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章 粉衣女子
不到两分钟的功夫,连斩十二名修真者!
陈楠如此战力,惊呆了周围所有人,甚至旁边又两个观战的御道高手,也露出了惊讶之色。
陈楠的战力太逆天了。
虽然同为御道境界,但如果换做是他们,他们没有信心在两分钟之内,这么干净利落的斩掉十二个齐道十重的修真者。
毕竟,相比于武者,修真者要难对付的多。
因为他们不仅能御剑飞行,而且还擅长远程攻击,浑身上下全是法宝。
“这家伙是谁啊?太猛了。”
“听刚才那些修真者,好像是叫他陈楠。”
“难道是昨晚大闹凌家的那个陈楠?果然彪悍,太可怕了。”
“昨晚那事我也听说了,只是没想到他还这么年轻,还真是罕见的修炼天才啊!”
“天才有什么用,这么锋芒毕露,估计还没等成长起来,就会被某些眼红的人害死。要知道,凌家的背后,可是有天元教撑腰,他灭了凌家,天元教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据说这次夺宝,天元教也来了呢!”
“好了,别说了,要是让他听到,咱们可就完了。”
“你说得对,咱们武功低微,还是少啰嗦为好,省的惹来杀身之祸。”
陈楠耳力何等逆天,周围这些人的议论声,他一字不漏,全都听到了。
天元教?
陈楠眉头微皱,这天元教他也听说过,在华夏也算排的上名号的门派,只是没想到居然跟凌家有关系。
“陈小子,我们赶紧走吧。”
黑毛鸡打劫完东西,回到了陈楠旁边,低声道:“太玄道门真正的高手,应该还在后面,等他们赶上来,咱们恐怕也捞不到啥好处。”
“你说的有些道理,走吧。”
陈楠抓起黑毛鸡扔到肩膀上,大步往前走去:“对了死鸡,你刚抢来的那十二颗元丹,分我一半。”
黑毛鸡一听,顿时炸毛了。
大叫着飞出去几米远,一副守财奴的模样:“那是鸡爷的东西,你想得美。”
“你大爷的,要不是老子杀了人,你能抢到元丹?”
陈楠一伸手将它抓住,瞪眼道:“你要是敢不给,我现在就公布出去,说你是六百年前的那只鸡妖,你说这些人会不会拼命来抓你?”
“我靠,混账小子你无耻。”
陈楠耸了耸肩:“一句话,到底给不给?你再磨叽的话,我不止要一半,我要三分之二了。”
“别别别,一半就一半,咱们关系谁跟谁啊,至于这么较真吗?”
黑毛鸡一下子变得爽快了,将鸡爪上的储物戒指抖动一下,六颗修真者元丹瞬间飞了出来。
“这还差不多。”
陈楠满意的点了点头,将元丹收起:“等我炼化了这些元丹,功力应该能增长不少。”
“鸡爷迟早超了你。”
黑毛鸡眼珠子翻了翻,满脸不屑。
陈楠也懒得理会这傻比,一人一鸡继续赶路,大步往大山深处进发。
越往前,修炼者越多,全都是来夺宝的。
“还有五里路,应该就到了。”
黑毛鸡看着周围环境打量了一番后,终于认准了位置。
陈楠正准备加快脚步,然而就在这时,却听前方传来了激烈的打斗声,似乎还有一股熟悉的气息。
“小子你皱什么眉头?”
“前面有情况,快走。”
陈楠大步往前冲去,跑了大概一两里路远,看到前方有两伙人在打斗。
但让陈楠感到诧异的是,这两伙人都是熟人。
一个是公孙雨蝶所在的天剑门,还一个是华云飞为首的欲情宫。
双方都是年轻一辈的弟子在打斗,这些人都是门派派来历练,外加探路的,真正厉害的老辈高手,应该还在后面没赶到。
就像刚才太玄道门的那些人,连一个老辈高手都没有。
看着这两伙人大战,陈楠竖起了眉头。
欲情宫那边,除了华云飞一个齐道十重巅峰的高手外,居然还有一个身穿粉红色衣服,格外性感的妖娆女子,看容貌比华云飞还要年轻,估计也就二十二岁左右的年纪,可修为却达到了御道一重。
这女子一招一式都带着妩媚诱人的味道,眉宇间跟华云飞有些相似。
陈楠不由想起,当初在抢夺玉莲台时,自己即将要斩杀华云飞的时候,对方曾说过他有个天才妹妹即将出道。
难道眼前这女子,就是华云飞的妹妹?
陈楠虽然有些惊讶,但他现在最关心的却不是这个,而是公孙雨蝶。
天剑门这边没有御道高手,公孙雨蝶虽然手持天剑门第一至宝——天剑,但却也难以抵挡一个御道高手的攻击,眼看就要抵挡不住了。
如果让陈楠眼睁睁看着公孙雨蝶被人杀死,他万万做不到。
虽然他跟天剑门有仇,可跟公孙雨蝶之间,却有着一层较为怪异的关系,既有仇恨,却又亲近胜过了普通的朋友。
这个女人曾不止一次的想杀他,可每次都下不去手,最后甚至还救过他。
正在陈楠思索之际,公孙雨蝶被那粉衣女子震得口吐鲜血,倒飞出去近五十米远,娇瘦的身子撞断了好几颗大树,摔在地上捂着胸口咳嗽。
陈楠握紧了拳头。
这两个门派之间的决战,他本是无意干涉的,毕竟双方都是仇敌,可现在他不能不出手了。
黑毛鸡满脸贱笑:“小子,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看上那小妹子了吧?”
“傻比,我看你妹啊,那是我朋友。”
陈楠一把将这死鸡扔开,戮神七步踏出,赶在粉衣女子追上公孙雨蝶之前,冲过去扶住了她:“你没事吧?伤的重不重?”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公孙雨蝶心中一暖,急忙转过头来。
“陈……陈楠!”
公孙雨蝶嘴角沾血,神色有些复杂。
本来陈楠来帮忙,她应该高兴的,可现在她却高兴不起来。
因为旁边有那么多同门看着,而陈楠却跟天剑门有仇,如果让人知道,自己下山追杀陈楠,却反跟他成了朋友,恐怕师门长辈也难以原谅自己。
可事到如今,自己还能怎么办呢?
(上次不是解释了吗?那个什么医王不是我写的,是以前在别的网站签了合同,他们模仿我的风格,用我的笔名发布的。如果真是我写的,我没必要不承认。再说了,现在狂少这本书看的人多,赚钱也多点,而那本医王破书都没人看,我怎么可能放弃这本,而去写那本没人看的书,又不是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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