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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空间手镯 下


  发现危险的元阳立刻条件反射地向一侧躲,但还是来不及了,只能伸手格挡,一击落下,感觉靠近手腕处火辣辣的痛感。

  某只狼发现它的一击竟然没有重创这只渺小的人类,某狼彻底怒了,准备找好时机给这只渺小的人类致命一击。

  看着突然多出的一只狼和四只半大的小狼,元阳果断放弃硬拼,选择逃跑。

  某只狼发现打了它伴侣的渺小人类竟然逃跑了,遂带着满肚子怒火,追赶这只奸诈的人类。

  而发现伴侣(娘)跑了的一大四小,五只狼赶紧尾随。

  元阳转过头来发现六只狼追赶她,连忙加快迅度,逃跑的线路弯弯绕绕,弯弯绕绕的,跑了差不多半个时辰,终于甩掉了几只狼。

  赶紧跑回山洞里,一到洞里安全了才感到累,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气,再顺势躺下。

  气顺了,无聊的的元阳,侧过身子,用受伤的手在地上抠来抠去,眼睛不经意间瞄到靠近洞壁的地上有一个褐色的木圈(那时候某人还不知道世上有手镯这种东西),拿过来一看,发现木圈上有一朵莲花,翻来翻去,只看出了一朵花。

  正感无趣想丢掉时,木圈竟然把她手上沾到的血吸掉了,而且是一点也不剩,发现木圈竟然还有这个功能,立马来了兴趣,把它放在伤口旁,把流来的血吸掉,当一个清洁工具用。

  吸了血的木圈,认了主,踩了狗屎运的某人就很顺利的发现了空间,发现房间一样的空间她进不去,可是能放东西,某人还是很开心地把木圈戴在了手上。

  知道小姑娘这么轻易地就得到了别人想尽办法也不可能得到的宝贝,他只能感叹一句:傻姑娘有傻福。

  既然有了手镯这样方便的搬运工具,田楚决定把傻媳妇想带走的床拆下来,豪气的挥手叫媳妇带走。

  不过为了掩人耳目,还是把媳妇摘的菜放外面,用扛回去的,至于元阳就抱个小南瓜好了。

  两人回到田楚山边木屋时已经过饭点了,虽然两人已经很饿了,但还是决定做一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主要是田楚决定的,元阳纯粹是因为有好吃的。

  饭后,关上院门,关上堂屋的门,元阳根据田楚的吩咐,把手镯空间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放在堂屋,好好整理一下。

  东西全部摆出来了,田楚被吓了一跳,不是他胆小而是某些东西,它的存量和繁杂的种类吓到的。

  例如兔皮,那堆成小山的皮毛,他怀疑媳妇是不是把一个兔子家族给端了。

  那量妥妥地够他们做两件兔皮袄,两双鞋,外加一张垫褥,估计得还有点剩余呢?

  还有那繁杂的物什,什么狐狸皮、大米、白面、玉米面、白白的石头、松果、点心、碗筷、草席、背篓、甚至还有风干兔、风干鸡、人参、松鼠皮.....

  等等,人参,怎么会有人参。

  “羊儿,怎么还有人参”他田楚在这住了十年,打了近七年的猎,附近的山不说闭眼都会走,但也不下十遍,他怎么从来没见过人参,除非…

  “你说像娃娃一样的那个哦,我在大峰山上捉到的”她当时觉得有趣就捉了,它还想跑来着。

  等她玩腻了,就用一条绳子把它拴住挂在山洞前的树枝上,然后她就给忘了,等过两天她想起来时,那玩意儿已经干掉了,后来她就随手把它扔进手镯里了。

  之后,她又去了几次那大峰山时,在半山腰发现过两只,又把它捉了,玩腻了就把它扔进储物手镯,不过,自从上次在那里发现了一条大蟒蛇,被它追了一次后,她就再没去过了。

  果然是他想的那样,他的小媳妇怎么那么让人操心呢!以后他得把她看紧了,要不然伤了哪儿,还不是他自己心疼。

  但是,口头上还是得叮嘱道:“以后不能再去大峰山了,知道吗?”

  那里实在太危险了,大虫,狼,连熊瞎子都有,不说打了几年猎的他,就是当年的父亲也不敢轻易踏足,主要是没走投无路也没谁会去涉那个险。

  “哦”元阳应得很是干脆,她本来就不打算再去了,实在是上次那条大蟒蛇战斗力太强大了,她试过扔一块大石头在它身上,但好像伤不了它,反而把它激怒了。

  田楚见小媳妇应得干脆,终于舒了点心。

  要是田楚知道他小媳妇心中所想,得知她之前的所为,应该会气到咬牙,想要按住她狠狠打小屁屁吧!

  “这是近几天去挖的还新鲜呢,”也不知道拿出来晒晒,这两棵年份估计不过三十年,另外那一棵应该将近百年了吧,他也不是很会看,只是在永安堂碰巧听到点儿皮毛。

  “是春天的时候捉的,玩了两天就丢进手镯了。”啃着点心的元阳皱皱小眉毛含糊答道,看起来对于人参她已经没有一点兴趣了,还不如手中的点心好。

  至于是哪一天捉的,大概只有鬼知道是什么时候捉的了,她只知道季节,日子是什么,她表示:从来没听过。

  “春天到现在至少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吧,怎么还这么新鲜呢?”田楚努力细想。

  突然脑子灵光一闪,“是手镯,它有保持新鲜的功能,是不是”田楚这一向自持稳重的人兴奋到差点跳起来,但是没得到回应的他,看着媳妇专心啃点心,没有半点兴奋的样子,瞬间就蔫了。

  “羊儿,你有没有放过新鲜的东西进手镯,过段时间拿出来还是和放进去时一个样的”媳妇没半分要关心的样子,害得他也兴奋不起来了,只能自己来验证了。

  元阳皱着眉,想了会才道,“放过一只打死的鸡,还有野果子,拿出来像是刚摘的”啃了口点心,又道“活的动物放不进去。”

  “要是这样的话,应该就是手镯有保持新鲜的功能了,就是不知道能保鲜多久了”知道了结果他也没多兴奋了,有这么淡定(你确定)的媳妇,他也要稳重点好,不过对于保持新鲜的期限,以后有的是时间去验证。

  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先把眼前这一堆东西整理了。

  把常用的东西归置到房子各处,剩下的像皮毛一类的先装好,留着冬天找人帮忙做成袄子、鞋子和垫褥,狐狸皮给媳妇做个围脖。

  米、白面、鸡等吃食就放在粮仓,人参这类贵重东西就放在储物空间中,其中年份小的两棵人参等下次去镇上就拿去永安堂卖了,年份老的留着自用。

  按照媳妇的比划,手镯的储物空间大概是两丈宽,三丈长,一丈高(按一丈为231厘米算),这个空间可以放比较贵重的东西,不用担心不见了,或者遭贼了,确实是个好东西。

  媳妇这个不识货的傻姑娘,竟然连石头这种破东西都装进去占空间,这等浪费,要不得。

  从今以后可不能装这些没用的东西,得好好利用起来,关键时刻可是保命的后手,钱、粮食,这些要准备一部分。

  特别是粮食,前两年才因为连续大雨粮食大幅减收,那段时间因为粮价上涨,他连续喝了几个月的粥,浑身不得劲。

  在他记忆中十几年前就发生过旱灾,他们家之前也是花了大部分积蓄买高价粮,虽然朝廷也震灾了,但是层层下来,分到老百姓手里的粮就那么一点儿,都不够他们全家人五天的口粮。

  现在有媳妇了,得未雨绸谋,他可不想贪吃的媳妇跟着他喝几个月的粥,然后让本是朝气好动的人整天蔫了吧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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