴蝶一样迎来送往各色男人,眼睛里只看见‘钱’字,耳朵里只听到‘名’,天天盘算手里已经积攒了多少银两,日日挂念着如何让名自己的名声传的更大更远、明年‘夺魁夜’好一举拿下花魁……”

  是的,我就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女人啊!

  “你扪心自问,我说的哪里不对吗……”

  何须扪心自问?你说的再正确不过了……

  “你还说我不懂你?……”

  你比任何人都要懂我,懂我的丑陋与庸俗,懂我的幼稚和无礼……可你为何还喜欢这样的我啊!

  没有黎公子,没有别的男人……对我来说,只有你,林鸢,这样的我你都肯原谅肯喜欢,叫我怎能真狠下心赶你走!

  谢谢,你总是在如此重要的时刻,当头一棒,把我敲醒!

  我要……我要当面向你道歉,向你承认错误!

  是我错了!

  林鸢请原谅我,请不要对我失望!

  ……

  经过了一夜的反省,第二天一大早,终于想通了的留莺神清气爽地从床上蹦起来,一通梳洗打扮过后,来到林鸢房门前。

  “咚咚咚——”

  ……无人应。

  “林鸢,是我!”

  ……仍无声息。

  不对啊,这个时间林鸢应该早就起来开始批书了啊?

  留莺再敲门,还没人应,索性直接推门——

  “哗啦——”

  留莺低头,是扣在门上的锁发出的声响。

  门锁着,他出去了?

  留莺只好怏怏离开。

  午间休息的时候,她先去老板娘那儿推了陪酒的活。然后又来到天字一号。

  门还是锁的。

  留莺有些失望又有些疑惑。

  这种不安的感觉到晚上的时候愈发严重了。

  门外依旧挂着锁。牢牢地,仿佛一直没人将它打开过。

  又惊又疑的留莺发泄似的用力地晃了晃门锁。

  还是,毫无变化。仿佛它的主人已经彻底离去了一样。

  反倒是身后的门“吱呀”一声踹开了。

  “你他娘的干什……”郁笙烟睡眼朦胧的娃娃脸神色一变,“留莺?你干什么呢?”

  “笙烟姐……林鸢他什么时候出去的?”

  “……林鸢?”郁笙烟打了个呵欠,“不知道。貌似今天一天都没在。”

  “……好。谢谢你。”

  “小留莺,找不到你男人了啊。”郁笙烟突然一脸揶揄地盯着留莺坏笑,“昨天吵架了?”

  留莺尴尬地笑了笑。

  “姐姐我呢,作为一个‘老人儿’,想劝你两件事。一么,老生常谈了,离男人远点,男人没一个可靠的东西,你家的这位我现在也不敢说例外。可别像单凤那个傻姑那样,迟早得在男人身上栽跟头。”

  留莺默默低下头,轻轻地“嗯”了一声。

  郁笙烟见了,也不打算继续逼她,只是无所谓的笑了笑:“知道你现在也听不进去。不过你要想看牢了你男人,我再劝你一句,防着点秦音音。”

  留莺一愣。

  郁笙烟满意地一笑:“你昨晚走后,她来找过林鸢。或许你去问问她,她一准知道你男人在哪里。”

  ……

  “正巧,林鸢公子托我告诉你,他回金陵去了。”

  “他回去了?!什么时候走的?”

  “昨晚动的身。”秦音音顿了顿,说道“他干爹走了。”

  “他干爹走了?”留莺一愣,“走去哪了?”

  这下轮到秦音音愣了:“……走了就是……走了。”

  留莺蓦然反应过来。

  原来是林鸢的干爹去世了。他才会连夜赶回去。

  那他昨天,肯定得难过死了。

  留莺一时心乱如麻。

  “留莺。”秦音音喊住她,“《天仙配》的事要加紧。眼看着就年根了,开春之后,我娘亲会亲自审核。她可比我难应付多了。”

  “……嗯。”留莺也没仔细听她说什么,就草草应下,转身离开了。

  几天后,林鸢托人写信回来,说要为干爹下葬诸事颇多,又碰上年底,忙,就不回京过年了。

  信是写给老板娘的,留莺没看到,信的事儿仍是秦音音给传的口信。

  一日又一日。转眼又是腊月底。粱梦阁里热闹的红色又如去年那样,被一一挂了出来。

  从林鸢离开的那一刻,除了那封信,留莺再没收到过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她又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她也是一个人在粱梦阁里等林鸢。不过心境是大大的不一样了。那时,她才刚弄明白自己的心意,还只是为了即将的重逢而满心欢心。

  但此时的她……愧疚、惶恐、忧心,越来越慌。终于忍不住写了封信送了出去——要知道她因为拿不惯毛笔,可是从来不肯动笔写字的啊。

  然而信一寄出去,如石沉大海。留莺再次陷入了漫漫等待。

  对诸事都兴趣缺缺,只能强打着精神小心地应付着一切。

  《天仙配》的排练接近尾声,老板娘的审核日期也在一天天逼近。每一天,留莺和姑娘们都在工作之余加班加点的练习走位和唱词。

  斗艳夜也不能放松。同柳成丝一起在大年夜里合了一曲,却意外的好评连连。慕名而来的客人愈发多了,留莺日日强颜欢笑到腮都有些浮肿。

  所以,当三个月后,一个化了雪的黎明,那熟悉的、却明显清减了一圈的身影出现在人字一号她的房门前的时候,她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她一头扎进林鸢的怀里,眼泪几乎要流出来。

  “你总算回来了……”千言万语,再不知从何说起……也不必再说什么。只要他人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林鸢在瞬间惊讶过后,惊喜地回过神来,伸臂紧紧揽住怀中的姑娘,低下头,轻吻她清晨尚未打理过的披散长发。

  “嗯……我总算回来了。”

  ########

  在这些离京的日子里,林鸢比起留莺来更加不好过。

  干爹在睡梦中与世长辞,面目安详,没有痛苦。但紧随突如其来的死讯,带给他的却是一连串日夜兼程的奔波,跟繁文缛节的后事,无一不令人身心俱疲。这些日子里他几乎都没有心思好好的吃顿饭、睡一觉,更别提别的事情。唯一写过的那封信回来还是王爷特别嘱咐他才去做的。

  当他收到那封不知缘何辗转迟了一个多月才到达他手里、来自留莺的信的时候,他听见他的心扑通扑通的跳着,整个人忽然就沉静下来。那封信被他拿在手里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依旧难看却格外认真的字迹,深刻详细的自我反省与道歉,还有字里行间里化不开的思念……

  此心安处是吾乡。

  林鸢忽然想起了这句话。这段时间里烦闷浮躁的心,在他读完信后竟得到了奇迹般的安抚。或许她就是他的命中注定。一直以来心如浮萍的他,蓦然察觉,只有她在的地方,才是能能令他不再孤独漂泊的乡。

  于是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晚完了手头上的事,日月兼程地赶了回来。

  当胳膊实实在在地触碰到她臂膀熟悉的弧度,当鼻尖真真切切地嗅到了她久违的幽幽体香,他才长舒了一口气。淤积已久的疲惫猛然涌上头来,他几乎要站不住晕倒在地上。

  留莺察觉到了林鸢身体的沉重,慌忙离开那个风尘仆仆的怀抱。

  “你没事吧?怎么了?”

  “困……”林鸢艰难一笑,“我已经两天两夜没合眼了。”

  留莺担忧道:“现在天还早,你要不要休息一下。”

  林鸢闭着眼睛,又把留莺揽在怀中,下巴抵在她的额头上:“我要休息……可是我也不想离开你。”

  “……”留莺心疼又好笑,“要不,折中一下,你在我这里休息?”

  林鸢低笑一声,缓缓地点了一下头。

  “……”留莺哭笑不得,实在拗不过他,只好把他让进屋里。

  这是林鸢第一次,躺在女人的床上……虽然还是穿着深衣的情况下,怀中也没有美人相伴。

  她的床没有他在天字一号的那只宽大,也没有他柔软舒适,但是她身上特有的丝丝缕缕的暗香,却总是冒冒失失往他的鼻尖里钻。

  但他实在是困顿极了,脑子里提不起一点绮思。刚才也不过是随便的冲留莺“撒撒娇”,没想到阴差阳错地竟然睡在了她的床上。

  留莺安顿好林鸢,在床边的凳子上默默坐了一会,就起了身,走到妆镜台前,开始静静地梳妆打扮。

  “这么早就开始梳妆,你不打算在迎客之前再休息一会儿了吗?”林鸢在睡意朦胧中听到留莺的动静,便强撑着意识起身对她说道,“要不我还是回去吧,免得妨碍到你……”

  留莺闻声,连忙摇头否认道:“没有的事,你尽管休息好了。时候也不早了,我也好收拾一下,去排练《天仙配》,过几天还要被老板娘亲自审查呢。”

  听罢,林鸢终于放下心来,昏昏沉沉的头又靠回了那只散发出幽幽香气的枕头。

  不大一会儿,床上就响起了均匀的呼吸声。

  留莺停下手中的动作,回头望了林鸢一眼。

  成熟又孩子气的神态,安宁又祥和的睡容,轻微的又极有韵律的鼾声……是他,是她从没见过的他的样子,竟然让自己的心那么的踏实。

  大概这就是爱情吧。

  三个月的惶惶不安,在看见他安稳的躺在自己的卧榻上的这一刻,全部被抚平。明明她什么都没有问——她也不想再追究他什么了;他也什么都没有做——他为了他干爹的后世劳累成这样,她也不舍得他再做什么了。可是,就算如此,她就偏偏从此刻的安宁中,感觉到了满满的幸福。

  只要他回来,就什么都好了。

  小别胜新婚。

  说的大约就是这样一种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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