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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回城 作者:


  

  昏暗的森林中,两道人影一前一后在灌木和树丛间蹿来蹿去,“腰再低一点,你要学会用手配合脚来走路,这样比较省体力,也不容易摔倒。”

  “哦,要手脚并用,嘶,痛死了,这里的草都这么多刺。”陈修远从旁边拔了一把枯草塞进用草编的手套里,这样按在石头草根上的时候不会那么疼,他这手从未干过重活,基本就跟笔和键盘以及锅碗瓢盆接触,偶尔再搬一些编织袋和纸箱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嫩得跟少女差不多。

  “嘘,有动静,听听是什么?”巴拉克伏下身体,用耳朵凑在地面上,陈修远也学着做,结果耳朵在草叶和土上磨蹭弄得痒痒的。

  “有么?哦,好像有,太小声了。”

  “你说有几条腿?”

  “沙沙沙沙的,有几百条腿吧,是千足虫吗?”

  “是条大蛇,没腿,你再接着听,给我指出方向和距离,还有它个头多大,几岁了,什么品种。”

  “靠,你以为这是美女啊,就算是美女,你能听她走路判断她几岁,身高、三围?”

  “我是不行,不过听说有个厉害的盗贼就可以,他只要听夜里女人在小巷里走路就能猜出她的很多东西,我们都叫他□□。”巴拉克毫不脸红的跟他辩论,“其实可以的,做盗贼就要能从声音里判断出敌人的兵种、距离、行进速度和数量。”

  “好吧,我多练习就是了。”陈修远无话可说,低头继续听……

  巴拉克挖着陷阱:“在这种地方要布这种陷阱,先挖个小坑,把刺放进去,然后先放点树叶……”

  “这种陷阱是对付什么的?”

  “对付人这样的目标,别人追踪你的时候,像这样的地方多数会成为他的落脚点之一,你可以自己走走看,这个地方走十次绝对会踩到三四次,只要脚被刺到,行动力就会下降一大截。”

  “是哦,可是为什么正常人会这么走呢?”

  巴拉克想了想:“可能是这里看得范围大,不容易被埋伏,受到攻击左右都可以有树做掩护,地还比较平整,一般人在这种地方走的时候都会踩有树根草根的地方,这种地方不容易陷下去,也不容易打滑。”

  “哦哦。这应该就是属于潜意识的行动选择了。”……

  巴拉克在复杂的地形中演示潜行,陈修远不出声的跟着他:“硬拼是最后的手段,如果能逃跑,就绝对不要硬拼。你应该尽可能的潜行靠近敌人,要学会不发出任何声音同时避开他的视线,靠近他们以后用匕首解决,如果目标有几个,你就要等待机会,没有防备的敌人总是会有走神的时候。”

  陈修远从背后伸出手,一把捂住巴拉克的嘴猛的往后拉,右手的树枝刺在他的脖颈上,“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下手要快准狠,对吧。”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快准狠?……嗯,没错,你对刺杀也很在行啊。”巴拉克摸摸胡子,觉得他总结得非常对。

  “啊,没有啦。”陈修远不好意思的挠头,这些都是电视上学的啦,特种兵演示袭击目标就是这样的,这些话也不是自己总结的。

  学了几十年的定理、定义、归纳总结之类的教条,在这里居然非常好用,陈修远一边学,一边帮他总结了各种要点、步骤之类的东西,连巴拉克听了觉得很有用。

  除了学习盗贼的基本技能,陈修远还要进行体能训练,俯卧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爬树,快速折返跑,连续跳跃的训练。他的体力很差,做不了几下就气喘吁吁,他就休息一会继续练。倒不是他突然变勤奋了,只不过在这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没有任何吃喝玩乐,连美女都不能多看两眼的地方,除了走路之外,也就剩做这些有点意思了。

  五天之后,训练的效果就初步显现出来了,他在森林里行走已经不像开始时的步履蹒跚,两人围绕着队伍转来转去,休息时就玩起了捉迷藏,互相比试谁能暗杀对方,当然输的都是陈修远,但巴拉克很清楚,陈修远进步飞快,想靠近又不被他发现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在走出森林的最后一天,巴拉克接近到他附近五米距离时终于被他发现,算做平手。

  巴拉克对陈修远这个学生非常满意,或者说他简直是感到荣幸了。作为一个盗贼,他实力或许不怎么样,但说到观察和分析,他绝对不含糊。

  他生活的环境里会识文断字的人要么是给有钱有权的人做账房,这类人虽然也是下人,却是上等人的下人,薪水稳定,还受主人的保护,所以面对他这样的粗人往往鼻孔朝天,不屑于与他们打交道,第二种就是有钱人或者贵族,那些人就更看不起他们了,有用时拿金币雇佣,没用时立刻轰走,运气好的也就是个护卫这样的角色;第三种就是魔法学徒甚至是魔法师这类特权阶级,他们就更不用说了。哪怕是杰瑞这样初级的牧师学徒,看起来腼腆不爱说话,跟他和维多其实也有很多‘读书人’与‘文盲’之间的鸿沟,他们现在配合得是不错,但只要离开安哥拉森林,他们立刻就会分道扬镳。

  唯独陈修远这个人,巴拉克做佣兵多年,各种各样的人都见过,却很少见到像他这样学识渊博的人,无论是花草树木还是兵器战争,再到吃喝玩乐,建筑货运,经商教学,天文地理,国家治理,佣兵团运作……除了魔法和武技之外,只要他能说得出的,陈修远都能说出一整套的理论,而且还能举出许多浅显易懂的例子给他解释其中缘由,或许每一个他都没有研究得很精深,但看他二十岁左右的年龄,能同时懂这么多东西就相当的惊人了。

  这样学识的人做什么不能赚大钱?就算做个幕僚,肯定也是地位极高的那种,可是他却跟那些读书人不一样,不但没有丝毫架子,还跟他勾肩搭背,打起嘴炮来荤素不忌。

  回来的路上偶尔也会遇到一些猛兽,依赖巴拉克的侦查,队伍总能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准备,当然,这也有赖于他们随时都处于战备状态,通常这些猛兽见到严阵以待的队伍都会试探一下就退走。随着时间的推移,草食动物渐渐变得多起来,这个世界的草食动物似乎比地球进化得更好,除了成群行动的动物看起来正常点,独行的要么奔走如风,要么善于攀爬,要么跟刺猬似的身上有多处角或者骨刺,一看就不怎么好惹。

  原本巴拉克想让陈修远尝试用潜行方式暗杀这些猎物,但是陈修远不知道是怕死还是不愿意杀生,死活不肯做这种事,按他的说法是:‘我不想把血喷到自己身上。’

  其实陈修远知道,有距离射杀跟零距离杀害感觉是不同的,他可以用弹弓打死树上的鸟,但是让他用刀杀鸡,他就很难受,他受不了有情感的动物绝望的眼神,所以他吃土鸡土鸭都是让屠夫或者乡下的亲戚杀好再拿来,再说了,这些虽然是草食动物,看起来也不怎么好惹,垂死挣扎,未必不能给自己重创,啥时被反杀了也说不定。自己要猥琐,绝对不能呈英雄。

  巴拉克没办法,去跟伯格借来了弓箭,开始教他用射箭。

  射箭的目标自然就是那些落单的动物,陈修远军训时打过三发橡皮子弹,有些商场也有射箭和打枪,成绩是中等,反正基本就拿听可乐或者纸巾之类奖品的水平,不过他把这些归结于太少练习,‘卖油翁’的故事不也说了吗?‘唯手熟耳’。以前他学溜冰、自行车、游泳这类运动很快就上手了,他相信只要练习一段时间自己的水平应该就能上去了。

  奈何现实是残酷的,尝试了几次,伯格的弓拉开一大半要一百来斤,全拉开要二百斤,他用尽全力只是拉得两手抖得厉害,射出的箭基本都偏离了目标,把箭壶里的二十几只箭射完,差不多就把猎物吓跑了,然后他就要负责把箭都捡回来,那顿野味自然就泡汤了。

  “你已经放跑十四只猎物了,要是靠你打猎,我们都饿死了。”巴拉克每次都在旁边笑得直拍树干。

  “闭嘴,再帮我找一只。”陈修远郁闷的把箭都捡了回来,两人继续潜行寻找猎物。

  “哎,找到了,有头箭猪。”过了好一会,巴拉克指着一只正在拱地刨吃的箭猪,自己躲到一棵树后。这只箭猪个头肥硕,一边刨,嗓子里不停发出‘酷酷酷’的叫声。

  箭猪身上长满了尖刺,而且生长很快,面对危险的敌人时全身刺就会竖起变成一只巨大的刺猬,跟刺猬不同的是它的刺可以射出去,每根刺都异常尖锐,据说能轻松射穿皮甲,成年箭猪就算木盾都能射穿,巴拉克一副准备看笑话的模样:“反正你也射不中,就射这只后面的那棵树,要把箭都射到那棵树上就算你合格,看看这次你几箭能吓跑它。”

  “切,今天你看我不起,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看我的。”陈修远对他比了个中指,拉开弓瞄准背对着自己的箭猪。

  “小心点别射中它了,这箭猪可是会反击的。”巴拉克好心提醒。

  ‘嗖’的一箭射出,两人一猪都呆住了,箭猪停止了刨食,转过身,眼珠渐渐变得通红。两人一猪对望着,场面变得安静。

  “快跑!”巴拉克突然大喊一声,两人转身就跑。箭猪像发疯的公牛一样冲了过来,同时身上的刺对着两人射来。

  尖刺‘咻咻’的飞来,射在树干上发出‘夺夺夺夺夺’的声音,入木三分,那声音听得陈修远毛骨悚然,那简直就是猪形马克沁啊。

  两人绕着大小树木上蹿下跳,不停的变向,箭猪看不见目标就一路撞过来,那些细小的灌木直接就被它铲飞了,气势一点都不输给紫金豹,仿佛一辆装载机枪的吉普车。不用巴拉克教,在枪林弹雨和疯猪吉普的威胁下,陈修远把他教的跑酷身法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各种复杂的地形中连滚带爬,速度居然不输巴拉克,而且箭猪知道是陈修远射它的,一直追着他不放。这辆小型吉普不受地形限制,各种小路沟坎都如履平地,一旦他出现在自己视野之中就是几只尖刺射过来。

  跑,跑,跑,陈修远拼命地往小队那跑去。

  “救命啊!”一看见小队的人严阵以待,看来巴拉克先他一步提醒了他们,陈修远很没形象的大喊着,拼命冲刺躲到维多宽大的身面,抓着他的衣服喘个不停。

  “你干嘛去招惹箭猪啊!”维多一缩脑袋,盾牌上当当当当一串响声。也难怪他责怪陈修远,箭猪是出了名的惫懒,一般来说没有刨它祖坟的举动,它是不会发怒的。

  “这个傻瓜今天射得可准了,第一箭就射到它□□了。”巴拉克早就遛到树上,众人仔细一看,果然,箭猪身后带着一支箭矢摇摇晃晃。

  得,看来今天是不死不休了。

  不过箭猪毕竟不比紫金豹,在维多那面破损得很严重的大盾面前撞得头昏眼花,伯格趁机从侧面冲出,刚猛霸道的一剑将它的头斩了下来。

  “啊哈,又有肉吃了,今天我给你们做叫花猪,烤猪蹄。”待箭猪死翘翘,陈修远马上跳了出来帮忙杀猪。所有人都对这个怕死的家伙无话可说,说了也没用,他根本不以为耻。

  树木渐渐变得稀疏,地上也逐渐出现了一条踩出来的道路,先是路中间的草逐渐变得低矮,跟两边逐渐茂密的草丛呈现两极分化,越往前走,路上的草都被踩死了,露出了下面的黑土路,说明这里经常有人走,所有人不由得加快脚步。

  回来的第十天,众人到了一个空旷的地方,蕾玛往天上间断的射了几发冰雾,陈修远估摸着她是在给人发信号。

  果然,过了一个多小时,一队骑兵带着两辆马车赶了过来,这些骑兵都穿着制作精良的中世纪模样的锁子甲,连马穿都穿着皮甲,马的鬃毛都一截一截的弄成辫子,制式统一的装备让这对骑兵看起来训练有素,很有气势。

  来到近前,骑兵们一齐下马,对黛莉左手按剑柄,右手抚胸,整齐的单膝下跪,为首的骑兵说道:“克里斯小姐,您终于回来了。”

  “起来吧,现在情况怎么样?”黛莉自顾自的走向马车。

  “很不好,根据探子的回报,纳布勒已经开始出兵,只是出兵的方向还不确定,两天前伯爵大人命令我们明天没有接到您就返回城里。谢天谢地,您终于赶回来了。”

  陈修远好奇的对着这些骑兵左看右看,试着伸手去摸这些战马,嘴里啧啧称赞。现在的中国想看活生生的马就只有在电视电影里,或者就是动物园了,那些马也不可能穿戴得这么整齐统一,气势不凡。

  骑兵们没有动,因为他是跟着黛莉一起的,只是眼神充满了鄙视的写着:土包子。

  也不能怪他们看不起陈修远,在森林呆了十几天,现在的他头发长长了一些,原先的发型自然就显得凌乱了;胡子也蓄了起来,他用匕首割过几次,不过匕首可不是刮胡刀,而且用过几次后就不怎么锋利了,不能贴面刮,所以显得乱糟糟的;那身树叶T恤和粗布短裤让他看起来跟土人差不多,加上各种训练又没地方洗澡,现在看起来跟个野人差不多了,要不是他皮肤还算光滑白净,举止有几分文明的味道,那些骑兵恐怕要拔剑恐吓他了。

  时间紧迫,黛莉干脆利落的上了马车,蕾玛掂着法师袍也跟了上去,伯格熟练的上了一匹无人的战马,亲热的拍了拍马的脖子,战马嘶溜溜的回应了一声,后面那辆马车自然是给维多他们的。陈修远看到后面那辆马车时,嘀咕了一句: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黛莉坐的马车有车厢,由两匹挺神骏的马拉着,车厢左右两扇门和一整圈的窗户,虽然不是崭新的,里面却是皮制的座椅,还有很多装饰雕纹,陈修远还看见里面有银壶茶杯之类的。后面这辆只能算是个板车,只有一匹马拉着,后面是个可以两边坐的平板,上面放了一层草席之类的东西,可谓简陋到了极点。

  左看右看,直到一个护卫关掉车厢门,陈修远觉得自己还是坐后面这辆车,省的被人踢下来。

  “陈修远,要不要跟我一起坐?”黛莉突然打开车门。

  “诶?好啊。”陈修远马上爬了上来。

  车厢空间还算大,不过对面已经坐了两个人,加上零七碎八的东西占位置,就没有太多转身的空间,他四处看了看,把茶壶下面垫着的毯子拿下来垫在真皮椅垫上坐了下来。

  队伍开动了,马车的减震做得不错,虽然是在野外的土路上走,也还能忍受。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黛莉问道。

  “打算吗?”陈修远思索了一会,“反正有三万金币,先去学学武技、魔法之类的,了解一下你们这里的情况。可能……会去弄个生意做做,或者去旅游啊,探险之类的,能做的事很多,不是吗?”

  “你愿意到我的家族里来吗?”

  “我?我什么都不会,平时就洗个碗,买个菜啥的,你家不会缺厨娘吧。”陈修远很羞愧,自己平时只会玩游戏,看小说,再不就是开车出去逛超市商场小吃街之类的。他倒是个老司机,问题是这里连汽车都没有。

  “那你准备做什么?”

  “我……我想开家网吧。”

  “网吧是什么?”

  “没什么,我们家乡一种饭店的名称而已。”陈修远随口敷衍。

  “那你家在哪呢?”

  “我家……我也不知道,我莫名其妙就到了安哥拉森林了,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自己在哪,我以前都是宅在家里,顶多在附近的街道转转。”陈修远拿过银壶,羡慕的看了圈,他曾经在商场里看过类似的玩意,一个要一两万呢,打开壶盖闻了闻,是葡萄酒之类的东西,他这人烟酒不沾(其实是小时候零花钱少,没钱养成这爱好),把银壶又放了回去,“有果汁吗?”

  “没有。”

  “茶,或者奶茶也行。”

  “没有,这些在城里才能弄到。”

  “哦,这里离城市有多远?”他拿了个像苹果一样的东西,拿起小刀一圈圈的削起来,他削得不怎么好看,中间断了两次,宽度也不均匀。没办法,他平时懒得很,吃水果都是吃香蕉、草莓、葡萄之类洗洗或者剥开就能塞进嘴里的,麻烦的东西都要妈妈切好甚至弄成拼盘才吃。

  “一天就能到。”

  陈修远绅士的给两位女士每人削了一个,他才给自己削一个吃,“这时速,顶多15公里,一天,大概是公里的距离吧。”

  马可不是汽车,虽然都是交通工具,不过马要休息,不像汽车只要汽油管够就可以整个月整个月的跑,马一天跑个三四个小时就算不错了,只有上等的好马才能跑上五六个小时,而且那样很伤马,一般来说都是这样慢慢走的,不过这对动不动时速就是七八十公里的汽车,一百五十公里的动车和三百公里的飞机比简直就是蜗牛爬。

  早就习惯了高速时代的陈修远感觉很不自在,这里的生活节奏太慢了,至于电冰箱、洗衣机、自来水之类基本的生活用品更是无法保障。

  ‘啊啊啊啊啊,那些骗子作家,把穿越写得很好玩似的,应该把你们都找个山村丢进去,吃喝拉撒都自己解决,没灯没电的让你们活个半年试试。’陈修远心里的小人滚来滚去。

  “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今日乱我心多烦忧,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花花世界,鸳鸯蝴蝶……”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实在没事做,陈修远看着窗外单调的景色失神的哼起歌来。

  黛莉和蕾玛都不出声,她们非常喜欢听陈修远唱歌,虽然他的嗓音谈不上非常好,不过那是跟剪辑又剪辑了的专业歌手的录音比。在黛莉她们听来,陈修远完全可以跟那些卖唱的职业歌手相媲美,更何况他会的歌是在太多了,每一首都很好听,而且朗朗上口,还都是她从来没听过的,就冲这一点,他就可以弄个音乐大师的头衔,开个几场音乐会请一些贵族名媛来,一辈子都不愁吃喝了。

  蕾玛偷偷拉了拉黛莉的袖子,放低声音:“小姐,你该不是想让他……我们不是取回蜂蜜了吗?”

  “嘘。”黛莉瞪了女仆一眼,“没办法,我突然觉得蜂蜜不够保险,要是陛下忘记个三五个月的,那时候我都不知道在哪了,时间紧迫,只能拿他凑数了。”

  “也是,总比那三个呆瓜强。”蕾玛看陈修远的眼神变得暧昧起来。

  等到陈修远唱累了,又给自己剥个水果,黛莉才意犹未尽的问道:“你这么会唱歌,一定有很多女的喜欢你吧。”

  “啊?没有,我还是单身狗呢,啊,不是,我是说,我没有女人。”陈修远被戳了下痛处,脸色变得古怪。自己虽然家里有钱,可是自己没钱啊,娶个老婆要几十万,买个房又是几百万,柴米油盐开销虽然他不知道多少,但肯定少不到哪去,女人的化妆品、包包、衣服……他思索了很多次,想到要开口让长辈养自己和老婆、孩子,他就脸上发烧,最后还是决定多玩几年。不过看着街上、微博、微信里那些狗男女卿卿我我的给他喂狗粮,他也会羡慕嫉妒恨。

  “怎么会这样呢?”蕾玛也觉得很奇怪,就算他没什么武力,但他长相算得上耐看,身材也算强壮,还懂得挺多东西,怎么也不至于如此自卑吧。

  “有敌人!”没等陈修远回答,前方一个护卫大喊起来。

  “冲过去!”伯格大喝一声,弯弓搭箭就射了过去,护卫们第一时间散开,同样拉弓射箭,同时策马往前冲去。

  陈修远连忙起身透过窗户看热闹,他还没见过这种冷兵器打架呢,黛莉和蕾玛则拉了车顶的某个插销,把车顶翻了起来,黛莉跳到车顶上,又爬到车夫的位置,蕾玛站在座位上露出半个身体,就这么举着魔法杖念诵咒语。

  一轮箭矢朝远处射去,目标是三四十个步兵,骑兵仅有一个,遇到突发状况,对方也有些混乱,十几只箭射入人群,当场就有五六人惨叫着倒地,其余的人开始混乱起来,有人想逃,有人则听从队长的命令紧紧挨在一起,用盾牌结成一个防御阵,□□一致对外。

  陈修远感觉脑中被震了一下,一直以来他也喜欢看战争片,看到那血肉横飞的画面感觉很爽,但是真正看到这个场面时,他突然觉得这一点都不刺激。中箭的人并不像电影里拍的那样一下就死去,他们全都没有死,箭矢深深的插在身上,痛苦的惨叫翻滚不停,声嘶力竭,那几个人年龄看起来跟自己差不多,身上的皮甲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安全。

  伯格这边的骑兵很精锐,面对数量优势的敌人毫不畏惧,射了两轮箭后就拔出剑或是□□就冲了上去,不过他们也不是傻瓜,并没有去冲击已经结好的阵型,而是对着落单的人撞了过去。

  面对朝自己冲来的骑兵,被追赶的步兵有的拼命逃向人群,有的拿着剑想拼一把。结果逃跑的人无一例外都被护卫们从背后砍倒,或者干脆就砍掉了脑袋,尸体一下就倒在地上,倒是反抗的人有两人倒地的时候刺伤了护卫的腿和马的身体,其余的也被踹倒刺死。

  杀死了近处的几个人,护卫们继续追击那个阵以外的人,阻止他们跟人群靠拢,没来得及撤回来的人只能四散奔逃,钻草丛躲浅沟,他们多数都没能逃脱。不到五分钟的战斗,对方的斥候队伍已经死伤了十几人,而黛莉的护卫只有两个轻伤,双方的战斗力差距很大。

  陈修远看得直冒冷汗,杀人的一幕在自己不远处活生生的上演,明晃晃的剑和枪尖刺进去,□□时染得通红,那些跟自己年龄差不多的生命就这么毫无意义的消逝了。

  以前他看《古惑仔》,双方打群架也是挺惨烈,血肉横飞的,不过真正死人却不多,实际上古惑仔是流氓团伙,却不是杀手,大家对杀人还是有顾忌的,一场百来号人的群架打下来,实际也就死几个人,当然受伤的比较多,完事后都是自行解决。而且大家都知道那些刀上的血都是假的,用的是红药水,甚至是番茄汁。

  即便如此,他看到黑社会打架也会躲得远远的,更不用说这样不死不休的战斗了。那些护卫杀人时的模样也没有电影里那样特写的慢镜头那样英武无伦,他们脸上只有平静与冷酷,还有……得到战功的兴奋。

  剩余的多数敌兵拢成一团,圆盾□□严阵以待,骑兵们没有贸然冲锋。

  双方都没有死战的决心,只是用寥寥几支弓箭对射,防守的一方有盾牌保护,护卫这边骑马不容易被射中,双方都没有再有人伤亡。不小心落马的两个护卫被其他骑士掩护接走,两辆马车飞快的通过交战的区域,很快就将那群斥候甩得远远的,他们中唯一的骑兵被伯格追上射落下马,又补了一剑。陈修远看见那个人伸手求饶,但是随着大剑刺下去,那两只手随即垂了下去,马匹也被牵走。

  没有了报讯的骑兵,这些斥候短时间内很难求来援兵追击他们了。

  队伍加快了速度,敌人的斥候已经到了这个地方,无论为了情报还是安全,他们都必须尽快赶回去。

  黛莉从车顶爬回了马车里,鄙夷的看着陈修远缩成一团,踢了他一脚:“你怎么了?不会吓坏了吧。”

  “你们……杀人了,对方是什么人?你们为什么要杀对方?”陈修远哆嗦了一下,爬了起来坐回座位,不过他马上就意识到自己问了个傻问题,会这样干脆的动手厮杀的不是敌人还会是什么,问题是……他生活在一个连打架都有一群人围观的环境里几十年,怎么能接受几分钟内就有十几个人死在自己面前的事实!

  “纳布勒的斥候,想不到他们已经离红石城这么近了。”黛莉对他瑟瑟发抖的模样很鄙视,“杀人有什么奇怪,你身为一个男人,居然连战斗都怕。”

  “我的家乡和平几十年了,平时打得最厉害的就是小学,我们那比的是赚钱,战争对我们来说只是无聊时谈的话题。”陈修远倒是无所谓她的鄙视,别说打战了,不会打架的人在中国都多得是,鄙视他这个跟鄙视马云武功不够好差不多。

  蕾玛好奇的眨巴着眼睛:“你剥那些魔兽时也没见你害怕啊,不是一样弄得手上都是血。”

  “那是食物,又不是人。”

  黛莉也知道对价值观完全不同的人是没什么好说的,马车里沉默了下来,陈修远没有再唱歌,他心里乱糟糟的,那些人被刺死、撞倒、血花飞溅的模样在他眼前一遍遍的上演。

  一路急行,队伍很快就到了城市外围,这里开始出现一小片一小片的农田,房屋也很快出现,先是一间间小屋,而后是有整体规则的平房,再往前房屋越来越多,道路也变得平整宽敞,只不过在路上跑了十分钟陈修远都没有看见一个闲人模样的人,倒是有两支骑兵在很远的地方奔走,看起来装备比这支护卫队差远了,应该是轻便的斥候队伍。

  不一会,陈修远就看见了一排长长的围墙,七八座箭塔点缀其间,后面还有两个像是电塔似的尖塔,中间是一座四层高的建筑。

  “那是城堡吗?居然还有围墙,不过围墙也太矮了。”这座城堡依山而建,只有前面和右边有城墙,其他地方都是山,那围墙目测就五米高,“如果你们的围墙再建高一点,再有十万人防守,充足的食物和物资,应该没有军队能打下来吧。”

  说到打战,黛莉有了兴趣:“哪有那么简单,红石城是山城,附近土地产出的粮食产量不高,整个城市只有三十多万人,军队只有三万,而且一半是奴兵。除了军械还算齐全,其他都缺。”

  “那你们还不走?”

  “为什么要走?这里是克里斯家族的领地,难道我们就这样把自己的领地送人?这会让我们成为笑柄的。”

  “呃,难道这座城市都是你家的?”

  “是啊。”

  “土豪。”陈修远无比羡慕。

  “什么是土豪?”

  “就是有钱人的意思,你们不走,那这里的居民呢?”

  “当然是留下来,我们领主都不走,难道还要让他们走?”

  “等你们领主走了,他们不就都死定了?”陈修远无法理解,有钱有能力的人肯定有很多办法迁徙,其他不用说,光交通工具就比平民多,而且他们甚至不需要带太多的东西,只要拿上钱到任何地方都可以活下去,而平民就完全没有这个条件。

  这次黛莉犹豫了一下:“一般来说,当地居民不是占领军的目标,只要他们不反抗,通常只要上交一定的财物或者成为奴隶就可以活下去。”

  马车里再次安静下来,双方都对这个话题有所克制,因为他们都感觉到双方的价值观差距很大。

  “红石城的战略地位很重要吗?”

  “你问这个做什么?”黛莉盯着陈修远的眼睛,警惕的意味很浓。

  陈修远打了个寒颤,连忙解释:“随便问问,我的家乡虽然不打战,但是男人也喜欢聊这方面的话题,不方便说就算了。”

  黛莉略微思索片刻,摇摇头:“不是很重要,但是我们有一座铁矿和几座价值不菲的庄园。”

  “呃……这里是交通要道吗?或者离交通要道近吗?”

  “不会,红石城很少成为纳布勒的攻击目标,攻打这里并不划算。”

  “这么说,敌人只要扼守住交通要道,就能阻止你们出去,但是应该也不会来打这里对吧。”

  “可以这么说。”

  “如果敌人打过来,这里有路逃跑吗?”

  黛莉明白了他的意思,对这个一心只想保命的家伙实在很无语:“有倒是有,不过那条路很难走,基本只能步行。”

  “喔,那就好。”

  马车在城墙外稍稍停留了一会,护卫们出示了证件,伯格与大门上开的一个小窗里的人聊了几句,紧闭的大门就隆隆打开了。

  说是大门,其实并不怎么高大,打开后最多能驶入一辆大卡车。驶过一段宽达十米的隧道,道路两边整齐的站着两排士兵,这些士兵站得笔直,盔甲光鲜,左手按着剑把,昂首挺胸。前面是几个骑马的人,正中一个是个穿着法师袍的老人,那身法师袍流光溢彩,花纹繁复,一看就比蕾玛的高几个档次。老人神情有些忧虑,期盼的看着停在自己面前的马车。

  老人身边是一个身材有些臃肿的壮年男人,上嘴唇蓄着整齐的胡子,下巴刮得光光的,身上的衣服明显比旁边的人更挺拔,还有一种勇武威严的味道,不用说,他应该就是克里斯伯爵大人了。

  那排人只有伯爵和老法师穿着布衣,身边其他人都穿着有数种不同枝条图形花纹的白色盔甲,抱着头盔,看起来身份都不低,陈修远猜测他们都是有着贵族头衔的将领,不然也不会在盔甲上弄这么多装饰。

  远处有更多平民,不过他们都不敢靠近,只是好奇的往这里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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