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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荒岛遇险


  

  摩罗沙岛也就是今天的苏门答腊岛,是世界第三大岛,面积四十三万平方公里,地处赤道,是地球上最为温暖湿润的地方之一。在当时基本未经开发,岛上绝大部分地域都是除了一些科考队员之外再无文明人到达过的,据说在茂密的丛林里有很多原始部落生活在其中,还有许多珍禽异兽隐匿其间,从未被科学家发现。只是在摩罗沙岛的西北部,靠近今天马六甲海峡的地方有一些由巴塔尼亚人开垦的橡胶园,那里算是文明社会了。尼尔西认为,在那些地方想必会有一些诸如电报机之类的通讯工具,如果到了那里,夺下巴塔尼亚人的电报机,给戈里斯兰发报,应该就能得到援救,于是,他就测定了方位,要雅威和兰兰跟着他向着那个方向走去。

  不过,这摩罗沙岛实在是太大了,尼尔西简单计算了一下,从他们登陆的地点到那些橡胶园,估计至少也有三百公里的路程,中间还隔绝着很多高山密林,要想走到那里,不知要多少天才行。他们三个人现在已经没有食物了,如何才能坚持走到那些地方呢?

  正在尼尔西发愁之际,忽然空中一声鹰唳,只见蓝鹰库巴俯冲了下来,“啪”地一声,将一只兔子丢在了他们面前。

  尼尔西当时就乐了:“太好了,库巴,我忘记了还有你呢。”

  雅威将那只死兔子捡起来,抚摸着库巴的羽毛说道:“库巴,这里有三个人,一只兔子不够,再去抓几只来。”库巴好像能听懂人话,雅威对它这么一说,它立即就振翅高飞,又去捕猎了。

  对于野外生活,雅威实在是驾轻就熟了,他娴熟自如地找来干枝枯叶,聚拢成堆,然后支起几根木棍,就变成了一个火堆。他又四处寻觅看看有什么可以用来引火的东西,正在找着,尼尔西从兜里掏出了一个打火机,轻松地点燃了那些枯枝。于是,他们就开始烧烤野味了。

  蓝鹰库巴又抓来了一条蛇,还有一只山鸡,三个人大快朵颐地饱餐了一顿。尼尔西哈哈笑道:“难怪你们鹰族人离不开蓝鹰,现在看来真是名不虚传啊。有了这只鹰,你们就可以衣食不愁,快快乐乐地过日子了。”

  雅威说:“是啊,有了蓝鹰,我们在哪里都能活得很好。”说着,他的目光落在了兰兰身上,那潜台词分明是有了蓝鹰又有了兰兰,我就在这里住下去那也是很不错的。

  尼尔西眼珠一转,急忙说道:“哈哈,你在这里生活倒是没什么。可是兰兰公主是金枝玉叶,要她每天栉风沐雨地当野人,只怕她就忍受不了了。雅威呀,吃完了饭,咱们就上路,争取早点赶到那些橡胶园,拿到电报机,然后咱们就向戈里斯兰发报,要他们再派船来接咱们,这样的话你们俩就能到戈里斯兰去快快乐乐地过小日子了。”

  雅威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吃起自己的野味来。没过多久,大家都填饱了肚子,于是又开始上路。这里山高林密,走起来特别艰难,没走多远,兰兰就坚持不住了,于是雅威便背着她走,他背着一个人依然在山间健步如飞,尼尔西要紧赶慢赶才能跟上他。

  到了傍晚,三个人只好停下来宿营。对于如何在野外宿营,雅威也是习以为常的。他很快就选好了一块地势又高又平,土质松软舒适的地方,在上面铺了很多柔软的茅草,然后他对兰兰说:“你就睡在这里好了。”

  尼尔西在一旁问道:“那你睡在哪里?”

  雅威向着远处一指:“我睡在那边。”

  尼尔西哈哈大笑了起来:“雅威呀,听说你在部落里的时候,对于男女之事向来都是如同吃饭睡觉一样随意,怎么到了巴塔尼亚人那里呆了没几个月就变得如此一本正经了呢?公主对你是倾心爱慕的,如今这荒山野岭、幕天席地的地方正好可以让你们得偿夙愿嘛。哈哈,我会躲到一边去的,我会离你们很远的,哈哈哈……”说着,尼尔西看了看兰兰,随即就笑呵呵地走了,一会儿的功夫,他竟然走得看不见了踪影。

  雅威看了看公主,只见她低头站在一棵树的下面,似乎有些羞惭难胜的样子,过了一会儿终于她抬起了头,对着雅威说道:“来,你就和我睡在一起吧。”

  说着,兰兰走过来,主动地伸出双臂抱住了雅威。雅威禁不住心痒难搔,于是也将兰兰抱在了怀里,两个人慢慢地倒在了雅威弄好的那块地方上面。他们两个互相亲吻抚摸,并且都除去了对方的衣服,然后就开始了激烈的交*合,兰兰很快就发出了娇媚的呻吟声。

  雅威接触过的女人数量极多,有胖有瘦,有长有幼,因此他对于各类女人之间的区别也是很熟悉的,通过与兰兰的交*合,他很快地就感觉到兰兰是经历过很多男女之事的,绝不是一个未经人事的童稚少女。这是怎么回事呢?雅威不由得心头困惑,按照他在黑衫队时听人们所讲的,兰兰公主应该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处女,怎么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呢?

  蓦然,一个念头在雅威的脑海里出现了:她到底是不是兰兰公主?难道她是别人假冒的吗?

  对于一个见多识广的人来说,早就应该看出这个兰兰的可疑之处,并且意识到她是假的。但是雅威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人,到了巴塔尼亚之后,大多数时间又都被关在黑衫队总部里出不来,因此,他一直到现在才明白过味儿来,而且,他对于自己这个结论还感到很怀疑:怎么会呢?怎么会不是兰兰呢?相貌分明是一样的嘛。他那部落之中,无医无药,婴儿死亡率极高,因而雅威竟然没有机会见过一模一样的双胞胎,更不用说其他相貌相近的人了,所以他现在对于这个问题困惑不已。

  两个人终于完成了交*合,兰兰躺在那里,依旧娇*喘不息。雅威心头的疑惑却越来越大,他心地淳朴,有话就想说,从来也不习惯藏着掖着,于是,他忍不住问道:“你……你到底……到底是不是……”

  还没等他的话说完,忽然在树梢之上传来了蓝鹰库巴急促的鸣叫声,雅威听了不由得一震,下半句就没能说出来。

  对于鹰族人来说,蓝鹰也是他们的哨兵,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鹰族人就靠着蓝鹰给他们站岗放哨。蓝鹰的视力超群,世上的动物几乎没有能和它相比的,而且它们又都栖息在树上,站得高看得远,不管有什么危险都能事先发觉,然后用鸣叫声给主人报警。

  库巴现在这种急促而又连续的叫声就是有强敌来袭的信号,雅威不由得站起了身来。以前他有好几次遇到过这种情况,每次都是因为有猛兽靠近了自己,现在难道也是有什么可怕的野兽来了?

  此时已是黑夜沉沉,目不见物,雅威侧耳细听,只听得远处隐隐约约有声音传来,不是动物的声音,而是人声,是一群人正朝着这里跑过来。人有什么好怕的呢?是不是库巴被黑衫队吓破了胆,看见有大队人马跑过来就认为是危险的?

  雅威决定去看个究竟,他向着人群来的方向迎了上去,兰兰坐起身来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事吗?”她的听力远不如雅威,所以竟没有听见什么。

  雅威说:“你等在这里,我到前面去看看。”说着,他就向前面走去。越向前走,就听得越清楚,前面的人竟然是两伙,而且是一伙在追击着另一伙,虽然雅威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但是却能听出来有的人好像是在喊:“站住,不许跑!”而另外一伙人则好像是在说:“快跑啊,不跑没命了!”

  这些人也没有拿什么照明工具,只是在漆黑的森林里到处乱撞,但是很明显追击的那伙人是能看到路的,因为很快就能听到被追的人传来了一声声惨叫,显然都被抓住了。

  雅威也是能在黑夜中看到一些物体的,他看到有一个身影冲着自己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迎面一头就撞在了自己的身上。这一撞雅威纹丝不动,而那个人却被撞倒在地,他爬起来接着还想跑,雅威一伸手就把他抓住了。

  这个人吓得哇哇大叫,是个男子的口音,嘴里滴哩嘟噜地说了一大串话,好像是在恳求饶命。雅威用巴塔尼亚语问道:“你是谁,为什么要跑?”

  那人一怔,也用巴塔尼亚语说道:“哦,你是巴塔尼亚人!哎呀,快跑吧,不然就要没命了。”说着就拼命挣脱雅威的手臂想要逃走。

  雅威稍稍一用力就拉住了他,说道:“不用怕,没有事的。”正在这时,忽然传来了一声女人的尖叫,那正是兰兰的叫声,只听她叫道:“救命啊,雅威快来呀!”看来她遇到了危险。

  雅威本来想去救她的,但是兰兰这两句呼救的话却是用戈里斯兰语喊出来的,这一下就让雅威止住了脚步。在这一瞬间,雅威的脑袋忽然开了窍,他意识到兰兰公主应该是不会说戈里斯兰语的,她是土生土长的巴塔尼亚人,怎么会在情急之下说异国的语言呢?很显然这是一个假公主!雅威意识到自己受骗了,受到了包括温特伯、尼尔西以及这个假公主在内的戈里斯兰人的欺骗,真正的兰兰公主应该还是住在巴塔尼亚的王宫里,而自己却被骗到万里之外来了。

  一股无名之火从雅威的脚底生起,慢慢地燃遍了雅威的全身。他本是个天真无邪的土人,从小到大没有恨过谁,甚至都没有生过什么人的气,但是现在,他却真正的恼火了起来,痛恨了起来,正是由于这种情绪,所以他才没有去救那个兰兰,而是站在那里,听着她的呼救声越来越远,直至消失无踪。

  森林里又变得寂静了起来,这时远处闪过了一道手电筒的光线,原来是尼尔西拿着从救生艇上取来的手电筒在察看情况。他发现了雅威,便急忙跑了过来,用巴塔尼亚语连声问道:“怎么回事,到底出什么事了?”

  雅威冷冷地看着他,没有吭声,而那个和他撞在一起的人却用巴塔尼亚语说道:“可不得了啊,是食人族啊!他们就住在附近的树林里,是专门靠吃人肉过活的,我和我的那些同伴就被他们抓住了,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结果现在又都被他们抓去了,咱们快跑吧,不然被他们吃掉可就惨了。”

  尼尔西用手电筒照了照这个人,只见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身材瘦小,皮肤白皙,看上有些文质彬彬的样子,好像是个学生。尼尔西问道:“你是谁,从哪里来的?”

  这个年轻人答道:“我是卡斯哈里国人,我叫龙格,是去你们蒂涅尔城河府大学留学的,没想到路过这里的时候遇上风暴船沉了,我们逃上了岸就碰上了这么一伙吃人的家伙,他们把我们抓了去,吃掉了我们好几个人,我们剩下的人夜里趁他们不备逃了出来,没想到大多又被他们抓回去了。”

  卡斯哈里国是位于南大洲,也就是今天的澳大利亚北部的一个小国,整个国家只有三四百万人口,而且贫困落后,比起巴、戈两大强国差远了。

  尼尔西身为特工,总是保持着警惕,他对于国际班轮的航线和班次都颇为了解,他知道卡斯哈里国到蒂涅尔城的班轮每月只有一趟,而现在不是班轮行驶的时间,于是他便皱起了眉头对这个叫龙格的年轻人说道:“你真的是去蒂涅尔留学的?最近几天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风暴,你们的船怎么会沉?”

  龙格吞吞吐吐地说:“风暴……风暴是小了一点,但是……但是我们的船出了故障,漏水了,所以就沉了嘛。”

  尼尔西哼了一声:“那艘班轮是巴塔尼亚水星公司的‘梭鱼号’,质量非常好,怎么会漏水呢?你老实讲,你们到底是去巴塔尼亚干什么的?”

  龙格抓了抓脑袋:“呃……这个……我们确实是去巴塔尼亚留学或是做生意的,只不过……只不过事先还没和你们巴塔尼亚人商量好就是了。”

  尼尔西冷笑道:“你就说你们是偷渡不就完了吗?难怪你们的船会漏水,应该是一艘破破烂烂的木帆船吧?”

  龙格说:“其实那是一艘渔船。不过,我是真的要去留学的,我打算……打算去勤工俭学。其实呢,我自幼就酷爱读书,读过很多的书,谦虚点讲,我的水准其实已经相当于河府大学的副教授了,我到那里去只不过是想和他们切磋交流一下学习心得而已……”

  尼尔西没心思听他唠叨,他用手电筒照了照雅威,疑惑地问道:“兰兰呢,她到哪里去了?”

  雅威转过头看了看尼尔西,那冷冰冰的目光让尼尔西心中一凛,然而雅威并没有说什么,而是把头又转了过去,好像心中若有所思。

  龙格在一旁说道:“你说的是一个说戈里斯兰语的小姑娘吗?如果是的话,那就不用找了,她已经被食人族抓走了。可怜啊,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一会儿的功夫就要变成一锅肉汤,被食人族咔嚓咔嚓地吃下去,想起来真是让人惋惜啊。”

  尼尔西的眼珠一转,立刻就意识到可能出问题了,雅威可能通过兰兰讲戈里斯兰语这一点看出破绽来了,他灵机一动,走到雅威身边说道:“既然抓走了,那也没有办法,这茫茫的大森林,到哪里去找她?我们是通过一个给我们提供情报的线人认识的她,那个线人把她领来,说她就是兰兰,她自己也说是,我们就相信了。现在想想看,这里面或许有问题,或许是黑衫队给咱们设下的圈套,要不然怎么他们黑衫队会知道咱们的行动,预先就设好了埋伏呢?雅威呀,你不要着急,等咱们离开了这里,回到戈里斯兰,我们再给你仔细打探一下,如果兰兰没有死,我们一定会想办法把她送到你的身边的。”

  龙格在一旁听到,吃惊地说:“噢,原来你们是戈里斯兰人啊!那你们为什么要说巴塔尼亚语呢?哎呀,不管你们说什么,赶紧带我离开这里吧,虽然你们戈里斯兰那地方比较邪门,但是也比这里强,最起码不会吃人肉啊……”

  尼尔西对龙格喝道:“你少说两句!”接着又温和地对雅威说:“雅威,咱们还是走吧,想办法找到这里的橡胶园,然后就能用他们的发报机找来我们的船,这样我们就可以离开这里了。”说着,他拉着雅威的胳膊就想带着他走。

  然而,雅威却纹丝不动,他沉默了一会儿,毅然地抬起头来对尼尔西说道:“不,我要去把她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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