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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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剧情
1963年,律师阿辉在黑帮大枭苏雄手下做事。戏子小慧仙是苏雄的情妇之一。近日,小慧仙收一弟子,取名小芙蓉。阿辉在替苏雄给小慧仙带礼物之时与小蓉互相一见钟情。
但小慧仙早已对阿辉有意,得知苏雄亦对小蓉有意,遂提出交换协议------自己将小蓉卖身契送给苏雄,苏雄将阿辉送给自己。
苏雄未诺之时,小慧仙上门去找阿辉,发现小蓉正在其家,下意识追逐打骂小蓉。阿辉看不过去,试图阻拦,失手致其死亡。
事已至此,阿辉见无路可走,将近日收集的指证苏雄的证据教给引荐自己的教授,以期给苏雄定罪,却不知苏雄早知其小动作,而且是该教授主动透风给苏雄。
苏雄恨极了背叛,砍死阿辉后,想要在其尸首前□□小蓉,令其死不瞑目,怎奈小蓉情深义重,自杀身亡。
苏雄将阿辉尸骨埋入阴穴,十世倒霉;将小蓉脊背之皮剥下做灯,只要灯明,永不超生。
三十年后,被警察逼到台湾的苏雄回国,再次遇见投胎第一世的阿辉。
谁知阿辉恢复了记忆,挖出尸骨,开始转运,将苏雄杀死,成功报仇。
但最后摊牌之时苏雄一把火烧了灯笼,小蓉尸骨无存,永世不得超生,二人永无再见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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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死在我怀里前曾用尽力气在我耳边断断续续的说:
“阿雄,好好做人。”
好好做人......
我也想。
只是好人难做。
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从不仔细考虑一下为什么不按我的方式行事而是他们自己的,到最后结果不如意了就会怪旁边的人如何如何。
阴日阴时,我顶着狂风闪电在荒郊野岭走来走去,一拨人抬着尸体跟在我后面。
当然,我一点也不累,反而很兴奋。
就是偶尔会差点因为这些黏在皮鞋上的泥土抓狂。
磨了磨牙,微抬头盯着手上的罗盘转移注意力。
跟着指针左走右走,最后选了个非常好的位置。命人挖坑,再将那尸体丢进去,顺便用拘着我老相好的魂魄的符咒作陪。
是啊,这小子太幸运了。
我忍不住在心里感叹。
让我在这种好天气亲自为他选穴位,我甚至还心甘情愿地把我老相好接下来的生生世世搭进去了。
不过这也是他应得的。
我的小慧仙那么漂亮泼辣,看上他是他的福分。
无论是他为保护那朵小芙蓉失手杀了她,还是故意杀了她都跟我没关系。
只要他知道,小慧仙爱他爱到生死相随,我也忍痛割爱成全了他们,就够了。
他真该感谢我。
而跟他郎情妾意发誓生死两相随的那朵小花可不能也做陪葬。
这么一块好材料,当陪葬品太过可惜。
我缓缓蹲下身,微微侧头,盯着趴在地上的那张漂亮脸蛋。微弱的烛光打在白玉般的侧脸上,投下些许阴影。
真不愧叫小芙蓉。
花瓣如此娇嫩,扔进热水里肯定即刻就化了......
只可惜了这张脸。
心下突然犯堵,却不想再看一眼。
人好看,心却是脏的。
站在他们这些人的角度上,我十恶不赦,凶神恶煞,心狠手辣,等等等等,说不近人情都算是轻的。
不近人情可已经算是对我的无上赞赏和夸耀了。
但是站在我的角度上,吃里扒外,就是脏的,就该死。
死还不够,要用生生世世偿!
真是比那些为了钱什么都肯做的还脏。
聪明点的一般都不会在自家后院养一只可能会随时在自己背后捅刀子的狗。
并非我不聪明。
一些特别的人总会吸引着让人另眼相待,会吸引别人从他们身上证明点什么。
比如......
并非所有人都一个德性,也有不为了五斗米折腰的。
我慢悠悠拿起刀,左右比划了下,缓缓的、尽量不浪费材料的,在她背部切了最大的一整张皮下来,蒙在以符咒为芯的灯骨上。
其实她不过是跟错了人。
倒不是说跟我。
当然,如果跟着我,就不用挨小慧仙的打,也不用再登台唱戏,富贵荣华唾手可得。
我甚至不介意她有别的男人。
至于那个小律师阿辉......
不自量力。
虽然满身书生气,但不卑不亢,没有奴相,我还蛮喜欢。
所以他也看上小芙蓉,我不介意。
比起女人,当然是为我做事更重要。
所以即使小慧仙想用那朵小花的卖身契跟我作交换来接近他,我也不会买账。
但连招呼都没打就直接来阴的......
这就不对了。
我花了点精力,一边找人盯着他的动作,一边不动声色看着阿慧对小芙蓉步步相逼:
“你早晚是雄爷的人!”
“你卖身契还在我手里,我想送谁就送谁!”
“死丫头!别肖想我的男人!”
没什么,只是想看看他到底会不会背叛。
母亲总讲,人性本善。
有时候不免怀疑,是不是自己所处的境况问题,所以一直没碰见这种人?
就像吃一道烹饪鲜美的鱼,最初投箸时会仔细把刺挑出来。但时间长了,累,后来干脆看都不看直接吞下去,任由那些刺横着从喉咙慢慢滑下,包容着那些刺痛。
他干净。
但他却变脏了!
难道就不会动动自己的脑子好好想想,你那恩师都已经在我手底下做事那么多年,为的是什么?
你确定可以依靠他,依靠香港千疮百孔的法律掀翻我?
执法者甚至立法者都不在乎法律,我甚至还雇佣了一群吃你们这种饭的人来帮我钻空子赚钞票,不然你当你德高望重的教授的高额薪水是从哪儿来?
甚至还以为找点谋杀勒索的证据就能定我的罪?
当然,那只是冰山一角。
善良跟天真划等号总会让人伤心......
但也不免叹息着把他划分到两种人里:
贪财,和好色。
好色。
不然呢?
你有勇有谋有魄力,也早就听说道上传闻,为什么等碰了这女人才想起造反?
有意思的是,有人好色,还能好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圣洁来。
仔细擦干了干完活的手,想到这儿不自觉的笑出了声,即使用手腕背侧掩了掩嘴唇及时抑制住,但这实在不管用。
想起那种不自量力的表情和痴男怨女的两张脸,又忍不住笑了好一会。
吩咐手下将剩下的部分拿去喂鲨鱼,缓缓将灯点燃。
唔......似乎卖相还不错。
我用手指随意拨弄两下,灯笼也悠悠的转了三两圈,慢慢停下来。
男的被葬入阴穴,倒霉十世。
女的做成长明灯,只要灯燃,永不超生。
既然为情背叛我,那就让你们为情而永不相见。
香港贪腐成风,警察黑白两道通吃。
我跟这些丧尽天良的合作,作为把他们缉毒缴来的钱洗白的交换,除了抽五成的手续费外,还不能动我地界的人,比如伸手要茶钱之类。
我地界的人只能我动!
悠哉过了十多年,人来的去,去的来,警察依旧是那个德行,直到麦理浩成立了廉政公署。
杀鸡儆猴,当然拿大的开刀。我也相信他们一定在我手下安插了大量的、不计其数的卧底。
但大部分被买通了......
不过还是有部分没被买通的。
没关系,不急,慢慢来。我命人先盯着,看他们想干什么。
搜集证据?
......
明目张胆干了这么多坏事,众所周知,真不知道有什么可搜集的。
难道是他们的立法者执法者幡然醒悟,觉得该给这架机器好好修理修理,上点润滑油启动了?
如果真要一切走法律程序,香港的未来还真有点看头。
怀疑是必然的。
连他们的民众都不信他们,更何况我们?
30多年的风气,不是朝夕能改的。
然而,我的卧底们有了动静。
其中一个,非常有趣。
低调的从底层做起,殴架总冲在最前面,鼻青脸肿之后得到的赞赏也最多。
是啊,忠诚在我这儿最管用。只要忠诚,往上爬的速度总是最快的。
只是爬到八席的时候,他好像犹豫了......
唔......可能是他那要钱治病的老婆的缘故。
光明磊落的陈探长,公职工资怎么好够治癌?
连一天的重症病房都用不起。
每天都跟毒品、赌场打交道,随手一挥用本帮的势力抄了小派的窝点是轻而易举的事。
只是......要拿那钱吗?
探长,要拿那黑心钱吗?
当然,他没得选嘛......
廉政公署并着消委会,还真起了作用。
香港,赢在“ICAC”吗?
好吧,是时候走了。
决定去台湾的那天,天气异常好,连着覆了好几天的乌云突然全散去了。
我望着湛蓝的天空笑。
没办法,太喜欢这送别礼。
探长先生趁着我身边没人的时候,突然站出来拿枪指着我。
可怜见的,可能修茅山术这事儿确实隐秘,没人知道。总有人在旁边护着,没有我出手的时候,所以更没人知道。
知道我请了神加持不坏之身的事儿。
现在只有我们两人在这儿,是因为我故意支开手下。
总要说再见,不是么?
“苏雄,今天你休想离开!”
我背对着他正了正衣领,又无聊的拨弄两下袖扣,“陈探长,我们就此别过吧。你也不能跟到台湾,是不是?”
背后安静的没声音,只有微微吹过来的暖风,夹着草香。
我转身看他,“陈太可还好?”
看着他微僵的脸,我忍不住笑盈盈地,等发现失态后又不得不板起脸严肃起来,“你走吧。”
他太太是个好人,慈眉善目,像极了母亲。
前些日子我去拜访,本来身体不适的她,还下床给我煮茶。
他举着枪,眼睛却盯着别的地方,许久都不眨一下。
似乎也觉得自己拿的不是小数目?
在这历史性的全新的转折点上,贪腐警察可是最大的靶子。
更可况还是个清白无比,迫不得已拿脏钱的。
我扭身离开,在走得已经非常远的时候,听见他在后面用力嚷道:
“我一定会送你进监狱!”
嗯。
你当没引渡协议是什么意思?
还是那句话,善良跟天真划等号总会让人伤心......
香港正式走进法治社会,甚至成了世界上最廉洁的城市。
我也该回去了。
毕竟父亲还在那边埋着,祖业也在那边。
只是这么一回去,谁也没想到再也回不来。
虽然压根没想着回来,但也没做以这种方式留下来的打算。
死的那一刻我一直在想,神力加持,祖业荫庇,竟然就被几十年前埋到倒霉洞里的叛徒,外加个拜关二爷的小兔崽子掀了大船!
坏事做了太多,几十辈子做牛做马都还不完。
但是,一个叛徒,难道还这点就完了吗?
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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