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情敌相遇
可人家白总好像不大愿意想搭理他。
她冷着一张英俊到令人窒息的精致面孔,眼神深邃冰寒,根本仿佛没听见缪司的问话,只是径自优雅地在洗手台洗完修长漂亮的手,用烘干机烘干手,便一个人往外走。走个路都那么好看,自带巨大的男神气场。看得一向对自己的高颜值很自信的缪司也有点莫名的微微底气不足起来了。
“喂,我在跟你说话呢,你没听见吗?不至于这么傲娇吧?”缪司将华丽丽的大长腿上前一迈,横档到了白陌凌前面。
“你的智商还能低一点吗?看不出来,我不想跟你说话!”白陌凌这么一句冷冰冰的话砸得缪司好半天发不了声。
白陌凌来这家酒店是谈一个商务合作业务的,但是这些,他没必要跟缪司说,缪司不是他的什么人,他没必要跟他汇报他的行踪,没必要对他有问必答,这不是他白陌凌的风格。
“你,你居然敢嘲笑我的智商。”缪司瞪着他,转眼又桀骜不羁地笑起来,他如果为这点事生气真的就输了,“哈哈,没关系,像你这种不正常的人说出的话我大人大量,根本就不会计较。你这人真的太无趣了,难怪林姗窈会不喜欢你。”
“她喜不喜欢我关你什么事?以你的智商,根本就猜不到她的内心真实想法。”白陌凌冷酷回击。
“狗屎!我猜不到她的真实想法?她的真实想法我全都知道好吧?我除了知道她不喜欢你,我还知道她想离开你,想摆脱你,想把那个可恶的约给早点解掉,所以她才会努力去找暑假工,想多挣点钱,都是为了早日还清你的欠款进而脱离你。”缪司笑道。
“她现在在打暑假工?”白陌凌的英眉微微皱了起来,冷着一张大冰山脸,看向缪司。
“呵,她是你的女朋友,你连她在打暑假工都不知道,可见她什么都不想跟你说,可见你这个男朋友做得有多失败。”缪司嘲笑他。
“我工作很忙,不像你这么闲,可以有大把的时间整天围着女人转。这些都是小事,我无须知道。”白陌凌反击得滴水不漏,可他的一张俊脸分明变得更加冰冷了,对于林姗窈没有告诉他打暑假工的事情,他其实是有些在意和不满的。
“这对你来说是小事是吧,那我还告诉你一件事,你女朋友周二的时候找了一个平面模特的暑假兼职工作,结果被别人骗了,她以为是拍日常装,实际上对方却是挟持她拍很暴露很低级的情趣内衣,她拒绝拍,对方就把她关进了小黑屋子里,如果不是她急中生智联系我救了她,你女朋友的照片已经上了很多的限制级的网站和报刊杂志,供男人们了,总之,后果不堪设想。你说说,这件事情对你来说,是不是也是小事呢?”
缪司笑着说完这件事,白陌凌的脸色有了细微的变化,眉头皱得更深了,但他很快又恢复了看不出表情的僵硬冰冷扑克脸。
“她现在没事了就好了,我替她谢谢你的相救。”他面无表情地说。
“白陌凌,你不嫉妒吗?林姗窈出了危险第一个想到的是我,而不是你这个男朋友。”缪司笑着看着他,阳光俊美的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神色。
“只有小孩子才会争风吃醋。幼稚!”白陌凌冷酷无比地说完这句,就大踏步走了出去,缪司冲他的背影喊:“你说我幼稚?你说我是小孩子?我这叫阳光活泼,青春有朝气好吧?谁像你这个老男人!整天阴森森冷冰冰的!僵尸见了你都自叹不如!”
其实白陌凌一点都不老,今年二十九岁的他,看着就像二十一,没有谁比他更冻龄更会保养的了,缪司也只是因为生气说些完全不符事实口无遮拦的话。
如果手里有块板砖,缪司真的很想朝着白陌凌的背影砸过去,他真的很不喜欢白陌凌,他们俩,是天生的敌人吧?
他看到白陌凌的背影挺得笔直,那么拽那么冰冷,拒人于千里之外,越来越远,最终消失在酒店走廊的尽头。
这样的男人,太可怕了,应该没有人能走进他的世界吧。林姗窈会是个例外吗?
果真遇到这个男人就不会心情好。缪司郁闷地想着,继续回酒店包厢去吃饭了。
白陌凌表面平静,其实内心是波涛暗涌的,他对林姗窈有很多的不满,但是仿佛没有办法发泄出来,他知道她之所以这么做这么对他,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她不爱他。
她不爱他。这是个多么悲凉的缘由,同时又很可笑。
更可笑的是,他明明清楚这个事实,却还是无法放开她。
他是天底下最优秀的男人,他还在娘胎里就已经得天独厚了,他出生在一个最优秀最高等血统最高贵的家族里,可谓是喊着金汤勺出生的。
他不到一岁就可以开口说话和走路了,他远比同龄人说话和走路都早,他三岁就能背诵整本的三字经,他四岁就熟读了四书五经四书指的是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指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他五岁就会讲五国语言了。
他小学跳了两级,初中是中考状元,高中是高考状元,大学进了全国最好的大学并且提前修满了学分毕业,他是他们那一届最年轻的毕业生,去美国读也是成绩最好的,现在已经是博士后了,工作之余还会经常被受聘到各所高等大学去演讲。
他被全天下的女人觊觎着,他被票选为商界第一性幻想对象,女人第一想结婚的对象,其他女人都对他想入非非很想接近他,可偏偏只有林姗窈,完全不屑。
他所有的优秀和魅力,林姗窈完全看不到。
她的眼里没有他,她的心里更没有他。
他在她面前,感受到了深深的挫败感,他从来没有这么无力过。
有时候,他甚至不可思议地想着,他愿意用他所有的一切,去换十年的时光,去换他年轻十岁,那么,他就和林姗窈同龄了,他跟她成了一个年代的人,没有代沟,可以一起上学,一起下课,就会像缪司一样能够走进林姗窈的世界,没有这么遥远的距离。
他真可笑,他为什么要爱上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女孩?明明有那么多优秀的适龄女人可以选择,她们每一个都比林姗窈强。
……
“侍应生,过来,点餐。”
“好的,马上就来。”
“侍应生,这个咖啡什么味道啊?好难喝,你是不是搞错了?我点的是摩卡,给我换一杯。”
“好的,马上就换。”
“侍应生,我点的牛排套餐怎么还不来?我都快饿死了,肚子在咕噜咕噜叫了,快去厨房催一催。”
“好的,我马上就去催。”
周末的西餐厅,人满为患,林姗窈穿着侍应生的制服,系着围裙,拿着平板电脑菜单,忙着一桌一桌的点菜,应付各种挑剔的口味杂糅的客人,忙得团团转。
“林姗窈,你动作怎么这么慢?你快一点会死呀。没吃饭吗?”三十多岁的女性餐厅经理刘姐也在催她。
“好的,经理,我尽量快一点。”林姗窈忙得满头大汗的,擦了一把汗,端着菜出去了。
自平模事件不顺之后,林姗窈吸取了教训,找暑假工不是一味只看待遇高不高了,而是看各方面靠不靠谱安不安全,很多待遇高的兼职也许都是带诱惑性的陷阱,付出的代价也更大,然后她就选择了在这家西餐厅打工,虽然待遇什么的比做平模差太远了,但好在踏实安全。虽然刘经理嘴上没什么好话,很严厉,但心还是挺好的。
她不知道,有一道目光一直在角落观察她。
“先生,您好,请问需要点些什么?”侍应生之一晓秋看到餐厅的一个角落静静坐着一个很帅很帅的帅哥,成熟稳重气宇非凡,一看就是有钱人的那种,十足高富帅的模样,眼睛都发亮了,赶紧拿着点菜的平板电脑快速上去了。
“你叫她上来点餐。”这位高富帅客人冷冰冰的,看都没看到晓秋一眼,只盯着远处忙得团团转的林姗窈的背影,指着她说。
“呃……好吧。”晓秋还想说点什么,但是看这位客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气息,估计没人能说动他,有点畏惧地放弃了,咬着嘴,不太高兴地去叫林姗窈了。
长得漂亮就是吃香,客人都找她点单。晓秋心里不服气地想着,走近林姗窈,拍拍她的肩膀:“喂,快去点单,89号桌的客人,叫你去点单。这里让我来吧。”
“好。”林姗窈用衣袖擦了把汗,转过身,往89号桌走去,看到89号桌的客人在看报纸,报纸遮住了他的脸。
“客人您好,您是叫我来点单吧?我来了。请问您想点些什么?”
“给我来一份冷烤羔羊腿、一份沙丁油鱼、一份牛肉蔬菜汤,外加一份华尔道夫沙拉,一瓶82年的拉菲。”客人说着,拿开了原本遮挡住脸的报纸。
“白陌凌?怎么是你?”林姗窈看着面前客人熟悉无比的脸,欲滑动平板电脑点菜单的手僵住了,瞪大漂亮晶莹的眼睛,定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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